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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属辞比事与《左传》文章义法

2021-01-11张高评

华中学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春秋左传台北

张高评

(成功大学,台湾台南,704)

《孟子·离娄下》说《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1]案:所谓“窃取之”,犹言私为之。故《史记》称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2]《春秋》“窃取”之义,体现在笔削之书法中。汉王充云:“孔子得史记以作《春秋》,及其立义创意,褒贬赏诛,不复因史记者,眇思自出于胸中也。”[3]盖褒贬劝惩之独断,出于别识心裁,所谓“眇思自出于胸中”。不可以书见,致孔门高弟不能赞一辞。

梁刘勰《文心雕龙·宗经》谓《春秋》:“观辞立晓,而访义方隐。”[4]宋程颐《春秋传·序》亦称《春秋》:“微辞隐义,时措从宜为难知。”[5]《春秋》之访义方隐、微辞隐义,乃或笔或削使之然。朱熹为南宋大儒,经学名家,亦以为《春秋》为难知、难看、难说、不可晓、不敢说、自难理会、不敢强为之说云云。除《朱子语类》存《春秋纲领》一卷之外,平生未有《春秋》学之专著[6]。其实,《春秋》之难知、不可晓,或缘于不得其法,或因为不明其用。若掌握笔削昭义之法、比事属辞之教,则思过半矣!

《孟子》提出事、文、义三者;《礼记·经解》揭示“属辞比事,《春秋》教也”[7]。《史记》明载或笔或削之情事,《论衡》表明立义创意、眇思自出。诸家所言,已为诠释《春秋》书法、史家笔法,解读孔子之取义,提示研究之基本脉络。《朱子语类·春秋纲领》称《春秋》“都不说破”“盖有言外之意”[8],文学语言之特质,后世文章义法之原委,亦多滥觞于《春秋》。就接受反应而言,《春秋》之影响,源远流长,堪称经史文学之星宿海。

一、孔子之立义创意与《春秋》之取义

(一)《春秋》以笔削昭义,属辞比事可以破解

《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9]宋胡安国《春秋传·序》称:“空言独能载其理,行事然后见其用。”[10]因此,举凡触忌犯讳之叙事,有所刺讥襃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者,《春秋》多用属辞比事之法,以见其旨义。《太史公自序》称“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合内外而言之,即世所谓《春秋》大义。司马迁答上大夫壶遂问,称《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11]《朱子语类》载朱熹之言:“尊王贱伯,内中国而外夷狄,明君臣上下之分”[12],为《春秋》大义[12]。近人戴君仁《春秋辨例》亦云:“《春秋》大义,只是道名分,明是非,善善恶恶,尊王攘夷,礼义之大宗,几点而已。”[13]

孔子以一介平民,拟借《春秋》,“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思拨乱反正,补敝起废。其著述之指趣,体现于窃取之义。其经营策略,盖透过“见之于行事”显现,凭借“约其辞文”表出。宋赵鹏飞谓:“《春秋》虽因文以见义,然不稽之以事,则文不显。苟徒训其文,而不考其事,吾未见其得经义也”[14]清章学诚称:“载笔之士,有志《春秋》之业,固将惟义之求。其事与文,所以藉为存义之资也。”[15]由此观之,“惟义之求”,自是阅读《春秋》、研究《春秋》、诠释《春秋》之首要课题,当务之急。其事与文,既然为“存义之资”,于是,因文见义、稽之以事,自可作为求义之法门。

《春秋》体为编年,相关史事不相贯串。古春秋记事成法,为“爰始要终,本末悉昭”[16]。属辞比事之解经法,盖就此生发。属辞比事之书法,绾合辞文与史事而一之,以之诠解《春秋》之微辞隐义,可与《孟子》《史记》《论衡》相发明。于是,解读《春秋》之微辞隐义,属辞比事成为《三传》及其注疏、历代《春秋》学者之金锁匙。何谓属辞比事?实行宏观之视野,运用系统之思维,连属上下前后之文辞,类比对比相近相反之史事,合数十年积渐之事势而通观之,即可以求得《春秋》都不说破之“义”,此之谓属辞比事,或比事属辞[17]。

综考《春秋》之诠释史,往往聚焦于属辞比事。明石光霁《春秋书法钩元·序》称《春秋》:“不属辞以考之,比事以求之,则圣人所书之法,岂易识哉?”[18]清方苞《春秋通论》说笔削之法,“案所属之辞,核以所比之事”[19]。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云:“圣经书法,在联属其辞,排比其事,而义自见。”[20]《春秋》体为编年,事同而年隔,遂异其卷,于是属辞星散,而核事裂分。若以属辞比事之法解读之,则《春秋》之褒贬得失可见诸言外。总之,属辞之道、比事之方、笔削之法,其志其业,一言以蔽之,皆在《春秋》旨义之考索与推求。

《春秋》义昭笔削,考求其微辞隐义,有三大法门:一,据比次史事以见义;二,因连属辞文而显义;三,缘探究终始而示义。三者相互为用,可以舍传求经,足以考求《春秋》之微辞隐义[21]。比事、属辞、探究终始之策略意义,即宋程颐《春秋传·序》所谓:“观百物,然后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后知作室之用。”[22]论其会归,属辞、比事、探究终始,皆脉注绮交于或笔或削。故清章学诚《文史通义》曰:“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23]

属辞比事所以为《春秋》之教者,缘因有五:其一,《春秋》为编年体,属辞比事之法,可以整合分散,济困救穷。其二,历史有渐无顿,事件有本末始终;比事属辞之法,可以会通参伍、统整散漫。其三,以属辞比事诠释《春秋》,即“爰始要终,本末悉昭”之古春秋记事成法。其四,属辞比事之法,经由比较、统计、归纳、类推,而考求《春秋》之义,系统而宏观,可以发微阐幽,有功圣《经》。其五,《春秋》记事,“一事为一事者常少,一事而前后相联者常多”,其事自微而至著,自轻而至重。积渐之势,诚如孔广森所言:“辞不属不明,事不比不章。”[24]

