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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秦可卿污名,还《红楼梦》真情

2021-01-17闫立媛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秦氏秦可卿贾府

闫立媛

(天津职业大学 旅游管理学院,天津 300410)

《红楼梦》中年轻女子众多,但终究不过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秦可卿自然也难逃此劫。但若从个人声誉的角度来说,她应该是众女子中最可悲的一位。因为她背负着一个似有似无的污名——淫,而且极有可能是与其翁公贾珍通奸,甚至有学者认为秦可卿与宝玉等多名男性滥情。

一、污名的缘起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给《红楼梦》中十五位女子命运定了基调,秦可卿就是这十五位女子中的一位,她的污名也就由此而起。

(一)金陵十二钗正册惹祸端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亲眼所见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秦可卿判词图画“诗后又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1]画图中秦可卿“一座高楼悬梁自尽”,判词点明秦可卿“因情而淫”,后悬梁自尽。图画与判词合一,让读者联想到秦可卿因淫情难堪悬梁自尽。同时,判词指出宁国府是贾家没落的“开端”。

(二)红楼梦十二曲“好事终”误定终身

太虚幻境“好事终”一曲:“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以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该曲“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复沓“美人悬梁自尽”,继而描摹美人之貌“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以敬,家事消亡首罪宁”。“根本”“首罪”显然较判词中的“开端”更递进一层,虽然无法确定“擅风情,秉月貌”到底在传达什么信息,但可以确定的是小说中将贾府的衰败归于宁府。最后指出“宿孽总因情”,即一切都因情而起。

如果贾府衰败真是因秦可卿的“淫情”而起,那秦可卿真可谓是罪孽深重。但果真如此,无外乎是红颜祸水的套路,并无新意,而且秦可卿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也难与夏姬、褒姒、杨贵妃等等历史有名的“红颜祸水们”造成的灾难相提并论,甚至遥不可及。更何况“好事终”未必只写秦可卿,正如第一曲“终身误”中“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不只是写宝钗、黛玉一样。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作者把有关秦可卿的判词、曲子放在了十二钗、十二曲最末,似乎有意在突出她的“根本”作用,与居于最首的宝钗、黛玉遥相呼应,形成了一个红楼十二钗完整的架构。

(三)脂砚斋十三回批注引迷津

秦可卿的“淫”并没有任何现场证据,也没有任何证人证词。这着实令人“纳罕”。唯一能找到的间接“实证”就是脂砚斋批注。如甲戌本十三回回前总批残文“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2];眉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3]刘广定先生研究表明,无法证实此处确实少了四五页;“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旁批“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旁批“删却,是未删之笔”;“丫鬟名唤瑞珠者,……触柱而亡”旁批“补天香楼未删之文。”虽每处只寥寥数语,但反复次数如此之多,似乎意在从不同侧面点明秦氏之死与天香楼密切相连,但由于“不忍”,便删去了。

十三回回末批注:“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庚辰本十三回回末批语“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4]第五回图画判词、曲子引发人们猜测,秦可卿又病得奇怪、死得突然、葬得奢华盛大,批注多处隐而不发,读者自是满腹狐疑,就在这时回末却和盘托出“淫丧天香楼”,读者“恍然大悟”,自然深信秦可卿就是“淫丧”。因此,张润泳认为“秦可卿与贾珍,是书中众‘丑’中的两个艺术形象”[5],赖振寅甚至认为“秦可卿终沦落一个性格风流的淫娃荡妇”[6],即使刘心武先生认为秦可卿有着公主的出身,却也认同秦可卿与其翁公贾珍通奸,最后“淫丧”的结局。

