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医“扶正祛邪”与腐败治理
2021-01-11刘楠程勇
刘楠 程勇
摘要:“扶正祛邪”是中医治则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腐败治理中应用中医“扶正祛邪”治理思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扶助社会的“正气”,祛除腐败的“邪气”。在腐败治理实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扶正祛邪”治理思想的应用轨迹。文章提出进一步应用“扶正祛邪”治理腐败的思考建议,一是祛邪务尽,严厉惩治腐败行为;二是扶正固本,杜绝腐败滋生环境;三是准确辨证,合理应用扶正祛邪;四是社会监督,发挥正气祛邪作用。
关键词:中医 扶正祛邪 腐败 治理
“扶正祛邪”是中医治则的主要内容之一,“扶正”与“祛邪”分别针对的是正气的不足和邪气的亢盛。同时,两者在疾病治疗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1]。疾病发展过程是邪正交争的过程。治疗时,或者祛邪,或者扶正,或者扶正与祛邪同时进行,都是为了促使正气战胜邪气,使疾病向好的方面转化。而从腐败治理而言,随着时代的变迁,腐败现象及其治理方法也在改变,但总的目标也是为了祛除不良“邪气”、恢复社会“正气”。可见,腐败治理过程与中医的“扶正祛邪”是彼此相通的,在腐败治理中应用中医“扶正祛邪”的治理思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扶正祛邪”治理思想的内涵
中医所说的“正”是指人体的正气,即人体中具有抗病、祛邪、调节、修复等一系列精微物质;“邪”是指致病的邪气,与正气相对而言,包括外感六淫、内伤七情、瘀血、痰饮、虫兽伤等一切致病因素。中医学认为,人体发病的原因是由于正气不足,邪气侵袭,或虽然正气充足,但邪气战胜正气的结果,即邪胜正则发病。正气虚是发病的内在根据,邪气盛是发病的重要条件。发病后,由于正邪强弱不同,可产生实证、虚证、虚实夹杂等一系列病证。
“扶正”指扶助、补益人体呈虚弱的正气,使之恢复正常状态。多用补虚的方法,包括益气、养血、滋阴、助阳、生津、增液以及针灸、气功、体育锻炼等。而注重饮食营养和精神调摄,对于扶正也有重要意义。“祛邪”是指祛除使人体发生疾病的一切致病因子。多用泻实方法,包括发汗、涌吐、泻下、清热、祛寒、消导、化积、祛痰、活血化瘀或其他疗法。扶正的总原则是补充正气之不足,调动和发挥人体抗病的积极因素;祛邪的治法是因势利导,排除致病因素。不论是扶正还是祛邪都是为了使人体的正气恢复,保持健康的生理状态。
从扶正与祛邪的关系来看,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扶正是为了扶益本源,调动人体本身的抗病能力,正气充足才能够祛除邪气,即所谓的“养正邪自退”。而祛邪也有利于扶正,只有祛除了病邪,正气才可能迅速恢复。通常在临床上所说的“闭门留寇”,就是祛邪不足而成的;“瘀血去而新血生”,则又说明了邪去正安的道理[2]。在临床实践中,扶正是为了祛邪,祛邪也是间接的扶正。
扶正祛邪的应用,内容广泛。首先要有正确的辨证,弄清虚实标本之间的关系。实则泻之,虚则补之。对于邪气实的疾病,要果断祛邪,观察病机的转变,及时调整用药;对于正气虚的疾病,要补益正气,切不可急于求成。至于虚实夹杂,则要权衡各自的轻重缓急及其相互影响。若邪盛而正虚不甚,尚耐攻伐的病证,宜先攻后补;若正虚邪实,以正虚为主的病证,宜先补后攻;若正虚邪实或虚实夹杂的病证,宜攻补兼施,并分清其中“扶正”和“祛邪”的主次关系[3]。在治疗上,扶正为本,祛邪为标[4]。此外,“扶助正气”的思想也贯穿于中医“治未病”之中。《素问·上古天真论》有云:“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5]。只要人体的正气充足,避之有时,就可以防病于未然。
2.“扶正祛邪”在腐败治理中的意义
腐败行为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不正当地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损害了公共利益[6]。在腐败治理中,“正气”指纯正良好的行为或风气,“邪气”指不正当的行为或风气[7]。前者如道德高尚、思想进步、体制完善等,后者如以公谋私、权钱色交易等。正是由于特定范围内的“邪气”战胜了“正气”,从而导致了腐败的发生。腐败治理中的“扶正”,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包括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完善体制机制等;“祛邪”则是应用党纪处分、法律制裁等手段惩治腐败分子。对于不同腐败行为,需要分析具体的原因,采用合适的措施。
腐败既是社会的“病理产物”,又是社会的致病因素,就像人身上的肿瘤一样影响恶劣,危害很大。对于肿瘤的治疗,既需要应用手术、化疗、放疗以及中医活血化瘀、清热解毒等强力“祛邪”的方法予以清除,也需要辩证地处理“祛邪”与“扶正”的关系,时时顾护“正气”,充分发挥“正气”的作用,力争在清除肿瘤的同时提高人体免疫力、减少“祛邪”治疗产生的副作用,从而避免“祛邪伤正”导致人的生命周期缩短、生存质量下降,甚至治疗本身也难以继续的情况发生。在治理腐败的道路上,我们完全可以借鉴中医“扶正祛邪”的治理思想,扶助社会的“正气”,祛除腐败的“邪气”。
现代腐败治理的“德法并用”等理念,无形中也体现了中医“扶正祛邪”的治理思想。“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8]。在“正”和“邪”并存的现实中,德法并用很有必要。仅靠道德教化不足以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因其对于品格低下之人缺乏足够威慑力;单纯应用法律手段也难以实现反腐倡廉的目标,特别是在防微杜渐等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只有与道德的相辅相成,法律将不会是呆板的条文。如果在腐败治理中,我们能够主动地应用、发展中医“扶正祛邪”的治理思想,对于丰富腐败治理的理念、完善腐败治理的策略必将大有裨益。
3.“扶正祛邪”在腐败治理中的实践应用
以党纪、法律等“祛邪”的法制反腐手段惩治腐败分子,是腐败治理的主要形式。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從重、从快处理,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举措,都是立足于惩治腐败分子、清除败坏社会风气的“邪气”,从而达到扶助社会正气、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祛邪”有助于“扶正”,这一点在腐败治理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前我国法制反腐的常态化,有利于促进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推进政治运行过程的民主化、培育制度执行力的法治精神、提升政府的务实清廉高效,也有利于增强腐败治理体系的协同性[9]。
