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路径选择
2021-01-12李桂芹
李桂芹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150080)
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受到国家、省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就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出了重要部署。哈尔滨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品质提升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有:推进“垃圾革命”,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方式全覆盖;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二类县农村卫生厕所占比达到85%以上,逐步普及卫生厕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建排水管网200公里,逐步将邻近城市和中心乡镇的村庄纳入污水处理管网。有序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新增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200个村庄规划编制试点,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主要短板
2018年,中央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随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也相继开展了大范围大力度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目前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进入五年行动再提升阶段,在各级政府强力推进下,将由典型示范向面上整治展开,但随着环境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短板逐渐凸显出来,由于历史欠账多、难题多、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哈尔滨市农村环境整治再提升任务十分艰巨。
(一)“厕所革命”不到位
推进“厕所革命”既是当前改善农村生活方式、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也是难点。目前,哈尔滨市虽然明确了农村改厕建设标准、建设模式和补助标准,但推进缓慢,不能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不能很好地控制成本,很多农民用不起;不能攻克技术瓶颈,保证不了农户用得好。目前,由于农户厕所多以各家院内旱厕为主,禽畜粪便也随意排放,夏季细菌滋生、蚊蝇乱飞、卫生情况很差,不仅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影响了村容村貌的整洁。总之,农村“厕所革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生活垃圾治理难度大
垃圾问题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块“硬伤”、一个“痛点”。目前,哈尔滨市农村垃圾治理困难比较多。有的地方出现垃圾围村、垃圾围路、垃圾围宅,“一家一个垃圾堆,大风一刮满天飞”。村民的卫生习惯是一个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管理机制问题。当前,哈尔滨市仅有52%的村庄采取清运后集中处理的方式,而近半数的村庄仍存在利用焚烧或深埋的方式处理垃圾,造成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持续性地危害环境。科学有效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还没有建立,村屯保洁制度还不完善,做不到垃圾分类处理、就地减量。在推进“垃圾革命”走深走实上,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少,新增处理能力不足,还不能够普遍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
(三)生活污水治理欠账多
农村污水乱排直排,不仅影响地表水环境,还危及地下水环境。目前,虽然哈尔滨市大部分村庄已实现较为稳定的自来水供应,但缺乏污水排放设施,有90%的村庄依然在采用自然排水的方式,生活污水被直接排放到村子周边的环境中。污水中大量的有机物和病源微生物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环境,甚至污染水源,危害农民生活健康。除了排水设施建设问题以外,哈尔滨市农村的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四)村庄规划、绿化任重道远
村容村貌是乡村的“门面”,目前哈尔滨市村庄规划与生态景观建设还有诸多不足。多年来,哈尔滨市有些村庄缺乏长远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即使进行过规划的村庄,也历时较久。随着时代的发展,陈旧规划下的乡村,已经暴露出设计和标准的粗糙、不规范、不科学。由于缺乏因地制宜的规划布局,与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如交通、水电、通信、环卫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不足,农民农闲时的活动较为单一,文化素质难以得到提升。
在村庄绿化推进上,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公园,打造绿色生态村庄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村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菜园革命”推进中,农户在利用房前屋后开展果、菜、花、草、苗木等特色种植的同时,还有很大的空间没有有效利用绿化起来。村庄绿化美化生态化需要系统性整体规划设计布局。
二、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路径
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再提升为主攻方向,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路径,加快补齐短板,打造美丽宜居的村庄。
(一)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路径
1.根据实施条件分类建设环卫设施。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可循环使用格局,尽可能把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有条件的村庄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和分类化利用,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清运相结合。对于尚无条件实行垃圾分类的村庄,村内建设垃圾转运间,并配备渗沥液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派车统一收集垃圾。根据村庄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差异化的农村公厕建设和厕所粪尿处理。农户已有厕所或将建厕所的要按标准自行建设化粪池,并定期缴纳清掏费用。不具备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半径覆盖范围在村庄内设置几处公厕,条件较好的可几户共建一个室外厕所,建议采用简易的水冲厕所,并按标准配建化粪池,由指定的环卫公司统一维护。
2.在合理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以“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为主体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运作网络。各个村庄需要就垃圾分类、垃圾清运配备专职人员,各自然村要设立垃圾利用回收站,各行政村要设立可回收垃圾固定站,将其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二)农村污水治理的实施路径
1.根据区位分类建设排水设施。为节省污水治理资金,将城乡结合部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通过污水管道汇合收进后,一并接入邻近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城镇污水治理系统统一处理。其他自然村庄农户污水进行联户收集统一治理,建议采用临近村共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方法。
2.根据污水量划定转运分区。考虑到哈尔滨市冬季寒冷的气候不适合修建生态塘,建议各村分别建设小型调节池,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暂时存放在调节池内。按照吸污车容量划分每台吸污车的收集范围,制定分时、分级、分片收集转运机制。
3.临近村镇共建处理设施。以临近村为单位,几个村共建一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将各村污水统一运往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节池内,当池内污水达到一定量时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当地排放标准后就近排入水体。
(三)村容村貌品质再提升的实施路径
