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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下新消费的可及性及其实践向度

2021-01-16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双循环消费服务

刘 敏

2020年5月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2020年8月习近平再次强调要“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2]。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从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更多依靠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转变的新发展阶段,推进消费升级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将是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随着数字、人工智能、生物、新能源等新一代技术的发展,新发展阶段下我国居民消费升级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从消费内容看,在新一代技术和新兴产业的支撑下,消费远远超出了衣食住行等传统消费的范畴,拓展到数字、智能、互联、大健康等新兴领域;从消费方式看,消费呈现出个性化、智慧化、虚拟化等特征。可以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赋予了消费升级全新的内涵和手段,而新消费则是消费升级的必然选择。新消费是以数字、人工智能、生物、新能源等新一代技术创新与应用为支撑,以新产业为引领的传统消费及其场景的重塑和拓展,以及消费的新领域、新体验和新模式。在新消费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消费可及性是创造消费潜力,连接需求链与供应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一、新消费可及性的理论意蕴及其在双新发展格局建构中的现实价值

当前,席卷全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催生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由此所产生和激发的新消费形态成为消费发展的主要内容。然而,新消费的不可及已凸显为新发展阶段消费升级过程中的新问题,如价格偏高引致的智能消费有效需求不足、数据壁垒引致的智慧生活服务不足、新基建规模偏小引致的应用场景碎片化等,极大制约了新消费发展的深度、广度和高度。“可及性”概念本身蕴含公平的价值内涵,将“可及性”引入消费升级和新消费研究,本质上就是从公平与效率互促的角度,探讨新消费供需系统的适应性匹配问题,旨在让更多居民在更广泛的消费场景内,获得更多更优质更实惠的新消费产品和服务,并进一步通过居民消费升级,更有力地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助推更高质量的经济循环体系建构。

(一)新消费可及性概念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意蕴

可及性从字面上理解即为“可以得到的,能够获取的”,它最早源于《环境科学大辞典》(2002年),英文表述为“Accessibility”,2005年作为一个航天科学技术名词出现,英文表达为“reachability”。关于可及性概念的内涵,有学者认为可及性是个体对服务的实际享有量及获得服务的便捷或受阻程度;也有学者将可及性理解为服务的覆盖面和使用数量;还有的学者将可及性定义为服务需求者可否获得所需要的服务,或某种福利服务是否具备需求者可以获得的性质和程度[3]。公共卫生理论以“药品可及性”为概念对可及性的公共卫生学内涵作出了规定,认为药品可及性是指人人能够以可负担的价格安全、实际的获得对症、高质量、在文化习俗上可以接受的药品,并可以方便地获得合理使用该药品的相关信息。世界卫生组织总结了影响公众获得药品的4个因素:药品的合理选择与使用、可以承受的药品价格、持续的资金支持、可靠的药品供应体系[4]。有学者在论述“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时认为:可及性是指民众与公共文化服务之间的“适合度”,即服务的距离、时间、内容和方式是否便于服务对象享受服务[5]。近几年来,“可及性”一词开始出现在政府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强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6]。习近平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题为《团结合作战胜疫情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致辞中,提到“中国新冠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为实现疫苗在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担负性作出中国贡献”[7]。

从以上国内外学者和官方对可及性的内涵阐释看,“可及性”的一般性内涵实质主要有三:其一是主要针对基本公共服务;其二是强调获得和使用公共服务品的难易或便利程度;其三是体现公平和均等化的价值导向以及公共资源与公众需求适配的效率考量。我们将可及性概念引入对新消费研究对象的理论探讨中,试图首先从公平和效率的互促关系中来理解新消费可及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之意蕴。由此可以这样理解:新消费的可及性是指新消费品和服务能被消费者在消费观念上充分接受,并以可负担的价格、易操作的技术手段、可利用的应用场景、在广覆盖的空间范围内对新消费品和服务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购买。其社会意蕴在于使不同区域、收入群体能相对公平地获得购买和享受新消费品和服务的基本权利,如城乡居民能相对公平地享受网络信息技术所支撑的网购交易平台服务;其经济意蕴在于让社会公众能合理选择适合自己最优性价比的新消费品和服务,如消费者根据自身经济收入状况能购买到合适的智能手机;其文化意蕴在于新消费品与服务所反映出的消费价值观为社会主流消费文化所包容,新消费品和服务所蕴含的新技术新模式与社会伦理相适配,如新消费领域中基因和克隆等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与其时其地的社会伦理观念具有互适性。概而言之,从一般性而言,新消费的可及性至少可以理解为:(1)各个社会公众群体在新消费品与服务方面的可获得性;(2)新消费品与服务价格在不同收入群体中的可负担性;(3)新消费品使用与服务享用手段与技术的便捷性;(4)新技术新消费模式与区域社会伦理及价值观的适配性。

