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法律制度探究
——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研究》
2021-01-18蒋琼,莫振燕
书 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研究
作 者:仝其宪 著
ISBN:978-7-5620-7689-6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9-01
定 价:¥56.00
在现代和谐社会建设发展中,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国家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法律制度的科学制定工作,充分维护和保障市场广大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要想有效缓解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的供需矛盾,保证食品安全信息传递的畅通无阻,就需要结合食品市场发展现状优化改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以此来维护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生命健康权。由仝其宪编著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研究》一书科学详细地描述了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发展现状和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的相关措施,需要科学有效地搭建起食品安全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该书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实用性以及科学性,通过阅读该书能够帮助相关工作人员更好地采取措施,优化改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法律制度内容,提高食品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发布渠道混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研究》一书提出,虽然我国政府制定颁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方法》明确规定了食品信息披露方式,并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向社会民众及时公开发布相关食品信息,完成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和有效传递目标。然而实际情况是我国食品信息发布渠道存在着单一落后的特点,政府部门未能及时建立起科学统一的食品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由于政府与各大媒体在食品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缺位,导致食品市场消费者用户无法科学准确判断出各个渠道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食品产业建设和谐稳定的发展。政府未能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市场主导作用,未能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和主流社交媒体平台向民众发布大量有用的食品安全信息,无法有效满足消费者用户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的获知需求,一些不良媒体为了提高自身收视率,会以各种虚假噱头的方式报道错误的食品安全信息;第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缺乏。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实质是指将食品从生产、加工制作到流通所有环节交易记录予以如实保存,一旦某个环节存在猫腻问题就可以展开追踪其原因具体发生在哪个阶段。该制度的建立执行能够确保避免相关部门出现责任推卸行为,将责任追究到实际事故责任人,充分保障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安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研究》一书认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内容只是简单分散于各个法律法规内容中,未能够形成全国统一的横跨食品供应链全部环节的法律追溯制度,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食品加工到成品这一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从而影响到维护保障市场消费者用户的切身合法权益。强化食品安全溯源信息的披露工作是当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工作经验,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研究》一书中的有关论述,有关部门需要及时制定和实施好以下几方面措施:第一,构建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混乱的现实问题,国家政府部门需要建立起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利用网站协调好市场各个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最大程度地提升食品安全信息的利用效率,同时,赢得市场广大消费者用户对该信息发布平台的高度认可和支持。权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网站平台,能够有效改变传统食品安全信息分散于各部门网站不利于消费者进行信息检索获取的局面,并且还可以节省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在该门户网站设计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要确保各类信息的明确清晰性,促使消费者用户能够及时全面查询到自身需求的信息。而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则可以通过该门户网站掌握了解到国家最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在相关制度要求下公布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第二,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对于市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我国政府部门要及时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追溯信息披露的各项标准内容,严格督促市场广大食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按照规章制度披露相关信息。除此之外,还需明确食品市场各方主体违反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所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无论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还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需要承担起在追溯制度下的相关责任。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引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能够实时追踪市场的食品不安全违法行为,实现对食品安全责任的科学准确追究;第三,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在现代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互动交流,及时获取和了解民众的反馈信息。社会民众不只是食品安全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食品安全信息的重要来源方。因此,国家政府需要设置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机制,通过不同渠道方式宣传引导民众参与到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活动中,从社会群体中收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以此来优化和改进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内容。政府需要发挥出自身的市场主导作用,指引社会权威统计部门、高校、科学院所以及民间调查组织去做好民众信息反馈收集工作,并且利用权威媒体平台发布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关注程度,让他们积极参与到相关事件的评价与传播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