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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脉络主线与实践逻辑

2021-01-14刘晋祎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实践逻辑共同富裕

刘晋祎

摘要:共同富裕逐步从价值目标转向实践目标,已经呈现出了明晰的演进脉络。基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从坚定道路、实现时间、扎实推进三个方面梳理出习近平总书记勾勒共同富裕的脉络主线;从制度属性、现代化特征和多重内涵三个维度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内容要素;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的实践逻辑,主要可以从强化方略指引、发挥制度优势、夯实民生保障和完善帮扶机制四个层面来把握。

关键词:共同富裕;基本脉络;内容要素;实践逻辑

中图分类号:D261;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496(2021)03-003-08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普惠性与差异性平衡视域下提高民生水平研究”(19CKS018)。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1]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这也标志着我国探索实践共同富裕拉开了序幕,浙江担负着在全国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重任,将为全国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样本和范例参照。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之所以能够在发展实践中成为重要的中心课题,主要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谋划和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着共同富裕理论和实践提出了诸多新论断和新要求,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为我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理论支撑。在习近平总书记丰富论断中蕴含着清晰的逻辑脉络,也为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了航向。本文通过系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系统论述,主要聚焦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厘清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从价值范畴逐步转向实践范畴的历程;二是明晰当前我国新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究竟包括哪些基本内容要素;三是在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哪些著力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演进脉络

邓小平同志在《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一文中曾经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2]364这实质上表明了两层含义:一是共同富裕始终都是我们党所坚守的价值目标,改革开放以后仍然将其作为价值目标;二是当时在实践中推进共同富裕的条件还没有成熟,在条件成熟时,共同富裕将成为发展实践的中心课题。在此,需要区分目标的两个维度,即价值目标与实践目标。

从价值目标上看,共同富裕一直都是我们党在谋划发展过程中所坚守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就被明确提出来。毛泽东同志曾经作出两个经典论断。他提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3]在《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同志进一步强调:“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4]495能够看出,共同富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就被作为价值目标,而且当时还围绕共同富裕的实现形式进行了探索,例如人民公社化运动,虽然出现了平均主义倾向,但这也充分显示出我们党在价值目标层面对共同富裕的坚守程度。而改革开放以后,在发展实践中聚焦更多的是鼓励先富,强调效率,提高生产力,但是共同富裕却始终是基本原则和价值目标,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基本属性方面的本质区别。

从实践目标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发展实践的直接目标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主要是基于当时的发展短板而作出的阶段性选择。而在成功地践行了先富政策之后,就需要考虑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课题。这一任务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凸显出来,共同富裕逐步由价值目标转为实践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逐步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要议题,其中经历了以下几个关键节点,形成了明晰的逻辑脉络。

(一)坚定道路:共同富裕被首次写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中

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共同富裕写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表述之中,这也是共同富裕首次被提升到“道路”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再次强调“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之所以将共同富裕上升为道路问题,主要在于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收入问题、经济问题,还是我国人民始终坚守的一个基本理想。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5]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研究的是“十三五”规划建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首次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回应的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应然格局和目标归宿三个问题。正是在谋划如何发展的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到共同富裕,并且将其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目标和中国人民理想的高度来考虑。当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充分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需要尊重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5]

(二)实现时间:明确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时间表

历届中央领导集体虽然对共同富裕做过一系列论断,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共同富裕實现的时间点。而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时间表,即到21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6]29。这也表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推进共同富裕的决心和信心。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当选为党的总书记,并在党的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再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7]66习近平总书记把共同富裕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战略举措相结合来进行论述,彰显了他在实践领域谋划实现共同富裕的思路,使共同富裕在实践领域中更加具有现实性。在随后的很长一段时期,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扶贫、乡村振兴和保障民生对共同富裕提出了一系列要求。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7]261将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对在乡村振兴中探索共同富裕道路提出了要求。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尤为重视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问题,并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确保绝对贫困问题得到整体性解决,为推进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三)扎实推进:明确提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我们党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首次整体上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如期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从而使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更加牢固。同时,在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之后,广大人民群众对实现共同富裕的愿望更加强烈,对实现美好生活的期望也更加紧迫。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共同富裕的推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十四五”时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8]。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8]。这是在党的全会文献中首次提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实质性进展,意味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被放在更加凸显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了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因此,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意味着要在发展实践中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多种形式和机制。党中央明确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样本参照。这是我国在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中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标志着共同富裕已经从价值目标层面转向了实践目标层面,我国对于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已经展开,共同富裕在我国发展实践中已经实现了价值目标与实践目标的统一。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围绕什么是共同富裕、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论断,为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探索实践共同富裕提供了基本方向和根本遵循。

