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轮驱动推进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
2021-01-16顾鸣镝
顾鸣镝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为进一步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推动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3月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提出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的基本原则,希冀至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之后,各级各类高校纷纷从不同角度对众创空间的身份定位、建构要素、运行机制、评价指标等展开理论研究与实践,形成不少有效经验和成果。从科技部关于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三批公示来看,全国范围现有此类空间1 332家,但由高职院校设立的仅有16家(以下统称“高职众创空间”),占比1.2%。高职众创空间在实践层面的不充分性影响着理论层面的研究质量,截至目前,在《中国知网》以“众创空间”为关键词进行首轮检索,析出结果900余条;再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关键词在结果中检索,析出结果仅为7条和2条;若以“双轮驱动”为关键词在结果中检索,析出结果为零。
以上现象说明,虽然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已认识到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对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性,但相较于《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中关于“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要求而言,依托行业办学优势建设众创空间的潜能尚未得到应尽释放。据此,该文秉持“产教融合,机制创新”的双轮驱动发展理念,从众创空间平台组织的形式和功能特点出发,理实结合探究基于区域特色产业链的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要素集成与建设路径。
1 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概念解析
“十二五”以来,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虽然已在高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大学生科研训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校内外协同育人机制设置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就“把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成为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高校立德树人的主要途径、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的高教改革风向标”而言,尚有一些关键节点亟待突破,其中尤为突出的就是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的问题[1-2]。对此,2015年9月,科技部相继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以下简称“《15版工作指引》”)、《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231号)(以下简称“《16版工作指引》”),体现了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的要求,高职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建设发展的必要性。
1.1 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内涵特征
《16版工作指引》将“专业化众创空间”定义为:聚焦细分产业领域,以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重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平台”(platform)是促成双边或多边交易过程中获利的第三方链接系统[3]。自教育部2010年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以来,诸如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些平台定位于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早期创业的低成本共享空间,高职院校通过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实践场地,激励具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通过自主行为吸纳更多的社会弹性资源以落实创业。从上述平台当前已释放的实际效能来看,由于缺乏市场导向和价格约束,平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创业孵化器虽然具备一定吸引、集聚和调配资源的功能,但这种以供给侧为发起端的资源获取事实上削弱了供给的针对性和充分性,创业计划书和项目路演的高门槛事实上也超出了绝大多数具有创业意愿的高职大学生的能力所及。针对上述问题,《16版工作指引》明确了众创空间作为“专业化”平台的内涵特征,可概括为“三化”,即服务专业化、集成精准化、协同多元化。一是强调了针对特定对象、孵化条件和内容的专业服务;二是强调了针对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的高效配置;三是强调了针对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共享平台的多方建构。推进“三化”的核心是优化体制机制,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目标是在促进平台自身生态发展的同时,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1.2 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组织类型
“平台组织”(Platform organization)是平台赖以存在的组织类型[3]。2017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正式提出“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由此推导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所应具备的要素特征,可概括为“四个具备”:一是具备行业、产业依托,根据平台组织多元交互、多边互动、价值交换的特点,为创新创业提供有效供给;二是具备资源共享基础,根据平台组织快速性、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发展规律,高效链接基于产业链的人、财、物等相关资源;三是具备较强的模块组构能力,在最大化满足空间多元主体异质性需求的基础上,能够尽快形成创新创业生态和产业生态,为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驱动;四是具备较高的孵化服务水平,围绕专业领域,为创业者提供贴合产业特点的高水平、专业化和特色化的集成服务。
2 产教融合建设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要素集成
截至目前,根据科技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录,高职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多为院校自身,详见表1所示。
在上表中,除广药职院等4所高职众创空间(黑体标示)的运营主体已成立或引入了专门的孵化服务机构,其余12所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皆为院校自身,甚至是院校的某个职能部门,这在组织形态上很难匹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的要求,即“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说明相较于国家政策导向而言,高职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在总体上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高职众创空间模块组构的“同质化”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平台发展的关键瓶颈。
表1 国家备案高职众创空间
2.1 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的问题解析
需要指出的是,除之前学界普遍认同的空间同质和服务同质问题,创业者同质也正在逐渐成为阻滞平台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4]。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高职众创空间的“同质化”问题
