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道德失灵现象
2021-01-16刘平
刘 平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福建 德化 3625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种种道德乱象,如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2011年的广东佛山小悦悦多次被碾压事件、2017年的杭州保姆纵火案、2018年的中年男子高铁“霸座”事件和明星范冰冰偷税漏税案等,这些道德乱象,挑战着人们传统的价值观与道德底线,警示着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着严重的价值观问题与道德危机。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极大地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使我国快速进入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引起了社会的全面转型,人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农村的散落生活转向城市的聚集生活,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高度缩小。在这样一个陌生而又聚集的社会中,道德还有没有起作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道德乱象,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要解决种种道德失灵问题,先要正确认识道德失灵现象的根源与实质,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对策。
一、生产实践:马克思考察道德的基本立足点
不同的哲学家对道德看法不同。马克思立足实践,通过分析道德所处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环境,阐述了道德的本质,道德具有历史性、阶级性。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是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创造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人类通过物质生产实践创造了大量物质和精神财富,在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结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人类社会早期,自然环境的恶劣促使人们只有以有利于整体生存的原则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共同生存,这些社会规则早期以风俗习惯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就形成了道德。因而,道德是在人们的生产实践中形成的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人们的生活及其行为的规范与准则。
道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受社会存在的制约。马克思从生产实践出发对社会意识进行了深入考察,认为道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类社会生产与生活过程在观念上的反映。道德是具体的、历史的,是有阶级差别的,不同的生产力水平道德准则不同,不存在超阶级的道德;不同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文化背景、地理环境和民族心理,其道德内涵可能是不同的;不同民族、不同阶级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群体,都有自己独特的道德规范;不同的社会生活环境、道德存在巨大差异。因此,要认识和把握道德,必须深入到人们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生产生活中去,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社会生产与生活条件,决定了道德的基本内容。
以现实手段解决工人的现实生活问题是马克思阐述道德问题的基本路径,着眼于整个劳动阶级的生存与发展是马克思道德理论的根本特质。在马克思看来,现实问题只能用现实手段才能解决,不能只是靠理论批判,因为仅是理论批判改变不了工人的现实生活处境。马克思认为,无论怎么谴责和理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都改变不了剥削的本性,只会制造“异化”的工人。道德问题如果在意识领域里解决不了,只有深入到其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才能得到根本上的解决。马克思主张推翻现有的社会制度即资本主义制度及所赖以存在的私有制,铲除压迫剥削工人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实际地改变工人的历史地位,现实地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从而实现工人的自由与解放。
二、意识形态的全面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发生重大变革时,往往引起社会的全面转型,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结构的全面变革。社会转型时期,不仅是道德需要转型,还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全面转型。古今中外,凡社会重大转型,都伴随着意识形态的全面变革和道德规范的重大调整。春秋战国如此,20世纪初的中国如此,古希腊如此,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萌芽也是如此。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种种道德乱象,应该放在整个意识形态中认识,这些道德乱象不能认为是“道德滑坡”,而应认为是道德失灵现象。
孔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是一个思想大变化的时代。周室衰微, 诸侯林立,战争频繁,“周礼”已不能调整社会关系,社会呈现混乱状态,“子弑其父,臣弑其君”等成为正常现象,百姓生活极为困苦,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代表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诸子百家,纷纷站在自己的立场提出自己的思想主张和解决办法,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这种局面其实就是古代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化局面,直到董仲舒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
20世纪初的中国,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封建制度瓦解,思想领域也面临着巨变,新文化运动就是推动思想转变的一场运动,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人对封建思想进行过尖锐的抨击。“三纲五常” “三从四德”不再得到普遍遵守,社会呼唤着新的民主思想和道德伦理的产生。这个过程直到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才算基本完成,其结果就是政治上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意识形态上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三、道德滑坡还是道德失灵:改革开放以来的种种道德乱象
任何事物只有在同“质”内部才能进行比较,具有不同“质”的规定性的东西是不能进行比较的。不同经济体制下、不同经济形态的道德范式不是同“质”的现象,因而是无法比较的,只有在同一经济体制下、同种经济形态下的道德现象变化才能称为道德提升或道德滑坡。因而这种道德乱象应被认为道德转型中必然出现的道德失灵现象。新的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新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不是引起道德滑坡,而是引起道德转型[2]。
任何社会意识都有其适用范围和条件。社会意识要发挥作用,应与其所依赖的经济基础相一致,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社会意识也应相应转型。只有转型,道德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发挥作用的空间。“道德及其合理性说到底是从经济必然性、历史必然性中获得根据的。”[3]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引起了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道德体系也应相应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种种道德乱象从本质上说也是意识形态面临着重大转型的有力体现。认识道德现象应该深入它所依赖的社会经济结构进行分析。社会转型,道德必然要求转型。
从根本上说,道德失灵现象是由经济体制的转变引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家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利益主体,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高度统一, 价值观高度一致。集体主义成为主流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过渡,农村快速向城镇转化,生产力获得飞速发展,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这些引起了社会经济领域、思想领域、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转变,原来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已经不能调整新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必然出现道德失灵现象。