制度反腐、文化倡廉所凸显的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扶正”思路。我国在新时代的腐败治理实践中,致力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廉政文化建设重构清正廉洁的政治和社会生态,以期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不愿腐”的转变,正是扶助社会“正气”、净化社会风气的“扶正”之举。腐败治理中的“扶正”同样有助于“祛邪”。一方面,“扶正”增强了克制腐败“邪气”的正方力量,有利于祛除“邪气”措施的实施;另一方面,“扶正”增强了社会对腐败行为的抵抗力,提升了预防“邪气”侵袭的能力。
通过加强监督工作实施过程防腐,是腐败治理常态化向深层次推进的必然选择,体现的是“扶正”与“祛邪”有机结合,标本同治、攻补兼施的腐败治理策略。随着腐败治理的逐渐深入,单一的腐败治理举措在面对权力形态多元分化、腐败形为更加隐蔽时,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成效。通过富有成效的党内监督、社会监督,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惩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也对腐败行为的萌发产生巨大的镇慑作用,促进社会风气好转,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加强、改进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有力地推动了腐败治理的开展。
从国外的腐败治理案例中,也能清晰地看到“扶正祛邪”治理思想的应用轨迹。例如,日本自民党从战后第一大腐败案——利库路特事件中,逐渐认识到预防腐败不能仅靠“祛邪”,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花钱的政治”本身,并首先设立了直属自民党总裁的自民党政治改革委员会,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治改革大纲》。19世纪末美国治理收买型腐败主要的经验,则体现了“扶正”、“祛邪”的协同作用,既包括了健全法律和司法体系、强化制度保障,也包括加强法律规章的监督执行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等多个方面。
4.“扶正祛邪”治理腐败的几点思考
4.1祛邪务尽,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腐败行为如同致病的“邪气”,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也不能因为担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处理时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以致“闭门留寇”、“邪恋正伤”。因此,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必须严厉,不能心慈手软;对腐败现象的发生,要严密整肃,杜绝后患。对于腐败案件的查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对腐败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
4.2扶正固本,杜绝腐败滋生环境
中医经典著作《黄帝内经》中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同样道理,之所以会有腐败行为的发生,与限定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有力、思想品德教育存在不足等有密切的关系。要杜绝腐败滋生的环境,必须从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着手,扶正固本,做好制度反腐、文化倡廉的顶层设计和基层普及,加强党内和社会监督,将腐败扼杀于萌芽状态。
4.3准确辨证,合理应用扶正祛邪
腐败治理也需要与中医治病一样进行辨证分析,根据“正”、“邪”双方的消长、盛衰情况,分清主次、缓急,合理运用扶正祛邪法则。在腐败行为严重时,应抓紧时机先予查处,并通过法制反腐来促进制度反腐、文化倡廉。虽有腐败迹象但程度较轻时,应以加强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为主,防止腐败现象的进一步发生,并相继查处具体的腐败行为。在“邪盛”、“正虚”错综复杂局面下,则又需要“扶正”、“祛邪”双管齐下,同时兼顾。
4.4社会监督,发挥正气祛邪作用
人体“正气”本身即有“祛邪”的作用,尤其是“邪气”刚刚侵袭和治疗后“余邪”未尽之时,发挥正气祛邪的作用十分重要。在腐败治理实践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制度本身的反腐倡廉作用,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依靠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营造通过社会监督防腐、反腐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
总而言之,中医“扶正祛邪”既是广泛用于人体疾病治疗以及预防、康复的重要法则,同样也是适用于腐败治理的治理思想。把握好“扶正祛邪”治理思想的内涵,有助于我们明确“扶正祛邪”在腐败治理中的意义,并用于指导腐败治理的实践,最终达到“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的理想效果。
作者:刘楠(1992.11),女,汉族,河南,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中医药发展方向;
通讯作者:程勇,男,研究员 ,上海市中医文献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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