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困境与对策建议
——以安徽省为例
2021-01-17黄瑾
黄 瑾
(安徽省团校 教务部,安徽 合肥 230061)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参与不可或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1]。因此,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我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一)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
2018年6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徽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到2025年建成1.5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对72名受访者的社会工作资格证取得情况进行统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占比25.81%、17.74%和4.8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达95.15%。
(二)相关教育培训逐渐增多
在专业教育上,安徽省有十几所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千余人。在岗位培训上,建立分级培训制度,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考前辅导、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计划;在职业评价上,通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考前培训、一次性奖励等方式,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率和通过率。
(三)人才服务平台逐步拓宽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的通知》(皖民办字[2018]92号)印发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各层次社会工作协会,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搭建平台。如以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优秀项目评选工作为依托,以宣传动员和组织评比工作为抓手,为优秀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带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
(四)政府购买力度逐步加大
《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皖青联[2017]76号)对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导性目录、购买机制、服务标准、监管机制、绩效评价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各地市按照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探索通过联合购买、委托购买等方式购买服务,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融入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局。如将青年之家建设、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帮扶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困境
(一)相关政策制度不健全
1.政策制度的刚性约束有待加强
缺乏社会工作立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安徽省综治办、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青联[2014]59号)是安徽省首个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但没有上升到人大立法或党委政府层面出台的政策,对于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缺乏强制性。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培育、岗位开发、激励保障等核心政策,由于牵涉部门多、涵盖领域广、法律依据少,出台难度较大。
2.政策制度的推动落实有待提高
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形成合力。缺少制度的有效衔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或专项配套政策尚未确立。在保障措施方面,专业人才岗位待遇没有兑现,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职业晋级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没有落实。社工职称序列中初级和中级两种职业资质带来的薪酬等差别并不明显,高级晋升渠道十分困难。通过对受访者工资满意度的分析,62.91%的受访者认为工作量和薪酬之间不成正比。
(二)政府财政投入不够
1.政府购买资金区域差异大
各地对服务项目的采购限额不同,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差异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制度化、常态化缺乏相应的资金保障。青少年社会工作政府购买的主体,主要是民政和司法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共青团的购买能力不足,基层团组织尤为明显。因此,社会组织大多承接了一些经费保障相对可观的非青少年服务项目,导致人力物力的分散,无法将青少年服务项目做精做专。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限制多
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数量与实际公共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在地方购买的服务目录中,对开展特殊人群服务或解决特殊社会问题的服务没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费分配不合理,对社会组织的经费投入中人力资源经费所占比例较少,导致机构结构性资金紧张。对申报政府购买的社会组织资质要求较高,导致一些真正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社会组织无法申报政府购买项目。
3.政府购买服务监督力度弱
购买服务前,对承接单位的资质评级不够完善;服务实施中,与承接组织未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缺少对承接项目社会组织的监管;服务结束后,对开展服务的评价不科学,存在重活动轻效果、重硬件轻软件等现象,致使无法真正发挥评估对服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如过度重视活动参与人数和声势,忽视服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导致有些机构把精力放在开展活动上,造成服务质量的降低和不必要的人力消耗。
(三)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科学性
1.专业人才短缺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青少年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不匹配。社工机构中的青少年社工大多主做居家养老服务,兼做青少年服务。社区居委会中的青少年社工多为持有社工证的兼职社区工作者和网格信息员。安徽省内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低,人才多向广东、上海等社会工作发达地区流动,专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总量不多。受访者中,专职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仅占25.81%。
2.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
专职从事社会工作研究教育和专业督导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紧缺。受访者中,一线社工占43.55%、机构负责人占11.29%、政府部门社会工作行政人员和督导社工各占9.68%、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行政人员占6.45%、社会工作研究等其他情况占19.35%。从事一线服务的从业人员中也缺少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和持证社工,持有中级和高级社工证的从业人员比例更低。
