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故苏氏夫人墓志铭》考释
2021-01-13陈文利
陈文利
北宋苏淑墓志,2017 年8 月出土于河南省禹州市鸿畅镇李金寨村, 现藏于禹州市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墓志并盖一盒,青石质。 志盖盝顶形,高、宽均为68 厘米,厚18 厘米。 盝顶高36 厘米,宽38 厘米,上刻篆书“宋故夫人苏氏墓志铭”共3 行,每行3 字,篆书四周阴刻夔龙纹。(封二-1)志石方形,高67 厘米,宽67.5 厘米,厚15.5 厘米,四周线刻夔龙纹装饰。 志文正书,凡18 行,满行18 字,共计278 字。 (封二-2)该墓志记载,墓主苏淑卒于北宋熙宁十年(1077 年)十一月十一日,年仅40 岁。 由此推断,其生于北宋景祐五年(1038年),后于元丰三年(1080 年)十月二十六日葬于颍昌府阳翟县(今河南禹州市)大儒乡东吴村之原。 苏淑的事迹无所称述,其丈夫蔡砺亦无所考,其墓志铭由蔡京撰书,中书省玉册官王磻镌刻,对研究墓主与蔡京的关系、北宋玉册官制度及蔡京的书法艺术等有重要价值。
由于该墓志至今未见著录及相关研究,本文拟对其试作考释。
一、墓志录文(“//”表示换行)
宋故苏氏夫人墓志铭//
通直郎充集贤校理蔡京撰并书//
夫人讳淑,字季显,姓苏氏,其先洛阳人。大理寺//丞讳谏之女、 建州关隶县令讳政之孙、赠尚书//驾部郎中讳昌嗣之曾孙、应天府户曹参军清//源蔡君砺之配也。 夫人年二十而嫁,中外族//姻称其惠和。 其夫亦曰:“于吾能有佽助。 ”夫少以//文学气节自负,举进士连上不中第,意不自得。 //屏居于宛丘之南,往来田亩间。 夫人从之,无//不足之色,如是者十余年。 夫始仕,为西京巩县//主簿,相与之官过京师。 夫人以疾卒,时熙宁//十年十一月十一日也。享年甫四十。呜呼,可哀//也!巳子男二人:曰云,曰需。女五人。以元丰三年//十月二十六日甲申葬夫人于颍昌府阳翟//县大儒乡东吴村之原。 铭曰:
猗夫人,有令质。沦幽泉,//背昭日。金山阳,柏原郁。 //从先舅,安斯室。
中书省玉册官王磻镌
二、墓主与蔡京的关系
蔡京(1047—1126 年),字元长,兴化军仙游人。 宋徽宗时期(1100—1125 年)先后四次为相,其在位期间的作为对北宋的政治格局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据墓志文载, 墓主人苏淑是应天府户曹参军(正七品)蔡砺之妻,大理寺丞(正八品)苏谏之女,其祖父为建州关隶县(今福建政和县)县令(从七品下)苏政,曾祖父为赠尚书驾部郎中(从六品)苏昌嗣。 苏谏、苏政、苏昌嗣等人均史籍无载, 无法从史料中查到其家族与蔡京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相互往来关系。 苏淑墓志的撰写时间为元丰三年(1080 年),蔡京时任通直郎充集贤校理(从六品)。 当时他缘何能为苏淑撰写墓志铭? 他与苏淑的丈夫蔡砺及蔡砺家族又有着何种联系?
苏淑的丈夫蔡砺,与蔡京同姓,这是墓志文呈现出的可探讨苏淑及蔡砺与蔡京关系的唯一线索。 蔡砺的生平事迹,未见史籍详载。苏辙奏章《乞废忻州马城盐池状》中云:“自元丰三年后来,前宰相蔡确、兄砺等始议创添忻州马城池盐。 ”此处记载的“蔡确兄”,是目前所知的关于蔡砺身份的唯一证据。 墓志记载蔡砺为“清源蔡君”,可知其故乡位于清源(今福建仙游)。 北宋,清源即清源郡,隶属泉州。据史料记载,蔡确为泉州晋江(今福建省晋江市)人,晋江宋时隶属于清源郡,其仙逝后还被追封为“清源郡王”。 由此可知,蔡砺与蔡确为同一故里, 墓志中所提蔡砺很可能就是苏辙所言之“蔡确兄”,但依据现有的史料无法判断蔡砺是否为蔡确同父母的亲兄长, 还有待相关资料的发现及证实。
史料中关于蔡确与蔡京的关系有诸多记载。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蔡确与蔡京有“宗族之契”, 蔡确的曾祖父蔡显皇与蔡京的曾祖父蔡文辙为同胞兄弟(图1),蔡确与蔡京为同族兄弟,可见他们关系甚密。 蔡确于元丰二年至八年间(1079—1085 年),分别担任过参知政事(正二品)、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正一品)、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一品),是当时位高权重的宰辅大臣。 