(二)《左传》叙事见本末,解经之功独大

西汉严彭祖《严氏春秋》载:孔子与左丘明同乘,观书于周太史氏。归,而孔子作《春秋》,左丘明著《左传》(见《孔子家语·观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亦称:“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25]唐啖助称美《左传》:“博釆诸家,叙事尤备,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以求意,经文可知。”[26]宋家铉翁《春秋集传详说》言:“有《经》著其略,《传》纪其详;《经》举其初,《传》述其终”;“使左氏不为此书,后之人何所考据,以知当时事乎?不知当时事,何以知圣人意乎?”[27]《左氏》以历史叙事方式,解说《春秋》经文,于《三传》之中,羽翼《麟经》之功独大。

汉桓谭《新论》称述《经》《传》之互补相济:“《左氏》经之与传,犹衣之表里,相持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28]刘师培《春秋左氏传古例诠微》称:“《经》以约词为宗,《传》主弼《经》而作。《传》详《经》简,所以抒行事而阐讥褒。《传》有《经》无,所以明刊削而昭简择。”[29]指《左传》主弼《经》而作,或《传》详《经》简,以历史叙事见终始本末;或《传》有《经》无,示详略、重轻、异同、忽谨诸笔削之书法。

《左传》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叙事见本末,因以求义,经文可知。其立义创意,叙事义法,自成一家者,亦如《春秋》之作,“眇思自出于胸中”也。今论《春秋》取义之所以然,可以类推《左传》之命意;论《春秋》之笔削,可悟《左传》谋篇之衍化;论《春秋》之比事,可推《左传》安章之因革;说《春秋》之属辞,可见《左传》锻句之义法;说《春秋》之约文,可窥《左传》练字之谨严;借由《春秋》之属辞比事,更可知文学语言之都不说破,言外之意。总之,《春秋》书法,不仅影响《左传》之史家笔法、叙事传统、古文义法;亦影响《史记》《汉书》诸史传之史法,后世文家之叙事传统,亦胎始于《春秋》,成熟于《左传》,而大备于《史记》。详见《左传属辞与文章义法》一书,各章节所举例[30]。

论章学诚历史哲学,说笔削之义,以为“笔削”一词,当包括柯灵乌(R. G. Collingwood)所谓之史料取舍、历史建设、历史批评三者。史学思想之自主性、史学堂庑的建立,赖此三大支柱以成[31]。孟子所谓“其事、其文、其义”,《礼记·经解》所谓“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可知所谓窃取之义,即是孔子之别识心裁,孤怀卓见;笔削之义,一家之言,独断之学,亦即《春秋》之历史哲学。非综理“言与事之合一”,其“义”难见;必也比事而属辞之,微辞隐义方可推求得知,“义”所以为内在思想,以此。欲考察《春秋》书法、史家笔法、叙事传统、文章义法者,开宗明义必明乎笔削昭义之理[32]。

二、《春秋》或笔或削与详略重轻、异同变常

或笔或削,或书或不书,其中自有指义,而义实出于“丘窃取之”。换言之,《春秋》之义,乃孔子独断之别识心裁,故其中之微辞隐义,孔门高弟难知。于是“惟义之求”,成为自《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以下,历代《春秋》学追求之志业。

《孟子·离娄下》所称、《礼记·经解》所云、朱熹所谓,多指《春秋》因或笔或削,生发微辞隐义。求索孔子于《春秋》“窃取之义”,学者多以属辞比事之《春秋》教,为登堂入室之金锁匙:或经由史事之排比、或凭借辞文之连属,多可破译索解《春秋》之义。其义寓于其事、其文,此顾炎武《日知录》所云:“于序事中寓论断”之法(卷二十六)[33]。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谓:孔子论史记,而次《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34]。元赵汸《春秋属辞》云:“孔子作《春秋》,以寓其拨乱之治,而国史有恒体,无辞可以寄文。于是有书、有不书,以互显其义。其所书者,则笔之;不书者,则削之。”[35]孔子假笔削以行权《春秋》断截鲁史,借笔削以寄意。“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之属辞比事法,可以考求异同,推求详略重轻之义,故学者多用之。

中唐陆淳著《春秋啖赵集传纂例》,揭示“赵氏损益义”,以辞文之损益指称笔削。南宋胡安国《春秋传》:“仲尼因事而属辞,智者即辞以观义。”[36]主张借比事与属辞以求义。南宋陈傅良《春秋后传》、元赵汸《春秋属辞》则凸显“笔削”之书法,所谓“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以其所不书,推见其所书”[37]。清方苞《春秋通论》提倡:按全经之辞,而比其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书“按所属之辞,核以所比之事”,据此而判别旧文或笔削。

清方苞《春秋通论序》称:“凡诸经之义,可依文以求;而《春秋》之义,则隐寓于文之所不载。或笔或削,或详或略,或同或异,参互相抵,而义出于其间。”[38]章学诚《文史通义》本此而发皇之,称:“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有以独断于一心。”[39]拈出笔削之义,可以从详略、异同、重轻、忽谨等关键处考求得之。

宋胡安国《春秋传》称:“《春秋》何以谓之作?曰:其义,则断自圣心,或笔或削,明圣人之大用。”[40]《春秋传·序》又曰:“《春秋》,鲁史尔。仲尼就加笔削,乃史外传心之要典也。”[41]宋陈傅良、元赵汸所云:“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以其所不书,推见其所书。”或笔或书,可以互发其蕴,互显其义,故可作为推求指义之捷术。清庄存与《春秋正辞》约以两言:“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42]亦颇得笔削显义之理。

