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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丛”与产业扶贫的长效发展
——基于河南省新县的实证研究

2021-01-15李白罗聪聪

社会政策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能人村庄村民

李白 罗聪聪

一、问题提出

产业扶贫是实现持续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而产业兴旺又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在迈向乡村振兴的过渡阶段,分析和总结既有产业扶贫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机制,对有效巩固脱贫成效、激发持久的内生动力和早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都具有深远意义。

当下产业扶贫正如火如荼开展,各贫困村依据村情实际,在发展村庄产业的过程中不断摸索形成了“政府+企业”“公司+农户”“能人+农户”以及“散户自主经营”等几种主要的扶贫模式(白丽、赵邦宏,2015;修兴高,2018;何龙斌,2018)。无论是政府主导还是企业为主的产业扶贫模式,虽具有能在短时期内做到规模大、见效快的优势,但常面临着外来资本如何切实保障村民的生计、实现产业落地生根和长效发展的问题。而“散户自主经营”模式也难以激发贫困户的发展潜能和内生动力。尽管贫困户在外部支持下通过参与贫困项目获得直接赋权,但因其自身风险抗御力较低、预判能力差、文化知识贫乏且人际关系资本较少,所以并不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

相比上述几种模式,“能人+农户”模式在产业建设的带头与引领、在凝聚人心和吸引人口回流方面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能人率先发展产业,为村民提供了眼见为实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更好地引领和带动村民一起发展。由村民更信任的、出身于乡土的能人来带动产业,也有利于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同时确保村民合作行为的紧密性(李君、陈长瑶,2013;尤琳等、魏日盛,2020)。

“能人+农户”模式得以发挥上述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现能人的回归并使能人长久地留在村庄。不过,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下,农村与城市的基本生活和收入水平差距日益明显,原来乡土人才的有机循环变为高素质人才和青壮年劳动力的单向外流。这就造成了村庄长期以来难以吸引能人回归的现实困境,而已有研究大多忽略了这一问题。同时,“能人+农户”模式如何克服在具体的产业实践中出现的能人效应与“精英俘获”的二律背反困境,仍有待深入探讨。因此,本文要探究的问题是:农村能人如何扎根乡土并通过怎样的作用方式来促进乡村产业的长效发展。

二、农村能人与产业扶贫研究

关于产业扶贫中的农村能人,既有研究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一般将那些出身乡土,在农村组织开展生产和交易等经营活动,以劳动或投资致富、对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体视为农村能人(符钢战等,2007;熊素兰、许朗,2010)。能人之“能”主要表现于他们往往拥有较好的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具有超前的思维和战略性眼光,拥有一定的合作意识与合作知识(陈诗波、李崇光,2008;尹广文、崔月琴,2016),或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李君、陈长瑶,2013),亦或者拥有非正式的权威,在村庄中起着重要的社会整合功能。因此,农村能人也可分为经济能人、政治能人和社会能人,如专业大户、技术骨干、企业老板、乡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等(李军,2006)。

农村能人带动产业扶贫的方式主要有直接带动农民发展产业、与龙头企业合作或成立合作社来推动产业建设。这些带动方式给产业扶贫带来了不同的实践效果,并出现了各种程度不一的实践困境。面对这些困境,核心需要应对和解决的是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凝聚的问题。一方面是指在空心化的贫困村中如何吸引和凝聚农村能人。已有研究对能人愿意回村发展产业的原因探究不足,学者们大多指出在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基于自身的乡土情结、道德感和在农村中的关系网络,部分能人愿意回村带动村民发展(施雪梅,2008;黄振华,2015)。但问题是并非所有的能人都能够主动回村,以及回来的能人也并不是都愿意长久留在村庄中持续发挥作用。因而,通过什么样的拉动方式和激励机制来实现能人的回流与长久留村值得作深入探讨。