(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新消费可及性的现实价值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基于国内发展形势、把握国际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科学判断和重要战略选择。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主体是国内大循环,战略基点是扩大内需。从当今国内国际经济形势观察,扩大国内新消费需求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可及性是新消费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的基本条件,因此,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过程中,提升新消费可及性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同时,当我们将新消费可及性置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下来进行探讨时,则被赋予了国际政治经济学含义,即这种可及性还隐含了国内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通过扩大国内有效需求空间提升双循环的需求链水平。消费需求是社会再生产的原始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8]。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消费需求更多地融于新的供应链方式——需求链管理中。“需求链是价值链商业模式的一部分。简单来说,企业必须把关注的焦点从供应转移到消费需求上。”[9]新消费可及性所带来的传统消费提质升级一方面稳定了传统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可以激发出新兴消费需求,引领新兴产业和新兴消费市场的培育壮大,不断提升双循环发展的需求链水平。而双循环中供求系统的互促耦合进一步提升消费需求满足的水平和质量,并引领新一轮的消费升级。

2.通过消费结构升级提升双循环的产业链水平。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新消费给居民消费生活带来深刻变化,居民消费选择的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智能化通过新消费可及性得以实现,享受型、发展型、体验型消费需求通过新消费可及性获得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推进“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向各行各业渗透,实体企业上网,互联网企业落地,日益呈现生产、流通、消费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的格局”[10]。消费者日益成为双循环发展中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核心,由此,新的消费需求所引致的新业态新模式通过畅通的国内产业链,进一步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进产业链与需求链的互动耦合。

3.通过增强国内企业自主创新提升双循环的价值链水平。技术创新是提升新消费可及性的核心动力,而将技术创新融于新消费品和服务供给过程并最终实现其经济价值的主体是企业。阿瑟曾强调“信息革命的核心是转变经济运行的结构和过程,而能够从数字化转型中受益的将是经济中那些能够最智能最有效地使用新技术的企业”[11],“企业则将新工具或新方法应用于生产,产生出新的经济价值”[12]。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创新链和价值链的高度融合要求国内企业重视自主创新,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提升产品的价值链高端化水平,因为“核心技术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在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新经济领域更是如此”[13]。新消费生产和服务型企业也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在双循环的价值链重构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市场价值。

二、新消费可及性的影响因素及其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现实基础

从多学科角度分析,新消费可及性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多方面。而从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求看,全面提升新消费可及性,既具备一定的优势基础,也存在一些现实制约。

(一)影响新消费可及性的主要因素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新消费可及性越高,新消费发展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就越高,它对于高质量构建双循环经济体系,激发双循环发展新动能,促进双循环的需求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有着重大现实价值。然而,提高新消费的可及性仍面临诸多现实难题,这就需要首先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影响新消费可及性的主要因素。

1.消费购买的经济基础。新技术运用必定带来新成本或高成本,因为企业从新产品概念的提出、产品设计、产品研发至技术创新产品正式投产的全过程中都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费用,这些无疑都增加了新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成本,且在产品和服务投放市场的初期,其价格往往相对较高。对消费者而言,其购买力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消费购买的经济基础,当然,消费者的购买力水平不仅仅表现为由其经济收入所决定的绝对购买力,还表现为由政府公共投入所决定的相对购买力。消费者的经济基础越强,其对新消费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水平越高,新消费的可及性程度就越高,反之亦然。如当前我国智能家居消费不及社会预期,其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家居产品定价较高,超出了一般消费者的购买能力。