清章学诚《文史通义·答客问上》称:“《春秋》之义昭乎笔削”。谓《春秋》:“其事与文,所以藉为存义之资也。”[43]《春秋》之旨义,寓存于比事、属辞之中。章学诚《论文示贻选》:“夫比,则取其事之类也。属,则取其言之接续也。纪述文字取法《春秋》,比属之旨自宜遵律。”[44]定义比事、属辞之功能,揭示叙事文字之宗法。诚如清孔广森《公羊通义》所谓:“辞不属不明,事不比不章。”[45]属辞比事之法,攸关或详或略、或异或同,或重或轻之书例。两两对照参透,可以推求孔子《春秋》之微辞隐义。

鲁十二公之婚配,桓公、庄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皆娶齐女,《春秋》皆书逆、书至,独详。襄公、昭公、定公、哀公,皆不娶齐女,则逆与至,《春秋》皆从略,削而不书。详于书齐女者,以齐女荒淫其性,好杀其行,孔子深恶鲁君之娶齐女也,故笔而书之,此以或详或略见圣人“窃取”之义[46]。又如鲁十二公之逝世,正常死亡皆书地、书葬。唯隐公、桓公、闵公遭弒,意外死亡者不然。但书「公薨」,而不书地、不书葬,此以或异或同见义[47]。孔子假鲁史以示王法,书写鲁事,特重君臣之义,故君弒则书薨,灭国则书取,出奔则书逊。其他书及、书会之伦,以及内诸夏而外夷狄之《春秋》书法[48],多可见名位称号修辞、或重或轻之笔削见义。宋苏辙称:“略外而详内,此圣人处己之厚也。”[49]宋陈傅良谓:“《春秋》之法,内外恒异辞。”[50]由此可见一斑。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篇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51]《精华》篇云“《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52],其此之谓。

《春秋》因内外远近、贵贱尊卑,而书法有书,有不书;其中之详略异同、进退予夺,亦随之有别。宋李明复《春秋集义》谓:“《春秋》之法,正大事则书,明是非则书,著褒贬则书,断危疑则书。外此,皆《春秋》所不书也。”[53]或笔而书之、或削而不书,皆以孔子“窃取”之义为依归。元赵汸《春秋师说》则云:“《春秋》书法,须考究前后、异同、详略,以见圣人笔削之旨。事同而书法异,书法同而事异,正是圣人特笔处。”[54]从考究书法之前后、异同、详略,可以窥见孔圣笔削之旨义。

《左传》成公十四年“君子曰”,揭示《春秋》五例。前四例“微而显,志和晦,婉而成章”,缘于“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故出以曲笔讳书,于《春秋》书法为“削”之,删略不书。“尽而不汙”,为直书不讳,于《春秋》书法为“笔”之,取而书之。无论曲笔或直书,皆指“如何书”之“法”。“惩恶而劝善”,则归本于“何以书”之“义”[55]。清庄存与《春秋正辞》云:“辞若可去可省而书者,常人之所轻,圣人之所重。《春秋》非记事之史,不书多于书。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56],以详略、重轻见笔削,固然为比事之常法;自庄存与《春秋正辞》观之,重轻、详略,亦往往藉属辞以表述。

以《春秋》五例言之,微、晦、婉诸书法,推见以至隐,于书法为削而不尽书。显、志、成章、尽而不汙,为笔而书之,直书见义。即使笔而书之,亦往往因内外远近、贵贱尊卑,而有详略、重轻、前后、异同诸笔削书法。彼此参互相抵,而义出于其间。或笔或削之际,进退予夺,褒贬劝惩,自见于言语之外。此章学诚所谓“《春秋》之义,昭乎笔削。”

自《春秋》书法转换为史家笔法,由或笔或削而衍化为详略、异同、重轻、忽谨、前后、曲直、显晦诸叙事义法。对于史传之谋篇安章,叙事之布局措注,开示不少法门。于是书法、史学、叙事、古文,脉络潜通,同源而共本[57]。一言以蔽之,皆源本于《春秋》或笔或削之书法。

三、《春秋》比事与前后措注、本末始终

《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58]宋胡安国引申之:“空言独能载其理,行事然后见其用。”[59]孔子作《春秋》,借由史事之编比,以体现褒贬劝惩之义。宋吕大圭《春秋或问》称:“因其事以著其义,而事实矣;明其义以录其事,而义著矣。”[60]因此,事与义可以转相发明。史义、史观、史识云云,亦经由历史叙事,得以考索呈现。

元程端学《春秋本义·序》论《春秋》之属辞比事,引邵雍称“录实事,而善恶形于其中”[61]。朱熹亦称“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以为“盖有以识夫笔削之意”[62]。元赵汸《春秋师说》亦曰:“学者只当考据事实,以求圣人笔削之旨。”[63]经由详略之取舍,重轻之权衡,精心之编比,然后方见笔而书之之史事。试作反向思考,自然可以“识夫笔削之意”“求圣人笔削之旨”。

孔子《春秋》笔削之义,可以自《春秋》之比事考求之。左氏得之,转化为历史叙事,以史传经。日本安井衡《左传辑释》称:“《左氏》之解《经》,五十凡之外,每寓于序事之中。细绎其文,其义始显。”[64]《春秋》经义,“每寓于序事之中”。因此,从《春秋》比事,可以推究前后措注、本末终始之书法[65]。对于史传、叙事、古文之谋篇安章,已揭明许多法门,开示若干津梁。《春秋》,堪称传统叙事学之源头活水,端在如何利而用之而已。

《墨子·明鬼》叙列国春秋,刘师培据以说古春秋记事之成法,为“爰始要终,本末悉昭”。孔子《春秋》之史法,当有所传承。历代诠释《春秋》之书法,以属辞比事为应用策略,关键因缘亦在于“爰始要终,本末悉昭”[66]。宋陈亮序《春秋比事》,称美刘朔“即经类事,以见其始末”[67];清毛奇龄《春秋传》亦谓:“《春秋》须详审《经》文,备究其事之始末。”[68]所谓见事始末、备事始末,皆属辞比事之课题,唯较专注于编纂史事,比次始末之功夫而已。