另一方面是指能人在推动产业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凝聚人心。能人的性质影响其带动的能力,而能人所处的结构位置决定着其凝聚村民的方式和效果。如专注于生产的农业经营大户,他们多以劳务雇佣的方式拉拢贫困户参与个人产业,或以整合资源为目的将贫困户作为一种身份代表吸纳进合作社。但这些凝聚方式都缺乏对贫困户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只是将其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到产业中,从而导致了贫困户主体性缺失、参与感不强和保障感不足等问题(许汉泽、李小云,2017)。而有些能人则从生产领域进入到村庄治理领域,作为村治能人参与村庄整体的产业布局,并在产业建设中推动了对村民的组织性动员和管理(蒋永甫、莫荣妹,2016)。不过,政治资本的加身虽一定程度上能在组织层面提高能人的凝聚能力,但这依旧不是从以村民为主体的角度来解决能人凝聚人心问题的根本之策。因而,能人如何激发出村民的内生性参与动力并使其紧密团结在产业周围的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探究。

二是利益的问题。在产业扶贫中,能人在市场主义逻辑和社会道德逻辑的内在矛盾中,极易陷入学界所讨论的“精英俘获”问题。“精英俘获”常指在扶贫项目中地方精英凭借其自身具有的机会优势进入资源分配过程,获取大部分资源收益,导致扶贫资源不能有效抵达贫困人口(李祖佩、曹晋,2012)。学者们分析出现“精英俘获”问题的原因主要有:能人个人道德问题以及农户对能人过分的依赖与服从(赵秋倩等,2018);能人群体之间形成了过滤资源的结构性网络(邢成举、赵晓峰,2016);能人和企业、普通农户等不同利益主体间形成了庇护关系网络等(赵晓峰、付少平,2015)。由此引发的扶贫资源渗漏、扶贫资源的投入和预期减贫效果不成比例、扶贫工作“内卷化”等问题,都会影响到产业扶贫效果。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有关能人与产业扶贫作用方式的研究中,在能人自身的性质、能人间的关系状态和能人在产业中所处的结构位置方面都缺乏详细的分析和讨论。首先,既有研究大多对能人采取的是抽象化和单一化的理解。他们多将农村能人视为类型单一的个体,忽略了能人身份的复合性与复杂性。由此也缺乏对能人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多种组织方式和作用机制的关注。

其次,虽有很多研究开始关注到多元主体间的关系对产业扶贫实践的积极作用,但却很少详细分析村庄中不同能人之间的关系结构及其对村庄产业的具体影响。同时对能人群体之间关系网络的作用的理解也过于单一和片面。从产业扶贫实践来看,能人群体间的关系性质与组织程度也会影响到其作用机制的选择,进而影响产业扶贫的成效。

最后,在能人发挥作用的层面上,既有研究尚未给出明确的解答:能人在产业扶贫中处于怎样的位置才能发挥出更好的作用?一些研究中能人或专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发展合作社吸引村民加入,或作为政治能人加强村庄治理。但其中层出不穷的问题说明,这些研究较少能意识到能人在产业发展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对产业扶贫运作方式和实践效果带来的影响。因而,从这三方面去挖掘能人群体扎根乡土的社会基础与推动产业扶贫发展的运作机制是本文接下来要重点探究的问题。

三、田野介绍与研究思路

(一)协景村:产业扶贫的成功案例

协景村①基于学术规范,本文所用地名、人名和组织名称都为化名。隶属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是集革命老区、大别山片区于一体的省级贫困村,也是一个经济衰败、基础设施落后、人口大量外流的空心村。因病致贫、缺技术致贫和缺劳动力致贫是该村主要的致贫原因。2014年至2018年,协景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11 户375 人,其中,2014年的贫困发生率高达33.39%。为摆脱家庭贫困,总户籍人口有1138 人的村庄中,90%以上中青年劳动力流动到郑州、北京、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务工,村庄空心化趋势明显。

2014年开始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后,协景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协景村通过整治村庄环境、修建基础设施、修缮古居民居等,打造出古街、古树群、祖海等众多旅游项目,开办50 余家农家餐厅和旅馆,并带动油茶、板栗、葛根粉等有机农业的发展。如今,协景村已经成功发展为年旅游人次逾30 万的国家AAA 级旅游景区,实现总体旅游收入1700 余万元。依托旅游产业的发展,协景村已于2018年成功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降为1.09%。随着村庄人气增加,村民之间其乐融融,村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个协景村一改昔日模样,成为一个发展动力十足、人心不断凝聚的“梦里老家”。

