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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看中国乡村振兴的走向

2021-01-20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0年12期
关键词:生产力城镇城乡

王 平

(甘肃政法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马克思为研究城市化问题的先驱之一[1],他从历史角度对城市问题做了系统考察,尤其是“城乡分割、城乡对立”的分析方法,是我们认识城乡关系,认识我国当前乡村振兴问题的重要理论源泉。

一、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

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从城市发展历史考察,对人类社会城市化的必然性、城镇功能、空间演化、城乡关系、城镇发展的终极目的等方面进行了历史辩证分析,奠定了马克思关于城市理论的基础。这对认识当代中国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及其二者的辩证关系,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一)城镇化的必然性

马克思从唯物史观角度考察,认为乡村向城市转化将是现代历史的必然。在《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2]马克思所说的古代城市乡村化,指的是在封建社会这样的低级社会形态中在城市中心划分土地进行“分封制”治理,将城市变成了乡村。但是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乡村将会城镇化,这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这与他关于城乡对立、矛盾发展的理论分析是一体的,他认为未来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必然消除城乡对立、形成城乡一体,乡村生活将向城市生活方式不断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历史的考察,发现城市是比国家出现更早的一种形态,产生的根本动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社会分工的出现及其商品交换的频繁。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指出的那样:“工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对人手的需要;工资提高了,工人成群结队地从农业地区涌入城市。”[3]可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由于生产力是不断向前发展的,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工业发展产生了对工人的需求,同时工业劳动者工资高于农业劳动者促使人口向城市流动和集中。人口向城镇的集中就成了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代化程度[4]。

(二)城镇的功能

城市之所以会产生和存在,是因为城市具有某些方面的特定功能。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认为,城市的功能随着历史演变在不断变化和完善。城市功能变化和扩充的基本轨迹是:防御外敌—政治功能—文化和生产功能—经济功能[5]。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早期城市的形成主要是为了防御外敌入侵而进行的集中,但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阶层矛盾及利益冲突导致对城市管理要求提高,需要更多的行政机构加强管理,这就逐渐变成了城市的政治功能;随着统治阶层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他们需要更多的物质及精神生活,便产生了城市的生产功能及文化功能;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和推动下,城市的经济功能便成了一项主要功能,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经济功能逐渐占据主导位置。事实上,在现代社会中,城市的功能是集政治、经济、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城镇往往是一个地区或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列宁将其概括为:“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精神生活的中心。”[6]可见,随着生产力发展,城市功能日益多样化,在城市的诸多功能中,经济功能是核心、主导功能,由于经济功能的主导,城市是地区或区域的科技、贸易与金融的中心,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7]。我们发展现代城市,要以城市的经济功能为主导,同时要配合实现文化、社会管理功能,成为居民生产、消费、文化享受的中心。

(三)城乡关系分析的逻辑

马克思主义者运用“城乡分离、城乡对立”的逻辑分析未来城乡关系及其变化趋势。认为在人类生产力落后的古代社会,是没有明显的城乡差别的,是浑然一体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城乡的分离和对立产生了。机器大工业生产带来农业在社会经济中地位的下降,良好的要素向城市集中,城市与乡村产生了对立。“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从事城市工业者和乡村农业者成了“两个不同阶级”[8]。正因为如此,他指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要把消除城乡矛盾和城乡对立作为既定目标,其基本途径是通过对传统农业和农民的改造实现城乡融合。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消灭城乡对立需要物质条件为基础,“将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通过城乡的融合,使全体社会成员才能得到全面发展”[9]。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城镇化以资本主义城乡分离、城乡对立为分析的基本逻辑,不但指出了城市产生的原因、趋势、目标,而且指出了城市化的基本途径。认为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但由于资本主义城市存在矛盾与对立,未来城市化的走向将是消除对立、实现城乡融合,实现这一目标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跟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原则、目标取向是一致的,也说明我国现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遵循城镇发展规律、遵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现实问题的一次伟大实践。

(四)唯物史观下的空间说

马克思唯物史观将空间分为两种: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地理空间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和彼此交往的主要场所,是人类生产这种社会实践对自然实体进行改造形成的;社会空间是由包括经济、文化、政治及生产生活等在内的各种人类关系构成的,更强调生产关系的空间组织。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继承这一唯物史观的基础上,认为空间不但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并非是空洞和静止的,“空间并非是纯粹的客观存在形式,而是社会的产物”[10]。唯物史观的空间说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城市理论的必然延伸,与城市产生的历史必然规律、城市前进和发展方向相一致,体现了城市这种“空间”的历史意义和社会功能,体现出城市不但具有经济功能而且具有社会功能,不但注重生产力而且注重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集合。在建设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注意城镇功能的多元整合,要将产业集聚与人的发展、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避免城乡“二元对立”,避免单纯追求GDP增加的“唯经济论”观念,避免仅注重空间结构的“被动式城镇化”所产生的社会风险积聚[8],应该将城镇这种空间看成是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协调的多元空间集合。