始、微、积、渐,为历史发展之通则。因应历史通则,故须运用比事属辞之诠释法,方能解读诠释《春秋》隐微之旨意。诚如章学诚〈论文示贻选〉所称:“纪述文字取法《春秋》,比属之旨,自宜遵律。”解读《春秋》旨义,诠释《左传》叙事,何以非属辞比事之法不可?元程端学《春秋本义》云:“大凡《春秋》,一事为一事者常少,一事而前后相联者常多。其事自微而至着,自轻而至重,始之不慎,至卒之不可救者往往皆是。”[69]故解说《春秋》,有大属辞比事,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观之;有小属辞比事,合数十年之事而比观之。《春秋》之比事见义如是,《左传》安章谋篇之义法,多从此衍化。

清张自超解经,所谓“反复前后所书,比事以求其可通”[70]。方苞亦云:“案全《经》之辞而比其事”;“经文参互,笔削之精义每出于其间”[71]。此亦原始察终、张本继末之方法。属辞比事所以为解读《春秋》书法之要领者,亦由此可见。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发现:《春秋》“有屡书、再书、不一书以见义者”;治《春秋》者于此等处,若能“合数十年之通观其积渐之时势”,则“圣人之意自晓然明白于字句之外”[72],此即属辞比事之《春秋》教,以经解经之要领,在“究终始”而已矣[73]。比次史事以见旨义如此,于是聚焦于前后措注、本末终始之书法义法,乃应运而生。

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称:“辞不属不明,事不比不章。”[74]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亦云“圣经书法,必联属其辞,排比其事,而乃明”;列举宋元以来,《春秋比事》《春秋属辞》《属辞比事记》《春秋比事目录》诸作,以及《统纪》《提纲》《通论》《大事表》之属,谓“皆以属比显笔削之旨也。言属辞,则比事该之矣!”[75]属辞比事,可以显见《春秋》笔削之旨,此《春秋》宋学治经之共识[76]。说属辞,其实多不离比事,故曰“言属辞,则比事该之”。赵汸《春秋属辞》、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可作典范代表。左氏著传,本《春秋》而作,属辞比事之书法,本末始终之叙事,于《三传》中体现凸出,运用最为频繁。

《左传》体虽编年,然如《重耳出亡》(僖公二十三年)、《吕相绝秦》(成公十三年)、《声子说楚》(襄公二十六年)、《季札出聘》(襄公二十九年)、《王子朝告诸侯》(昭公二十六年)诸什,以及《郑穆公刈兰》(宣公三年)、《卫侯出奔》(襄公十四年)、《子产为政》(襄公三十年)诸文,皆因事命篇,原始要终,侧重事件之本末而叙事之[77]。《左传》之以史传经、叙事策略,多不离刘师培所云“古春秋记事之成法”。《春秋》据史事而笔削之,然后比次史事以见义,《左传》以历史叙事说经,即其衍化。宋萧楚《春秋辨疑》谓:“史之纪事,必须本末略具,使读者可辨。”[78]唐陆淳《春秋集传纂例》称《左氏》:“博采诸家,叙事尤备,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以求义,《经》文可知。”[79]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亦云:“既有《左氏》,始有本末”,“故征于《左氏》,所以言《春秋》也。始卒无舛,先后有据,而义在其中”[80]。可见一斑。

清章学诚《章氏遗书补遗·论课蒙学文法》谓:“传有分合,事有始末,或牵连而并书,或因端而各出,可以知属辞比事之法也。”[81]又称:文章以叙事为最难,其法莫备于《左氏》。枚举类叙、对叙、顺叙、逆叙、类叙、次叙、牵连而叙、断续叙、错综叙,以及插叙、明叙、暗叙、颠倒叙、回环叙之伦。林纾《左传撷华》称:“《左传》为编年文字。然每段咸有结束,又咸有远体远神,留下后来地步,此《通鉴》所万万不能及也。”[82]盖传有分合,而事有始末,故《左传》叙事,不得不转化前后措注、本末始终之书法。关注比次史事以见旨义,此叙事义法、安章布局之法所由出。

宋真德秀《文章正宗》云:“叙事之体有三,有纪一代之始终者,有纪一事之始终者,又有纪一人之始终者。”[83]此以事具首尾,原始要终界定叙事。元卢挚《文章宗旨》谓:“前之说勿施于后,后之说勿施于前。其语次第不可颠倒,故次序其语曰序。”[84]以“次序其语”解说“序”字,点明叙事特色之一。盖叙事之要领,在前后位次,有伦有序。方苞论“言有序”,所谓“前后措注,各有所当”;《史记评语》所谓:“纪事之文,去取、详略、措置各有宜也。”[85]清阮元《经籍纂诂》解说“叙”“序”二字,或训为次序、次第,或释作比次、伦次[86];可知叙事之具备始末,讲究次第,与属辞比事之探究终始,皆关注行文次序之先后、异同,事物比次安排之重轻、详略,而其要归,则在有伦有序。“爰始要终,本末悉昭”,自是古春秋记事成法。

章太炎《检论》云:“属辞比事,谓一事而涉数国者,各国皆记其一耑。至《春秋传》,乃为排比整齐,……此为属辞比事。自非良史,则端绪纷然,首尾横决。”[87]史家编比史事,文家布局谋篇安章,章氏提示《左传》属辞比事之难能可贵。此即章学诚《与陈观民工部论史学》之模拟:“工师之为巨室,度材比于燮理阴阳;名医之制方剂,炮炙通乎鬼神造化;史家铨次群言,亦若是焉已尔。”[88]《春秋》之编纂史料,斟酌先后、异同;铨次群言,权衡详略、重轻。《左传》面对端绪纷然,首尾横决者,为之排比整齐,进行布局安章措注,正如工师之为巨室、名医之制方剂,或调配段落位次,或凸显主题表达,或建立一篇警策,要皆比事见义之衍化。

