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工业的绿色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南京市D村为例
2021-01-24马超群
马超群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1100)
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战略,也是未来我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中,产业兴旺是基础,生态宜居是关键。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的引领性原则[1]。
改革开放后,随着财政包干制对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的强力推动,乡镇工业异军突起。伴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乡村工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而经济高速增长的代价之一就是生态环境破坏,农村本土工业的粗放式经营以及由城乡不平等的二元结构带来的城市污染下乡,共同引发了乡村生态环境危机。伴随环境危机的是政府对污染的治理,随着社会各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政府治理环境的态势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由单纯的技术治理转向兼具政治意义的治理[3]。实践证明,单纯的环境治理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需有相关产业的支撑,而新的产业必须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谓之污染工业的绿色转型。绿色转型是以“绿色经济”为基础发展而来,绿色经济有两项含义,其一,“经济要环保”,即要求经济活动不能损害或有利于环境保护;其二,“从环保要经济”,即从环境保护活动中获取经济效益[4]。乡村工业的绿色转型意味着从污染到环保,再到创造经济效益的转变。
本研究选取了南京市的D村作为调查对象。D村辖区16.46km2,共有6个自然村。截至2018年,户籍户585户,户籍人口2 190人,现居住在D村的户籍人口不足400人,外来流动人口约200~300人。D村位于两山的河谷之间,有着丰富的石灰石和石料资源。上个世纪70年代末,D村重新恢复了传统采石业,发展社队工业。乡村工业的发展给村民和地方政府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代价就是环境的破坏。政府出于环保的考虑,在2003年后陆续关停采石场,村民因失去生计而大规模外出打工,村集体业失去大部分收入而失去活力。但正是因为关停污染企业,使得D村的生态得以恢复,为旅游业的发展打下基础。D村成功实现了由采石业向旅游业的转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收集到可靠的资料,本研究对村书记、采石厂厂长、旅游公司经理、生产队长和普通村民等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并通过观察法和文献法收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梳理转型的过程,分析转型的动力和后果。
1 乡村工业的绿色转型
出于对环境的保护,政府取缔了对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采石厂。因采石被禁,采石后续的加工、销售及运输也停滞下来,村民失去了主要的生计来源。缺乏替代产业支撑,人口大量外出打工,村庄活力不再。旅游业的发展为村庄振兴重新注入了活力,其发展并不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而是以优美的自然风光为基础,更加强调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1.1 传统生计与环境破坏
历史上的采石传统和丰富的石料资源为社队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社队工业复兴源于文革后恢复经济的需要,一方面,文革对城市工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中央为了恢复生产秩序,给予了地方较大的自主空间;另一方面,单一的粮食作物生产和激励不足的组织方式,使得村民的生活水平仍旧停留在温饱边缘,村民渴望改善生活,村庄具备了发展工业的内生动力。在此背景下,1977年D村采石一厂建成,主要生产工业用石灰石和建筑石料。随着效益的增加,采石二厂也在不久后成立,接着一些生产小队也成立了自己的石料加工厂和片砂厂,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产业链。原采石一厂的副厂长在1990年的时候,就有5000多元的分红。广阔的市场和丰厚的利润催生了采石规模不断扩大,新技术的运用也提供了高效率开采的手段,加之90年代中后期经营方式的转变,采石对环境的破坏愈发严重。
无节制的采石对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3个方面,首先,大量开采石料对山体和植被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进村之前就可以看到大片裸露的山体。其次,开采的过程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对山体的爆破和对石料的破碎、筛分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下雨天是泥泞,天晴时则是粉尘,这是村民对那个时代的共同记忆。最后,废料堆砌加之凿山烧灰,不仅浪费了资源,还会在雨后经地表径流导致农田和水质污染。开采石料能够带来富裕的生活,加之对环境带来的影响还未有足够的显现,作为受害者的村民亦是自身的加害者。真正结束采石对环境的破坏是区政府的介入,村内破坏环境的企业被勒令关停,村民出村寻找新的机会,村集体因失去大部分收入而失去活力。
1.2 乡村振兴的绿色之道
发展旅游业起初并非D村书记的设想,而是一系列政策演变的结果。采石被叫停后,村集体失去了大部分收入,一度面临掉入经济薄弱村的危机之中。而旅游建设项目的到来为D村的转型提供了一个空前的机会。从2011年开始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再到特色田园乡村,政策经历了一个从单纯改造人居环境向带动农村发展方向的转变。同时经过一系列的治理和恢复,D村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修复。2017年,随着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推进,市政府将任务发包给各个区(县),继而再发包给各个街道,每个街道选点打造。D村作为其所属街道仅有的涉农社区,便成为重点打造对象,村庄建设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从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一份项目计划书,计划包括大小项目22个,预算资金1.8亿元,计划是将D村所在区域打造成一个近于市镇、隐于乡野的郊野公园。
1.3 政府主导的产业更替
政府行为是村庄转型的主要推动因素。从目标制定、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到后期的经营,政府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首先,发展旅游业是政府制定的规划,而非村庄自发形成的目标。其次,政府为村庄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的财政预算不仅改善了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为村庄的发展提供了紧缺的资本;另一方面,政府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为入驻企业和返乡创业的村民提供支持。最后,旅游公司的成立为政府开发与经营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和获得经营的合法性,政府在体制外成立了旅游公司,以市场主体的身份来进行招商引资与开发建设。