四、新时期增强道德规范作用的基本对策
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配机制是实现道德转型的根本途径
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4]。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生活,要解决当前道德失灵问题,不能只是抽象地谈道德,而应从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我国当前社会的经济运行状况、利益分配状况、人们的现实生活状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国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不完善,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监管机制的不完善、法治还起不到震慑作用,导致社会资源的流动不尽合理,利益的分配不尽合理,种种道德乱象频出。
在现代工业城市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每一个人都是独立核算的经济个体,必须考虑自身的生活需要和利益需求。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规范,应该能够肯定人们正当合理的工作方式,肯定人与人之间只是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应该研究新的道德模式发挥作用的途径,把道德规范的内容、发挥途径建立在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收入分配制度、经济运行机制、监督管理制度及现实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与其他各种关系和谐的基础上,道德才能确实起到调整人们社会经济关系的作用。
提炼新时代的道德规范,不能只是在道德领域内,如果只是在道德领域内谈道德,不能反映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价值交换等利益关系,这样的道德只是抽象的,空洞的,迟早会失去生命力,当前的道德问题也永远得不到解决。如果漠视人的现实利益,只片面强调诚信、正义等,道德也将会变成苍白无力的口号。因此,只有让来源于生活的道德准则富有生活的气息,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与时代紧密结合,反映人民的呼声和愿望,才能使人们主动地遵守。
2.在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中加强道德建设
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受到其他意识形式的影响和制约,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与其他意识形式一起发挥作用,共同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调节着人们的行为。随着社会转型,原来的利益格局瓦解,原来的价值观念伴随着转变,而新的利益格局正在变化和调整中,符合新利益格局的思想文化观念还没形成,急需正确意识形态的引导。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有利于人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有利于提高人民思想觉悟、文明素养,有利于人民分清是非与荣辱,改善政风社风民风。因而,应在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中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把道德素质培育与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与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相结合起来,才能强有力地培养社会主义道德素养。
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梦想,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追求人民的个人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与人民的美好生活愿望相结合,巩固党的群众基础。通过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为社会树立了精神标杆,促进了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助力了道德建设。因此,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定程度上也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正如习近平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当前的“大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提升自身的道德素质。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5]。
二是弘扬马克思主义理论,促进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以此促进新时代的道德体系建设。马克思主义不是抽象地讨论道德,而是从社会实践、人们的现实利益格局出发为劳动阶级争取更好的生活条件。马克思主义理论现实地关怀人民生活,以现实的角度来审视劳动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人民的历史地位、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强调劳动创造了人类及其社会关系、个体与共同体相依赖而存在等,应该加以挖掘和融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劳动光荣等已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从道德角度进行挖掘的体现。
三是挖掘传统优秀文化,借鉴传统道德的教育经验,助力道德建设。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与道德教育经验,值得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强调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以“仁”为原则;强调把道德摆在理想抱负的第一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没有修身,就不可能做好“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事情;强调“身教胜于言教”的道德教育方式;强调“家国一体”,重视家庭教育与培养爱国主义精神等等,都是值得今天的道德建设借鉴。
3.加强法治建设,培养规则意识和道德意识
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都是以社会安定有序为目标,着力于调节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经济关系,其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道德规范不会自动发挥作用,人们的道德意识不会自动树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也不会自动形成。道德规范的实现主要靠自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没有强制力,无法对破坏其行为和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惩罚,当有人不自律或不考虑社会舆论时,道德就没有办法得到遵守。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意识不强,法治程度不高,不能对恶意破坏规则的人给以震慑和惩罚。有一部分人在破坏规则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往往会选择破坏规则。所以,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全面确立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道德规范,但今天种种道德乱象仍然存在。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和实施的,一旦遭到破坏,国家机器就会通过法律程序惩罚当事人,所以法律具有强大的震慑力。
加强法治建设,将某些道德规范法律化,并通过国家机器来强制保障实施,让那些违反道德准则的人和行为得到惩罚,不断增强民众的规则意识、道德意识,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吸引力和向心力,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普遍遵守提供强制力约束,使人民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民性。
五、结语
美好生活是人们的奋斗目标,一个有道德有规范的社会才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社会。新时期增强道德规范作用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分配机制,发挥法治的强制力,还要实现意识形态的转型,这种转型不能只是道德层面,而应是“三观”的全面科学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