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智慧税务”的税收优良营商环境构建
2021-01-14吴萍
吴 萍
(南京审计大学 金审学院,南京 210023)
一、研究背景
2019 年世界银行发布的《Doing Business 2020》中,中国营商环境总体得分77.9 分,排名比2018 年提升15 位,跃居全球第31 位。“令人惊叹地快速且有效”改革让世界银行赞叹。Paying Taxes(纳税)是世界银行衡量营商环境的十项指标之一。近年来,中国通过实施多项改革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使“纳税”更便利,纳税次数从2004 年的37 次降为7 次,纳税时间由2004 年的832 小时/年降为138 小时/年。
从“纳税”指标排名看,2017 年我国排名130 位,至2019 年上升为105 位。但是从横向对比看,190个经济实体中我国“纳税”排名竟未过半。“纳税”指标的排名在10 项一级指标中排名最低。况且,世界银行报告研究的样本是上海和北京,而上海和北京的纳税环境相较于我国其他城市来说优势明显,如果扩大样本或者以其他城市为样本,那么我国的税收营商环境显得更为不足。
基于此,研究将致力于基于“智慧税务”的税收优良营商环境的构建。“智慧税务”是税务大数据与“互联网+税务”的融合应用,以促进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建设作为突破口,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进行顶层设计,构建可以完成各项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电子化、智能化的现代化税收管理平台,以创新的税务管理模式,推动税收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二、税收营商环境衡量指标及我国得分情况
(一)世界银行税收营商环境指标
2001 年,世界银行成立营商环境小组,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衡量全球经济体的营商环境。世界银行构建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包括10 项一级指标,41 项二级指标。其中,考察税收营商环境的“纳税”指标中包括纳税时间、纳税次数、总税率和社会缴费率及税后流程4 个二级指标。
纳税时间是样本公司准备、申报、缴纳3 种主要税费所需的时间。纳税次数是样本公司支付所有税费,包括扣缴税费的次数。总税率和社会缴费率则是样本公司经营第二年负担的全部税费占其商业利润的份额。而税后流程指标是企业在纳税申报之后发生特定事项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具体包括“增值税退税申报时间”“退税到账时间”“企业所得税审计申报时间”“企业所得税审计完成时间”4 个三级指标。其中“总税率和社会缴款费率”体现了纳税人的直接税收负担;而“纳税次数”“纳税时间”“税后流程”则反映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
(二)我国“纳税”指标具体得分情况
根据世界银行近三年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我国“纳税”指标从2017 年的130 名提升至2019年105 名。
表1 我国“纳税”指标得分具体情况及国际比较[1]
2019 年,我国纳税次数为7 次,对比亚太地区国家均值20 次和OECD 成员国的10.11 次,有一定优势,但是,与变现最好的经济体(巴林、中国香港)仅3 次相比存在差距。2020 年,上海率先试点“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五个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将会有效减少企业申报负担,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019 年纳税时间138 小时/年,比亚太地区国家均值165.96 低27.96 小时,同时也比OECD 成员国的均值低24.43 小时。但是,与表现最好的经济体(巴林)23 小时相比,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
总税率和社会缴费率指标,这两年有所下降,但是变化不明显。同时,税负率也明显高于亚太地区国家和OECD 成员国的平均水平,与表现最好经济体(文莱、瓦努阿图)相比,负担明显较重。
税后流程指标,这两年间的几乎没有变化,以0-100 分计算,我国为50 分,同样劣于亚太地区国家、OECD 国家的平均值,离表现最好经济体100 分(土耳其、所罗门群岛)差距更大。
三、打造“智慧税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提升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税务体系(图1)。
图1 “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办税服务体系
(一)建立智慧电子税务局
根据《电子税务局建设规划》要求,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了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和“关键创新事项”四个统一;具体规范了435 项业务、301 项技术和33 项界面。各地税务部门着力打造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智慧电子税务局,提供更为高效便利的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河北省新启用的“电子税务局”具有320 项功能,包括258 项业务功能,62 项服务功能,[2]在实现65 个涉税事项网上一次办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的范围。