因蔡确的关系,蔡确家族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不可小觑。 而蔡京为人“心藏奸巧,见风使舵”[1],又与蔡确同宗同族,出于实现自身政治抱负及维系家族荣耀的目的,蔡京在政治立场上极力迎合当时位高权重的蔡确。如北宋元丰八年(1085 年),“大臣议所立,京附蔡确”[2]13721,即时任开封知府的蔡京依附于右相蔡确一党,拥护宋神宗的长子赵佾为太子。 此外,蔡确次子蔡庄与蔡京四子蔡绦同娶韩粹彦之女[3]103,二人为连襟之好,因此蔡确与蔡京之间又有了间接的姻亲关系。 蔡确逝世后,蔡京在崇宁年间(1102—1106 年)“请徽宗书‘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相蔡确之墓’ 赐其家”, 并追封蔡确为清源郡王, 子婿都得以加官,诸女均得到封爵,荣耀当世[2]13701。由此可见,蔡确及其家族与蔡京一直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因蔡确与蔡京有如此紧密的关系,蔡京为蔡确兄妻苏淑撰写墓志应是可能的。
三、墓志所反映的北宋玉册官制度
苏淑墓志由中书省玉册官王磻镌刻。 宋代的玉册官,由于世人的忽视,在传世文献中并无明确记载。 随着近年来宋代碑刻的不断发现,学术界才出现相对客观的观点[4]、[5]。 北宋玉册官是研究北宋刻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淑墓志的发现为深入探讨北宋的玉册官制度提供了强有力证据, 也为我们探讨北宋玉册官称谓的转变补充了新资料。
玉册, 一般是指中国古代帝王在进行封禅、祭祀或册命等礼制活动时所用的玉制简册,而为玉册镌刻的刻工则称为玉册官。 玉册官属于官署刻工, 一般来说,“官署刻工是专为皇帝或朝廷服务的,镌刻与皇帝、宗室及朝廷相关的石刻”[4]114, 但传世文献中未见有关玉册官的职责范围及服务对象的记载。 从出土的碑志石刻看,玉册官多次出现在与当时朝中重臣密切相关的普通官吏及其亲属的碑志中。由此可见,玉册官的职责不仅仅是镌刻玉册,亦包括刻石,其服务对象亦不局限于皇室、朝廷,还会被指派为当时的朝中大臣及与大臣相关的人镌刻碑志。例如,韩琦为北宋宰相,他的墓志由中书省玉册官郭翼、寋亿镌刻,其夫人崔氏墓志亦由中书省玉册官王克明镌刻[3]96-97。 苏淑墓志也因蔡确的关系,得以由玉册官篆刻志石。
图1 蔡确、蔡京家族谱系
“玉册官”之称始见于唐代。 唐代中书省始设玉册官,专门负责造玉册、石刻镌字等事务。 北宋前期承袭唐制,玉册官也隶属于中书省。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三》记载,北宋前期,中书省无职守,通常只掌郊祀祝辞册文、本省吏人及祭祀官之转迁出职奏请、州县幕职官考核等琐务,其主事官除了判中书省事、令史、驱使官外,还有玉册院的镌字官、玉册官等职。 北宋治平四年(1067 年),朝臣曾布等向宋神宗进言,请求将中书省职掌的各类封册,直接交由文思院制造,而“点检玉册、金字、镌字、彩画等官隶中书省管系”,神宗批准后便得以施行。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下诏:“所造朱书箓、玉册宝,并一切法物,册合于中书省,宝合于门下省安置。 只令文思院安置,厅内封锁,监官提举照管。 ”[6]2988即将原本应安置在中书省的玉册,转移至文思院安置。 虽如此,但玉册官依然在中书省的管辖范围内。 刻于元丰三年(1080 年)的苏淑墓志,其刻工署名为“中书省玉册官”,就是一有力的佐证。
根据史料记载,元丰五年(1082 年)官制改革后,玉册官归入少府监管辖。改制后,中书省分成了吏、户、兵礼、刑、工、主事、班簿、制敕库房等八房。 其中,兵礼房掌郊祀陵庙典礼,后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册等,执掌计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及守当官等官吏。 由此可知,元丰改制之后中书省的吏员中已无镌字官、玉册官等制册胥吏。 与此同时,少府监“始置监、少监、丞、主簿各一人……凡乘舆服御、宝册、符印、旌节、度量权衡之制,与夫祭祀、朝会展彩备物,皆率其属以供焉”[2]3917。 虽无明确说明玉册官隶属于少府监部门, 但少府监已经正式职掌了册宝的制造,玉册官也应属少府监管理。