1.加强村容村貌再提升整治。哈尔滨市政府提出:“十四五”时期,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中心村镇建设等工作充分结合,切实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22年,村庄绿化达标实现全覆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在村容村貌再提升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通过实施村庄亮化绿化工程,村庄基本实现主要街道和重要活动场所有照明路灯。通过推进“菜园革命”,发展庭院经济,充分利用村屯四周0.5公里范围内的河渠、沟壑、湖泡及废弃地,打造乡村生态景观。鼓励城市周边、景区周边地区集中连片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2.填补供给缺口,优化空间格局。针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不均衡、供给存在缺口等问题,通过补缺口、优格局的方式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公平。积极整合县域、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对于不同类型设施采取有针对性的分级布局优化模式。如小学采用“中心村+部分基层村”的优化模式,对办学条件差、学生人数达不到设施配置门槛的学校进行撤并,同时提升中心村的校舍条件和教学水平;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老年福利设施作为保障村民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必要设施,应充分考虑人口实际规模和未来发展的可能性,结合不同等级设施的服务半径和服务能力,采用分级配置模式,尽可能实现农村人口全覆盖。
3.提高配建标准,切实发挥效力。针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长期闲置、活力不足的问题,采取提高设置标准、重塑活力的方法。对于中心村而言,通过改、扩、新建等方式加强体育运动场地和多功能活动室的建设。基层村应设置科室齐全的卫生室,建设中心休闲活动广场,加强提供休闲娱乐、技能培训等服务的活动中心建设。
4.鼓励集中布局,强化集聚效应。针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不便和运行低效的问题,应充分考虑不同设施的特点、服务对象以及管理维护等因素,有选择性地进行集中建设,实现不同类别设施之间的互助共享,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对于县域和镇域而言,倡导教育设施、老年福利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向交通出行便捷、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集中,形成县域和镇域的服务中心,提高设施的服务效率和运行效率,有效降低单一设施建设的公共成本。对于一般乡村而言,应结合乡村的行政管理中心或公共活动中心集中布置,不仅有利于降低建设成本,而且能够强化村庄景观形象,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落实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民生大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民生大事。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盘大棋,要一步一步把这盘大棋走好。坚持科学治理理念,聚焦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以问题为导向,消除外部约束;避免“一刀切”,以村自治为主,自管自用,制订适合乡村个性化发展方案;要因村施策,制定以乡镇为单位的切实可行的乡镇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乡镇公共卫生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村庄发展建设长远规划,分期分批统筹好村庄发展蓝图,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来研判搬迁撤并、房屋规划、路网管道修建、环境影响、垃圾处置等方面的推进。我们必须按规划进行,严抓落实,让广大村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多部门协同施策,补齐政策短板
目前,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重道远,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势在必行。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哈尔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管理体制机制,如定量考核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及清洁生产促进制度,持续改进目前的评价机制和排污费征缴制度,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补齐政策制度短板。要提高乡村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完善健全执法机构,建立卓有成效的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全力做好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助力整治工作再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落实是保证。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制定有利于乡村建设的财政优惠政策。农村基层政府应确定下一步整治重点,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做详做细与上一级政府的有效协作,力争为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赢得更多资金支持,获得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更多的金融助力。另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必须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不仅通过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还可通过多种方式筹措建设改造资金,如政府通过财政贴息、前期建设补助、股权收益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事业,形成由政府引导投入到市场效益回报再到农民自觉投入的良性循环。
(四)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引导村民自觉参与认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哈尔滨市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生态宜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1.提升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地位。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就是要为广大村民营造更加恬静安适的生活环境,变革农村地区陈旧的生产生活方式。村民终究是农村人居环境中生活的主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重要的就在于村民的主动和有效参与,村民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因而必须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自主自愿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进而获得更多的成就感、认同感、幸福感,使他们从让“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我做得好”。让村民自觉成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维护者、监督者和受益者,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内在推动力。
2.村民利益是根本,要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在环境整治的各个主要环节要尊重村民意见,采取以工代赈、以补代奖等有效方式促进村民投身维护和建设。把卫生清洁、村庄环境维护等要求写入村规民约,积极倡导村民建立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的生活方式,将“清死角”“扫盲区”“治顽疾”成为村民日常的自觉行动,保持人居生态环境持续提升;要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实现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让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生活环境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建立起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才能使多年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持续提升有保障。
(五)强化政府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统筹治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工程,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是一场硬仗。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面领导,为推进乡村振兴、整治人居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肩负起抓落实的重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要成立专班、确定专人、靠前指挥、一线指导;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重点考核督查内容,研究制定有效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要优化人居环境就必须全方位、多举措、综合整治。尤其是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的地区环境整治短板多,更要一点一滴地去做、扎扎实实地去做、持续不断地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