2.消费市场的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在特定时期内,企业产品绝对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下降,即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从而提高利润水平”[14]。在新消费发展上亦如此,产品的消费市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将稀释企业在技术创新和运用上更多的风险成本和沉没成本,技术创新的平均成本将降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也将降低。对消费者而言,市场的规模经济效应导致其购买成本越低,消费的可及性程度则越高。如人工智能产品的消费市场规模越大,企业生产的积极性越高,技术创新的平均成本将越低,消费者能以更优的性价比购买到产品和服务。

3.消费手段的技术门槛。无论是传统消费领域内的技术改造升级,还是新兴消费领域内的技术创新与运用,都必然导致新消费产品和服务对新技术的依赖,可以说新消费是各种新技术之集成体,如“信息消费背后是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15]。新技术是否能较快且较简单地被消费者所学习和掌握,新技术学习的难易程度和复杂程度就成为新消费手段的技术门槛。新消费手段的技术门槛越高,则新消费的可及性程度就越低,反之亦然。如智能手机的市场推广对很多老年消费者而言就面临一定的技术门槛,相对于学习能力较强的年轻人而言,智能手机对老年人的消费可及性就变低。

4.消费应用的场景支撑。以新一代技术为支撑的新消费在消费场景建设上有着特殊的要求,在新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推广中,其场景应用的创新已经成为刚需。新消费的应用场景本质上是一种产品交互设计系统下的需求场景,是为特定消费群体提供的消费环境创新,包括新消费的基础设施、特定的消费体验场所、消费实现的载体等。新消费的应用场景支撑越强,其可及性程度就越高,反之亦然。如5G技术发展为人工智能、物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大规模应用提供更好载体和更多场景,5G产品及其服务的可及性将大大提高。

5.消费文化的伦理适配。汉斯·约纳斯在分析现代技术的形式特征时指出,“现代技术和传统技术相比,已经处于一个尴尬的两难境地”,“伦理学必须在技术事件中说点什么,或者技术须受到伦理学评估”,他再次重申责任伦理学那种对“未来、自然有机整体”的向度[16]。新消费由于其蕴含丰富的新技术,必然需要接受责任伦理的评估,新消费带来的消费方式变革和消费文化重构需要与现实的责任伦理相适配。只有这样,新消费才能在价值观上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新消费可及性才能广泛实现。如在健康消费中,有些“生物学和医学技术直接涉及人类存在的开端和终结,触及我们做人的终极问题:人的优异概念、生命与死亡的意义、人格尊严、人类形象的整体性等等”[16],这些生物学和医学技术则可能会在健康消费的可及性上遭受到社会伦理批判。

(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新消费可及性的现实基础

理论与现实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从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求看,提升新消费的可及性水平既拥有一定的有利条件,也面临一些现实约束和挑战。

1.超大规模市场是提升新消费可及性的需求优势。“强大的国内有效需求是建立起内需主导型全球价值链的关键因素,这表明能够建立起内需主导型全球价值链的经济体必然是大国,因为只有大国经济才具有规模性、内源性、多元性特征”[17]。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市场,这就从经济总量、市场容量、产业体系、人力资本等方面提升了新消费市场的发展韧性和需求动力。目前,我国网络消费、共享消费等正是基于庞大的国内市场需求规模而发展迅猛。未来可以预见,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新消费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在超大规模的市场需求引领下,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新兴消费的可及性将大大提升。

2.注重服务和体验的消费理念变革为新消费可及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前我国居民在消费理念上越来越注重服务消费,追求服务消费的个性化、智能化、高端化,体验式的消费场景互动给传统消费升级注入全新活力。有关数据显示,2018年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49.5%,占到将近一半。2019年消费经济增长的重点在服务消费,包括以消费者为核心的零售业,也开始重点打造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体验,通过软性服务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进而带来更多消费[18]。可见,新消费的内容和特征高度契合居民消费理念变革的方向,新消费可及性的社会心理成本将大大降低,消费文化的包容性则大幅提升。

