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的发展水平探讨
2021-01-17李检香万安县社会保险中心
李检香 万安县社会保险中心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养老金的替代率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养老金替代率在我国主要是作为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来使用的。在研究养老金替代率的过程中,标准养老金计发办、个人的在职收入、企业缴费工资、工作和缴费的年限、退休的年龄等等都是它的影响因素之一。
(二)雇员劳动者和自雇劳动者
雇员劳动者,只要是指因缺乏生产资料及生活水平较差的一类人通过卖体力劳动来换取报酬的一类现代无产人员。这类人往往没有自身有价值的资产作为本金,只能够将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来换取为资本家服务的条件,一方面具有人身自由,另一方面能够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
自雇劳动者又称为自雇人士,简而言之其雇主就是他们自己,这类劳动者需要自己承担劳动过程中的风险问题,且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条例的保障,不能享有工伤赔偿、退休金一类的福利保障,比如,企业的老板、个体商店的经营者都是属于自雇人士。他们出了申报营业牌照,以及申报相关的税收之外,所有风险和支出都归自己承担。
二、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较低
在经济发展的影响之下,我国公民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较低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对此,国家和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出台了对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政策,但是效果均不太明显。近年来,有一组数据表示:自2005 年至2014 年间,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也得到了相应的增加,但是在经济发展不稳定的大背景下,从总体上来看,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并没有实际上的提升。而当时的养老金替代率也是严重低于国际水平的。而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工作来说,退休养老金代替率与之有很大关系,例如国家机关单位的退休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就有着很大程度的不均衡。机关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大部分都在80%以上,而企业职工的则处于40%~60%之间。
(二)法制不健全
面对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发展所呈现出来的严重弊端,目前,我国依然没有建立起完整详细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的政策上的说明,在管理方面显得比较模糊。在法制方面的问题应引起重视。目前只有保险法是唯一一部能够对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的相关问题做出解释的法律,而其他的相关法规和条例很少涉及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的相关方面。而这些管理制度并未上升到法律制约的高度,因此,我国在养老金问题上,具体的法律法规、相应的地方政策等多方面长期以来都是处于缺乏状态。因此才会出现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较小,老年人最低生活能力保障降低,保障人群的覆盖面不够广泛保障的力度不够大、不够深等等问题。另外,从真正意义上来说,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完备的养老金管理法、主要依靠的还是各个地方的行政监管制度,但也仅仅是停留在行政层面,缺乏立法保障。针对于这项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来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法律效力,就会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忽视自己的责任,导致不负责、不重视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直接产生的结果是,养老金管理的完善性和保值增值性长期得不到改善和保障。因此,对于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发展的种种问题,我国缺少相关的针对性法律条例,相关的监管机构监督力度及重视程度不够,才会使得对养老金的分配、发放等方面问题较为严重。
(三)城镇职工养老金支出存在的相关问题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压力越来越大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人口逐年增长,而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在逐渐加重,关于老年人的赡养及退休保障压力越来越大。所以,保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根据现有情况来说,我国的情况还未达到国际养老保险的标准线,虽然我国经济水平在不断提高,基金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断上涨,但是其增长速度却在不断变缓,这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进则退的后果。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支撑结构过于单一,人们的观念一直认为退休职工的养老基金应由政府相关机构全权承担,但其实不以为然。政府支付不应该被看作是我国公民养老金保障的唯一来源,而应该是众多养老保障政策中主要的一种。大多数退休的城镇职工仅仅只靠着国家的基本养老金,导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受到挑战,而这样的情况对政府来说,其财政补贴压力也越来越大。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支出不公平
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支出不公平现象较为明显,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养老金是老年人退休后生活保障的基础,养老金过高则会使养老金替代率升高,进而提高养老金缴费率,挤占在职人员的社会福利[2]。在我国出台同一制度规定后,养老基金在一段时间内也都在遵循这个指标进行分配,但是随之时间的推移,在物价、工资增长的基础上,企业及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得到一定调整。
(四)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下降的原因分析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养老金制度设计对其影响。其中要涉及到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缴费年龄等细小方面,其中任意数值的变更都会对最后结果产生影响;其次,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其也有影响,人口老龄化使得养老金需求量增加,供给不足的问题出现;最后,我国单一的人养老金投资渠道使得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成了一个难题,进而影响了养老金替代率的发展水平。另外,养老金投资市场文化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导致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下降。
三、完善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改革对策的探讨
(一)完善多支养老保险体系
针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支撑结构过于单一的问题来说,我国迫切需要完善多支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根据我国现有情况来说,我国的养老基金一直是一个庞大的支出体系。因此,从长期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养老金替代率的优化不仅要靠政府相关机构方面的资金支持,还需要各支柱养老金替代率协调配合,建立多层次的、多类型的、多元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最终使得我国的社会养老事业实现稳步可持续的发展。
(二)确保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适度
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的调整不是盲目修改的,而是需要经过大量数据及指标来计算的,通过专业工作人员的测算及审核,才能得到养老金替换率的水平标准。在这项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两点:其一,要建立替代率的自动调整机制,建立公共养老金财政平衡指标,以及构建养老金待遇水平和替代率自动调节机制[3]。其二,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发展,将退休职工数量进行控制,但并不是说强制要求员工增加或减少工期,提前或延后退休。通过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根据退休人员的工作性质,将其退休的年龄进行划分层次,设定具体的退休年龄区间,在城镇办理试点,让员工自由选择退休的年龄区间。
(三)改革参量提高退休金保障水平
根据养老金替代率的定义及进本意义来看,其影响因素有很多,主要有标准养老金计发办、个人的在职工资、企业的缴费工资总额、工作的年限以及缴费的年限、退休时的年龄等等。而改革参量,提高退休金保障水平是对其针对性的优化策略。根据上文提到的问题来说,面对我国的养老保险替代率发展缓慢,同时持续下降的问题,适当地提高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能够起到一个很好的调整和优化作用。不过,具体缴费基数的下限和缴费工资下限则需要相关学者进行进一步的测算研究。同时,建议提高缴费年限,以此来保证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收入,从而改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4]。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明显,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三层次体系,本文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适当的借鉴和参考国外先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变现在的局面。与此同时,建立一个科学的、稳固的、可持续的社会监管体系,建立并出台更加详细严谨的法律、规章制度,同时积极实施,严格落实,才能从根源上正确有效地解决社会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