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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作为人民政协重要职能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的关系研究

2021-01-13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议政政治协商参政议政

余 伟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0)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2月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1]凝聚共识已确定为人民政协履职工作的又一项重要职能,甚至是比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为重要的职能,凝聚共识并不是单独的职能,它贯彻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履职工作全过程中。当今中国社会结构已发生深刻改变,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疫情蔓延、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中国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必须要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独特优势,加强思想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力量。

一、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意涵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凝聚共识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作为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职能。汪洋主席指出:“要树立正确的履职观,深刻认识建言资政是履职成果,凝聚共识也是履职成果,甚至是更重要的成果”。把凝聚共识放到比参政议政更重要的位置上,“凝聚共识”是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之后的第四项基本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在各级政协委员中凝聚共识

各级政协委员来自于社会各领域各阶层,政治素养、思想认识水平必然存在一定差异,通过人民政协的平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的重要关切开展协商议政活动,在协商互动中产生真知灼见,在思想博弈中凝聚共识,在各级政协委员中凝聚共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二)在人民政协履职工作中凝聚共识

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共识这条主线始终贯穿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履职工作的全过程,围绕着党的中心工作和群众的重要关切,各级政协委员带着政策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汇集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如广州市政协创办“有事好商量——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广泛、深入、有效发展,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政协提案、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求同存异、求同化异,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丧失主导,在履职工作中凝聚共识。

(三)在广泛联系群众中凝聚共识

政协委员联系着社会各界别的群众,熟悉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是广大群众的“代言人”,也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肩负着宣传、解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职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时,需要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政协委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人民政协这一重要平台,可以更有效的把群众的重要关切与党的决策衔接起来,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让党的政策在广大群众中凝聚共识。

二、凝聚共识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

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履职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甚至是比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为重要的职能。凝聚共识并不是单独的职能,它贯穿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履职工作全过程中。

(一)凝聚共识增强了政治协商的实效性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协委员是各行业的精英、界别群众的代表,通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将各行业的呼声及群众的利益诉求直达到党委政府部门,同时将党的主张和政策向界别群众宣传并做好解疑释惑的工作。人民政协具有尊重多数、包容少数的特点,使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一些不同的意见建议,在政治协商中可以得到发表和尊重,把党的主张转化成社会各界的共识,使党的政策更加科学和民主。因此,在协商中产生共识、发展共识、凝聚共识,才能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性。

(二)民主监督为凝聚共识提供了保障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政治监督。民主监督的对象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这种监督方式是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方式进行,目的是使党委政府的决策能够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凝聚广泛的共识。民主监督虽然不是一种“硬性”监督,但具有国家的意志性,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人民政协协商议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缺少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就失去政治生态上的意义,也必将损害到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因此,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功能的重要保障。

(三)凝聚共识提升了参政议政的效能

政协委员广泛联系界别群众,帮助界别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宣传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积极推动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是凝聚共识的过程。人民政协紧扣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让委员带着政策和问题进行深入基层调研,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通过人民政协的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进行建言资政,化解矛盾,是凝聚共识的过程。因此,凝聚共识才能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的效能。[2]

三、凝聚共识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互动的重要意义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凝聚共识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又始终贯彻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凝聚共识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积极互动意义深远。

(一)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在政治上具有超脱的地位和优势。各级政协委员肩负着为所在行业和界别群众代言和表达诉求的使命,在人民政协协商议政中,能使党的决策更好的集中民智,汇集民意,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众人的事就要由众人商量,运用众人的智慧解决发展问题,人民政协在履职过程中,要吸收一定数量的利益相关的群众代表作为协商的主体,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决定了人民政协必然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政协委员是社会各领域的代表人士,他们更能理解和接受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影响和带动行业和界别群众参与到国家的治理体系当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消除意见分歧,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扩大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二)有利于助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协协商不断发展创新,主要包括:制定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政协协商形式逐步完善,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座谈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互动交流成为常态化的制度安排,协商实现了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双向发力功能。同时协商的氛围也更加民主宽松,协商的程序更为完善。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要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形成有序协商、真诚协商、依制协商的良好氛围。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具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要把协商民主贯彻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中,应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要创新协商形式,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的基础上,增加网络远程协商、社会调研式协商等形式。在协商中开展监督,在民主监督中开展协商,增强协商实效,凝聚广泛的共识,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

(三)有利于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提升

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共识,必然要求公民广泛进行政治参与。人民政协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和渠道,人民群众会更加积极的进行政治参与,将利益诉求、意见建议更加便捷、有效的通过人民政协这一重要平台和渠道集中反映,促进有关部门的落实与反馈,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展。人民政协将民众自发的、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转化为有组织、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来推动社会良性、稳定的发展,为各阶层民众参与政治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与保障,有利于提高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意识。[4]

四、把凝聚共识贯穿到人民政协职能中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实践方向。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导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方位领导。早在1949年人民政协成立之初,正是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共同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定领导下,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为国家的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事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新时代,世界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样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把“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人民政协履职工作和协商民主的“中心环节”提出来,就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包括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对各级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政治协商,政协委员要想大事,谋大局,想党之所想,急党之所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更好的对策建议。要进一步发扬民主,鼓励广大政协委员畅所欲言,充分听取重大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为广泛凝聚共识提供坚实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以协商形成的“共识”为依据,监督“共识”的落实,检查“共识”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把“共识”变为现实的具体对策。[5]

人民政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推动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民主监督,深入调查研究,着力提高协商议政水平。通过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有利于广泛凝聚共识,促进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协商民主成果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6]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要做的就是要汇聚最广泛的人心,所有的履职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准则。政协委员履职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把是否增进人民福祉、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履职工作成效的标准。人民政协在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委员的建言和民主监督,要以人民群众的受益作为落脚点。各级政协组织涵盖了各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人民团体,是各界别群众的代表人士,本身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聚焦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问题,协商议政要做到将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比如住房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养老问题等有效衔接,政协委员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建言建在人民的落脚点,实现百姓“民有所呼”、政协委员“必有所应”,为社会发展化解矛盾和阻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凝聚人心、凝聚共识。

(三)善于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为履职工作、传播共识延伸工作“手臂”

人民政协开展协商议政,推动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就要有广泛的民意作为基础。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普遍应用,微信、QQ、微博、论坛等平台成为社情民意的集散地,网民的利益诉求、网络舆情更容易在互联网、社交媒体上获得聚焦和关注,社情民意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这为人民政协获取民意、集中民智提供了便捷的渠道。网络议政协商、网络监督创新了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汇集了各方力量和智慧,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组织。如广东省政协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潮流,聚焦协商主责主业,打造了广东数字政协平台“一委一品”栏目,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社会治理焦点组建协商议政群,邀请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在线开展协商交流,广集良策、广聚共识。“一委一品”突破政协线下协商的时空限制,会内会外广泛参与,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政协协商的深度融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人民政协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最大增量”。

(四)提升政协“两支队伍”的能力

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是人民政协的主要力量,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两支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汪洋主席也指出政协委员要“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在新时代,有效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和政协干部的基础作用,就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协商议政的能力,提升履职的实效。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学习《政协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广泛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更进一步地认识人民政协制度的性质定位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这样才能做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的工作,从而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二是要提高政协工作者的协商活动的组织能力。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要科学、合理。组织协商活动要做好整体谋划、协调和联络工作,使协商活动各个环节能有序而高效的开展。三是要提高政协委员的协商议政能力。开展协商议政,要注重协商议题的前瞻性、论据的科学性、建议的可操作性,这样才有利于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采纳。要立足于自身特点和优势,履职工作要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的改革发展、民生问题的解决,更好地凝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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