3.收入分配的行业、地区差距给新消费的可及性带来挑战。消费者的购买力是影响新消费可及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要充分发挥新消费在双循环中的新引擎作用,则需要大力提升新消费的社会购买力,要加快缩小收入分配中的地区、群体差距,以社会的公平性分配来提高中低收入者的社会购买力。然而我国目前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仍然较大,给新消费的可及性带来较大挑战。如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值是2.56,比上一年的2.64有所缩小。以此为对照,宁夏、西藏、陕西、青海、云南、贵州、甘肃7个西部省份的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扩大了城镇与农村居民的消费差距[19]。

4.智慧生活服务中的技术瓶颈对新消费的可及性带来现实约束。智慧生活服务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消费类型,它运用现代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智慧化服务。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居民对无接触式智慧生活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然而,智慧生活服务中存在的传感器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和平台处理技术三大瓶颈,给这种新消费的可及性带来了一定的现实约束。如我国目前小型高性能的传感器只能用于尖端的领域,使得物联网系统无法大规模应用;通信网络技术无法满足未来上千万乃至上亿的海量通信节点无人干预的自动操作,大大降低智慧生活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如何运用平台处理技术,解决海量数据的存储、归类、处理、检索需求,仍是智慧生活服务面临的局限所在。

5.消费应用场景供给不足给新消费的可及性带来环境制约。消费应用场景是新消费可及性实现的基本前提,尤其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新兴消费,在市场推广的应用场景建设上有着特定要求。如人工智能在消费生活里的发展离不开5G技术的信息基础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运用对物联网基础条件有着很高要求。这些应用场景建设都需要地方财政的有力支持,或者需要很有实力的企业进行长期持续投资。然而,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中东西部和城乡之间在新消费应用场景建设上的差距十分显著,新消费应用场景的覆盖面有限,新消费的市场推广难以持续深入。

三、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新消费可及性的实践向度

面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重塑的现实挑战,我国提出双循环发展战略,其实质就是利用国内庞大的需求力量,推进国内经济体系的良性循环和高水平循环。而以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为基础的新消费,给双循环发展带来新的动能、新的潜力。大力提升新消费的可及性,扩大新消费的有效需求,对当前我国经济持续恢复,逐步走出疫情影响有着极为紧迫的实践意义。

(一)供应链系统:从外向依赖向自主可控转变

供应链是经济再生产过程中,围绕核心企业,由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功能网链结构。它反映了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再加工生产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也是企业投资增值不断创造利润的过程。在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要提升新消费的可及性,扩大新消费的有效供给,需在新消费的供应链系统上逐步实现从外向依赖到自主可控的转变,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新消费自主供给体系。

目前我国新消费发展的外向依赖度仍很高,以信息消费为例,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对外依存度高,工信部对全国三十多家大型企业一百三十多种关键基础材料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计算机和服务器通用处理器95%的高端专用芯片、70%以上智能终端处理器以及绝大多数存储芯片依赖进口[20]。新消费的外向依赖度如果过高,会直接影响到新消费相关产业发展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使相关企业的价值链不能实现高端化延伸,并难以保证新消费品和服务的持续有效供给。

为加快推进新消费相关产业自主可控的国产替代化进程。首先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倡导国货品牌意识。鼓励消费者多购买国产自主新消费品牌,从消费行为上支持国产品牌,如国产家电、国产汽车。政府要加大对国产品牌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媒体如抖音、微博等进行国产品牌知识普及。同时,制定国产品牌消费的财税支持政策,如政府采购上优先使用国产新消费品和服务。其次,大力组建企业之间的自主创新联盟。由国家科技部门牵头,组织新消费品生产和服务供给的相关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合作,创建技术研发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要积极开放供应链系统,优先选择国内供应商,在资源共享、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等方面形成利益共同体。最后,要完善新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自主可控评价标准体系。立足于提升国产化水平的重要目标,从专利申报、核心技术研发投入、供应链安全性等方面设立评价指标,科学建立新消费供应链系统的自主可控测评体系。

