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三抓三促”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21-01-26中共天长市委天长市人民政府
中共天长市委 天长市人民政府
2018年安徽天长市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坚持“三抓三促”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94家,各级示范社73家,示范社比例由试点前的5%上升到10.5%。全市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达40%,年销售农产品总额17.6亿元。
一、抓清理整顿,促合作社规范化运行
一是开展“空壳社”清理行动。印发《天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在摸底排查基础上精准甄别,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顿提供依据。市财政承担“空壳社”注销清算的登报公告费用,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包保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化手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引导注销482家“空壳社”。二是开展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引导合作社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账目。通过“财政拿一点、主体出一点、上级争取一点”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平台,与第三方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平台累计为全市近600家经营主体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其中合作社292家,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升了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三是开展辅导员帮扶指导工作。选聘68名熟悉政策的专职辅导员,建立“一社一辅导员”制度,明确专人帮扶指导,按照“六有”标准,做到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合作社标牌、有规模产业、有章程制度、有电脑能上网、有财务账目,确保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目前,全市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8%,9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达到“六有”标准,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二、抓机制创新,促合作社优质化提升
一是做好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扶持合作社推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组织销售的“一条龙”“保姆式”“订单化”服务,有效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2019年全市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97%以上,2020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70%以上。二是做好联合合作。出台《深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体和产业联盟。全市现有合作社联合社9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8个、产业联盟1个,带动70多家合作社和300多个家庭农场发展,2019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84.48万亩、占比64%,其中订单生产面积60万亩,产值超20亿元。《天长市发挥合作社纽带作用 开拓乡村振兴新路径》被新华社智库宣传报道。三是做好示范引领。出台《天长市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建立健全县、市、省、国家四级示范申报评定机制。试点期间共申报国家示范社2家,获批省级示范社5家、滁州市示范社11家,评选天长市示范社24家。通过示范效应,引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四是做好品牌创建。加大农民合作社品牌建设和品牌营销扶持,全市围绕“天长芡实”“天长大米”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农民合作社238家,拥有注册商标91个,认定农产品“两品一标”47个。目前,全市芡实种植面积5.5万亩,市外承包面积达10.2万亩,芡实已成为闻名全国、增收致富的“金豆豆”。
三、抓工作保障,促合作社组织化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建立农民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列为市委深化改革重要事项,纳入对各镇(街)目标绩效考核,按照一张图一张表、一级抓一级、一月一调度“六个一”督查要求,坚持每月督导考核,持续压力传导,形成全市一盘棋、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合作社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熟悉村情民情、熟悉农村工作、懂得农业生产的村“两委”成员发展为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全市在农民合作社中单独设立党支部35个、联合党支部46个、党小组60个,共有180余名合作社致富能人加入党组织,800余名党员致富能人选拔进村组干部岗位,102名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资金扶持。市财政整合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吸引合作社配套资金7000万元,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生产设备,推进合作社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同时,创新金融服务,结合党建引领信用经营主体建设,将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授信范围,最高授信200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市累计发放2.16亿元,扶持326家专业合作社“上台阶”。
下一步,天长市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巩固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成果,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指导农民“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