其实十三回有关“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批注内容有诸多矛盾之处。首先,既然回前、回末都已表明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但回中却未做相应删除处理,以曹雪芹的笔力功底应不至于如此疏忽。其次,即使真的是作者忘记删除了,“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旁批注“补天香楼未删之文”更令人玩味,既然删了又何来“补”,显然互相矛盾。再次,综观《红楼梦》,无论是作者的创作才能,还是脂砚斋的批注都是令人瞩目的,因此作者与批者不会不清楚十三回回前、回末批注与回中眉批、旁批对读者的影响。一边强调“不忍”,一边反复提及删去的内容,无疑会引起读者更大的关注。

其实甲戌本回末批文有两层含义:一是原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使用的是史家笔法,但是批注人让曹雪芹删去了。二是说明了删减的原因:秦可卿以魂托梦给凤姐,所嘱附的两件事不是普通人能想到的,“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才能想到;再者秦可卿之事虽然并未泄露,但是她的语言和情义已经能够让人感到悲切叹服。可见,原文可能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但后来作者批者都认为这样不符合秦可卿在书中的形象定位,首先因为秦可卿是“安富尊荣坐享人”,其次虽不知秦氏有何事,但从“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可以看出作者批注者对秦氏言行是赞美的。由此可见“其事”应该不是人们所鄙夷唾弃的“淫”。

二、污名幻美誉

“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为人所不齿,在社会学中可将其称为污名。污名(Stigma)是社会学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一些身体或社会特质,被认为不体面,遭到社会排斥,使得具有这些特质的人名誉受损,与社会产生距离感,并被歧视。”[7]“污名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身份贬值,背负污名的人,往往会被剥夺为社会上其他人完全接纳的资格。”[7]据此,如果秦可卿因与贾珍私通而“淫丧”,应该与贾府的人有距离感,甚至被排斥,或者被认为是罪有应得。但“淫丧”的秦可卿非但毫无污名的后果,相反却得到了贾府上下一致的赞誉与认可。

(一)贾府长辈赞口不绝

第五回秦可卿安排宝玉睡午觉时,书中写道:“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第十回,尤氏对璜大奶奶说道:“倘或他有个好和歹,你再娶这么一个媳妇,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他这为人行事,那个亲戚、那个一家的长辈不喜欢他?”第十三回贾珍当着众人的面说道:“合家大小,谁不知道我这儿媳比儿子还强十倍。如今伸腿去了,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贾府直系长辈的赞誉也许是真心赞叹,也许是不知情,也许是为掩人耳目。但即使是为掩人耳目,如果秦可卿真是与贾珍通奸,贾母断不会将宝玉交给秦可卿安置。因此,“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甲戌侧批:“借贾母心中定评”。可见贾母说的是真话,秦可卿确实可当此评。

秦氏自己也说:“这样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孩儿似的待。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倒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无不和我好的。”如果与公公通奸,又说公公把自己当作女儿一样看待,那真是厚颜无耻了,这样的人不会自缢身亡,也许还认为“淫”是一项能事。而实际上秦可卿好像并未如此不堪,尤氏说“他可心细,心又多,不据听见什么话儿,多要忖量个三五夜才罢。这病就是从这用心太过上得来的。”

(二)贾府合家悲嚎痛哭

秦可卿离世“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之恩,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贾府合家的反应是对秦可卿为人及平日言行的侧面描写。此段文字庚辰本批注三次:眉批“松斋云:好笔力。此方是文字佳处”;“莫不悲嚎痛哭者”侧批:“老健”。这两处是对该段文字笔力的赞叹,但这些文字本身无论形式内容都并不罕见,批者却如此赞叹,应该是赞叹这段文字本身的张力。贾府这张大人际网中,人与人之间实在不好相处,第五十五回刁奴蓄险心欺负幼主探春后,平儿就说奴仆“素日那眼里没人,心术利害”,就连精明干练的王熙凤有时也会被他们难为。倘若秦可卿真有“淫行”,定逃不过人们的口诛笔伐。因此,可断定秦可卿非但没有“淫行”,而且还是一个中国传统文化倍加推崇的人物形象,这样人们才会念及秦可卿生前的言行“莫不悲嚎痛哭”。既然是“莫不”,那么酒后狂言的焦大应亦在此列,他口中的“爬灰”未必指的是秦可卿。“怜贫惜贱、慈老爱幼”旁侧批:“八字乃为上人之当铭于五里”,该批注指出秦可卿不是一般凡人,确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而且品格非同一般。作者对秦可卿给予了高度的肯定。由此可知秦可卿并无“淫”行。

