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招采过程中存在的舞弊风险及应对措施
2021-01-17李军花山西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李军花 山西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采购和招标管理中常见的舞弊风险
(一)虚构采购业务,从中套取或侵占公司资金的现象。业务部门虚构子虚乌有的交易,利用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或与公司内部人员勾结,顺利通过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签署虚假业务合同,再从合同对方账户提取资金装入个人腰包。如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某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与某总包单位签署了EPC总包合同,但是,除了总包合同外,该公司又与某个单位签署了多份小的工程合同,如道路修复合同、道路施工合同、检修道路平整合同等等,合同金额加之上百万。审计人员立即形成警觉,对EPC合同内容进行了分析,同时与总包单位沟通,经核查,EPC合同中已包含了以上工程内容,证实了以上工程实际是虚构的,目的是公司某高管为了套取资金,谋求私利。我们追查该合同的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的工商公示信息显示:该单位在以上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刚刚成立,工商注册的联系人员是公司内部员工,在该合同付完款后不久,该施工单位就已经注销了。
(二)供应商选择环节失控,出现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现象。所谓串通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以排斥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常见的串标现象有内外勾结串通投标和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内外串通主要手段有:(1)为串标人“量标定制”采购文件;(2)设定有利于串标人的评分规则;(3)招标会议中暗箱操作透露信息;(4)提前泄露标底或公司预算价格;(5)操纵报价顺序,将串标人安排在最后报价,当其他投标人报价后,泄露给串标人其他投标人信息;(6)故意向串标人发出提示性言语、手势等;(7)故意宣传某供应商的能力影响评委判断;(8)单独、私自接触供应商传递消息;(9)明招暗定找两家供应商陪标“招标走形式”等各种手段。外部供应商串通的手段有:(1)联合至少两家投标单位组织围标,哄抬物价,从而谋取非法利益;(2)投标单位与关联方一同参与投标,实为一个利益共同体;(3)甚至有的供应商伪造其他单位印章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实际上是一家投标单位。
(三)价格控制机制缺乏,投标人虚高报价无法控制。公司在采购立项或采购申请时,一般会提报一个预算价格或拦标价,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成本、或确定公司内部采购权限范围、或确定采购方式。
(四)轮岗制度重视不足,招标人员或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利益联盟。负责招标岗位和采购岗位是公司的关键岗位、重要的岗位,公司制度中一般规定该岗位人员需定期轮岗,但是很多公司领导不重视或其他原因,出现定期轮岗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现象。造成的影响有:(1)招标和采购岗位人员与供应商长期联系,一旦意志不坚定防线失守,将会被供应商“围猎”,从而建立谋“利”联盟,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2)因长期从事招采业务,负债招标和采购的人员熟悉公司招采内控制度,对流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制度漏洞“了如指掌”,为个人谋私利提供了便利条件;(3)长期与投标单位联盟,反舞弊手段也“日渐成熟”,“精益求精”,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难度较大。
二、具体的应对措施
(一)强化监督,确保业务无虚假。虚假交易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严令禁止。特别是公司内部发生的虚构交易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这种舞弊的套路一般是团体作案,发现的难度大、隐蔽性强、性质恶劣。对企业内部来说,要加强项目的立项审批,确保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以工程施工合同为例,立项审批部门要认真分析各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范围,结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认真核查每项施工内容、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特别是总包工程外的零星工程更要严格审批,除建立集体研究审议程序外,还要加强立项的现场调研工作,做到立项依据充分、可靠;重视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尽调人员要认真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和现场实地调查工作,确保供应商的业绩真实、经营正常、手续合规、营业场所固定、人员齐备等;加强合同管理流程的审核,检查印章与投标文件的印章是否相符,检查发票是否真实、收款人账号信息是否与供应商信息相符;工程造价人员、审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认真履行专业监督职责,保证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与时俱进,搭上互联网时代的列车。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公开性和透明化的特点,正好符合招标和采购管理的特点,如何选择投标单位,为公司选择的投标单位更具竞争性、择优率更高;如何建立现代化企业采购管理模式,是每个企业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精益求精,建立科学采购管理体系。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企业应该认真分析招标和采购环节的风险点,精细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做到关键环节、特别是不相容业务有相互制约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针对竞争性不强、供应商参与度不高的采购业务,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有效的采购和招标措施,努力提高招标环节、采购环节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精细化的控制采购和招标流程体系,做到制度无缝隙、监督无空档、管控无边缘、责任无盲区。
(四)合理配置,确保监督不缺位。设置科学合理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在强调“一岗多责”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同时,注意关键岗位和不相容岗位人员的配置合理性,避免权力越位、错位和缺位;始终把廉洁从业作为任人用人的前提,认真开展重要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前考察和背景调查;要围绕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权力进行监督,采取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过程监督、财产申报、重点跟踪等形式,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公司轮岗制度,莫以各种理由作为制度未落实的借口;加强日常廉洁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的监督职能,对招标环节和采购环节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专项审计,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舞弊信息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