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1-01-16刘长志
刘长志
(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鞍山 114100)
随着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用水水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长期以来,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因此,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农村工作的当务之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1 台安县农村饮水工程现状
自2005年全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辽宁省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高[2]。但当前农村饮水工程仍存在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失修、水源保护意识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巩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这将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工作。
1.1 工程建设状况
台安县各村饮水工程均建成于2004年以前,管理房大多年久失修(个别严重的即将倒塌),消毒设备配套不全,水处理设备陈旧朽坏,供水管网老化(部分管道“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完善。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台安县现有农村饮水工程共137处。按供水规模分类,日供水量W为200~1000m3/d的工程有10处,供水人数为53567人;日供水量W为20~200m3/d的工程有127处,供水人数为265112人。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省级工作安排,计划对台安县韭菜台镇、高力房镇、达牛镇、富家镇、新台镇、桓洞镇、黄沙坨镇、洪家农牧场、新华农场9个镇(农场)的19个村进行水质提升工程,总人口为45881人。
1.2 运行管理现状
台安县农村饮水均来自地下水,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和水质相对稳定,全县实现了自来水村村通。台安县农村饮水工程实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三级管理体制,饮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承包责任人负责,由承包人委派专人对饮水工程实施管理。
2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台安县农村饮水工程稳步开展,虽然取得了初步效果,但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经验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2.1 水质卫生意识薄弱
在人类疾病中,饮用不卫生水而导致的疾病高达80%。随着工业、农业的发展,农村饮用水污染不断加剧,已严重威胁到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3]。由于一些水媒介疾病可能不会立即出现症状,因此大多数农村居民并没有足够重视水质卫生问题,少数经济条件较好、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居民,选择饮用卫生的自来水,一般农户还是倾向于使用天然的自流水或浅层地下水。
2.2 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由于部分县区财力不足,农村饮水工程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群众需要通过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解决,虽然已经形成了以地方和个人投入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但对工程进度仍存在较大影响,还需继续完善。
2.3 维修养护费用不足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费收入主要用于支付电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劳务费。当工程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或更新时,会因缺乏足够的资金而无法及时维修、更新。目前,县级农村供水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未建立用于设备维修养护的专项基金和补贴制度,供水水价中的折旧、维修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致使工程建成后难以长久发挥效益。尤其是在扬水工程中,配电设施极易损坏,所需维修费用大,而当地群众因多种原因水费缴纳不及时,导致工程运行费用难以得到保障,维修养护资金的筹措难上加难。再加上部分群众对有偿供水缺乏认识,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商品水意识难以确立,给工程的运行管理造成极大的困扰。
2.4 职能分工不清晰
台安县存在供水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职能分工不清晰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供水体系的发展。当前尚有部分工程建成后产权手续不完善﹐权属职责不明晰,分工不明确,致使责任落实不到位,从工程规划、建设到运行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监督体制﹐农村饮水工程还处于多头管理的状态,财政投入也始终难以形成合力。
2.5 水质监测体系不完善
水资源用量和水质污染情况对农村饮水工程能否正常供水至关重要,是关系到农村居民生命安全的大事[4]。现阶段,台安县农村饮水保护工作还处于初期,工程配备的监测设备十分有限,监测体系也尚未形成规模化和制度化,一般由水利部门或者防疫站进行水质的采样和监测,设置的监测站点较少,且监测频率较低,平均每年至多检验l次,根本无法达到实时监测水源地水质、水量的标准。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安全饮水意识
宣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饮水卫生意识,改变传统的用水理念,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发展[5]。例如,可以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宣传饮水工程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及意义,树立商品水的用水理念,提高对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的重视程度[6]。同时,要统一政府各部门及全社会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认识,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与支持,使科学的用水观念深入人心。
3.2 提高工程的设计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区域大部分属于贫困地区,想要维持工程的正常运行,还需要努力争取国家对此项工程的投入比例,减轻村民的经济负担。同时,要加强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设法提高工程的设计标准,实现自来水入户全覆盖,扩大收费区域,增加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保证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行。
3.3 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我国农村饮水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建设完成后管理环节十分薄弱,因此,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能有效提高居民对有偿供水的认识,避免工程管理中的许多常见问题[7]。对于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集中供水工程,由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小型供水工程,由工程受益区域的村委会或相关协会负责管理;单户或联户的供水工程,由村民自行建设与管理。政府特许经营权、私人修建的供水工程资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由项目法人负责管理。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取供水管理站负责人,并遵循优胜劣汰法则,进行定期考评。供水管理站其他职工按相关岗位要求,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入职后,采取灵活的分配办法,将职工收入与工作绩效紧密结合,以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同时,需完善水费管理制度,根据实地情况,按水量或按人头按时收费,应按月抄表,杜绝半年及以上累加收费的现象。农村饮水工程首先应保证人畜饮水的需求,再考虑其他用水,如建筑用水、种植用水等,其他用水应与管理站签订相关供水协议,确定最大可供水量,再根据水量情况确定水价[8]。水费采取专户储存的方式,年终统一进行核算,抽取水费纯收入的一半作为职工的工资支出,另外一半作为工程维修养护积金使用。供水站还要建立具有约束效力的监督机制,不仅需要接受水利、卫生等部门的检查,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报告准备,还要接受用水居民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水价、水量和水费,按季度总结水费收取情况和工作进展,并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和公示栏,认真听取群众的评议,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4 完善工程运行机制,提高有偿用水意识
农村饮水工程应参照现代企业经营模式运营,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9]。建立搞活经营、借鉴企业的经营理念,实行有偿供水、透明化服务的市场运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部门的积极性,提高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严厉杜绝“人情水”及“福利水”[10]。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规模,采取适宜的管理模式,由过去的集体建设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和专业化运营。供水工程仿照公司化管理模式,实行股份制管理,并通过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落实相应管理权。从根本上改变产权不明晰的局面,促进工程良性运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依照“合理收益、优质优价”的基本原则核定地方水价,充分考虑供水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以实行科学定价。积极完善“水价、水量、水费征收”的公示制度和管理制度,足额完成水费收缴工作,实现“以水养水,自我维护”的良性循环,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
3.5 健全水质检测体系,规范管理机制
在水质监测方面,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因检测设备有限,无法及时对水质进行检测[6]。因此需建立健全水质检测体系,组织成立专业的水质检测机构,提升农村水质监测服务水平,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为了保证居民的饮水安全,应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科学合理地落实工作要求,规范水质监测工作。
(2)配套相应的水质监测设施。对于新建的饮水工程,要求必须配套相应的水质监测设施,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原水、出厂水机管网末稍的水质进行定期检验。对于无法安装水质监测设施的工程,应由县级水质监测中心进行定期检验,若检验水质不符合标准,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11]。
(3)培训专业的水质监测人员。在水质监测人员上岗之前,由市水质监测总站对辖区内饮水工程水质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到所有的水质监测人员都能持证上岗[12]。
(4)建立水质监测中心。以重点供水工程和水质监测相结合的体系,在每个市、县建立至少一所水质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全面监测管理本区域的水质,及时处理水源管理和监测中的问题。对于日供水量≥200t的供水工程,需建立专业的水质化验室;日供水量<200t的小型供水工程应根据工程位置建立中心化验室,以方便监测水源,使饮水工程管理更加规范化。
4 结语
农村饮水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民心工程。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必须通过加强工程建后管理、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完善水质监测体系等措施,不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质量,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