“爰始要终,本末悉赅”为古《春秋》记事之成法。《左传》叙事传人,于谋篇安章多传承之。文论家有所谓关棙者,《左传》最工为之:或以牵上为搭下、或以中间贯两头、或结上以生下,或束上以领下,往往才落便提,转换自然。文势如贯珠,通篇如一笔书。详参《左传属辞与文章义法》第三章“关棙”。以约文属辞体现史事编比,此《左传》叙事之常法。由于《左传》叙事具见本末始终,故曰:“因以求义,经文可知。”

四、《春秋》属辞与曲笔直书、变文特笔

其事、其文、其义,为《春秋》书法之三大顶梁柱。之后,衍化为《左传》《史记》历史编纂学之三大要素。又其后,经由转换,成为历史编纂、叙事模式、古文义法、辞章要领。其事,以比事为主;其文,以属辞为宗,皆为“如何书”之法,皆脉注绮交于“何以书”之旨义。要之,皆脱胎于属辞比事之《春秋》教。

凭借其事、其文,孔子“窃取”之《春秋》指义,可以考索推求而得。其事如何编比,方足以表述微辞隐义?已见前文概述。其文如何安排连属,方能表现文外曲致,以及“《春秋》以礼法修辞”之书法?[89]此则与文句锻练,辞文修饰较有关连。

《左传》“君子曰”揭示《春秋》五例。其中“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为曲笔;“尽而不污”,即直书。“惩恶而劝善”,是旨义。成公十四年无论曲笔或直书,种种之表达方法,皆为体现“惩恶而劝善”之旨义。唐刘知几著《史通·叙事》,指《麟经》“是为属词比事之言”[90];引扬雄语称“说理者莫辨乎《春秋》”[91]。《春秋》微显阐幽,婉而成章,实有其美。足以“师范亿载,规模万古,为述者之冠冕,实后来之龟镜”[92]。要之,《春秋》既为史之大原,乃成书法、史笔、叙事、古文之蚕丛。

辞文与旨义之间,有极密切之交互关系。《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93]尽意与尽言并举。《文心雕龙·附会》所谓“附辞会义,务总纲领”;《风骨》所谓“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94]。辞与义,亦相需相待。清方苞说义法,所谓“义以为经,而法纬之。”(又书《货殖传》后)换言之,法以义起、法随义变[95]。属辞与比事,讲究如何书之法,以体现如何书之义。总之,文章义法之说,自是属辞比事《春秋》教之流衍。

综观《春秋》学研究史,《三传》中以《公羊》学家最注重修辞,往往一编之中三致其意。如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96]“《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97]“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也。其中必有大美恶焉。”[98]藉“如何书”之属辞法,以见《春秋》“何以书”之义,此《公羊》学主轴论述之一。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汉何休《公羊解诂》、清庄存与《春秋正辞》三书,最为经典显著[99]。

孔子笔削鲁史记,作成《春秋》,“事仍本史,而辞有损益”,乃其修纂之准则[100]。其辞文或损或益,于是详略之例以成,褒贬之义亦由是而生。钱穆《中国史学名著》论《春秋》,称孔子“所修者主要是其辞,非其事”[101]。史事客观存有,不容私造篡改;惟可藉辞文之损益、修饰、调整、设计,以表现褒贬劝惩之旨义。换言之,损益也者,辞文之或笔或削也。元赵汸《春秋属辞》称:“特笔者,所以正名分,决嫌疑也。笔削不足以尽义,然后有变文。变文亦不足以尽义,是故有特笔。”[102]《春秋》藉文字之或损或益,或笔或削,以见指义,谓之变文。特笔,如晋伯召王,讳会天王,以王狩书(僖公二十八年);郑伯养恶,弟段出奔,书郑伯克段(隐公元年);纪侯出奔,书去国(庄公四年);战称楚人,败称楚师,书入郢(定公四年)。《春秋》书法所谓变文示义、特笔见义云云,皆不离辞文之损益、修饰、润色。

《春秋》之义,昭乎笔削。或取而书之,谓之笔;或舍而不书,谓之削。或笔或削,皆有其义。清庄存与《春秋正辞》所谓“不可书则辟之,不忍书则隐之,不足书则去之,不胜书则省之”;“而书者皆隐其所大不忍,辟其所大不可”[103],与微婉显晦之曲笔书法,大抵不殊。于是,在避之、忍之之际,或书、或不书之间,即见重轻、详略、显晦、曲直之笔法。“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即是借由或笔或削,以推求《春秋》之旨义。

《春秋》之修辞,于所尊、所亲、所哀、所痛、所善、所贤、所危、所贱、所恶、所诛、所矜,分别致以严、爱、戚、重、喜、美、忧、辨、尤、法、疑诸情性,莫不见乎辞。《春秋正辞》春秋要旨经由上述情性语言之表达,《春秋》之爱憎忧戚自见于言外。元赵汸称:“《春秋》以礼法修辞”;清钟文烝谓:“《春秋》以义修辞,修其辞以取其义。”[104]仲尼作《春秋》,固因事而属辞,读者观《春秋》,则即辞以显义。文辞位居其事与其义之中间媒介,故《春秋》学家普遍重视文辞之表述与诠释[105]。

《文心雕龙·宗经》称扬《春秋》之一字见义,婉章志晦:“五石六鹢,以详略成文;雉门两观,以先后显旨。”[106]拈出详略、先后,即是借属辞以见义之法。《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书“陨霜,不杀草”;定公元年书“陨霜杀菽”,钱锺书著《管锥编》,欣赏《穀梁传》诠释《春秋》之互文见义,谓辞文有“举重”“举轻”之别:“草”轻而“菽”重,举“不杀草”,则霜不杀菽可知;举“杀菽”则霜亦杀草可知。据此断定:“《春秋》之‘书法’,实即文章之修词。”[107]或重或轻,或偏或全,亦是属辞显义之书法。

