高层声音
2021-01-26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意见》要求,要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分类稳妥处置。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发布
11月27日,由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的《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全面总结了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举措、发展进程和阶段性成效,归纳了各部门各地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进展和经验探索,是对2020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总体情况的集中呈现。《报告》指出,2020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乡村战略进一步落地实施,各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报告》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加快建设智慧农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布局,总体谋划“十四五”数字乡村发展。二是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建设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三是释放数字红利,培育壮大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四是创新治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五是推动融合发展,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六是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推进网络扶贫与数字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前“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12月4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当前“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紧盯中央确定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特别是粮食生产、生猪生产恢复、长江禁捕等重点事项,全力冲刺、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抓紧研究谋划明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和任务举措,设计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统筹抓好冬季农业生产、“两节”农产品保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筹备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提早部署2021年早稻供种工作
农业农村部针对今年全国多地杂交稻种子生产因灾害性天气影响受到不同程度损失的情况,对确保明年早稻生产供种工作提前作出部署。
一是开展入企调查,摸清备种实情。江西、湖北、湖南、安徽等有关省份,对本地种子企业杂交早稻与常规早稻的种子入库、生产加工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早稻种子的品种结构、入库数量、种子质量等情况,准确评估有效供给量。
二是分析评估需求,掌握用种动向。组织早稻主产省加强用种需求调度,准确研判杂交早稻与常规早稻种植比例,以及杂交早稻种植面积、亩用种量、品种需求结构等真实情况,同时结合产业政策、粮食价格、品种田间表现等因素,预测明年杂交早稻种子需求总量、品种结构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动情况。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保障明年早稻用种安全。指导各地做好常规稻和再生稻种子替代准备,将备种任务落实到企业,必要时引导农户适当增加常规早稻种植面积,在适宜地区增加再生稻种植面积。支持重点企业做好到海南开展南繁种子加代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和调用响应等相关预案。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