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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探讨

2021-01-15高治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环球市场 2021年2期
关键词:股权基金主体

高治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内涵

(一)定义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指进行私人股权投资的基金。一般情况下投资主体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作为投资者主要是通过非上市企业上市收购股权或者利用上市公司收购、并购股权而获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高的门槛,一般不针对普通大众。

(二)特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呈现诸多特点,具体表现为:其一,募资范围狭隘,主要以非公开方式开展,对募资对象有较高的要求,一般以机构或者资产规模较大的个人为主;其二,股权投资为核心。在私募股权基金交易当中,投资方主要通过被投资主体股份购买的方式获得相应股权,在获利过程中同样需要转让所拥有的股权;其三,持股周期有限,不以控股为目的。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主体,购买股权往往是为了通过出让股权而获得收益,一般持股不会超过10年,极少对股权长期持有,通常情况下在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或以IPO发行等方式转让股权,获得利益;其四,高风险特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所投资的股权往往缺乏有效的流通性,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无法上市,那么持股者就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其五,专业性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予以管理,作为投资者没有管理权。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优化以及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国家加大了金融方面投入力度,同时,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下,国民收入水平大幅增加,更多社会闲散资金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中,实现了私募股权投资规模的快速增加。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为:

首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数量增多,规模扩大。2019年,国家基金协会公布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现有1.4万家私募股权管理公司,2.7万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8.2万亿元,拥有24万从业人员。尽管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型不断增多,规模日益扩大,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比例依然不高,不足五分之一,相对于发达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比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由此可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其次,投资主体多元化。近年来,我国营造了较为宽松的金融投资环境,这使得私募股权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不仅专业股权投资机构能够参与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当中,而且保险公司、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也参与其中,并且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机构增多,更好满足了私募股权投资发展需求。

再次,政府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在诸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中,以政府为主导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凭借政府信誉快速发展。

最后,竞争激烈。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繁荣,资本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增多,信托、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当中,使得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比如,在金融改革背景下,积极推进债转股的发展,这让一些金融机构通过设立投资公司方式开展债转股业务,即增加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类型,也加大了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此外,私募投资整体处于稳定发展态势,同时,在股市波动、债权降温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市场资本纷纷向私募投资转移,尤其是一些优质私募项目备受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从量变向质变转移。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质量不高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整体发展趋势良好,根据中国私募基金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总规模超过9万亿元,在亚洲处于首位。虽然在数量上具有优势,但是在质量方面却相对较低,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该协会还提到,在我国现有私募基金募资过程中,多数基金规模不足1亿元,占总基金投资的二分之一。基金规模超过十亿的不足2%。同时基金管理模式相对单一,主要以受托管理为主。同时,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主要以传统行业为主,这对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基金投资影响着行业发展,发达国家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这也使得发达国家新技术产业发展较为迅速,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让私募股权投资者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质量问题堪忧。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金融行业发展中,为了规避金融风险,确保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国家颁布了各种法律制度,同样,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方面国家设立了《信托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现有法律并不完善,很多内容缺乏详细说明,在现实当中缺乏可操作性,不仅无法为私募基金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而且影响到了法律权威性。影响私募股权投资的因素较多,这就要求营造良好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环境,而制度、法规又是良好环境营造的核心内容。

(三)缺乏完善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监管主体相对较多,包括证监会、发改委等主体,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监管主体,主要是因为私募股权投资涉及范围较为广泛,需要多部门参与监管,也正是这一特征,使得现有监管相对分散,缺乏规范、统一的监管机制,不仅无法有效明确监管主体的责任,而且面临着诸多监管乱象,甚至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的增多,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私募基金监管投入力度,但是现有监管依然缺乏完整机制,事后监管占据主流地位,缺乏事前监管,监管滞后也让私募行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无法从根本实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健康有序发展。此外,退出机制不完善。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本身是一个较为系统完善的体系,不仅具有募集投资的功能,还需要具备对应的退出机制,由于现有退出模式主要以并购、上市为主,所以很多私募股权投资者面临着“退出难”问题,尽管IPO、新三板上挂牌等均属于有效的退出机制,但是这些机制在现实当中并未发挥应有作用,尤其是新三板挂牌交易,由于缺乏流动性,所以,想要有效退出并非易事。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强化内部管理

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质量不高问题,作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主体,必须要提高私募基金的管理效率,通过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私募基金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首先,要根据自身特征,构建良好的组织形式,强化内部管理,打造优质管理机构,吸纳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当中。其次,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作为私募股权管理机构,无论是业务拓展还是基金投资,均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对此,必须要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吸纳和培育,借助人才优势更好研判市场趋势,选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有效把控市场风险,实现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二)完善监管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本身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对此,必须要构建完善的监管机制,以此规避行业风险。首先,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监管职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稳定性,对此,国家必须要健全法律体系,针对私募观投资基金行业现状,加强立法,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并建立对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主体能够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其次,利用行业协会强化内部监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要构建良好的行业法规,完善行业监管机制,通过行业规范增强行业自律性,不断强化行业内部监管力度,提升行业竞争力,打造高水平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模式。再次,构建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特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尤其是可以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数据分析、整理实现风险的有效监控,真正将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优化外部投资环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不仅受行业内部因素的影响,还与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对此,在发展当中必须要注重外部投资环境的优化。首先,拓展融资渠道。网络信息化时代,必须要努力拓展融资渠道,让更多具有资质、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其中,进一步扩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例如,优化国有创投、天使投资等政策环境,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次,打造多元资本市场,在现有资本市场计财处上,推进产权、债转股股权市场的发展。此外,构建完善的退出机制,不断提升新三板的流通性,真正实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有效流通。

总之,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金融开放力度的加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均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对此,必须要营造良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环境,完善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为私募股权基金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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