和习近平总书记去年9月份在河南新县调研考察的田铺大湾相似①习近平总书记于2019年9月亲自莅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田铺乡田铺大湾,考察了该村依托红色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情况。,距离田铺大湾不远的协景村也是依托乡村旅游产业顺利实现脱贫的典型案例。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抓手,旅游业是实现村庄脱贫的重要方式。但相比其他产业,在贫困村庄中发展综合性和关联性更强的旅游产业具有更高的难度。因而,对成功发展起旅游业的贫困村进行深入的个案研究,有助于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经验借鉴和模式遵循。

本调研组于2019年7月赴新县协景村开展了有关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实地调研。在深入了解该村的自然人文历史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深度访谈了众多参与该村旅游产业建设的相关人员,包括各位产业带头人、驻村和包村干部、村干部、贫困户和普通农户等,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结合文献资料的阅读和田野资料的分析,本文提出了“能人丛”的概念,并将深入分析该村形成的“能人丛”这一独特的运作方式。

(二)“能人丛”:一个分析性的概念

协景村产业扶贫的成功发展得益于聚集形成了一群类型多样、内部联系密切、配合默契、目标与价值认同一致的能人。简单地用“能人群体”“精英群体”或“能人圈子”等概念来分析,尚不能清晰地揭示出该群体的关键特性。而协景村的能人群体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与“丛”的性质相似。

默顿将“角色丛”用来指人们由于占有某一特殊的社会地位而具有的角色关系的全部,而将个体具有的这种多重社会地位的复合体称为“地位丛”(默顿,2006:567)。角色丛包含着两重含义:个人凭借拥有的某一地位既复合着多重角色,又连接着与角色相关者之间多种多样的角色关系。同时,“丛”的形成也突出内部元素具有一定的逻辑和结构。如“文化丛”一定是具有内在逻辑的、相关的文化元素或者特质之间的联系,不合逻辑的文化元素的简单堆放并不能形成“文化丛”(威斯勒,2004)。而以“系”为基础的“关系丛”中成员类型复杂、内部结构等级分化、无正式的形式化规则(项飚,2000)。由此可以总结出,理论分析意义上的“丛”所具有的特征是:多种要素集合在同一载体中,要素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与关系,作为统一性的整体具有或正面或负面的功能。

依据学术界对“角色丛”“地位丛”“文化丛”“关系丛”等概念的界定和运用,本文将由多种类型能人构成的、内部关系密切且在特定结构位置上发挥更大功能的集合体称之为“能人丛”。协景村的农村能人正是以凝聚形成“能人丛”的方式来促进该村产业扶贫的长效发展。基于此,本文将通过“能人丛”这一分析概念来串起协景村产业扶贫建设的故事,并着重从能人群体的性质、关系状态和结构位置等方面来揭示“能人丛”发挥作用的过程。在突出具有灵活运用组织化和非组织化运作机制的同时,本文进一步挖掘出“能人丛”更关键的作用机制是对乡土社会行动伦理的遵循和对乡村生产经营习惯的尊重,从而回应上述提出的能人群体在产业扶贫实践中存在的凝聚与利益问题。

四、能人丛的形成及其运作机制

(一)协景村能人成“丛”的过程

1.能人的回归

对于一个劳动力大量外流、人口凋敝的贫困村而言,要发挥“能人丛”的特殊性作用,首先需要具备构成能人丛的基本要素——能人。在协景村发展旅游产业之前,留在村里的能人主要以政治能人为主,如有过产业经营经验、在协景村工作三十多年的老村支书周承翱;也有因政策因素,国家赋权委派到各村进行管理、深入参与村庄事务的包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如出身于本乡、分包管理协景村四年的包村干部、乡武装部长赵一坤。而村里很多敢闯敢干的经济能人都到省外闯荡,如早年就去北京打拼的本土企业家周弘恩,在广州从事旅游业、有做淘宝经验的周闻权夫妇;也有不少能人就近在县城发展,如周弘举是承包了几十年水库的水产养殖大户;周闻明曾在新县规模化种植杉树后到协景村种油茶;周胜利原来也是种植杉树的大户。

