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业营改增后混凝土采购业务再造税务筹划
2021-01-17单俊杰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俊杰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筹划是企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筹划公司的税务。很多人将税务筹等同于企业避税逃税漏税,这种思想都是不对的。税务筹划恰恰是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人责任一项工作。尤其是在营改增后,企业面临新的政策环境,需要调整企业的税收筹划政策,来满足企业需求。本文以建筑业混凝土采购业务的再造为例,研究采购业务的税务筹划工作。
一、混凝土采购业务再造概述
相关数据显示,在现代建筑项目中,混凝土与钢筋材料占材料支出的50%左右,因此研究混凝土采购业务以及税收筹划问题,对于企业而言极为重要,影响着建筑项目的采购方式以及后期的盈利情况。
所谓的混凝土采购业务再造,因为混凝土采购方面企业有着详细的采购流程和操作标准,业务再造就是对现有流程的改进和提升,继而满足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经营需求。
二、政策背景
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市场情况,国家指定不同的税收政策来对市场调控或者符合市场自身规律。建筑业营改增混凝土采购业务的税务筹划主要依靠依据以下法律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根据上述条例开展营改增背景下的税务筹划工作。
三、项目概述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以具体的项目为研究对象,探究原有的混凝土采购业务流程和再造后的流程的税务筹划,继而帮助建筑企业提升自己的税务筹划能力。
本单位施工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北侧友谊路东侧,用地总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5.39万平方米,项目在2018年启动,现阶段项目基本完工。总工期为833天,合同造价为4.45亿元,选用的一般计费方法。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需要用混凝土约为13万立方,因此对项目的成本影响极大。
四、原有混凝土采购业务税务问题
由于本项目位于市区繁华处,根据市政府环保要求,建筑企业无法自行建立混凝土搅拌站,因此只能选择外部采购成品混凝土。由于项目中所用的混凝土量大,在现有的混凝土采购筹划税务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混凝土采购厂商选择
上文已经论述到项目处于闹市区不能够自建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要采购成品混凝土。因此在厂商选择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经济性原则,如果选择距施工现场较远的混凝土销售厂家,则必然会增加企业的运输成本,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
2.时效性原则,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浇筑时间以及其他时间不能够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所以要必须控制运输时间,则是时效性原则。
基于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本项目中就近30公里内的混凝土生产销售厂家,约24家规模的生产销售厂家,继而确定了采购企业。
(二)计税方式增加企业采购成本
通过对24家混凝土生产销售厂家进行调查了解,企业仅仅能够开具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对销售自产的以水泥 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业务选择简易计税,向客户提供 3%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要求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这种做法带来的主要问题时重复纳税的问题。该项目采用一般的计费方式,因此按照财税〔2009〕需要抵扣进项,混凝土生产销售厂家采用简易计税的形式,继而造成了生产环节的购进原材料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形成较大额度的重复纳税。在项目施工中,2019年4月份混凝土价格出现了波动,下调了5个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结合施工项目采购情况发现,因重复纳税形成的成本已经占到商品混凝土总成本的8%左右,这就导致企业的实际纳税负担超额,增加了建筑项目的建设成本,降低了企业利润。
五、改进策略分析
通过上文的分析,了解到传统的、简单的采购业务计费方式,对于企业而言增加了税负负担,侵蚀了企业利润。因此有必要开展混凝土采购业务的税务筹划问题,继而合理安排设置采购流程,增加企业利润。
(一)明确质量控制需求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要求,为了保证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各个施工单位必须要对施工建筑实体的主材来源进行检测和控制。混凝土作为建筑实体的关键原材料,施工单位必须要混凝土原材料具有控制权和管理权。
(二)商品混凝土采购业务分解
混凝土制造商的商业混凝土采购业务将转变为两个业务:从原材料供应商那里购买水泥和外加剂,提供主要原材料以及委托混凝土制造商来处理商业混凝土。在不改变水泥生产企业销售以水泥为原料的自产商品混凝土的简易计税方式的情况下,增加了委托加工,拌和混凝土的一般计税业务。因此,仅能获得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品水泥混凝土销售的简单税收计算业务将转变为水泥,掺合料原料采购和混凝土加工的一般税收计算业务,从而可以获得13%的增值税 专用税。
(三)自主选择商品混凝土关键原材料供应商
通过成品混凝土采购业务的转型和分解,分离出商品混凝土的关键原材料采购和混合加工环节,掌握了水泥,外加剂这两个最关键的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权。与水泥和掺合料供应商直接联系,改善了水质。购买单价和污泥和掺合料的质量控制具有更大的控制权,从而更大程度地控制了工程成本和工程质量。
(四)招标及合同管理
分别将水泥,外加剂和混凝土加工进行招标,订立采购合同。三种类型的供应商直接由项目直接确定和管理,项目的结算,计费和收取是独立的。该项目将派专人入驻混凝土加工厂,负责水泥和外加剂的接收和质量检验,成品混凝土的质量由我方管理和控制。
六、混凝土采购业务再造产生的收益
1.项目实现了降本增效,业务再造工程总收入为448.6万元。它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由于结算价格(包括税款)减去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加引起的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免税成本的减少,即(33.83-56.24)*130000立方米=-3608670元;另一个是由于投入的增加导致实际增值税的减少,导致相应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减少(共计12%)。减少税收和附加费的部分是-56.24*12%*130000m3=-877344元。
2.商业混凝土制造商的收入由于商业混凝土制造商购买的辅助材料的进项税额减免而转移给了供应商。经测算,各方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6.39元。按13万立方米总量计算,仅这部分可抵扣进项税额就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带来187万元。另外,由于业务改造后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关的费用由一般税法和简单税法共同承担,因此也可以充分抵扣相应的进项税,也可以增加额外的收入。
七、结束语
建筑业开展营改增下的税务筹划,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继而分析现有的采购流程中缺失环节,发现计税问题。
2.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控制建设项目质量,通过采购业务的分解和重组,可以有效避免存在税务计费问题。
3.企业想要开展营改增税务筹划,必须要加强对采购业务流程的管理,增加税务筹划团队,不断学习新的税务知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