三、美誉思出身

秦可卿是现任工部营缮郎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只不过与贾家有些瓜葛,所以就许与宁府贾蓉为妻。秦可卿的出身和生长环境本应使其很难在贾府立足,更不要说获得合家上下一致的赞誉了,因此秦可卿的出身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与香菱境遇对比,秦氏出身另有隐情

作者将秦可卿描写得很虚幻,实难让人看透,不过贯穿《红楼梦》始终的香菱却写得透彻,从香菱与秦可卿的对比中,我们不难发现秦氏的出身另有隐情。香菱原名甄英莲,是姑苏城这个“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望族甄士隐家的独生女儿,家人十分疼爱。然而四岁时被拐子拐走,长大后被卖给冯渊,还未成亲又被混世魔王薛蟠抢去做了小妾,真可谓是“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不过香菱毕竟出生在富庶之地的望族,所以自然与众不同。王熙凤认为“其为人行事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贾琏说她“好齐整模样”“越发出挑的标致了”。周瑞家的说香菱“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象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此处甲戌本夹批:“一击两鸣法,二人之美,并可知矣。再忽然想到秦可卿,何玄幻之极……故远远以可卿之貌为譬,似极扯淡,然却是天下必有之情事。”

显然,作者有意将秦可卿与香菱作比,一个富庶之地望族的独生女被拐子拐了,身份地位不过如此,养生堂不明身份抱来的秦可卿,父亲秦业不过是工部营缮郎,家境非常一般,弟弟秦钟还辍学在家,却在贾府拥有如此地位、名誉,着实让人纳罕。

(二)临终托凤姐之梦,作者别有深意

秦可卿临终以魂托梦给凤姐,可看出秦可卿有以下特点:一明哲理,晓规律。“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没有“人力”可“永保无虞”,贾府兴旺“已将百载”,到了需要警醒的时刻,以免“树倒猢狲散”,枉了家族往日的英明。二精洞察,善谋划。贾府繁华似锦,家大业大,秦可卿却能从中发现管理中缺乏“永全”之策,因此提出两条策略和具体措施,并进行了优势分析。三谙法制,知天机。如果有罪抄家,“祭祀产业”不入官,恐怕一般人是无法知道的。更为重要的是秦氏透露了贾元春即将省亲、“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诚然这是借可卿之口言说作者心事,所以“一日倘或”甲戌侧批:“倘或”二字酷肖妇女口气。此段既有作者亲历之事,又有作者本人所思所感。因此,甲戌本此段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甲戌本侧批:“此句令批书人哭死”、甲戌本眉批:“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此段眉批:“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作者为何将如此重任、大任交与秦可卿,换作金陵十二钗她人可否。批注者似乎也发了一问,“此身是何物矣”可能是作者自责,也可以理解为对秦可卿象征身份的反问。秦可卿到底何身份?该段王熙凤问秦氏是什么喜事时,秦氏偏偏答了个“天机不可泄露”,庚辰本又夹批:“伏得妙!”元春省亲这一事,此处说了也无伤大碍,但隐而不说,定位为“天机”,秦可卿偏又早于贾府其他人知道,看来秦氏身份确实非同一般。

(三)死封龙禁尉,秦氏风光无限

第十三回回目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回中写道“两面朱红销金大字牌对竖在门外,上面大书:‘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从这两处来看 “龙禁尉”无疑是封给秦可卿的,至于“龙禁尉”本身是几品、什么官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让贾珍觉得很有面子,葬礼也因此更加风光。但如此风光的官位,甲戌本十三回回前批却是“在封龙禁尉,写来褒中之贬”虽因撕页残缺不全,但能够看出此官位配秦可卿并不高,也许还有些低。庚辰本回中眉批:“贾珍是乱费,可卿却实如此”。由此可知,秦可卿出身应该是高贵的,但刘心武先生“秦可卿是废太子胤礽之女”的公主说有待商榷。