通过村内的节日祭祀与日常的红白喜事等人情往来,外出的能人对村里的重要事务始终仍保留着“内部人”的身份。2013年8月,新县启动“英雄梦·新县梦”规划设计公益行活动,协景村被确定为新县“一城三线”精品旅游线路中的古村落保护试点之一,并将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区域定在了协景古村落,政策机遇为协景村的扶贫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与挑战。拉动能人回村、选择合适的带头人成为推动村庄产业建设和带动村民参与的关键。

最初,村干部们就协景村的规划问题邀请在北京做建筑行业的周弘恩帮忙和北京的专家团队沟通村庄设计规划细节。周弘恩了解这件事情后,觉得这对村庄未来发展非常有利,自己就在北京,而且从事建筑行业对规划相关的事情比较熟悉,愿意为村庄的发展贡献力量。其实,此时的干部们已经开始考虑在规划方案出来后让周弘恩回来带头发展产业的可能性。为什么选择周弘恩作为带头人?周弘恩当时在北京同时经营着两家大公司,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社会资本。同时,周弘恩的爷爷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党员,其父亲曾任协景村主任数十年。基于他祖辈在村民心中积累的信任与威望,相比于其他人,干部们预计周弘恩回来带领建设产业的阻力会更小。而周弘恩的党员身份,恰恰为地方领导对周弘恩的动员增加了成功的砝码。

为了将周弘恩更进一步拉入产业发展的布局之中,地方干部先后三次到北京邀请周弘恩回村。他们在说明村庄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其展开了“政治动员”工作:“你赚再多的钱也只是你自己的,你现在有了钱了,钱只是一个概念,但你可以用你的精神,带动家乡的建设。……你又是党员,党员是干什么的,党员要带着大家共同致富,你不能一个人富!”

在地方干部拉动能人回村的过程中,能人自身也渐渐产生了回村发展旅游产业的愿景。在外闯荡见多识广的能人们意识到这次政策机遇带来的产业发展对协景村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他们都深深明白把握住机遇对协景村的重要性,例如周弘举说:“其实我们失去这个机会,就会像其他在地球上消失的村子一样消失的……家乡人干家乡事。在政府的支持主导下,说协景是协景人的,让协景人自己来参与家乡的建设吧。”

因此,在地方干部拉动周弘恩回村时,也说服了在县城养鱼的能人周弘举的加入,同时周弘举又凭借和周弘恩的个人关系对其进行了劝说:“我就给弘恩兄弟打电话。为什么是兄弟?我们一起长大的嘛,我们的祖辈是一家人。我说协景到我们这一辈的时候败落了,现在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我们这代人要承担起来,上对得起祖宗,下无愧于子孙后代!”

难得的政策机遇、地方干部的劝说与动员、村庄发展的光明前景等外部激励不但让能人们意识到为村庄把握发展机遇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感,更激活了村庄共同体中已有的情感,将能人们共同集聚在村庄旅游产业发展的旗帜下。

2.能人凝聚成“丛”

尽管能人们逐步回到村中,积极地帮助协景村进行环境整治、建设基础设施并谋划旅游产业,但能人在回村之初还是出于各种顾虑未能被彻底地整合到产业发展之中,能人群体成“丛”的基础尚不稳固。如带头人周弘恩原本在北京有一个劳务输出公司和一个钢结构公司,年收入逾百万元,周弘举在县城承包水库养鱼也有数十万的年收入,而参加村庄产业建设不仅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与时间,还可能要“抛家舍业”,放下自己在外的全部事业。如何让能人愿意长久地留在村庄,并且全身心地投入到旅游产业建设之中成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首先,能人们回村后直接参与到产业发展的具体事务中,不断嵌入到发展的每一环,承担着每一步产业建设带来的风险与后果。具体而言,能人们不仅对所成立的协景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班子作出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还分头对核心景区所在地协景湾的二三四村民组进行关联协调和责任分配。在《2017年理事会的任务制度》一文中,合作社决定成立由合作社总经理周弘举担任组长的“理事攻坚小组”,其中写道:“由攻坚小组开会决定派哪位理事去协调,理事无推辞理由,必须全力以赴。所处村民组改房、建房、协调、管理、卫生、监督都由该理事负责,重大疑难问题个别理事解决不了的由攻坚小组组织负责。”