3.人才队伍专业化不足
从安徽省全省范围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开设硕士和博士教育的高校较少。针对在职青少年社工的岗位培训不多,培训覆盖面不全。青少年社工教育培训不系统,青少年社工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急需提升。虽然专业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评价“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但专业和细分领域的业务培训较少。
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1.完善职业准入和职业发展制度
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在英国、加拿大和我国香港地区,只有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人,才能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才能以社会工作者的名义开展工作[2]。建立科学规范的职业准入制度,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才能得到提高。建立和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制度,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位晋升、职称评定、激励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如出台从业人员职级设置和薪酬标准、注册管理制度、督导资格认定办法和督导机制等。推动党委、政府层面出台青少年社会工作相关行政法规,为人才队伍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2.保障政策制度的有力落实
共青团是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核心力量。各级团组织应该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与相关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与已有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专项配套政策。加大力度建立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青少年事务社会机构、共青团主导的枢纽型青少年社会组织或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加强与各方的协作联动,统筹现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业人才的服务岗位、职位晋升、职称评定、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得到真正落实。
(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1.加大对共青团组织的财政投入
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在于引入市场力量,以规范的程序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保证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高效高质供给[3]。由于青少年问题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政府应加大对团组织的财政投入,提高团组织的购买能力,尤其要加大对基层团组织相关经费的投入,将团组织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团组织也应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青少年事务相关机构的合作,通过联合购买、委托购买等方式购买服务,扩大购买服务的领域、数量。建立薪酬增长机制,根据从业人员的职位和职称核定相应薪酬待遇,保证其职业发展空间。
2.改善申报政府购买服务的条件和流程
适当放宽申报条件,降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项目的准入门槛,如改变购买服务条件中要求社会组织具有规定数量的持证社工才能申报相关项目的规定,让拥有“社会工作员”证书从业人员的社会组织也能申报政府发布的购买项目。完善购买流程,让申报程序更加人性化,如改变社会组织申报政府购买项目时须一次性提供发票等规定,针对具备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能力却不具备开票资质的社会组织,采用将购买服务的资金转入当地团组织或青少年事务社会机构代管等灵活性方式拨付资金。
3.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和评估
完善服务购买前、实施中、结束后的全流程监督和评估机制。购买服务前,对承接单位或组织的资质进行公平透明的筛选和全面科学的评级;实施项目过程中,把监管聚焦到提高服务水平上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实地巡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阶段性评价制度等[4],对承接单位或组织建立常态化的跟踪监管;服务结束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实际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开展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评估。
(三)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性
1.规范专业人才岗位设置
通过科学精准的岗位设置对专兼职从业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青少年社会组织等不同机构中,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服务对象、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设置专业人才岗位等级、岗位数量和配置比例。在开发和招募人才基础上,促进现有人才转化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府可以从社区基层、共青团基层等现有队伍中招募思想品行端正、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良好的交际与工作能力、热爱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工作者,通过有计划、分层次地培训、进修、实习等方式,达到社会工作资格考试标准,考取社会工作资格证书,进行社会工作实践,成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
2.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
增加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数量,鼓励已开设社会工作本科教育的高校开设硕士和博士教育。对留皖工作毕业生实施就业优惠政策,提高安徽省内院校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促进专业人才培训一体化,围绕人才培养、培训、科研、督导等环节,展开区域性合作交流,形成人才培养合力。在长三角范围内,从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各种人才培训机构中择优选择一些单位成为青少年人才培训基地,针对性开发培训教材,进行常态化系统化人才培训。由团省委牵头,根据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从业人员在岗培训计划,规范入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培训频率和覆盖面,建立强制性培训和督导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实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的标准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促进人才队伍区域协调发展
针对青少年社会工作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加大对相对落后地区和草根社会组织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鼓励相对落后地区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社会工作事业。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和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持证社工到贫困地区、乡镇农村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确保其基本工资和待遇的同时,增加额外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