(二)科学技术创新:从注重应用创新向应用创新和基础创新并重转变

技术创新是由基础创新和应用创新共同催生的结果,既包括开发新的技术,又包括将已有技术运用于新产品或服务,体现为多主体参与、多要素互动的创新过程。基础创新是技术进步的原始动力,是应用创新成效显著的基础条件,二者相互促进,构成完整的创新链。我国实施“双循环”发展战略,需要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规模化发展的自主化全过程建设,加快构建起完整的国家自主创新链。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不断突破,技术革命不断深入,技术更新加快,我国企业在模仿学习世界先进技术并加以应用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某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面临许多重大科技瓶颈,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基础研究创新能力的差距还很大。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现实中,我国政府领导已深刻认识到,在技术创新上我们需要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要加大应用基础研究力度,以推动重大科技项目为抓手,打通“最后一公里”,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21]。

因此,我国需加强应用创新与基础创新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为实现新消费的可及性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首先,要重视培养新经济领域基础研究型创新人才。大力支持重点高等院校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建设与发展,在招生计划、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全面提升高校原创性基础理论研究水平,为新消费中的自主技术研发提供智力支撑。其次,要大力破解智慧生活服务领域内的技术瓶颈。在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智慧生活服务项目建设中,超前布局前沿数字技术,加快通用芯片、智能传感器等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在传感器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平台处理技术、安全性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推进其在消费生活场景中的规模化示范应用。

(三)居民收入结构:从哑铃型结构向纺锤型结构转变

居民收入结构是决定社会整体购买力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反映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居民收入的比例构成。根据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三个层次的比例构成一般分为金字塔型、纺锤型、哑铃型三种结构形态。纺锤型结构表现为中等收入者占社会大多数,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社会少数,其更符合社会稳定的结构要求,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收入分配状态。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居民收入结构越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越大,社会整体购买力水平越高,新消费可及性水平越高。

目前,我国居民收入结构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结构特点,高、低收入人群比重较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偏小。根据一项报告显示,中国目前低收入群体占比为35%,中低收入群体占22.7%,中间收入群体占19.6%,中高收入群体占14%,高收入群体占8.7%[22]。同时,我国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行业差距仍然较大,如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1.3万元的还有青海、云南、贵州、甘肃4个省份,而有13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万元。

为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首先,要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产业振兴为重点,加强乡村公益性产业设施的配套,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城乡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大农村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缩小城乡居民绝对和相对收入差距。其次,继续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巩固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重大战略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强化城市群协同发展以及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最后,要着力打破行业垄断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相对公平的劳动力就业竞争机制,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制度适当限制垄断行业的高收入。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加大收入再分配力度,高度重视就业、医疗、养老保障,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

(四)新消费基础设施:从非均衡发展向均衡化发展转变

消费的基础设施作为消费的硬环境支撑,是消费需求实现的前提条件。新消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着一定的特殊性要求,它需要融入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我国近些年十分重视的新基建很多就与新消费密切相关,如与共享消费密切相关的大数据中心、5G,与智能消费密切相关的人工智能、物联网和智能制造,与智慧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

当前我国新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在总体上还比较滞后,而且区域发展不均衡。以信息基础设施为列,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城乡互联网普及率的差距在不断扩大,2011年农村地区比城镇滞后33.9%,2018年滞后程度扩大到35.8%。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有38.4%[23]。2020疫情期间,不少农村孩子为了上网课,去村委会蹭WIFI,或爬山找信号等事件,足以反映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滞后。

为此,实现新消费基础设施从非均衡发展到均等化发展。首先要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医疗等智慧生活服务,积极搭建数字化城市服务与管理平台,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其次,加大农村地区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扩大农村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线上教育培训、农业物联网平台,弱化“信息落差”和“知识分隔”带来的新消费不可及性。最后,要处理好新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参与新消费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激发企业在技术创新、把握新消费趋势等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在那些商业价值高的信息消费类基建领域,做好相关的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加大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但商业化价值偏低的信息消费类新基建的财政投入,提升新消费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

结语

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等现代新技术的推动下,中国进入了“新消费时代”。“新兴消费折射出中国消费市场的强劲活力,给市场带来新血液、新商品、新业态、新服务、新技术,正在成为消费增长的重要亮点”[24]。让每一位消费者从新消费发展中获得新的消费体验,激发出更广泛的新兴消费需求,并以此推动消费升级带动国内消费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这是新消费可及性实现的最终目标。从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互促的角度看,提升新消费可及性仍是一个需要不断克服诸多困难的过程。但无论如何,在当前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实现新消费可及性的巨大实践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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