同时,合作社成立之初,就通过明确的标语、言语上的激励、书面材料的要求等方式建立能人对村庄产业发展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例如,合作社在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义务后,特意单独为理事们写了一段话,以激励大家在合作社经济基础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努力奋斗:“因合作社经济有限,一切任职岗位和理事都是关联关系,以大局出发热爱合作社的发展,务实工作,努力进取,为创建运行专业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协景人的合作社奋斗。”

上述方式不但让能人在对村庄和产业发展的付出中难以轻易抽身而去,更促使怀揣着共同目标的能人群体在关系信任的基础上相互协作、不畏各种困难。在此基础上,地方干部充分认可这些回归能人对村庄产业建设付出的努力,积极为他们争取各项荣誉,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以激发能人们的价值感和荣誉感。与此同时,村民们也紧密关注着能人们在村里的动态。面对乡亲们的信任和真诚期盼,“不能辜负乡亲父老”成为能人们心中一致的想法。这也成为能人群体汇集成能人丛、齐心协力为村庄谋取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返乡能人不断凝聚于产业建设的过程中,村庄政治精英也逐步转换与能人之间的角色关系——从领导指挥到共同参与产业建设。以村支书周承翱为例,他作为村庄政治精英的代表,向外争取和对接各项政策和资金、对内领导能人开展各项产业建设;同时又作为旅游产业建设的实际参与者加入到合作社中,竭力充当着平衡二三四组村民与其他村民组之间利益关系的桥梁。此时政治能人与经济能人的关系不但是政治权威下的地方干部与普通村民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更是共同参与、合力建设村庄产业的不同能人间的合作关系。

通过上述过程,能人们抛却已有的成就、转变身份,怀揣着浓浓的故乡情结在共同的目标下各展所长。由此,协景村逐步将处于不同领域关键节点的能人聚合成为价值共享、目标一致、紧密联结且各有分工的“能人丛”。“能人丛”内在的关系状态与联结逻辑,促使能人们嵌入于产业发展的每一环节之中,并通过快速有效的连接机制极大地降低了沟通成本,为解决产业建设面临的各种困难凝聚力量。同时又使能人们在群体共享的行为规范与文化规则中建起较强的约束感,在相互交流中形成无形的监督,有助于防止某个能人的越矩行为,消解单个能人的特权化问题。

图1:能人凝聚成“丛”的过程

此外,“能人丛”以成“丛”的方式,推动了一个容纳所有村民在内的利益共同体的建立。作为“能人丛”集聚的重要社会基础,村民之间维系的内在关系在“能人丛”凝聚的过程中不断被激发和强化。“能人丛”基于团结的社会关系,在具体的产业实践中消解了不同个体间的利益博弈,提高了村庄对资金、资源、劳动力的整合与调动能力,为产业的做大做实创造出有益条件。

(二)“能人丛”助力产业扎根乡土的结构位置

“能人丛”在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的大户和能人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之相反,“能人丛”是在协景村旅游产业的组织、规划、运营层面进行一些单靠村民个体难以做到的资源整合、环境整治和房屋拆迁、景区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帮助村民用集体组织规避风险、提高他们把握机遇的能力、增强村民的产业发展信心,让村民们运用自己的生产资料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结合。

“能人丛”先通过组织化的方式帮助协景村的产业建设整合资源、统一筹划和发展。当时协景村首先需要对脏乱差的村庄环境进行整治、对居民杂乱无章的房屋进行拆除、按“以旧补旧”的方式修缮破败的古民居、加盖新的旅游地标等。2014年1月,在县乡政府支持下,周弘恩、周弘举等5 位能人带领协景湾注册成立了“协景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丛”利用合作社组织来进行大力宣传和动员,通过召集在村的村民召开社员大会,向二三四组所有村民说明拆除理由与拆除之后的建设规划,解释拆迁带来的利弊等,对于未在家的村民,“能人丛”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力求通知到每家每户。