(五)城市发展的终极目的

马克思主义者以唯物史观的方法分析了城市化问题,并从历史角度对城市发展进行了考察,演绎出了城市发展的终极目的。首先,城市化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的物。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也印证了这一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城镇化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推进。即便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但不管是否可以取得城镇户口,农民(农民工)向城市的转移还是成了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这是城市高收入和高就业机会决定的。其次,城市发展过程中虽然有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因素,但这些问题同样需要在发展中解决。纵观资本主义城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境污染、城乡对立等各种矛盾和问题,均只能靠发展的办法去解决。要辩证地看到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城市化发展的阻碍,但同时又是城市化成熟、进步发展的推动力。例如,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治理、改进城镇化过程中的矛盾、推动生态农业等城乡互动加以解决。城乡矛盾需要通过改造农业和农民,将城市和农村的优点相结合起来[9],逐步实现城乡融合,消除城乡的矛盾和对立。最后,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镇成了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关系的中心,提供城镇公共物品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公共物品的提供也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城市的发展是永不停息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城市发展的终极目的。我国城镇化建设也一定要为人的发展服务,为人们提供发展的条件,支持人的全面发展,将“人本思想”不断落到实处,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

二、马克思理论视角下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统一

城市化是推动人类向现代社会形态变迁的历史环节,农村的社会变革是城市化的内在组成部分[11]。我国近年来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得益彰,也与中国现阶段发展理念相统一。

(一)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为了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一切生产的实质都是人的自由和解放,是推进“人”这一主体的全面自由发展,因为“全人类的首要生产力就是工人,劳动者”[12],人是生产的核心,生产的目的是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马克思主义者坚信,在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将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不但是城镇化的理论要求,而且是城镇化的终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当从两个层次着手。首先,要将“人”这种生产发展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调动起来,实现人自身的生产能力的提升。没有人自身的生产能力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城镇优先的战略已经对我国发展起点低、资源短缺情形下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使得一部分人已经先富了起来。农村虽然也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与城镇相比,差距却越来越大,以致于城乡差距是我国最大的不平衡问题。如此发展下去,不但不能实现全体公民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且城乡失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均强调“产业支撑”的重要性,强调优化配置资源,体现了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的意图。应把是否有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否有利的唯一标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历史过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国新型城镇化提出的“城乡一体、产业融合”思想与“乡村振兴”中的“生活富裕、产业兴旺”等方针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都顺应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对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二)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为了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再统一

生产力表征了人类作用于自然的活动状态,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关系是人们改造自然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能够适应特定阶段生产力发展需要时,对生产力的发展能够起到正向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特定阶段生产力发展需要时,对生产力发展起到反向阻碍作用[13]。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理论精神,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促使城镇产生后,相对于原来农村的生产关系,城镇的生产关系是一种全新的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应当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从整个社会来看,农村进步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同样需要调整。在小规模农业生产阶段,农民之间的合作交往非常简单,生产关系也相对单一。但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合作社等模式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导致他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乡村振兴从某种程度来说是调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步调,使二者更加协调统一。进一步看,城乡之间的关系也应随着生产力的改变而调整适应。因此,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目的一致,都是为了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协调。

在我国城乡发展实践中,部分领域出现了生产力已经发展但生产关系未能完全随着生产力发展而进步的情况,表现为居民应当被确立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未能完全适应现阶段要求,存在着生产组织和配置效率问题、产品相对过剩问题、交换渠道和成本问题、交换价值非等价问题、城乡交流阻隔问题、城乡居民二元身份问题等某些方面的脱节问题,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供需不平衡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了我国城乡生产力已得到极大发展但生产关系尚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协调二者的关系非常紧迫。

(三)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为了达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统一

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城镇化又通过要素积聚效应和分工及专业化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资源整合带来的创新效应等反作用于经济,从而促进经济增长[1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实行的是“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不但分割了户口,而且分割了许多附着在户口上的隐形资源分配。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积极因素,但从长期看,这不利于社会公平,不利于社会持续发展,不利于工业品在农村的消费,需要对短期与长期利益做出调整。