史家莫不工文,此属辞比事《春秋》教之遗绪。唐刘知几《史通·叙事》称:“夫饰言者为文,编文者为句,句积而章立,章积而篇成。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备矣。”从积句、而立章、而成篇,要皆属辞之能事。论说能否成为一家之言?取决于属辞造诣之高下。史事因取舍笔削,而见详略、重轻、异同、先后之义;辞文因损益笔削、而有显晦、曲直、虚实之义。刘知几谈史家叙事,极推崇用晦之道,所谓“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108]。《老子》云:“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109]此即属辞约文之功夫,《春秋》或笔或削之能事。

左丘明说《经》,既师范孔子之笔削,故《左传》之属辞约文,亦得《春秋》之真传。刘知几《史通·叙事》所谓:“《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故其纲纪而言邦俗也,则有士会为政,晋国之盗奔秦宣公十六年;邢迁如归,卫国忘亡闵公二年。其款曲而言人事也,则有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庄公十二年;三军之士,皆如挟纩宣公十二年。”[110]如此属辞,所以含蓄有味者,多以损益辞文为能事,或直书成效,或直言心态,或写出结局,或凸显温馨,多为含蓄蕴藉之修辞手法。

外此,《史通·模拟》又举左氏“文虽缺略,理甚昭著”之例,如鲁桓公薨于齐,《左传》但书“彭生乘公,公薨于车”桓公十八年删省遇害过程,为尊者讳耻也。晋楚邲之战,晋中军下军争舟,《左传》删略晋军无备,乱军争渡,不言楚军追亡逐北,不言晋军“攀舟乱,以刃断指”;而但书“舟中之指可掬也”宣公十二年;亦以结局替代原因,而场景如见如闻。若此之类,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事外”[111],是刘知几所谓用晦之法。实则,不过为属辞之笔削,“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而已。

“《春秋》之义,昭乎笔削”,而笔削之义,借由属辞之详略、异同、分合、虚实、去取体现之。《左传》薪传《春秋》,清章学诚《论课蒙学文法》,列举“同事异叙、同叙异言、同言异用,或此详而彼略,或彼合而此分,或虚实而实虚,或有去而有取”[112]诸叙事法,可见一斑。《左传》叙事,颇致力于辞文之去取损益,如士曰:“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太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与其及也。”闵公元年妙在吞言咽意。苟尽其词,则当增“不如奔也”或“宁奔也”一句。二年,狐突曰:“孝而安民,子其图之,与其危身以速罪也。”闵公二年妙在引而不发。吞言咽意、引而不发,犹言含蓄蕴藉,即《史通·叙事》所谓“用晦”之道。

《春秋》书法之连缀文句,修饰辞语,无异文章之修辞。举凡显晦、曲直、虚实、详略、重轻、异同、先后、损益、偏全,固是属辞之法,亦即文章锻句之方。桐城义法称“法以义起、法随义变”;何妨下一转语:文以义起,辞随义变。

五、《春秋》约文与微婉显晦、增损改易

据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所称,“约其辞文”,为属辞之能事;“去其烦重”,则比事之功夫,皆攸关《春秋》之书法。要之,皆脉注绮交,归本于“何以书”之“义”。义法之说,滥觞于此,实不离属辞比事之《春秋》教。

《春秋》起讫,凡二百四十二年,总字数才一万六千余字。一年平均不足七十个字,每月不足六个字。“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二言,即孔子笔削鲁史记之历程写照。辞文简约,史事删刈,皆缘于“义”之主导。《后汉书·班彪传》称:“杀史见极,平易正直,《春秋》之义也。”[113]杀史见极,实即笔削损益之功夫。

晋范宁《春秋谷梁传·序》说《春秋》“一字之褒,宠踰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114]。褒崇或贬责,止在一字之间,故选字措词,不得不讲究。唐韩愈《进学解》称“《春秋》谨严”[115],有三层指涉:一指义法,二指笔削,三指约其辞文。无论褒贬、劝惩之义,或杀史、谨严之辞,大多不离约文笔削之范畴。

《春秋》因或笔或削,而呈现相反相对之属辞方法,如微与显,志与晦,婉与成章,尽与不汙。若削而不取,则体现微、晦,婉之风格;若笔而书之,则自见显、志、成章之效用。至于尽而不汙,虽曰据事直书,于序事中寓论断,然系出于抉择史料、或笔或削之后,并非漫无取舍,信笔而书。由此观之,微婉显晦之书例,无异增损改易之笔削,自是《春秋》属辞约文之一个面向。

《春秋》之或笔或削、或增或损、或同或异,要皆本乎圣心,酌乎义理,诚如元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所云。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者,即宋邵雍所谓“《春秋》皆因事而褒贬”。朱熹品评《春秋》约文属辞之特色,曰“都不说破”;曰“盖有言外之意”。此有见于或笔或削之书法,因增损改易辞文,而见微婉显晦之诗化修辞。

《春秋》隐公五年,但书:“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则鲁久僭八佾之讥,自在言外。宣公三年《春秋》,但书:“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直书其事,贬刺鲁僭行郊礼之义。定公二年《春秋》,但书“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雉门,乃天子皇宫之宫门。鲁定公之僭礼越分,书法可知。清康熙帝御制《春秋传说汇纂》,纲领二(引邵子曰)曰初献、曰卜牛、曰新作,考其书法,即赵汸《春秋属辞》所谓:“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庄存与《春秋正辞》亦云:“以所书,知所不书。”藉所笔以示所削,记此以例彼,《春秋》属辞约文之法,笔削昭义之道也。

