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研究新形势下电网企业依法治企管理的思路
2021-01-13单海同
单海同
本文主要阐述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电网企业,在依法治企方面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从电网企业依法治企意识淡薄、资源配套不足、体系建设不全、防控措施不全面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和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从而有效提升电网企业的依法治企能力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助力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引言
在“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导下,依法治企是创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电网企业是重要的社会细胞,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和组成部分,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依法治国践行在电网企业便是“依法治企”。当前电力改革进入“深水区”,电网企业面临着愈发复杂的经营环境。电网企业内部在管理方面面临地挑战越来越大,管理精细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一些电网企业仍然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既不能依法合规经营,也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种背景下,“依法治企”的理念更加需要提倡,而电网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则成为依法治企的重要着力点。
二、电网企业实施依法治企的概念及必要性
(一)依法治企的概念
在“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导下,依法治企是创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是重要的社会细胞,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和组成部分,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依法治国践行在企业便是“依法治企”。依法治企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依法治企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方向,是现代企业进入市场的保护伞,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坚持走依法治企之路。
(二)电网企业本身的内部环境的要求
从企业自身发展上来讲,诚信也是生产力。“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强”。打造诚信企业不仅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国家对企业的根本要求所在。
从企业形象上来讲电网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注定要受到社会的关注,政府的监管,百姓的关切、舆论的监督等等,这些都是对电网企业的要求也更高。
(三)外在因素对电网企业的要求
我们首先要明确依法治企工作的紧迫性和迫切性。从大局上讲依法治国是国家的上层建筑,是治国方略。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完善企业监管制度,实现对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电网企业作为央企,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对央企的要求亦更高,尤其新形势下的今天,央企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更要严格遵循自身制定的企业制度,这既是央企基业长青的需要,更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四)全球经济化对电网企业的要求
经济全球化(EconomicGlobalization)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的过程。经济全球化是商品、技术、信息、服务、货币、人员、资金、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跨国跨地区的流动,也就是世界经济日益成为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新兴媒体的兴起,哪怕是管理中存在的个性、特例问题,解决不好也会被叠加、渲染、放大,甚至推动成为社会公共事件,给企业形象和发展带来不可预估的负面影响。所以说风险防控、危机处置意识、舆情把控能力在当下极端重要,对企业的要求也更高。
三、新形势下依法治企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企意识淡薄,滋生负面问题
部分电网企业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心中无法,不屑学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存在“一言堂”“家长制”的现象,容易出现致法律于不顾、越权行使权力、违法失职行政等一系列问题,容易在“三重一大”等关键领域发生贪污腐败和违纪违规案件,也容易出现因个人或少数人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甚至是危及国家安全的事件。
有些只关心埋头苦干搞生产抓效益,认为开展全员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意义不大,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不浓,往往容易出现不自知的违反环保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劳务用工等相关法规的问题,容易发生劳务外包纠纷、商标专利及软件知识产权侵权、合同财务纠纷等各类案件,并且面对此类突发问题手足无措,更有甚者直接影响到电网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危及电网企业利益或行业声誉。
(二)法治资源投入过少,配套不足
一是投入人力不足,部分电网企业在法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投入不够。相对外企、私企或合资企业来说,电网企业往往更注重电力专业、财务管理等人才的招聘,较少招聘法律人才并专门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有些电网企业就算设置有法律事务部门,人员也相对较少甚至是兼职居多。二是投入财力不足,不少电网企业在生产现场标识化管理、现场看板管理、电网企业文化长廊、文化橱窗方面投入较大,但鲜有建立专门的普法、法律法规宣传阵地。三是投入精力不足,不少电网企业在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方面投入时间和精力少,開展次数少、力度小,内容守旧局限,方式方法单一,普及面不够,依法治企氛围不够浓厚,员工的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思维不够,依法办事能力较弱。
(三)依法治企体系薄弱,防控措施不足
一是大部分电网企业均有相对完整,但又各自独立、模块化和职能分工不同的企业标准或制度规定,但较少建立相对完备的依法治企管理体系,未能把依法治企真正落到实处,各职能领域未能系统地消化吸收和呼应所涉及到的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未能系统地融合归纳起来指导电网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电网企业行为。二是部分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管理不够完善,虽然也建立有安全应急预案、专业领域的法律风险预警处置办法,但是系统性、全局性、针对性不够,存在临时性、点对点、短期化等缺点,对电网企业总体管理和长远发展不能形成持续有效的体系支撑和合规保障。
四、新形势下电网企业依法治企的相关措施
(一)提高全员法治意识
将法治课列为电网企业领导干部必修课,促使领导干部带动示范、尊法畏法。重点强化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兼职法律顾问、采购及合同经办人等重点群体的培训,围绕电网企业中心工作,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民主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普法教育。将依法治企与电网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将依法治企理念与电网企业文化宣贯有机结合。同时,结合电网企业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建立“谁主管、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營造浓厚的依法治企氛围,坚持将法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办事,促进电网企业依法经营
加快落实、合理运用依法履职问责机制,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法,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履职问责等方式,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电网企业管理和战略决策。加强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电网企业重点风险清单及对应防控措施,确保法律风险全面防控、全面可控。建立严格的法律规范提前介入审查机制,重点针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进行审查,规范合同履行行为。
(三)严肃惩治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规矩面前没有特殊。纪律是红线,谁都不可触碰,谁触碰,就要用严肃惩治。规矩是高压线,谁都不可逾越,谁逾越,就要严肃问责。在规范自身行业操守的同时,纪检监察人员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亦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抓敢管,敢查敢纠,防止失职失责,不得留下管理“盲区”和监督空白,严肃惩治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健全电网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夯实队伍建设。电网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行业改革发展和实际需要设置法律部门和专职法律工作岗位,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力度,加强对法律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落实电网企业内部的法务兼职团队建设工作,形成专职法务人员和兼职普法联络员协作互助的组织架构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五、结语
综上所述,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依法治企的宏观引领,全面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在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渐提升的新形势下,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新征程中,电网企业务必积极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努力营造以上带下、上下一致的依法治企浓厚氛围,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落到实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快实现电网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改革动力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