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后,党和国家开始重视“三农”问题,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的体现。国家也有意引导“工业反哺农业”,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发挥农村主体作用的基础上,让“城市反哺农村”上升到更高的水平。从短期看,城市对农村的支援降低了城市资本的积累;但从长期看,农村的进一步发展为城市工业和服务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发挥了农村这个“纵深”的作用。早在1984年6月,邓小平指出“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15],“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15]。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同时推进是对我国长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纠偏,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关系的再调整。

(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消费、积累与扩大再生产的辩证统一

整个社会是由众多消费者个体和一系列生产者主体构成的,消费者的收益主要满足个体及家庭成员消费和再生产。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消费与积累是辩证统一的,积累与消费既存在一致的一面,但又是一对矛盾。在同一面上,积累与消费相互促进,积累越多,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源就越多,越有利于物质资料的生产,进一步提高国民收入、促进消费。在对立面上,积累与消费是一对矛盾,消费越多,当前可积累的就少,反之亦然。经济主体获得的收益是满足其自身消费、积累及扩大再生产的来源,总体来说,“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16]。在消费、积累及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消费者或经济主体收益多少决定了整个生产、再生产及消费与积累能否顺畅进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党的十六大之前,国家虽然也有重视和推进农村发展的意愿,但总体看是“乡村支援城镇”的模式。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工业是从“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起步的,发展工业所需要的资本非常短缺,于是依靠工农产品“剪刀差”扩大城市资本积累及其扩大再生产。但随着资本积累越来越庞大,生产能力也空前提高,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刺激计划,将许多工业产品的生产过剩推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消费与积累的矛盾变得异常严重,于是,振兴乡村也就是振兴乡村的消费,是为了更好地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将消费率调整到符合特定社会阶段需要的水平。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推进,将会调整城市工业品与农村消费能力关系,同时要考虑农民进城后的利益分配是否足以支持新市民具有可持续的收益获取能力与资本的再生产能力[17],从而解决整个社会积累与消费的关系等现实问题。

三、中国共产党人实施乡村振兴的逻辑

(一)为人民谋幸福的执政理念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思想是我党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基本执政理念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观念的延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党中央,总结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总结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提出“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18],体现出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观。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告诫我党要“不忘初心”,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应有担当。社会发展了,经济进步了,城镇更美了,而乡村被遗弃、遗忘了,跟城镇相比变得更落后了,这该怎么办?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了新的历史担当——“群众利益无小事,柴米油盐等问题对群众来说就是大事。”[18]他们紧紧牵挂着群众的冷暖,牵挂着9亿农民的发展问题,乡村振兴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

(二)稳固执政基础的现实需求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非凡的智慧和勇气,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能做出重大而正确的选择。从赤贫到富裕再到小康,中国人民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变。这成了人民群众热爱党、拥护党的现实经济基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喊出的最接地气的声音,也呼应了人民的心声。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看,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而恰恰是这个无穷的欲望激发了人们奋斗的动力,催生了人们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对于全体中国人来说,追求富裕幸福的新生活是每个人的权利。当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时候,农民的失落和不平衡就会加剧,从而产生对未来的迷茫,对社会发展不公的失望,进而产生对社会发展道路的怀疑。这种状况的产生,显然不利于国家的稳定,不利于我们党长期形成的执政基础的进一步稳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到:“政治统治者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19]中国共产党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将“群众利益无小事”贯穿到执政过程中,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全体中国人的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党的执政基础,坚实全中国人民对党的认同和支持,更加巩固了我党的执政地位。

(三)中国发展阶段的时代选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可见,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生产力已经得到了极大释放,社会生产已经由全面落后向部分领域的结构性落后转化。在这个阶段,改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已经非常迫切,长期的不平衡将会导致生产力发展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在我国诸多的不平衡中,城乡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平衡,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乡村振兴是现阶段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举措。从国内的现实看,在工业领域,一方面钢铁、玻璃、水泥、电解铝等一些低端产品产能严重过剩;但另一方面,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对于高科技、高品质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国内市场尚不能满足这一部分需求。于是,出现了排队买国外知名手机等现象。在农业领域,群众对高品质有机农产品、乡村生活体验服务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非常多,而乡村的供给和服务承载能力却非常有限。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可通过城乡对接,消耗部分过剩产品,开拓高品质新产品、新服务,同时将优质的乡村资源开发出来促进乡村发展,最终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四、未来中国乡村振兴的走向