温之会,《春秋》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左传》载:“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是以历史叙事解经。同时,引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云云。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不殊史家之论赞褒贬《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揆诸传世文献,《左传》之外,如《竹书纪年》,《史记》之《晋世家》《孔子世家》,亦皆指“书曰”为曲笔讳书,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116]。于是颠倒上下,召王变为王狩,示讳以存礼,略是而著非,所谓推见至隐,微婉显晦,乃笔削约文之书法。

清万斯大《学春秋随笔》称:《春秋》有义,义有变有因:如晋董狐书“赵盾弒其君”,齐太史书“崔杼弒其君”,《春秋》亦以为言,是以因为义。《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孔子书之曰“卫侯衎出奔”,此以变为义也[117]。无论以因、以变,因袭或改易,皆指称辞文,此藉属辞以见义之例。

又如诸侯死亡,内辞书薨,外辞书卒。隐公十一年《春秋》书曰:“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宋胡安国《春秋传》称:“隐公见弒,鲁史旧文必以实书。其曰‘公薨’者,仲尼亲笔也。”又曰:“仲尼笔削旧史,断自圣心。于鲁君见弒,削而不书者,盖国史一官之守;《春秋》,万世之法,其用固不同矣!”[118]此谓《春秋》以变文示义,暗指隐公见弒而亡。另外,鲁国十二公,遭弒而亡者三:隐公、桓公、闵公,但书“公薨”,不书地,不书葬,与其他正常死亡者书法有别,亦以变为义之属。

实字之外,虚字可以助文气、调文理,孔子作《春秋》,亦十分讲究。虚字之殊胜,梁刘勰所谓:“据事似闲,在用实切。巧者回运,弥缝文体,将令数句之外,得一字之助矣。”[119]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揭示《春秋》书法之虚字,如书遂、书弗、书不、书乃、书而、书及、书与、书以之伦。《春秋属辞辨例编》集成历代论说,稍稍断以己意[120]。《春秋》之微辞隐义、言外之意,从中曲曲传出。此等虚字,诚如《文心雕龙》所言:“据事似闲,在用实切。”不可等闲视之,值得进行专题研讨。

《史通·叙事》标榜文约事丰,以为述作之尤美者。《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文公十五年。“以钝者称敏,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文之例。钱锺书《管锥编》,引用魏禧《日录》,推崇《左传》叙“秦伯犹用孟明”句,以为“只一‘犹’字,读过便有五种意义:孟明之再败、孟明之终可用、秦伯之知人、时俗人之惊疑、君子之叹服。不待注释而后明。”《左传》用“犹”字,“句中只著一字而言外可反三隅矣”[121],《史通·叙事》所谓“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122],此乃省字之原则。

《左传》解说《春秋》书法,有所谓五十凡者,确定语词之义界,尤其凸显“约文属辞”之修辞工夫。如细致界定战争术语:“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俊,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庄公十一年严谨区隔战争正当性:“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庄公二十九年分别战争终结之遭遇:“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文公十五年辨明弒君罪恶之归属:“凡弒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宣公四年厘析去国而即位之类别:“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以恶,曰复入。”成公十八年审慎列举胜战之状况:“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襄公十三年骆成駫《左传五十凡例·序》,颇言凡例之功用:“明一义以求他义,习一凡以推他凡。执简驭繁,纲举目张。习《春秋》者,舍此固不能为功也。”[123]《左传》之凡例,当然不止五十。文约义丰,言简意赅,约文属辞之工夫如此,堪称修辞学之典型表率。

立象见意、言外妙会、含蓄蕴藉、互见相发、以少胜多、曲折有致,上述诗歌语言之特质,《左传》叙事传人,实不乏其例。笔者曾探论《左传》叙事艺术之诗化修辞:曰用晦,曰贵简,曰尚比,曰致曲。旨在印证麟经,期于至当[124]。所谓晦、简、比、曲,即近似文学语言、诗歌语言[125]。朱熹称《春秋》:“都不说破”,“盖有言外之意”。何异后世绝妙好诗之语言特色?此固笔削书法所致,亦尽心致力于约文属辞使之然。

《公羊传》引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称孔子作《春秋》时,于内外、远近、上下、亲疏,有“讳莫如深”之书例。《公羊传》所谓:“《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闵公元年《穀梁传》所谓:“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成公九年《穀梁传注疏》,有四讳要皆曲笔讳饰,笔中有削,与据事直书,即辞以见义,大不相同。宋张大亨称:“《春秋》记鲁之不善,凡接于外者讳之,如奔、弒、杀、伐之类是也。非外所与,则无所隐也”,如丹楹刻桷、丧昏逆祀之类是也[126]。无论讳书,或直书,固是笔削之事,要亦属辞约文之工夫。

《公羊传》常言“君子辞也”云云,层面多方,论者为之拈出,有正辞、常辞、微辞、异辞、同辞,内辞、外辞。有远近之辞、褒贬之辞、予夺之辞、进退之辞。有贤之、善之、喜之、幸之之辞;有大之、重之之辞,有抑之、略之、贱之之辞;有恭辞、有卑辞。其尊尊也、亲亲也、贤贤也,有为讳之之辞;其不得已也,或从而为之辞[127]。《公羊》君子关注文辞,约文属辞之体现,可见一斑。

钱锺书《管锥编》宣称:“《公羊》、《穀梁》两传,阐明《春秋》美刺‘微词’,实吾国修词学最古之发凡起例。‘内词’、‘未毕词’、‘讳词’之类皆文家笔法。”[128]凡此,实即《春秋》曲笔讳书,约文笔削之书法。