通过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论断的逻辑线索和发展脉络能够发现,共同富裕在不同发展阶段具有特有的内涵形式,促进共同富裕必定需要结合各个阶段的战略任务、发展重点和现实状况来加以研究和推进。可以说,从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共同富裕增加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表述之中,并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道路,到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为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明确时间表,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在全会文献中强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中央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样本,最后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提供了基本方向遵循。这勾勒出了我们党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的发展脉络和基本逻辑。可以说,共同富裕正在由价值导向层面逐步转向实践探索层面,实现价值目标与实践目标的有机统一。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内容要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内容要素,可以从三个维度来把握,即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维度、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维度和多重内涵形式维度。

(一)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维度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制度属性方面具有显著区别,其中共同富裕是我国制度属性的基本要求,也是与西方国家的本质区别所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不同社会形态都具有的功能,只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属性特征和价值目标。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方面对共同富裕进行了多方位论述。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9] 78-79之所以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关键在于富裕的群体范围。我国推进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其受益群体是全体人民,而不是部分人、少数人。我国在制度上之所以能够保证全民性这一点,根本上是由公有制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受益范围必定是全体人民,生产资料私有制只能是由少数人受益,这也正是我国在制度属性上的先天优势所在。“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10]正是从共同富裕的全民性角度,习近平总书记把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的破解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

(二)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维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12]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踏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现代化是我国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旋律。而我国的现代化既有与其他国家现代化的共性目标,也有自身的特定目标。我国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就是我国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重要区别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将共同富裕作为我国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并将其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13],这实际上是把共同富裕与现代化新征程结合在一起。按照此逻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就必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否则现代化的目标就不能完成,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也就不能凸显。因此,与现代化建设相伴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就是加快研究部署促进共同富裕的各项工作,并将其贯穿在发展实践的方方面面。在现代化的各项指标中,共同富裕必定更加突出,尤其是在促进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各个区域的全体人民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的公平享有方面將会重点保障。到2035年和2050年,衡量我国是否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共同富裕就是一个重要参照指标,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这是与现代化进程相一致的。

(三)多重内涵形式维度

在我国,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具有多重性,包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多个方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许。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基本观点,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共同富裕具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的含义。在狭义层面上,共同富裕是一个分配和民生概念,所强调的是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生活资料公平占有的状态,也就是劳动者能够公平地享有他们所创造的福利;而在广义层面上,共同富裕所强调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通过联合劳动生产和共享社会产品所达到的一种平等状态,体现的是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实现富裕的平等性和机会的公平性。这强调的是劳动的联合性、产品的共享性、机会的公平性,既有生产制度的问题,也有分配制度的问题,总体上所依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而当前阶段,我国所推进的共同富裕具有广义层面上的含义,涵盖了生存型、享受型和意义型三类生产生活资料。从这个角度讲,共同富裕的基本效能至少有三点:一是保障基本民生,二是改善生活品质,三是提高生活意义。从内容的具体要素来看,生活方面要富裕富足,精神方面要自信自强,环境方面要宜居宜业,社会上要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方面要普及普惠,这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容要素。从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求来看,共同富裕的内容既要满足全体人民的普惠性需求,又要满足社会个体的差异性需求;既要满足物质生活需要,也要满足精神文化需要;既要满足生产需要,也要满足生活需求。从政府主导推进的维度看,共同富裕囊括了从发展到民生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等等。因此,总体来看,共同富裕具有全面性和全局性特点,而不仅仅是某个领域的专项内容。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实践逻辑

(一)强化方略指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首次提出的新论断,也是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方略指引。之所以称为新论断,主要在于和以往相比加上了“在高质量发展中”这几个字。这一论断为新发展阶段全面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形式提供了基本方向。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意味着共同富裕不仅仅是分配环节的问题,还是生产和发展层面的问题,涵盖了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如果仅仅强调共同富裕而不讲发展基础,则缺少了生产层面的支撑,那只能是停留在分配的层面上来考虑如何分配已有的蛋糕,即使蛋糕很小或者品质不行,也只能在分配范畴内徘徊,而无法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角度来做大蛋糕,做好蛋糕。虽然从共同富裕的外在表现形式上看,在物质存量一定的情况下,发展成果由全体社会成员公平享有的程度决定着共同富裕的推进程度,但是,单纯地讲共同富裕则容易走向绝对平均主义的倾向,甚至出现脱离社会生产力和物质水平的不良状态。