(二)建立智慧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是纳税服务体系中重要一环,各地税务机关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与纳税服务深度融合,打造“7*24”智慧办税服务厅。作为烟台市智慧税务综合体重要组成部分的“智慧办税服务厅”,提供了入口人脸核验、智能导税分流、移动办税体验、云桌面办税区、自助办税终端、VR 虚拟体验以及全息影像体验7 项智能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办税渠道、全天侯7*24 小时的办税服务、零接触的涉税咨询和全景式办税体验,[3]办税智能化程度在全国首屈一指。
(三)建立智慧咨询体系
1.利用微信、QQ、钉钉软件建立智慧咨询体系
北京通州区税务局开通“税务微信企业号”,集中税务局通知、税法学堂、税法答疑、纳税人需求调查、税企互动等功能。截至2019 年4 月30 日,通州区税务局受理咨询业务4 323 次,其中通过“税务微信企业号”即时受理和答复咨询2470 次,[4]减少纳税人咨询等待时间,也减轻了人工咨询压力。南京市税务局为打造“智慧税务”,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大力推广由钉钉开发的“丁税宝”征纳沟通平台。依托钉钉APP 开发的“丁税宝”,纳税人有了24小时不打烊的智能税务专家“税小蜜”——随时为纳税人解答纳税方面的问题。税务机关不断优化创新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着力打造12366 电话智能客服系统
北京市海淀区在现有12366 咨询热线基础上,着力打造电话智能客服系统。电话智能客服接听系统不仅效率更高,而且还能真正实现24 小时不间断服务。截至2019 年4 月,电话智能客服系统已为30 万人次提供咨询服务,解答咨询问题近56 万次。
(四)建立智慧移动终端办税
移动终端办税是电子税务局的延伸,具有简单快捷的特点。2018 年12 月31 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个人所得税APP 正式上线使用。纳税人通过实名注册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退税等操作。各地税务机关创建微信公众号,用于税收宣传和移动终端办税服务。江苏税务的微信公众号设置了“微专题”,包括纳税咨询、个税汇算、青少年税法学堂;“微办税”中可以办理普票代开、发票申请、发票签收、专票代开、纳税查询、自然人发票代开、社保缴纳等业务。上海税务的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了“税收法规”“涉税查询”“便民办税”模块,其中“涉税查询”可以实现大厅流量查询、一户式查询、房产税查询、完税证明查验、邮寄信息确认;“便民办税”直接链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实现快捷申报、发票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实现随时随地掌上办税。
(五)利用税收大数据服务经济
税收大数据是座“金山银库”,如何利用好税收大数据,各地税务展开积极探索,以便能够更加精准地对接纳税人需求,更好地让税收大数据为经济服务。福建省税务局开发的“复工复产开票监测系统”软件,每日更新发票数据,对开票户数、开票金额分地区、分行业、分经济规模、分所有制类型进行查询,助力复工复产。湖北省税务局在疫情期间搭建起“湖北税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帮助企业寻找上下游供应商、采购商。浙江省不断提高税收大数据在当地经济建设中的参与度,将大数据监测的“小微企业销售恢复率”“住宿销售恢复率”“餐饮销售恢复率”等指标纳入政府经济运行综合评价指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与发改委、科技、财政、投资等部门合作,共同组建大数据中心,实现各部门大数据互通共享。
四、当前“智慧税务”存在的问题
(一)“智慧税务”不能满足5G 时代的新要求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移动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但我国“智慧税务”体系的信息化水平落后于5G时代。一是信息技术落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是在Oracle 基础上开发的,有的单项软件则是在Foxplo数据库基础上开发的。数据库的不统一不仅给数据共享带来技术障碍,同时也与5G 技术不匹配。二是纳税服务平台仍有待升级。5G 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万物互联”,彼时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必然向使用更快捷、便利、广泛的移动终端转移,这与当前“智慧税务”主要以为智慧办税服务大厅和电子税务局为主、移动终端为辅的格局不相符。
(二)“智慧税务”的安全性问题
1.主体认证安全
