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地区丹参质量技术操作规范
2021-01-20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刘书军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 刘书军
一、质量要求
(一)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二)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三)重金属含量
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重金属含量
二、栽培技术
(一)选地整地
丹参为深根性植物,耐寒、耐旱,忌水涝、忌连作,喜阳光充足、温暖湿润的环境。栽培地宜选择地势较高、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疏松肥沃的沙质壤土。播种前深翻土壤30 cm 以上,并结合整地,施入充分腐熟的农家肥30 000~40 000 kg/hm2,耙细整平,做成宽1.2 m 的畦。四周开好排水沟,以利排水。
(二)繁殖方法
1.种子繁殖。种子繁殖分为育苗移栽法与直播法2种方式。生产上多采用育苗移栽法。4 月上中旬或8 月上中旬播种,可穴播,也可直播。种子宜选用6 月以后成熟的种子,忌用隔年陈种。穴播行距25~40 cm、穴距20~30 cm,每穴播种子5~10 粒。条播行距30 cm,沟深约1 cm,种子与细土拌和播种,播种量8 kg/hm2。盖土以不见种子为宜。播后覆盖地膜,保温保湿。出苗后在地膜上打孔放苗,苗高6 cm 时间苗。5 月下旬移栽。
2.分根繁殖。秋季采挖时,选留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当年生丹参作种株,翌年2—3 月起挖。播种前选择颜色紫红、无病虫害、发育充实、直径0.7~1.0 cm粗的根条作种根,将其折成4~6 cm 长的根段,按行距30~35 cm,株距20~30 cm,穴深5~6 cm,每穴栽1~2个根段的要求,边折边栽。根上端向上,切勿倒栽。栽后覆土厚2 cm 左右。
3.芦头繁殖。收挖丹参根时,选取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植株,粗根切下供药用。将直径0.6 cm 的细根及根基上的芦头切下作种栽。按行距、株距分别为33 cm、23 cm 挖穴,栽入穴内。覆盖厚2~3 cm 的细土,稍加压实即可。
4.扦插繁殖。于6—7 月植株生长旺期,选取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丹参地上茎,切成10~15 cm 长的小段,下部切口要靠近茎节部位,呈马蹄形,并除去下部叶,按行距18~25 cm、株距约10 cm 的要求,将插条顺沟斜插于苗床,深为插条的1/2~2/3,覆土压紧,地上留1~2 个叶片。插后浇水保湿、遮阴。待根长约3 cm 时,即可移植于大田。
(三)田间管理
1.中耕除草。一般在封垄前中耕除草3 次。第1 次在苗高5~6 cm 时进行,第2 次在6 月进行,第3 次在7—8 月进行。封垄后便可停止中耕。
2.追肥。结合中耕除草进行追肥。第1 次在返青时追施,以氮肥为主,施稀薄人畜粪尿6 000 kg/hm2或尿素45 kg/hm2或硫酸铵150 kg/hm2。第2 次在4 月中旬至5 月上旬追施。不留种的地块,可在剪去花薹后追施。施充分腐熟的农家肥7500 kg/hm2加饼肥750 kg/hm2。第3 次在6—7 月追施充分腐熟的农家肥15 000 kg/hm2加过磷酸钙300 kg/hm2、氯化钾150 kg/hm2。施肥可采用沟施法,也可开穴施入。施后覆土盖肥。
3.摘蕾除薹。丹参自4 月下旬至5 月将陆续抽薹开花。除留种地外,在花薹刚抽出2 cm 时应剪除花薹。每5~10 d 摘剪1 次,连续进行数次。留种植株在收过种子后,应剪去老茎秆。
4.灌溉排水。丹参忌积水,雨季应注意排水。要经常清理沟道,保持排水畅通,防止多雨季节受涝。但长期干旱时也需浇水。
5.越冬期管理。及时清除枯枝落叶。立冬前进行冬灌。冬灌后,施充分腐熟的农家肥30 000 kg/hm2。
三、采挖与加工
(一)采挖
丹参栽后从第2 年秋季地上部分枯萎后到第3 年春季发芽前均可采挖。采挖选择晴天土壤含水量适宜时进行。采挖时应将根全部挖起,就地晒去多余水分,使根软化后,再抖去泥土,剪除茎叶,运回加工。
(二)加工
将丹参根条晾晒到五六成干时质地变软,用手捏拢,再晒至八九成干时再捏1 次,除去须根,晒干,即为成品。
四、检验规则
(一)组批
丹参在相同或者相近的自然环境区域内,同一时间内栽培、同一时间内采收加工的为一批丹参。
(二)抽样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一部附录IIA“药材取样法”规定执行。
(三)交收检验
1.产品交收时应经企业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质量合格证。
2.交收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特征和水分。
(四)型式检验
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一是生长环境栽培技术和加工技术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二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五、判定规则
(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二)检验中重金属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即判为不合格。
(三)理化指标中的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溶性浸出物、醇溶性浸出物、丹参酮IIA(C19H18O3)、丹酚酸B(C36H30O16)和感官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可加倍取样复检。如复检结果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