模块组构同质化削弱了高职众创空间的资源整合与重构,突出表现为空间的结构洞资源塌陷。“结构洞”(Structural holes)是社会网络中最有可能给个体或组织带来竞争优势的位置[5]。就高职众创空间发展现状来看,结构洞资源塌陷主要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业资源塌陷。由于缺少行业互动,平台只能提供物理空间、网络和创业基金等基础资源。融资、营销及企业导师等高端资源无法得到保障,难以满足创业需求端的供给需求。二是服务资源塌陷。由于缺乏企业支撑,空间运营只能依附于院校办学体系,技术创新、项目推广和品牌建设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到位。
2.2 产教融合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要素构成
针对上述问题,该文结合行业发展和办学定位,就针对细分产业领域,打造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的关键要素和节点进行梳理和概括。
2.2.1 行业统筹,产业引领,创新稳定互惠的平台机制
产教融合发展的新格局要求高职众创空间建设必须结合所在区域和行业发展的特点与趋势,走“差别化”发展的道路,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同质化”问题的科学选择。为此,在建设过程中,一是要以产业发展引领建设规划,推动高职专业群建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联系产业链、创新链的专创融合教育教学体系;二是要以行业趋势统筹建设资源,主动对接办学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该级企业,汇聚行业信息供给、整合业内创业资源;三是要以多方协同建立校企利益共同体,并将其作为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多元协作运营的根本保障,设立相对独立的、适合产业和创新创业生态空间共生的、符合各方参与者利益的平台治理机构。
2.2.2 企业建设,院校管理,构建校企合作的双主体运营模式
科技部《16版工作指引》明确了“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运营者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从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避免成为“二房东”的角度出发,构建校企双主体运营模式不失为当前的理性选择。具体来说,院校负责“引企入教”的制度建设,提供物理和专创融合的机会空间,强化源头创新的研发供给;企业负责联系行业、产业,导入市场机制,强化资源集聚与配置设计。二者合力,为域内各类异质创客提供基于产业技术创新的特色化创业集成服务。
2.2.3 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工匠精神,丰富大学生创客的现代学徒内涵
坚持“立德树人”,“立德”就是“德育为先”,“树人”就是“以人为本”,两相整合凸显了弘扬“工匠精神”引领高职专业化众创空间培育新时代创客的必要性。毕竟,为顺应社会认知的归约性趋势,“工匠精神”的浮现意义正在向专注和创新相加叠的“专创合一”迁移,并逐渐固化为一种文化符号[6]。为达成这一目标,高职院校需积极创新探索“创客学徒制”,在校企双主体众创空间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建构创客与企业合伙人的“双重身份”,并以“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保障学校、企业和创客的三方权益与义务。
3 浙茶众创空间的实证研究
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全省茶园面积300.5万亩,茶叶年产量达18.6万吨,产值190亿元。经过几年来的持续科技创新与应用,浙江省各级各类茶基地品质稳步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快速提高,品牌建设初见成效,质量保障逐成体系。全产业链模式的基本形成为域内高职院校打造专业化茶产业众创空间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力支撑。
3.1 依托区域茶产业发展,双主体运营平台逐步成型
2016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1号),就促进浙江茶产业传承发展提出总体要求:“至2020年,全省茶一二三产总产值达到1 000亿元,全力打造世界绿茶生产、贸易、文化交流、教育科研、休闲养生中心,推动传统产业大省向现代茶叶强省的转变”。作为传统板块经营业务,茶产业一直以来是浙江省供销社发展社有经济的特色和有力抓手。该级社有企业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茶集团”)经过近70年的连续发展,已成为茶叶出口全国领先,绿茶出口世界前列的拥有近10个涵盖行业不同领域的知名企业。浙经贸职院是由浙江省供销社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一直以来坚持充分发挥供销系统的行业资源优势,形成了“以系统为依托、以学校为主体、以政府为推手、合作企业深度参与”的四方合作办学体制。二者与生俱来的亲缘关系为打造专业化的“浙茶众创空间”奠定了扎实基础。
2017年5月,由浙江省供销社作为承办单位之一的“首届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G20杭州峰会主会场)举行,这是我国举办的全球范围内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国际性茶叶盛会。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并提出“谱写茶产业和茶文化发展新篇章”的重大倡议。对此,浙经贸职院与浙茶集团积极作为,签署《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共同服务茶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与《校企共建浙茶众创空间框架协议书》,为校企合作双主体运营基于茶产业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提供了政策保障。2018年,“浙茶众创空间”成功获批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会“产教融合共建高校众创空间项目”。
3.2 对接全产业链结构布局,专创融合育人实践逐渐深入
作为浙江省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浙茶集团具备全球茶叶资源供应链整合和运营能力,拥有国家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WTO/SPS/TBT研究评议基地、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机构。较为完善的茶叶全产业链产品研发与质量保障体系为“浙茶众创空间”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储备了充足条件。将企业的产业链优势和学校的优势专业群建设相结合,“浙茶众创空间”正在有序推进专创融合的育人模式实践。第一,着力构建以专业群为基础的茶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在茶叶精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区域性茶产品会展、创新“互联网+”茶叶商业模式设计、加快实体连锁营销功能转型、加强国际茶艺技能交流与竞赛等领域完善校企合作运营模式。第二,精准加大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校企合作开发了《茶文化与茶健康》《茶农产品深加工与创新创业》《移动互联网营销推广》等实用型课程10余门。第三,积极实施文化兴茶,一是对接“师友计划”,引导学生“走出去”,组织系列茶叶名企职场体验行活动,挖掘和讲好“茶产业发展新故事”;二是吸引各类企业“走进来”,举办茶产业创新创业报告会,开展新产品校园集装箱展示,举行茶企专场招聘会,等等;三是以学校“三创”竞赛为载体,加强区域茶产业创新、创意与创业的联系和交流;四是通过举办“浙台两岸茶创业创新创业论坛”,积极拓展浙台职业院校茶专业育人合作路径。
3.3 聚焦产创协同生态发展,“集、合、孵、育”提升空间服务效能
作为多元协同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浙茶众创空间”的建设目标在于精准集成产业创新创业资源,推进融合其他产业,提高初创项目孵化水平,推动培育主导品牌。具体来说,一是依托供销合作社行业办企办学,由龙头企业设立创业扶持基金,通过投融资或合资合作等方式“集”聚小微创业项目,助力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供应链体系建构;二是依托浙江省新时期八大万亿产业的发展机遇与文化底蕴,推进融“合”信息、环保、健康、旅游等产业要素,集中校企力量推出一批受市场欢迎的创意商业计划,助力现代新型产业体系建构;三是依托浙茶集团全产业链资源优势,以项目“孵”化为抓手,推动校企共建面向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载体建构;四是依托区域茶产业现有公共品牌,以一套标准激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育”成思路,塑造浙江茶品牌形象,助力区域茶品牌影响力体系建构。
4 结语
随着我国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发展,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校企合作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环境持续改善,各类产教融合的支撑平台不断丰富。但需要指出的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目前还存在生态发展不够全面、科技转化不够顺畅、校企融通不够充分,以及部分政策落实尚不到位等问题。据此,该文提出秉持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建设整合行业办学和区域产业双重优势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希冀在促进创新创业平台共享、专创融合育人、项目投资持续增长、创业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