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业政府补助会计信息披露的探讨
2021-01-16赵海燕山西汽运集团雁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赵海燕 山西汽运集团雁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对于企业来说,会计信息披露是一种约束性质的制度。从被披露的会计信息中,可以很直观地了解到企业当前的运营状况与资金资产情况,从而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出企业的经营性质属于盈利或是亏损。但从交通运输业的政府补助会计信息披露情况来看,现阶段交通运输行业在经营与会计信息管理上还存在明显问题。
一、交通运输业政府补助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况
(一)交通运输业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对交通运输业的补助主要有如下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类企业享有政府补助;第二种是符合政策标准下诚信企业或者示范企业等,受到政府补助扶持的;第三种是行政安排性质的节能补贴、智能制造补贴等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和智能领域发展的补贴性质。交通运输业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产业,但它的经营特点是成本投入巨大且收益缓慢,因此政府补助交通运输业的行为是出于政府机构对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分析交通运输业政府补助会计信息披露概况
交通运输行业多数是国有性质的企业,有着很强的市场垄断能力,因此在运营风险上有更严重的成本负担。从近年来的企业会计披露信息中政府补助部分的报告情况来看,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的补贴额度仅次于石油与天然气开采,这说明了交通运输业受到政府补助力度远比其他行业要大。为了政府能够以政府补助会计披露信息为参考,更加合理地调剂补助资金与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使切实需要政府补助的企业分配到足够运营的补助资源,这就要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合理性、真实性以及准确性。因此探究交通运输业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从推动交通运输业的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是充分必要的。
二、交通运输业政府补助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补助的披露标准不统一造成核实困难
据不完全统计结果,我国受到政府补贴的交通运输企业与上市公司约占行业整体的81%,在对政府补贴的会计信息披露时发现,由于各个上市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的划分不一致导致披露标准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如稳岗补贴,是政府为了鼓励交通运输业扩大生产规模保证就业岗位稳定的补贴费用,多数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将该部分政府补助列在其他收益科目里,作为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收益。但部分公司企业在对财务结构进行理解时,将该部分补助列为日常活动相关的营业外收入,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并无该部分补贴。实际中还发现,交通运输企业对政府补助的披露位置不尽相同,有的企业分别在其他非流动性负债、其他营业外收益、递延收益中对政府补助内容进行披露,而另外一部分企业单位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对政府补贴内容的补充披露,但由于平时会计信息的记账中将政府补贴计入过前者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中,出现重复披露。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非经常性损益等政府补助的体现科目中。由于企业对政府补贴披露的标准不统一,造成部分企业披露信息不全,或者是披露信息出现重复或错误,给政府补助的核实工作带来了困扰。
(二)政府补贴的会计信息披露滞后起不到参考作用
交通运输业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资金前,要经历一系列漫长的补助申请、批复意见下达、资金筹集打款、资金到账的程序,使交通运输企业取得政府补助资金的真实时点变得不可考证,造成了政府补贴的会计信息披露严重的滞后。尽管有后期财务事项的整理,也并不能使政府补助的财务信息在会计报告中及时披露,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业政府补贴会计信息披露报告不具备时效性[1]。此外交通运输业政府补贴除了货币资金形式外,还对通运输业进行生产技术补助、生产材料补助等其他形式的补助。这些非货币形式的政府补助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均是以历史性的成本进行计量的,这种会计信息不具备时效性,使会计披露信息出现失真。在交通运输业所披露的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信息中,只有一堆没有参考价值的冷冰冰的账目收支数字,政府与交通运输企业并不能从中得到任何具有前瞻性的会计信息,也没法根据披露信息了解到现行的市场行情,更无法进行补助资金额度上的合理调整。总的来说,政府补助的会计信息披露一个主要问题是:由于信息滞后导致会计信息失去了关于现行价值的参考作用。
(三)政府补助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交通运输业对政府补贴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是:通过体现政府补贴在实际运营中的各项用途执行情况来使政府对经济资源配比进行优化。但是由于引入了会计估计行为作为补足历史价值手段,使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信息具备了人为可操控的特点。交通运输业进行坏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利率等会计信息的估计时,都是基于会计人员财务知识的主观判断进行的,失去了会计信息该有的精确性与中立性。其次,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用于拓宽交通运输业务的工程建设时[2],在定额套取上混淆标准价格,夸大报价以谋取更高额度的政府补助,给政府进行监管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带来了困难。如果存在交通运输企业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利用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漏洞人为篡改会计信息,就会使会计披露信息失去它的真实性。