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正义的社区公共绿地管控
2021-01-13金云峰钱翀崔钰晗袁月
金云峰 钱翀 崔钰晗 袁月
摘要:从社会正义与城市空间的关联演变出发,以日常回归的价值取向、考察主体的多元转向、差异诉求的身份细化以及弱势补偿的群体倾斜为管控体系建构的价值导向,重构社区公共绿地与社区居民交互的时空秩序和社会公共关系,筛选出行为与时空多重约束下的可达正义、个体与组织邻里修复的差异正义、需求与潜力能力空间匹配的效益正义、碎片与共同体接纳回归的补偿正义4项准则层以及相应的12项子准则层和36项方案层管控要素,在城市规划层面之上置入相应的社会学、政治学与经济学标度,以此作为传统城市研究时空视角的补充,以期转向差异化建构和包容性治理的更具空间意识的未来城市权利重塑行动。
关键词:社会正义,社区公共绿地,日常生活,空间管控,城市更新
DOI: 10.12169/zgcsly.2021.08.02.0004
Abstract: Based on the associated evolution of social justice and urban space, the research rebuilds the spatial and temporal order and social public relations between community public green spaces and community residents by reconstructing the control system with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daily return, multiple turn of investigation subjects, identity refinement for different appeals and compensation for the vulnerable groups. We select 4 criteria, which include “accessibility justice under multiple behavior, time and space constraints”, “diversity justice under restoration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effectiveness justice under matching of demand and potentials”, and “compensation justice under rebuilding of fragments and community”, and 12 sub-criterion layers with 36 scheme layers as the control elements. Furthermore, the corresponding sociologic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cales are inserted in the urban planning to supplement the traditional perspective of time and space in urban research. It is expected to help transform towards the future urban right reconstruction action with more spatial awareness through differentiated construction and inclusive governance.
Keywords: social justice, community public green space, daily life, space control, urban renewal
社区公共绿地为城市居民提供共享自然、连接邻里、促进社交的基本场所,赋予日常生活感知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它提供社区居民在社会阶层、地理场域、需求偏好以外共享城市的权利。对包括社区公共绿地在内的城市空间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内涵思考与实现路径探索最终指向一种韧性和永续的发展,以实现“自然—社会—空间”修复为目标,能够促进空间从同质化生产向异质化生长转化。对于社区公共绿地正义性的考量与检视正是空间化正义与正义化空间的累叠。
1 城市愿景:日渐衰微的城市秩序再平衡
1) 时代社会背景:新时代下城市居民需求与城市发展机制的转型。空间资源的有限性已使城市发展机制由产权结构较单一、利益结构较简单的增量规划时代进入到土地使用权较分散、利益关系需再分配的存量规划时代[1-2]。规划发展由向外高速扩张转变为内部协同治理,工作重心也由资源开发转向空间优化,居民需求开始由物質层面的单一生存型转变为精神层面的多元发展型。相关转型指导通过不断试错的自适应调整建立起城市转型发展的全新调节机制。
2) 居住分异现象:当前城市社会分层现状加剧绿地分配不公现象。当下城市显现出社会分层与空间极化趋势。在纯外部效应最大化驱动下,居民将不断接近公共服务设施正外部性最强的区域。而在当前住房市场下,占据这些最有利空间的往往是社会经济地位较高者[3]。空间分异的过程就是城市中社会经济关系分层推动物质环境分异的过程[4]。社会分层现象将持续引发空间分异,而空间分异也在某种程度上使社会分层得以巩固而强化。人口阶层的居住分异现象加剧了公共资源服务集中的问题,收入分化产生购买能力与居住选择的不同。市场化住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同质人群集中和异质人群隔离[5],使初始禀赋本不相同的社会阶层对社区公共绿地的接近与获取能力差距进一步扩大,延续并加深了空间不公与社会非正义。