不过,在争取到新县的项目建设资金前,村集体并没有太多的资金和人力来支持先期的项目拆迁和环境整治,这对“能人丛”推进环境整治和房屋拆迁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此时,“能人丛”又灵活穿插了各种非组织化的方式,充分利用宗族文化中的人际信任与辈分约束、村组身份的情感归属与利益代表、政治威望的精神引领与组织动员、经济实力的广泛联系与示范带动来影响村民。老村支书周承翱在村里具有很高的威望,来自辈分较高的“承”字辈;经济能力较好的周弘恩和周弘举所在的“弘”字辈群体恰恰是村庄中人数众多、年富力强劳动力的中坚力量;而周闻贤则代表了村庄年轻一辈的“闻”字辈群体。再者,除理事长周弘恩是三组人外,总经理周弘举出身于第二组,理事周闻贤出身于第三组,周弘文出身于第四组。在推进无偿拆迁和争取村民信任过程中,“能人丛”对需要动员的任务进行分工,逐一分析需要被拆除房屋的村民与合作社哪位理事有宗族亲缘关系,或有较好的人情关系,或是同一村民组的,然后就安排各位理事与相应的村民接洽。

“能人丛”在对组织化与非组织化两种方式并存使用、有机结合和灵活转化的背后,正是“能人丛”在实际处事中遵循了乡土社会的行事逻辑和行动伦理,采取了“模糊化”的处事方式。在充满着“关系”的乡土社会里,模糊化处理问题是村民们关系互动背后常见的行为方式。模糊化处理意味着互动双方均没有刻意计较、精打细算彼此的得失,也没有在严苛的制度规约下进行博弈与算计,而是在互动中放心地给予彼此空间。空间的存在不仅意味着相互信任,更意味着在行事中因为被信任而保留的分寸感,让人们在“可为”与“不可为”间形成自我约束。

这一方面体现在“能人丛”内部的关系中。能人间的相互信任给予彼此灵活操作的空间,在一定限度内默认各自能为事件的解决而临时调动组织资源,或在正式的组织制度之下特殊化处理问题。而居于不同身份位置上的能人也会将各自突出的优势恰当地运用在需要的地方,以此来发挥出最大的功能效用。因而,“弹性空间”的存在允许能人并存运用和灵活转化组织化和非组织化的运作方式,为“能人丛”在产业启动时摸索成熟的运作方式提供了回旋的余地;为产业在发展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资源整合速率提供了可靠的支持。

另一方面体现在“能人丛”与村民的关系互动中。“能人丛”的处事方式不但让产业顺利地发展起来,更提升了村民对“能人丛”带动产业发展的信心,村民们也没有精确地计较各自的得失,而是甘愿作出某些牺牲与让步,回馈给“能人丛”以同样的信任来支持产业发展。例如,在整治环境和建设基础设施方面,“能人丛”决定施工队全部由本地村民组成,这既能让在外村民更放心,也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节省用工资金。基于和周弘恩从小的情谊以及对他的认可,在周弘恩挨个打电话劝说的情况下,县城务工的村民也都纷纷回村来干活。在资金方面,周弘恩一方面和村民说“你在外面干活,可能是80 块钱一天,但是这是给自己家乡干,所以给60,你老家,你也做点贡献”。同时周弘恩带头,发动几个经济条件好、愿意为家乡发展做贡献的能人来捐钱集资,并以村民干一半活就结清工资的人性化方式,吸引来大家的踊跃参与。最终保质保量地完成该村旅游产业前期的房屋拆迁和环境整治的各项建设工作,为协景村成功争取到了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1030 万元和配套资金400 万元,共计1400 多万元的财政资金,对协景村后续开发旅游景点、建设旅游项目、承办大型盛会、加大宣传等具有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

产业扶贫扎根乡土的重要的内在基础便是在实际发展中遵循乡村共同体的社会关系和行动伦理。“能人丛”对乡土社会中人情往来和行动伦理的遵循,维系了村庄共同体长久以来的行事逻辑与人际纽带,巩固了村民互动的社会基础,提高了村民的产业参与感、奉献感以及对“能人丛”的信任。