《红楼梦》是一部文学作品,不是史书。秦可卿也许有原型,也许是作者凭借阅历综合、幻化出来的一个人物形象。这一人物形象应该具有皇室或者王族血统,因此她的命运与贾府发展运势密切相关。所以贾珍才会说“如今伸腿去了,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这也正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造衅开端实在宁”、红楼十二曲“便是败家的根本”“家事消亡首罪宁”所蕴含义之一。红楼十二曲,曲名为“好事终”,如果能判定秦可卿并非“淫丧”,那么此曲目就不是“坏我好事”中的“好事”,而是寓意着贾府发展运势已不如以往。原因之一可能就是秦可卿这一人物形象所代表的皇权或王权的没落,或者对贾府的疏远。当然这一变化也许与贾府子孙一代不如一代有关。在选棺木时,贾政劝贾珍说:“此物(墙木棺材)恐非常人可享者。”庚辰本侧批“政老有深意存焉”可解为作者有意点明秦可卿表面现有身份与享受葬礼待遇相差悬殊,再次引起读者对秦可卿形象的进一步关注。

四、出身兼多情

秦可卿是《红楼梦》中很特殊的一位女子,作者以极少的篇幅给了她最大的想象张力,同时又以最虚幻矛盾的文字给了她最重要的象征、建构地位。

(一)实情隐情双兼——情可清

作者给了秦可卿一个养生堂的出身,却隐去了其真实身份,可能出于对当时政治环境的考虑,抑或是为了赋予该人物形象以更大的想象张力。就文学创作角度而言,越浓缩越精练的语言,富有的张力就越大,为此作者只让秦可卿在《红楼梦》中出现了九次,其中五次是以虚幻的仙身、鬼魂出现的,这就使得本来出场不多的秦可卿,更加虚无缥缈,更具有想象张力,从而赋予秦可卿更多的象征内涵。正因如此,她与小说中的不同人物普遍联系着,在表面实情中又暗含着不便言说的隐情。

《红楼梦》第一百一十一回,在秦可卿的示范下,鸳鸯悬梁自尽。从此回可知:一是秦可卿确实是悬梁自尽的,与第五回遥相呼应。二是秦可卿是钟情的首座,“自当为第一情人”,也暗含着她是《红楼梦》中“第一情人”。三是秦可卿“超出情海,归入情天”,太虚幻境中的“痴情”司以后便由鸳鸯接管。四是秦可卿等人的“情”并不是世人眼中的“淫欲之事”,秦氏的“情”与鸳鸯一样都是“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是“个性”使然的真情。作者对个性使然的真情是赞赏的。鸳鸯一个家生女,却誓绝贾赦这一鸳鸯偶,足见其性之烈、情之真。作者有意将鸳鸯与秦可卿放在同一场景中,又安排鸳鸯接替秦可卿掌管太虚幻境痴情司一职,可窥一斑。

其实在第二回中,作者就指出具有这种“情”的人“若生于公候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即使生于寒门“必为奇优、名倡”。综观《红楼梦》,黛玉、尤三姐、司棋、鸳鸯等等自不必说,就连那个酒醉的焦大也无法逃离痴情,焦大的一骂与黛玉的一哭何其相似。他们都是对往事的眷恋、对现实的不满与无奈。但有些隐情无法直说,只能另寻它径,正如秦可卿对鸳鸯说“正是未发之情,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欲待发泄出来,这情就不为真情了”。