智慧税务主要通过网络连接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那么处于网络那一端的使用人是否就是纳税人呢?这直接决定智慧税务系统的安全性。一直以来,税务机关通过推广CA 证书保证电子税务局操作的安全性,但是对于移动办税终端的安全性如何保证呢?一旦移动终端丢失被他人解密而恶意使用;或者使用移动终端的自然人从公司离职而恶意操作;或者移动终端被误操作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给智慧税务带来安全隐患。
2.数据安全隐患
互联网和税务的深度融合使得税收数据规模大幅度增长。根据《“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要求,税务部门需要推进数据开放,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开放业务数据查询接口,实现信息共享。海量数据在开发测试、大数据分析、外部共享中,暴露的途径越多,则其安全隐患就越大。
3.网络安全隐患
现如今的互联网安全事故比比皆是,各种黑客工具、病毒木马、蠕虫种类繁多,让人防不胜防。移动终端更是如此,也许点开一条短信就可能藏有木马病毒,这也给基于网络的智慧税务系统带来安全隐患。
(三)“智慧税务”应用问题
1.部分移动终端异化为“面子工程”
根据《“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建立互联网+智能咨询、互联网+税务学堂、互联网+移动办公、互联网+涉税大数据、互联网+涉税云服务融合,因此,各地税务纷纷开发移动终端税务软件。在安卓应用市场粗略查询,找到了广东税务、湖北税务、四川税务、新疆税务、浙江税务、甘肃税务、内蒙古税务等13 个当地税务部门推出的APP,开发时间均已超过3 年,而安装次数比较多的如湘税社保(330 万人次)、广东税务(323万人次),此外,税务机关还在微信开通公众号与软件APP 互为补充,搭建移动办税体系。微信成本低、传播快、受众广,成为税务机关对外宣传和加强移动办税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2.部分移动终端体验感差
根据表2 数据,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推出的税务软件APP 进行评分时,以5 分为满分计,绝大部分省份的税务软件评分在2 分左右。其中最高分4分,为内蒙古税务APP,但是评价人数过低,仅为4人,评价分数的公允性有待商榷。除甘肃税务无人评价外,最低是江西省电子税务局APP,评价分数仅为1 分。
通过亲身体验某省级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人学堂”模块包括了视频、培训、课件三个子系统,但是培训、课件中均无任何数据,仅仅在“视频”子系统中含有分别于2020 年1 月19 日、2 月28 日和3 月26 日集中上传的7 个视频。“纳税询问”模块,虽然可供选择的咨询途径包括当地税务机关、12366 纳税平台、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系统技术咨询,但是具体操作时12366 纳税平台、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系统技术咨询均不支持打开。
(四)税收数据未能形成分析常态化
1.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传统数据采集方式下,税务系统的数据通常来自于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如果纳税人申报不实则直接导致数据失真,难以保证数据质量。同时也存在税务部门多头采集数据带来的报送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或者税务部门录入数据时的失误状况。而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感知技术采集的数据,又往往因为数据量过大而导致质量难以保证。
2.税务数据整合利用率低
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统一的数据处理中心。目前税务信息中心的定位仍然是管理网络设备、技术维护,而不是对数据进行整合处理。二是缺少数据分析处理的具体规范。谁来处理,怎么处理,对应的工作职责权限均没有明确规定。三是数据采集不完整、不及时,对经济决策不能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四是缺乏专业人才对海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筛选、加工。总体而言,我国当前对税收大数据的利用程度不够,虽然在疫情期间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能形成税收数据分析常态化。
表2 部分税务软件APP 使用情况
图2 部分税务APP 评分散点图
五、优化“智慧税务”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对策
(一)搭建起适应5G 时代的新“智慧税务”
1.搭建集指挥、信息集中和业务处理于一身的5G 集约处理中心
这是《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打造“集约化营商环境”的任务要求。5G 集约处理中心作为智慧税务体系的中枢,一是利用5G 大带宽、高速率、低时延特点,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底图加数据形式展现纳税人涉税信息,利用先进算法进行分析,对税收工作进行全面统筹管理。[5]二是基于5G 网络连接市场监管、政府行政审批、房产交易、办税服务大厅、办税终端,打通税务部门内部信息、政府部门共享信息、第三方信息交换通道,真正实现税收大数据模式。三是基于5G技术不断完善业务处理功能,使得税务管理更高效、反应更及时,充分发挥5G 技术在智慧税务中的作用。