(一)城乡壁垒消除,走向一体化

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告诉我们,城市是历史的产物,城乡关系的发展随着时代进步、生产力发展而不断演化(如图1)。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社会,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城乡之间是无差别的,是浑然一体的。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和产业的集聚使得城镇产生,一些乡村逐渐变成了城市,这就是城镇化过程。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城乡之间的生产力均会得到极大的释放,城乡之间的差别将会最终消失。

对中国而言,乡村振兴的目的是在保护乡村文化、乡村文明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这一重大战略抉择的前提是:我国已经经过了较长时期的城镇化过程,城镇化水平已经得到了较大提升。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中国城镇化率为10.64%;改革开放初的1978年,中国城镇化率为17.92%,近30年只增长了7个百分点;而2018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9.58%,接近了6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6倍(见图2)。在城镇已经得到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农村发展依然滞后。但相信随着乡村振兴的开展,城乡差距扩大的局面将逐步得到遏制。伴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向乡村辐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20],城乡联通将进一步加快,城乡壁垒最终会消失,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乡村城镇化,城镇差异化

马克思认为,城市最初是在乡村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发展导致的社会分工的出现,伴随着产业、人口的区域集聚形成的。也就是说,城市的前身大都是乡村,城市是在乡村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我国的城市形成过程虽然局部具有国家推动的因素,但总体来说仍然离不开城市发展的规律,同样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产业和人口聚集。如深圳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随着城镇化加快,一些渔村等变成了辽阔的大都市,这就是乡村变城镇的过程。因此,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就是更多的农村、农民变成了城市、市民。另一方面,乡村振兴的根本是“产业兴旺”。要发展乡村经济,必须以产业发展为载体,当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发展,新型现代农业、职业农民、乡村旅游等在乡村将成为熟悉的名词。乡村的公共服务能力也会随着乡村振兴而增强,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发展,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长”[19]。这样,乡村跟城镇之间的鸿沟将会式微,乡村事实上已经具有了城镇的特征和属性。

对于城市而言,随着城镇数量的增大,城镇的功能和定位将会趋于多元。有的城市可能聚合了完整的工业产业链,有的城市可能是以现代服务业、金融业为主体,有的可能是物流、商业的集散地。甚至有些城市可能是由原来的农村因具有秀美的山川、浓郁的文化而发展来的旅游休闲圣地。这些城镇因具有不同的特征、承载不同的功能而变得差异化。

(三)交流多元化,互动双向化

城乡壁垒的消除、城乡交通的便捷将促进城乡间的交流。这种交流是全方位、立体式进行的。既有生产方式的交流,也有生活方式的交流;既有物质的交流,也有文化的交流;既有商业上的交流,也有感情元素的交流。这些社会关系的变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代表具有落后生产力的乡村经过振兴后与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城镇间的差异会越来越小。这种先进的生产力改变了传统城乡的交流方式,扩大了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从城乡互动看,随着乡村的发展,单向式的乡村向城镇学习、看齐的交流路径也将会逐步改变为城乡互动双向的交流方式。城镇有优于乡村之处,乡村也有比城镇先进的地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将成为常态。乡村不再是那个模仿、追赶者,而可能成为被学习、被追随、被羡慕的地域。在人口流动方面,将表现为人口从城镇流入乡村和乡村流入城镇的双向互动。马克思也认为,当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人口将会向农村开始流动。

(四)差异最小化,文明趋同化

目前,城镇和乡村最大的差异是城乡居民享受不到同等的公共服务。但随着乡村振兴的实施,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将越来越小。马克思将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区分为两部分,即满足个人一般消费的部分和创造剩余价值的部分。满足个人消费的部分是由劳动者及其家属用来个人消费的部分,创造剩余价值的部分是超出个人消费的那部分,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样分配”[21]。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认为,执行公共服务的物质来源是剩余劳动,剩余劳动的增加增大了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可能,公共物品是集体劳动所得的成果。马克思认为公共产品的范畴包括基础设施、保险基金及济贫资金等。可见,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与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身份无关。随着乡村振兴的推动,乡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会不断提升,与城镇公共管理制度进行对接融合发展[22],与城镇的差异会越来越小。

此外,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的方针,随着乡村物质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高,城镇代表先进、乡村代表落后及城镇是文明的象征、乡村是愚昧不发达的状况也将从本质上得到改变,城乡间的文明程度将会趋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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