曹雪芹在用“我笔写我心”时,有些事情不便直言。例如借酒醉的焦大胡乱嚷引出贾府家族往事:“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所以才会有甲戌侧批:“来了”。眉批:“‘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二句批是段,聊慰石兄”。而“就是你爹,你爷爷,也不敢和焦大挺腰子!不是焦大一个人,你们就做官儿,享荣华,受富贵?……不报我的恩,反和我充起主子来了”,甲戌侧批:“忽接此焦大一段,真可惊心骇目,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可见焦大口中所言正是作者对一段家族历史的反思与独白:没有焦大就没有贾府,然而焦大如今毫无地位,是令人生厌的老奴一个。可怜的是焦大偏偏还眷恋着自己以往对贾府的功劳,可现如今谁还在乎,他只能去祠堂中哭太爷去。如此钟情的焦大,派他去送钟情首座之弟秦钟(钟情),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并因此引出宁荣二府往亲近故,看似突然,实则必然。类似事情不能明言,因此作者只能草蛇灰线,伏线千里,甚至正话反说,这正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二)世俗理想双兼——情可钦

第五回警幻告诉宝玉“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甲戌侧批“妙!盖指薛林而言也”。“兼美”实则指世俗的宝钗与理想的黛玉完美的结合,也是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的本意。薛宝钗是现实的,她属于情海;林黛玉是理想的,她属于情天。现实的薛宝钗熟谙世事,深受众人喜欢;理想的林黛玉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宝玉情投意合,但世难容。情天情海集于秦可卿一人之身,需要她如宝钗一样深谙处世之道,因而平日与人自是有说有笑、小心谨慎,并因此获得贾府一致好评。同时,秦氏又代表着理想的情天,于是作者对家族“永全”理想之语也就赋予了秦氏。

“情天”“情海”幻化在秦可卿这个“情身”上,此身自然是古今最痴情之人,正所谓“情既相逢必主淫”。此处“淫”是指情过,情痴,而不是淫乱。第五回警幻说贾宝玉“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继而解释“淫”有两种,一种为“皮肤淫滥”,一种为“意淫”,宝玉属“意淫”。甲戌侧批:“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是体贴二字,故曰‘意淫’。”可见,“淫”在《红楼梦》中不只是世俗“淫乱”之意。秦可卿的“情淫”与贾宝玉的“意淫”,都是个性使然的情太过,太用心,仅此而已。

(三)为兼美用生命作注——情可倾

兼有世俗与理想之美的秦可卿,将世俗之情处理得极为圆通,用心太过;理想之情又使她不满现状,内心集聚无限纠结与惆怅,因而私下应如绛珠仙草(林黛玉)一样“饥餐秘情果,渴饮灌愁水”,愁情自然是更加凝重。久而久之也就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张锦池先生也曾指出,“秦氏是个见人有说有笑、会行事的人,又是个心细、心重、要强的人,这也就是她的致病之由”[8]。一个兼有世俗与理想之美的秦可卿,无法接受自己长病不起的事实,她仍有一颗“要强的心”,此时自缢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然,表面看来自缢是秦氏个性使然,实际上也许是她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一个结果。正如鬼判对秦钟所言那样“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秦可卿的死也许另有隐情。

世俗如此完美的秦可卿突然离世,贾府上下自然想不出由头,所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兼有世俗与理想之美的秦可卿,因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悄然离世时,“贾珍哭的泪人一般”,甲戌侧批:“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就不再可笑,秦可卿的死真正刺痛了作者的心。秦可卿为兼得世俗与理想双美,既适应当时社会又释放自己个性而倾尽了所有的情思,其葬礼贾珍“不过尽我所有”料理也并不为过,再考虑到秦可卿隐藏起来的高贵出身,她的丧礼如此奢华盛大也就理所当然了。