3) 社会正义转向:社会正义空间转向与微观回归赋予城市新愿景。社会正义的空间转向使规划从单纯关注物质空间转向关注背后的社会属性,发展愿景也从宏大理论叙事回归微观日常生活。哈维(Harvey)[6]认为空间并不仅仅作为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的载体而存在,它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决定城市中资源、信息以及权利的分配模式。社会正义空间转向与微观回归的价值导向使我们反思我国长期集中发展社会生产力过程中重“物”而轻“人”、重“量”而轻“质”的城市发展观。社区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单元,也是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关系重构的有效承载体。社区层面的自治管理与组织已悄然出现,相关的管控研究与规划更新是城市存量土地科学利用的关键。同时,社区这一空间尺度是承载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微小容器,是社会正义空间转向的实现载体,对其更新模式的探索赋予了城市新的发展愿景。
4) 现状管控局限:传统规划指标注重效率而忽略空间公平与正义。社区公共绿地作为社区、街道尺度的社会活动、集体意识与场所精神的微观承载体,能够较为直接地反映城市生活的空间品质。然而当前社区绿地空间正面临着发展不充分与不平衡的问题[7],现有规划体系以“底限控制”单一指标为主,未能完全将实际效益、布局匹配以及空間质量考虑在内:地域差异被忽略,所有区域被“均等化”纳入计算与考量,供给与需求的空间分布未能匹配;社会分异被忽视,各群体被“纸片化”略去能力与属性,未能考虑不同居民与不同区域的使用类型结构与现状更新诉求存在的显著差距。现行管控体系仅能应对供给的规模变化而无法应对需求的结构差异[8],无法适应功能复合与使用共享的城市生活发展愿景。
2 空间正义:社会正义与城市空间的逻辑机理与关联演变
社区公共绿地作为定点型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一种,其社会正义相关研究被包含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平性研究之中,相关运作机制的研究包括种族偏好、阶层偏好、生态偏好、权力精英及选举偏好在内的多种理论假设[9],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1)数值式指标要素空间化,即由无空间性质的数值式要素过渡到考虑空间属性的供给与享用要素;2)资源设施属性精细化,即开始考量不同区位、规模、质量的设施资源会对获取资源的效益产生影响;3)接受分配者属性精细化,即基于大数据的发展和各类通讯手段的广泛应用,拓展了接受分配者的真实时空属性数据的获取来源[10]。相关要素包含三者属性及属性间的相互关系(图1)。
基于不同价值导向、要素选取及对主体决策机制的判断,产生了不同的分析模型。1)基于物理可达:在特定空间范围内、一定尺度限定下度量个体到社区公共绿地的可达性,利用可达性指数地图化来表征空间层面均匀分布的公平性[11],常用指标是“最小距离”和“容量”;2)基于供需平衡:将供给支持与需求获取两方面指标进行匹配,主要考察数量与规模层面的均衡性,较少关注空间与质量层面的适应性;3)基于社会经济背景:基于不同社会、经济、文化属性群体对于社区公共绿地的使用方式、感知体验与价值判断的不同,以单因子、多因子或综合因子分析不同社会群体间供给差异性;4)基于弱势群体倾斜:包括单一群体的针对性研究[12],也包括将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量占比份额作为衡量标准的较为全面的分析[13];5)基于时空行为模式:结合时间、空间及行为3个变量,考量个体基于初始限制和后续发展不同在日常潜在活动区域内使用公共服务的机会大小,包括机会数量、机会可使用时间、机会邻近度等[14]。
相关分析已由粗放式走向精细化、由底限式转向最优式,研究方法开始转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空间技术,研究尺度也从较大的行政区范围缩小至较小的社区街道等邻里范围,研究对象也由单纯分析“地的供给”和“人的需求”过渡到考量人地关系的综合性分析,实现了多维主体与多维路径的拓展。
3 价值回归:聚焦日常生活与差异主体的时空正义重构
如何在时间、空间与行为三者相互成就而又限制的情况下,借鉴上述模型的优势并尝试摆脱局限,以此构建一个同时兼顾空间与社会属性且较为符合日常生活实际使用情况的优化管控模型(图2),本文提出相应的价值导向。
1) 日常回归的价值取向。对于社区公共绿地的布局安排与治理规划就是通过对相关要素的控制与引导以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经济、市场、行政治理的过程[15],多元价值实现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日常”二字[16]。对社区公共绿地社会性的重视体现在对空间形式与视觉美感单纯考量的超脱,以及从过分倾向脱离地方的物质建设思维惯性中跳出来转而面向真实日常生活所要面对的基于地方的社会关系网络。
2) 考察主体的多元化。当前社会与经济领域中发生的转型将引发社会关系的改变。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之外,人作为城市空间的主体还面临着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改变,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现代社会的契约化趋势。在城市空间中发生社会关系的变化改变着城市空间,也被城市空间再塑造。社会空间相关治理是由一种共同空间规划愿景支持的以上下互动、共同协助方式达成的合作,治理主体包括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与私人机构的多方合作。社区公共绿地的规划与管控属于社区治理的重要部分,相应价值考察必然指向多元主体。