苏淑墓志的镌刻者玉册官王磻,其生平无可考。 除了苏淑墓志,目前所知道的其刊刻过的碑志还有《司马光神道碑》[3]3917《布衾铭》[7]《薛氏墓志》[8]。 这些碑志年代及王磻的职衔情况如表1 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 王磻的职衔有三种不同的称谓。 这些称谓的不同,反映了北宋玉册官制度的前后沿革, 也反映了中书省等机构执掌范围的变化。 苏淑墓志的发现表明,王磻最开始的职位为“中书省玉册官”,之后才转成了“少府监玉册官”。 该墓志的出土,为玉册官职衔称谓的变化补充了新材料。
诸称谓的变化无确切的史料考证。 而根据程章灿先生在《石刻刻工研究》一书中对宋代碑志刻工的统计探究,可知元丰五年(1082年)官制改革以前,玉册官隶属中书省,所以通常署名为“中书省玉册官”。 元丰改制之后,碑刻刻工署其职衔或见“玉册官”,或见“少府监玉册官”,未见署名“中书省玉册官”。 “这实际意味着,在元丰改制以后,原隶属中书省的玉册官以及中书省的镌刻职责被撤并到少府监中去了。”[4]106任江先生在《略论唐宋玉册官制度——以碑志资料为中心》 一文中的说法亦与此相类似,认为少府监文思院正式成为制造玉册的机构应当始于元丰五年(1082 年)[5]。从王磻镌刻的碑志时间来看, 元丰五年以前所刻的苏淑墓志称为“中书省玉册官”,元丰五年之后则称“玉册官”“少府监玉册官”,与以上的说法可相互印证。 结合上文中根据文献记载的推测, 更能说明元丰改制后玉册官的镌刻职务隶属于少府监文思院执掌。
四、墓志的书法价值
表1 王磻镌刻的碑志统计表
苏淑墓志撰书者蔡京, 是北宋著名书法家,他的书法“居世以之为宝,传世不衰”[9],足见其书法价值的珍贵。
据《铁围山丛谈》卷五记载,蔡京始“授笔法于伯父君谟(蔡襄)……相与学徐季海……未几弃去,学沈传师……及元祐末,又厌传师而从欧阳率更(欧阳询),由是字势豪健,痛快沉着。 迨绍圣间,天下号能书,无出鲁公之右者,其后又率更,乃深法二王(王羲之、王献之),晚每叹右军难及,而谓中令去其父远矣。遂自成一法,为海内所宗焉”。 由此可知,蔡京在学书道路上取法于蔡襄、沈传师、欧阳询、王羲之、王献之等多位名家,其书风融会诸家之长的特征尤为明显。 蔡京又在学习古人的基础上,融会贯通,自成一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书写风格。
蔡京的书法作品在当时风靡一时, 深受时人嘉许。 据《宣和书谱》载:“(蔡京)断纸余墨,人争宝焉。 喜写执扇,得者不减王羲之之六角葵扇也。 其为世之所重如此。 ”宋人赞其字“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 正书如冠剑大臣议于庙堂之上, 行书如贵胄公子, 意气赫奕,光彩射人。 大字冠绝古今,鲜有俦匹”。 明代张丑在《清河书画舫》中亦云:“京(蔡京)笔法姿媚,非君谟(蔡襄)可比也。 ”其存世的《宫使帖》《节夫帖》等行书作品,至今仍被习书者争相临摹学习。 不过,从时间上看,蔡京受到追捧的书法作品主要集中在宋徽宗时期,且以行书最为著名。
苏淑墓志撰书于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是迄今为止发现的第一方蔡京撰写的墓志。 该墓志文为正书,是现存蔡京作品中不可多得的正书作品。 就墓志文的书法价值而言,笔者不揣冒昧,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形体下重,笔力雄厚。 通览全文的各个字体,从结体繁简到点画撇捺,无一不正、无一不精,笔力运送到笔画末端,遒劲有力。其字法结构伸缩自然,潇洒生动,具有王羲之《黄庭经》、王献之《洛神赋》之书影。
二是结构稳适,端庄威严。 该志文书法气象博大,笔势恢宏。 整篇用笔挥洒自然,却毫不放纵。 笔法虽显姿媚,却骨力中敛,犹如冠剑大臣议于庙堂之上,庄重肃穆。 从蔡京的墨迹可以看出,他的为人处世应是果敢豪放的。
三是自然天成,天衣无缝。 从墓志文整体布局谋篇到志文分行起首落款, 每段每行每字,无不精心安排。 字体匀称和谐,各部分的组合中又有细微而生动的变化。 志文石面虽不见界格,但字里行间达到了气韵贯通、浑然天成的高超境界。
从墓志铭刻时间看, 当时蔡京37 岁,墓志系衔为通直郎充集贤校理(从六品)。 在此之前,蔡京还担任过中书舍人(从七品)、翰林学士兼侍读(正七品)、修国史,从事的均是文案工作。 由此可知,他显然是擅长文艺的,当时也应是有一定的知名度。 作为蔡京撰书的墓志, 苏淑墓志不仅是研究蔡京早期书法艺术独一无二的珍贵实物, 也对探究蔡京的正书书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