(四)世俗与理想博弈——情可轻

世俗与理想双兼,就像《蒹葭》中的那位伊人一样可遇而不可求,因此作者只能借太虚幻境来完成自己理想的追求。太虚幻境中宝玉与秦可卿的云雨情,是真正的两情相悦,是理想之情许配了理想之身,并不是为了“写出世家大族堪为典型的男女情事、秽事”[9]秦氏至情只有宝玉能解、能配,故而《红楼梦》中没有秦可卿与贾蓉之间言行任何正面直接描写。满怀理想的人们,在身处迷津时自然是期望理想之神来拯救自己,所以贾宝玉第一次初入太虚幻境,被拽入迷津时,喊的是“可卿救我”。甲戌本有脂批云:“此梦文情故佳,然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惟批书人知之。”此时年少不谙世事的贾宝玉对理想至情充满了无限信任与期待,秦可卿(情可钦)可敬可亲,所以“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所以宝玉夜间听闻秦可卿死了,“连忙翻身起来,只觉得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其心中自是明了,因此道“不用忙,不相干,这是急火攻心,血不归经”。

历经了人事沧桑的贾宝玉第二次登上太虚幻境,无法找到旧路,经过仔细辨认,方发现前面是秦可卿时,“那秦氏也不答言,竟自往屋里去了”。宝玉虽心底仍期待迎春等女子来救他,但这群女子却反变成鬼怪来追扑他,此时是那送玉来的和尚奉了元妃娘娘的旨意来救了他。同是无路可走,但通过两次太虚幻境的对比不难发现理想至情,正一点点远去,宝玉意识到了世俗的力量,所以苏醒后的宝玉“心里说道:‘我是死去过来的’”。哀大莫过于心死,原来那个满怀理想至情的贾宝玉已经死了,剩下的是那个逐渐看破红尘的贾宝玉。这恐怕也是《红楼梦》原名《情僧录》的一个原因。

秦可卿是作者历经事实后幻化的一个人物形象。经过人事沧桑,作者洞察到了“情”在人世的重要作用,正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若一切理想之情都如人所愿,人们便可以如鲲鹏“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一直飞向“情天”,从而达到逍遥游的境界,但实际上世俗的“情海”羁绊着、制约着人们,使人们心无旁骛地飞向情天成为一种奢侈,从而使《红楼梦》出现了一个个悲剧人物。作者此时明白了理想之情要依现实之情而行,所以才会有“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这一回目,《红楼梦》中的人们开始了新的追梦之旅,这是红楼新梦,它是原梦基础上的螺旋式上升。无论新梦还是旧梦,“宿孽总因情”,所以《红楼梦》“大抵谈情”“不过谈情”。

五、余论

如同白居易的《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给杨贵妃一个理想的归宿一样,曹雪芹给了秦可卿一个养生堂的理想出身。金陵十二钗另十一位女子都是富贵出身,秦可卿除非有高高在上的皇室亲族血统,否则与其他女子无异,而这样高贵的出身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不太适宜写进小说。同时,秦可卿又同时双兼多情,故而需要一个特别的出身。养生堂对于一个孤儿来说也许是人世间最有感情、最有温度的地方。

虽庚辰本十二回末批注“此回忽遣黛玉去者,正为下回可儿之文也。……故必遣去,方好放笔写秦,方不脱发。况黛玉乃书中正人,秦为陪客,岂因陪而失正耶?后大观园方是宝玉、宝钗、黛玉等正经文字,前皆系陪衬之文也。”但我们认为相对“正经文字”,这些“陪衬之文”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们在厘清作品结构和揭示作品主旨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秦可卿在书中的想象张力和建构力无与伦比,读懂了秦可卿,也就读懂了《红楼梦》中的真情。

养生堂给秦可卿一个出处,葬礼给秦可卿一个归宿,淫丧天香楼引读者无数注目。这正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红楼梦》是一个普适性的梦,虽然梦醒时分,可能五味杂陈,但是作者还是告诉我们要追梦,“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这是人之常情,人之至情。

附注:

除标注以外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来自参考文献[1]。

除庚辰本批注外,本文所有批注均来自参考文献[2]。

本文所有庚辰本批注均来自参考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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