2 可持续发展的限制
有效协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6]。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D村通过“绿色转型”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平衡;但资源分配的困局和政府单方面推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尚为达到和谐状态,这是制约绿色转型可持续性的关键因素。
2.1 村民参与不足
缺乏村民的参与使得村庄持续发展具有脆弱性。从政府方面来看,政府的项目支持使得景区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村庄的发展提供了紧缺的资本。但政府主导的建设,严重挤压了村民参与的空间,使其主体性难以发挥。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村民对村庄环境的改善较为满意,但对村庄的建设普遍缺乏热情,他们视自己为旁观者,认为村庄的命运与自己无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客观条件的限制,诸如时间与能力等;另一方面,则是村委会及政府制定村庄发展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对村民封闭,村民们普遍没有参与感。外部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村民的认同与参与,这是村庄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性动力。而现状却是,政府建设,旅游公司经营,村民分红,村民几乎完全与村庄的发展相分离。即使有参与,参与的层次也较低,多为报酬低、非技术性的工作。相反,村民的认同有助于重塑村庄的凝聚力,降低交易成本;而村民的参与不仅促进其主体性的发挥,同时能够提高其经营的能力。
2.2 过度依赖政府
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妨碍了旅游业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一个产业的发展只有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才能在日趋极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类型学的角度而言,政府推动的产业转型背后隐含着三重逻辑,第一种是改善村民生活的社会责任逻辑,第二种是推动产业本身发展的市场逻辑,第三种是政府职员为了完成行政任务及晋升的政治逻辑。三重逻辑贯穿于产业发展的始终,但不同阶段重要性不尽相同,政治逻辑在产业转型初期最为重要,政府强大的资金及组织动员能力,为产业的初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产业确立之后,社会责任和市场逻辑的重要性就愈来愈凸显,一方面,乡村产业的发展最终的目标是要改善村民的生活,实现乡村的振兴;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不能单方面依靠政府的投入,而是需要通过在市场具备竞争力的产业来自主造血,市场逻辑是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但现实的情况是,政治逻辑往往压制了市场逻辑,政治的过度保护使得产业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行政手段本是促进产业发展的工具,但执行人员受到的行政压力和晋升激励的双重作用反而使其成为目标,面子工程就是典型的表现。后果之一就是政府为了履行其社会责任,负担不断加重。从省级领导的指示,各级领导的视察,再到旅游业带来的微薄收入,可以看出D村的旅游业发展也有政治逻辑主导的趋势,而非适应市场的自然发展,
2.3 内部利益分化
旅游开发涉及村民的利益分配,内部利益的分化是村庄持续发展的潜在风险。可以依据旅游业给村民带来收益的多少将村民分为三类群体,第一类是明显受益者,这些主要包括社区干部,拆迁户以及商店的经营者,旅游的发展给他们带来可观的收益,他们是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支持者。第二类相较于第一类有明显收益的村民而言,只有少量的收益,相比之下,巨大的相对剥夺感,使他们对旅游业的发展较为冷漠,并且抱怨有人在利益分配中做了手脚。第三类为村庄的受损者,他们认为自己的牺牲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旅游的发展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改善,反而带来了困扰。除个体和家庭外分化外,村庄内部的分化还体现在村民小组间的差异化。例如被重点打造的一组获得了大量资金投入,村民的房屋都被翻新成气派的徽派建筑,与其它小组破败的房屋形成鲜明的对比。除了村庄内部的分化,随着旅游业的开发,大量的外来经营者涌入村庄,开始了与本村人进行竞争,由本村人开办的农家乐就非常敌视那些外来经营者。
3 结 论
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并不能单靠环境治理,还需发展产业进行支撑。旅游业是依托于环境而发展起来的产业,既能够保护环境,又能够获得经济效益。但旅游业的开发门槛较高,而旅游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往往开发程度较低,资金实力较弱,需要政府在前期大力投入。政府在开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一方面推动了村庄建设,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可持续性发展的困局。通过对D村转型的观察,可以发现,D村走向绿色转型之路并非村民们的设想,而是政府摊派下来的任务。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通过旅游公司实际经营着产业的发展。现如今D村的旅游业已颇具规模,省市各级领导前来视察,斩获荣誉无数,而产业发展逐渐从一项经济事业转变为了政治任务。光鲜的背后也存在可持续发展的隐忧,即村庄发展的内生性动力不足,产业也难以适应市场竞争。
乡村产业的发展需要外部的支持,但更为重要的是村庄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政府主导的后果之一是导致了村民的参与不足,村民在关键决策过程中缺位,而乡村振兴本来是为了农民,需要农民自己做主,政府替农民做主往往会损害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后果之二亦是由村民主体地位发挥不足所引发,即村民利益的平衡问题,资源分配影响了既有的利益格局,往往会造成不满,影响村庄团结水平。后果之三在于政府的过度保护使得产业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一旦政府撤离,产业也会随之而衰败。因此,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在提供帮助的同时尊重他们的意见,激发他们的活力,在遇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时,给村民自己解决的空间,乡村社会有自己解决问题的一套办法;另一方面政府在保护的同时,也要保持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认识到行政手段只是工具,而通过产业自主发展实现农民的自身发展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