(三)能人丛带动产业长效发展的作用方式

没有本地村民的大量参与,单靠能人和合作社带来的市场化力量很难发展出内生动力十足的村庄产业。但是吸引村民参与产业发展却面临着两方面的现实困境:一是空心村留村人口较少,大量劳动力都外出务工;二是村民自身组织化程度低、风险抗御力较弱且村民多以小规模经营为主。这些问题都为吸引一般村民和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增加了难度。

相比于外来资本下乡通过资本力量直接剥夺村民产业发展能力,打乱村民原有的自主经营、自主生产的节奏,“能人丛”带动方式的突出特点是充分尊重村民原本的生产经营习惯。凭借先进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能人丛”通过合作社投资建设精品民宿和主题餐厅,与此同时,在尊重乡村的家庭经营传统的基础上,“能人丛”带领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自主开展旅游相关产业的经营活动。

由于熟知普通农民承担风险的心理和经济能力都比较弱,“能人丛”决定以扶持一户村民来给其他村民提供眼见为实的成功经验。在2015年亟需大力发展民宿与餐饮的关头,周承祥因回家过年而刚好留在村中,周承祥家拥有位于游客停车场对面的良好地理位置,其房子破败程度尚小,稍微修整一下就能启用。各级干部连同合作社理事长周弘恩便几次到周承祥家提出让他带头办农家乐的建议,但是出于各种顾虑,周承祥一家并没有同意。为此,周弘恩转变合作社的理事长身份,以一个与周承祥有着亲缘关系的晚辈身份,又跑到周承祥家劝说。

面对劝说,周承祥坦言,“我儿子结婚了,要弄房子,缺钱。民宿农家乐要投资,要是没有人来,不但可以挣的钱挣不到,还要赔钱。”周弘恩知道他一年在外面能赚两万元后就直接他担保说:“八老,你在家放心地开,火车票我先不给你了,我们商量一下,你也知道我拿得起钱,你要是第一年没有挣到两万块钱,我赔给你钱。”然后周弘恩又以合作社理事长的身份决定关闭合作社餐厅一段时间,把游客引到周承祥家的餐厅来增强他的信心,还帮助周承祥通过小额扶贫贷款的方式借到了五千元的前期准备资金。尽管没有得到妻子和儿子的支持,周承祥在动员下最终答应试一试。

周承祥将嫁到隔壁乡的女儿喊过来帮忙做菜,自己将房间简单收拾一下,然后在各位能人的帮助下一步步学习如何进货、定菜、定价。就这样协景村第一家农家乐办起来了,到营业的第二个周末,他家一天就能招待6 桌客人,纯天然的食材加上地道的农家风味让来客纷纷赞不绝口。2016年4月,远在韩国的儿子周洋也回来了:“因为我觉得时机成熟了,在家挣的不会比外面少。在外面打工打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你终究是要回家的。这个属于咱们的生存之道、立身之本,肯定比在外面打工,要长远长久。”

周承祥一家开办农家乐红火的经营状况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拉动了其他有条件的村民也陆续回村开办农家乐或民宿。周胜利一家就是典型的被带动的例子,“我回来之后看到停车场那一家(周承祥家),头一年清明节他那一家,客人坐满了整个院子。我回家住了四天,每天都去看,去计算一天赚了多少。一天多少桌、他成本多少,以前我媳妇在县城餐馆里打工,这还不好算吗?我估计他一年最低有20 万,他们家的生意常年都是人满的,在外面打工哪能赚到这么多钱”。在周承祥等人的带动下,协景村陆续开办了农家乐38 家、民宿旅馆26 家,农家乐还吸纳了附近40 余名家庭贫困的妇女就业,近百名村民实现了脱贫致富。

在村里红红火火发展旅游产业之际,村内的贫困户也不是被动参与发展,而是主动开拓不同的谋生之道,贫困户的精神面貌和奋斗意识也悄然发生转变。被村民称为“豆儿”的村民原名周闻群,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之后在他十岁的时候又离开了他,剩下他和继父两人相依为命。加之家里穷、村里又没有人气,他自小就养成了孤僻的性格。随着协景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周承恩说:“他慢慢地也变得聪明起来了,村里来干部,乡里、县里的,他看到了会过来,还有胆量上前去跟干部握手问好。他看到村里有人上山挖笋,他也跟着上山去挖,有人上山摘猕猴桃,他也上山,然后把它们卖给游客。这是15年的时候,16年的时候,他甚至提前喊上其他村的人来帮忙摘,付了工钱,自己支个摊子卖,最好的时候,一天甚至能够挣1000 块。”