2.促进5G 技术在纳税人端的广泛应用
一是基于5G 的发展,将智能办税终端网络由税务机关内网升级为5G 网络,避免当前网络不稳定对办税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真正实现“7*24小时”智能办税提供基础条件。二是基于5G 的发展,对智能办税终端功能进行优化,增加资料传递、远程视频、缴纳税款等功能。三是基于5G 的发展,进一步加强移动办税终端功能。当前各地税务机关的移动终端主要功能还仅限于在线咨询和部分简单业务的操作,还无法在移动终端实现大规模、大批量涉税业务处理。基于5G 技术的发展,在移动终端实现一键链接5G 集约处理中心,既可自助办理高频涉税业务,又可进行远程视频办理复杂业务。
(二)加强顶层设计,解决移动终端应用问题
1.加强顶层设计,统筹税收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体化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税收信息化建设,确保智慧税务整体架构科学,功能定位合理,资源配置优化。税务部门应集中力量对智慧税务体系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错位发展。鉴于电子税务局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应定位于办理线上综合纳税业务;而移动终端则由于其便利性更适用于进行线上咨询、发票申领和办理易于操作的业务;智慧纳税大厅应定位于线下综合纳税业务,作为线上业务的补充。税务机关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开发和建设智慧税务系统,避免不切实际地跟风建设,造成系统重复建设而导致资源浪费。
2.以需求为导向,拓展移动终端应用功能
建设智慧税务系统,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广泛调研,避免华而不实的应用功能。税务机关应了解这些纳税人的真实需求,积极拓展移动终端的应用功能。
3.优化移动终端功能模块,提升纳税人体验感
移动终端是移动互联网的节点,使用高效便捷,未来随着5G 时代的到来,移动终端纳税必然会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最主要的方式,因此,税务机关应不断优化移动终端功能模式,实现移动终端模块与电子税务局、智慧税务大厅的无缝链接,提升纳税人体验感。
(三)建立云数据中心,加强税收数据的应用
1.建立云数据中心,推动税务信息公开与共享
“智慧税务”应着力于建设云数据中心,将分散在不同系统的各类涉税数据及第三方税收数据进行整合汇总处理后,形成云数据中心。云数据中心根据数据交换标准开放接口,根据不同使用对象的权限和要求进行税收数据的分享,推动税务信息的公开,实现税收数据的共享。
2.规范数据采集,变革税收数据分析方式
税务机关应建立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一是保证税收数据采集的完整性,由“开票数据采集”和“申报数据采集”拓展为“交易及交易过程数据采集”和“交易相关数据采集”。二是拓宽税收数据采集的范围,不再局限于税务系统内容数据,可利用现代技术采集与税务相关的其他信息,包括来自第三方的信息。三是保证税收数据采集的时效性。税务部门采集数据通常以事后数据为主,在现代技术的支撑下,智慧税务可实现数据信息的实时采集。
变革税收数据分析方式,提高数据质量。税务机关依靠现代计算机的分析存储能力,变更税收数据分析处理方式。一是从抽样数据分析向全数据、全样本分析变革。二是用多因素相关性的动态分析方法取代单纯统计规划数据分析方法,保证数据分析的准确性,提高数据分析质量。
(四)积极探索税收大数据分析应用常态化工作机制
税收大数据在应对2020 年疫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复苏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税收大数据分析应用常态化工作机制,让“税务力量”更持久有力,让“智慧税务”更精准长远。[6]一是数据分析常态化。“智慧税务”应积极探索将征管平台“一次性数据应用需求”转换成“常态化的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应用,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二是打通产销常态化。税务部门应建立起长效机制,在保护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上下游企业的供需分析,让税收大数据成为产销畅通的桥梁。三是服务发展常态化。利用税收大数据编制和发布税收经济指数、监测生产销售情况,客观反映生产效能,为经济运行“扫描画像”,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四是部门协作常态化。借鉴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的先进经验,在税务、财政、投资、市场监管、海关、银行等部门之间建立起大数据中心,实现大数据互通共享,部门协作常态化能够进一步增强大数据的分析能力,提高分析的精准度。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智慧税务”初见规模,实现纳税人高效、便捷纳税,为我国营造了较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未来,为适应5G 时代的到来,税务机关要继续以建设智慧税务为抓手推动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