3) 差异诉求的身份细化。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和人文环境等的初始差异,加之未被控制在合理限度内的市场竞争会导致地区和人群的分化。社区需要的不是普适公民身份,而是群体差异的异质公众[16],社区尝试建构具有针对性的差异化需求的满足模式,而非单纯追求效率的标准化服务供给输出,这是一种建立在满足多样化需求基础上的正义,即满足某一群体也保障该满足不会影响其他群体的权益。另外,社区内的多元需求与社区之间的共享融合是同时存在的,跨区域合作建立在区域内部多元主体身份的细化与多元组织运作的有效性之上。
4) 弱势补偿的群体倾斜。现代正义已不再是一味追求社会整体效应最大化,而是开始强调以最小的公共财政投入追求更多人的社会服务满足。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发展顺序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阶段、经济水平与主体人群而有所侧重,社会正义的天平也应向弱势群体与地区倾斜[11]。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弱势群体与地区在一定程度上是互相促成而巩固的。因此,对于弱势群体的倾斜能够在空间与社会层面同时消除不公的壁垒。
4 管控路径:社会正义视角下社区公共绿地复愈之道
4.1 社区公共绿地正义管控框架建立
当下对于包含社区公共绿地在内的社区治理注重多层次、多主体、全周期的路径行动,而社会正义的相关内核又在于自由与差别、个体与群体、过程与结果之间的平衡。据此,基于社区公共绿地现状发展背景,提出与之相对应的优化价值导向,并进行相应的管控体系准则层的展开以及后续各层次的要素系统选取(图3)。
应用德尔菲法(Delphi Method)进行专家咨询与访谈,对管控要素进行系统性遴选,以构建管控要素体系(表1)。
对相应的要素释义做出调整并对相关数据来源与管控方式给出建议(表2)。管控要素数据来源包括:1)调研观测——以实地调研或观测获取的场地使用客观数据;2)城市地图——基于GIS地图等资料获取与处理的空间使用客观数据;3)评价统计——以问卷调查与访谈咨询获取的居民使用情况与满意度主观评价数据。
4.2 管控体系结构解析
本研究构建的社区公共绿地管控体系包含4项准则层、12项子准则层和36项方案层,考虑了时空行为秩序、异质使用主体、潜力空间容纳以及全程服务支持等多重价值导向。这是在社区公共绿地物质空间形态之上,同时包含功能价值实现、管理运营流程、政策支持引导在内的多维度综合性管控体系(图4)。
1) 行為与时空多重约束的可达正义。可达正义是指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的最低限度分配。城市居民对于社区公共绿地的获取成本不仅需要考虑物理距离、旅行时间与经济支付能力和意愿的显性成本,也需衡量跨越公共领域的社会心理以及由于部分法规与制度设置的使用门槛障碍等隐性成本。可达正义指向的是时间、空间与行为多重约束下的居民日常潜力活动的真实可达,同时衡量愿望与能力两者之间的匹配关系。
2) 个体与组织邻里修复的差异正义。差异正义建立在可达正义之上,同时考量民众在空间权利、使用机会以及异质运作层面的正义。首先,计算不同群体的获益情况,并对多元利益群体博弈的结果进行考量;其次,对社区公共绿地自身可观的开放与适度的围合之间的平衡进行管控,维持绝对物理与相对心理层面的开放状态;最后,对包容多样的异质文化带来的活力程度进行衡量[17]。差异正义强调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合理关系。
3) 需求与潜力能力空间匹配的效益正义。效益正义是对社区公共绿地在区位布局尺度作用于人群整体效率的保证,区位分配正义是最基本的效益正义,合理的布局结构能够最大程度提高居民享有绿地的权益。而在当前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限制条件下,社区公共绿地增量单纯依靠新增用地较难实现,对于极具潜力的非正式空间、非正式活动以及潜在发展利用方式的挖掘与更新也应被纳入考量。
4) 碎片与共同体接纳回归的补偿正义。补偿正义维度的管控要素选取,首先要以公共意象维持、公众安全保障、效费权责公平分配为基础取得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其次,控制社区公共绿地内尺度、动静与活动的有效平衡[18];最后,在包容性治理前提下,打破对个体身份显性或隐性的预设,保障弱势群体的使用权益。补偿正义是较高层次的正义,并在一定程度上仰赖于可达、差异与效益正义的实现。
5 结语
本文从城市地理学的空间视角出发,结合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相关理论,对基于社会正义的社区公共绿地管控进行较为系统的探究,构建了面向多价值取向、多使用主体、多层次结构的时间、空间、行为三重维度限制下的社区公共绿地管控要素体系。该体系包含行为与时空多重约束下的可达正义、个体与组织邻里修复的差异正义、需求与潜力能力空间匹配的效益正义、碎片与共同体接纳回归的补偿正义4个维度的相关36项管控要素,并明确管控方式。社区公共绿地管控要素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促进社区自治自主化、精细化、日常化的管理优化,支持历时性与共时性研究,适用于现状分析与规划反馈;是从思路到方法再到工具和管理的全周期更新与回应,也是对包括空间处置权利、空间权利表达机制、空间意愿补偿等在内的城市规划治理内容的探讨与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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