在发展实践中推进共同富裕,首先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而在物质基础达到一定程度之后,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之间就需要畅通循环通道,实现发展增量与成果享有之间的无缝对接。要推进共同富裕需统筹考虑发展与富裕这两方面内容。从发展这一侧来看,共同富裕的实现必定依赖特定的发展形态,否则共同富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综合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和发展目标,只有实现平衡的充分的高质量发展才能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支撑。而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定需要贯彻科学的发展理念,也就是新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坚持创新和开放这两个发展理念,能够解决发展的内外动力源泉问题;坚持协调和绿色这两个发展理念,能够解决发展的时空应然格局问题;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则能够解决发展的目的归宿问题。平衡的充分的发展,才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而从共同富裕这一侧看,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人力资源、财力支撑等不尽一致,促进共同富裕的侧重点有所区别,实践探索的形式和途径也不尽一致。有的地区可能在破解贫富差距方面的需求迫切,而有的地区可能在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更加急切。共同富裕的促进是一个从不均衡到均衡的差异化发展过程,需要坚持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推进,而不可能一蹴而就。

总体上来讲,高质量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是良性循环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高质量发展中注重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体制形式创新,通过促进共同富裕,广大人民群众公平获得改革开放发展成果,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说,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所反映的是“发展是第一要务”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契合关系。只有在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中才能逐步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国家富强与人民富裕相统一。

(二)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利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优势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与其他制度相比,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与促进共同富裕最直接相关的基本制度,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进行了拓展,将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之中。当前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生产制度层面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是分配制度层面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有利于促进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不断实现共同富裕。”[14]这进一步指明了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优势的重要性。

从生产制度层面来看,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是我国确保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基本前提。只有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环节确保公有制属性,才能在制度层面上为共同富裕提供支撑;否则只能在管理手段层面上來协调各阶层利益分化问题,而无法从基本经济制度层面来解决。这也是我国共同富裕具有先天制度优势的体现。这就需要各地区在探索与数字、智慧化相适应的新兴经济形态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方面的效能,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公平受益的体制机制。

从分配制度层面来看,按劳分配是确保分配公平正义的基础。只有让劳动成为分配的主导要素,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才会得以保障。过度强调资本要素的获益,只能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从而形成贫富鸿沟。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13]。在收入分配体系中,增强初次分配过程中劳动要素的获益力量是促进分配公平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全会上都强调了这一点。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5]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8 ]。这都反映出在初次分配环节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基本要求,要将劳动要素作为初次分配的主导性要素,而不是依靠资本要素。在再分配领域,注重发挥其对初次分配的纠偏作用,“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8]。而在三次分配领域,重视并发挥慈善作用,通过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总起来看,在收入分配领域就是要协调好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效能,构建起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体系。

从经济体制层面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生产制度与分配制度在实践中相结合并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和主要平台。如果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生产制度与分配制度就无法落地,也无法产生实际效能。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尤为关键。“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一方面,需要发挥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提高效率、鼓励竞争、增进活力方面的共性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要素效能,在集体经济、收益体制、共建共享、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作用,破解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问题。

(三)夯实民生保障:健全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体系

民生保障体系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最直接最相关的领域,也是最能引起广大人民群众产生共鸣的领域,因此也是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相关的领域。促进共同富裕,必定需要让老百姓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而这主要依托于民生保障和改善的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时重点强调了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人民群众获得发展成果和发展机会的主要途径。“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13]在民生保障和改善体系中,要尤为重视普惠性民生需求,这是全体人民群众的共性需求,也就是美好生活需要中的最大公约数,这一点必须优先保障。在人口老龄化日趋加快的背景下,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较为紧迫。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老难题方面,又出现了“能看病、看好病”的就医需求。这就需要进一步统筹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充分盘活利用好民营医院的数量和资源优势,提升医疗能级和服务效能。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防止返贫是关键,需要在救助体系和教育培训方面持续发力。在住房领域,需要坚持房子的居住属性,抑制房子的投资属性,实施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性住房相结合,确保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同时,共同富裕进程中,防止阶层固化是关键一环。如果阶层之间流通的通道封闭,那么阶层固化问题必然越来越严重,发展成果就难以确保公平地由全体人民共享,只能形成少数人获利的局面。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教育在畅通各阶层流通方面的重要性,要充分保障教育机会的公平性,使每个人都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使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13]“我们的方向就是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16]与此同时,民生保障体系的城乡差别已经成为影响共同富裕的重要问题。推进共同富裕,不仅仅是城市的富裕,也是乡村的富裕。而城乡之间的协同共富格局的实现,需要有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体系的支撑,否则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就难以真正落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7]

(四)完善帮扶机制:继续发挥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的体制机制作用

在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中,需要重视并处理好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协同发展关系。当前,扶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需要继续发挥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的体制机制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曾经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必须认清形势、聚焦精准、深化帮扶、确保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18]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东西部协作机制仍然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这需要各地区在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地区间共同富裕协同发展方面探索更多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人力资源、资金技术、数字平台等方面开展更充分的协作。同时,需要将解决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协同富裕问题纳入新发展格局来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国内各要素大循环,实现地区间的资金大循环、人力资源大循环、信息大循环、技术大循环、产业大循环、供需大循环、民生大循环等,为地区之间形成共同富裕的协同架构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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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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