政府也就无法通过会计披露信息报告分析出企业真实的运营情况,自然无法实现合理优化补助资金分配。也就是说,政府补贴因为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不足,正在成为某些交通运输企业进行经营外获利的工具,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公平性与平衡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三、解决政府补贴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在分析完善政府补贴会计披露信息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之前,首先需要分析出上文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对政府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方法,与政府补贴的披露形式上,尚未形成明确统一的标准;第二,会计披露信息的内容严重滞后,导致披露信息不具备时效性;第三,现行的会计披露信息规范不满足交通运输业市场经济现状,在对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管体系与流程亟待完善加强。因此本文根据对交通运输业政府补贴会计披露信息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各项措施。
(一)用净额法统一政府补助的会计信息披露标准
交通运输业应当在监管部门和政府的综合作用下,用净额法代替原本的总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核算。通过出台相关的政策,来统一会计信息的披露标准。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时,需要在披露报告中详尽地将政府补助中的冲减资产成本和冲减费用进行注明,使用净额法进行冲减核算时,不会像总额法一样在处理政府补助时存在漏项披露或重复披露。在涉及政府补助收支的项目中,将政府补贴按照:初期金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销摊、期末余额等分为几个子项,分别进行详细披露[3]。此外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披露规范,作为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参考模板。在统一化的披露模板中,应当明示具体的政府补助子项应当计入哪一类的会计科目中。如统一规定,将节能减排补助与燃油补助列入非盈利所得的经常性损益科目,不得再列入其它科目。通过统一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来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的会计披露行为,便于政府进行政策扶持和市场管理。
(二)引入公允价值进行资产负债计量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到交通运输企业对政府补助的应用落实情况,需要在会计实务中,将所有用于对冲减后企业资产负债的会计属性计量,都采用成本重置法算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反映特点时间节点和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产负债的定价,相比于历史价值更具有时效性和参考价值。引入公允价值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政府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到政府补助资产持有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更利于政府了解享受政府补助的企业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而采用了公允价格进行资产负债计量也使交通运输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三)加强交通运输业的财务管控
首先需要交通运输企业在内部建立完善的财务管控制度,对企业包括资金、成本在内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实时有效的财务控制。可以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由公司资产部门通过委派的方式将职业素养高、具备独立的会计工作能力的会计人员下调到所属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对所属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行为,尤其是涉及政府补助的部分实施财务监督[4]。企业内部需要加强内部人员的管控,财务部门需要与其他业务部门起到协调作用,避免财务风险。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交通运输业的监管力度,以外部审计的方式对接受政府补助的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财务监管,可以委托第三方性质的会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监管企业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其次应当完善会计法规,严格惩罚力度,从而在企业外部形成法律威慑机制,来保证政府补贴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中立性。同时加大对那些通过的舞弊行为造假会计财务信息实现“虚亏实盈,虚盈实亏”,以谋取更多政府补助的公司,政府应当停止对其的资金补助,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并处以高额罚款,在企业外部利用法律的约束力形成监管机制。只有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的财务管控,才能使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政府才能根据交通运输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调配市场资源。
四、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补助是交通运输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资源,解决交通运输业对政府补贴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时存在的若干问题,还需要通过统一披露标准,引用公允价值进行资产负债计量,和加强财务管控来解决。在这个环节中,需要政府做出合适的市场引导,以政策关怀来促进交通运输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和谐做好会计信息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