“能人丛”带动村民发展产业的突出特点是扶持少数较有能力的村民先发展起来,以眼见为实的成功经验,吸引其他村民和贫困户依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能力特长积极参与到旅游产业建设中。除了选择开设农家乐、民宿外,村民们还选择通过销售农产品、开办主题邮局、出售纪念品或经营溪流小船等多种多样的创业方式来增加收入。协景村的旅游产业日渐具有市场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于:“能人丛”倡导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自主开展产业经营,遵循了村民更为接纳的生产经营逻辑。因为在农村社会中,村民们都是自主经营家庭经济,在各自的土地上整合家内的生产资料,并自主地安排生产性时间与非生产性时间。

随着村庄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协景村逐步具备了让村民在家长久为业、安居乐业的条件:一是产业发展战略方向逐步明晰;二是产业管理日渐成熟与规范;三是村民返乡创业风险相对减少,创业的基础、条件、氛围逐步具备。原本仅有39 人留守在家的协景湾①协景村的核心景区所在地。,也吸引了300 余人回乡创业就业,进一步聚集了村庄人气,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

五、总结与讨论

图2:能人丛助力产业扎根实现长效发展过程图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实践中,能人效应的发挥与”精英俘获“的出现不断重复上演。学者们对产生这一问题原因的讨论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能人是否具有“乡土”性质;二是能人与其他主体间有无良性互动。如同“资本下乡”具有“内外有别”的逻辑(徐宗阳,2018),外来能人和本地能人在产业扶贫中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带动效果。然而无论是形成类似“第一书记联盟”组织来强化外来能人的内生性(蒋永甫、莫荣妹,2016),还是将他们纳入到村庄治理范围之内(朱天义、高莉娟,2016),外来能人的“嵌入性”问题始终存在。而乡村本土能人的培育周期较长,本土能人也存在更容易利用熟人社会关系网络来攫取公众利益的问题(刘升,2015;耿羽、郗永勤,2017)。

近年来则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多元主体参与的视角,提出应通过构建多元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注重能人发展与政府行为、农户需求的相互依赖关系等,来强化村民在参与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促进能人作用的有效发挥(胡振光、向德平,2014;纪丽娟、裴蓓,2015;赵秋倩等,2018)。然而,这种良性互动视角背后依旧是对能人群体内部差异性的忽视,亦无法完全回应能人群体本身存在的凝聚与利益问题。

本文对能人群体的内部关系、“能人丛”的形成过程及其作用方式的探讨,有助于更好地回应上述的悖论。从协景村形成“能人丛”的实践经验中发现,基于能人丛内部紧密的联系、一致的目标与价值追求,能人之间才会更加信任与凝聚。而能人以成“丛”的方式来带动村民发展产业,不仅能在组织化与非组织化方式的结合运用中更好地发挥出数量的优势和关系网络的特殊影响,还能在产业发展中以恰当的结构位置来最大化各种运作机制的带动作用,从而在尊重乡村生产经营习惯与乡土行动伦理的基础上推动了旅游产业在一个人口凋敝的空心村中成功启动并顺利发展,吸引了大量人口回流,促进了村民生计问题的改善与精神面貌的改变。

因而,能人丛虽有效结合了居于不同位置主体的作用,但并不像以前研究的能人一样是一个可以被放置到任意位置上去运作的群体,更不是一个可以随意俘获公众利益的群体。能人丛始终将自己定位于一个引领村民发展产业的带动者的位置,既不越俎代庖,成为发展的主体;也不忽视村民,采取不切实际的措施。因此,“丛”所具有的关系与结构特征,为能人群体真正扎根乡土社会提供了基础,也对能人群体运作的同时提供有效的激励与监督,而这是以往研究都有所忽视的地方。

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离不开乡村人才在其中的带动。在迈向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能人对乡村产业的发展以及村庄整体的社会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正是在这一脉络下,“能人丛”采取的“内生型”产业发展模式为产业的扎根乡土与长效发展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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