六、《春秋》属辞与言外之意、都不说破

孔子以一介平民,取舍鲁史记,作成《春秋》;以之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孟子·滕文公下》称:“《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129]平民而代天子施行赏罚,是“匹夫而行天子之事”。公羊家所谓“素王”[130],盖指此。元赵汸著《春秋属辞》,称孔子作《春秋》,“有书,有不书,以互显其义”[131],清庄存与《春秋正辞》亦云:“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此之谓“假笔削以行权”。孔子知我罪我之苦衷,“行权”二字可以概见。

“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云云,是《春秋》“何以书”之指义,即孔子“假笔削以行权”之核心旨趣。孔子 “见之于行事”,即是《春秋》“如何书”之法。进退公卿,褒贬诸侯,不宜凭空论断,盖“空言独能载其理,行事然后见其用。”于是孔子于或笔或削之际,因事而属辞,藉辞以见义。《孟子·离娄下》称《春秋》之作,“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132]其事、其文、其义,为《春秋》作成之三元素,体用不二,互明相发。

孔子作《春秋》,或凭借比事,或寅缘属辞,以寄寓《春秋》褒贬劝惩之义。详言之,排比相类相反之史事,连属上下前后之文辞,《春秋》之微辞隐义,可以推求得知。此必孔门相传之心法,故《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及其注疏解经,多运以属辞比事之《春秋》教[133]。以经解经,可以无传而著。《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称:“《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以之显。”[134]《朱子语类》载朱熹之说云:“《易》以形而上者,说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135]斯言有理。

孔子或笔或削,所以体现“窃取之义”。《春秋》成书之后,笔削之所以然,随之模糊不清;犹鸳鸯绣出,金针亦难寻觅。《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职此之故。《朱子语类》载朱熹之言曰“《春秋》都不说破,教后人自将义理去折衷”;又称“圣人且据实而书之,其是非得失,盖有言外之意”。《左传》成公十四年君子曰,揭示《春秋》五例,其四曰“尽而不汙”;晋杜预《春秋序》所谓“直书其事,具文见意”,即朱熹所云“据实而书之”《春秋》书法之一[136]。亦即顾炎武所云“于序事中寓论断”。凡此,皆攸关其事、其文“如何书”,而有“言外之意”之法。

中唐啖助、赵匡新《春秋》学派,解读《春秋》,有所谓“缀述十意”,皆笔削昭义之法。笔而书之者有五:悉书以志实、变文以示义、记是以著非、即辞以见义、详内以异外。削而不书者五:略常以明礼、省辞以从简、示讳以存礼、阙略因旧史、损益以成辞。其中,悉书、阙略、略常、记是、详内,排比史事而可知。即辞、省辞、变文、示讳、损益,属辞约文亦不难考见。要之,啖赵学派说《春秋》,关注属辞,与比事旗鼓相当。陆质《赵氏损益义》曰:“人之善恶,必有浅深。不约其辞,不足以差之也。”[137]近人钱锺书《管锥编》称:“《春秋》之书法,实即文章之修词。”[138]虽不尽然,亦有见而言然。盖比事以显义,自是《春秋》书法之大宗,不止属辞约文而已。不过,言属辞,而比事该之矣。

考察或笔或削,如之何能推求《春秋》之微辞隐义?元赵汸著《春秋属辞》,以为《春秋》不书之义有五:略同以显异、略常以明变、略彼以见此、略是以著非、略轻以明重。发挥系统思维、宏观观照,通全经而考察之,经由比较同异、常变、彼此、是非、轻重,而见《春秋》不书之义例,有略同、略常、略彼、略是、略轻诸书法,皆所谓削而不书者。赵汸进一步提示治经方法:“其能参考经传,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以其所不书,推见其所书者,永嘉陈氏一人而已。”[139],假笔削以行权,所书与不书,互发其蕴;或笔与或削,互显其义,于是《春秋》“都不说破”之微辞隐义,“盖有言外之意”之神秘符码,可借“形而下”之比事属辞,“说上那形而上”之“义”去。

《易·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唐孔颖达《疏》:“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后形,是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140]义与法,犹道与器,实即抽象道理与具体事物之关系。《老子》认为:道在器之先;程颐、朱熹等认为道超越于器之上[141]。《孟子·离娄下》说《春秋》其事、其文,乃“形而下者”之器、之法。孔子“窃取之”之“义”,独断别裁,则是“形而上者”之道。义犹将帅,法如兵卒;道在器之先、超越于器之上。

孔子笔削鲁史记,而成《春秋》,其义“都不说破”,近似《周易·系辞》“书不尽言”;《春秋》“盖有言外之意”,犹《周易·系辞》“言不尽意”。持此以观,《春秋》因属辞而见义,藉比事以显义,犹《周易》“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142]义,若无所依傍,则沦于“载之空言”。“见之于行事”,有所凭借,犹立象以尽意,即器以求道,则深切著明。由于“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故《周易》“立象以尽意,系辞以尽其言”;孔子《春秋》,则经由排比史事以显义,凭借属辞约文以观义,仰赖本末终始以得义。

就比较而言:其事与其文、比事与属辞,讲究“如何书”,乃“形而下”之“法”。孔子“窃取之”者,体现《春秋》“何以书”,则为“形而上”之“义”。清章学诚《文史通义·言公上》称:“其事与文,所以藉为存义之资也。”由此观之,孔子作《春秋》,后人治《春秋》,考察比事以显义,凭借属辞以见义,是朱子所谓“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清方苞《又书〈货殖传〉后》说义法,称:“义以为经,而法纬之。”[143]此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所谓:“《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144]自《孟子》《礼记》《史记》,至朱熹、方苞、章学诚,诸家说义法,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

朱熹揭示“《春秋》都不说破”,后世佛禅拈花微笑、不犯正位,皆其流风遗韵[145]。晚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含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辩》“羚羊挂角,无迹可寻”;“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差堪仿佛。朱子又称《春秋》“其是非得失,盖有言外之意”;则与《左传》所载“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书例,所谓曲笔讳书、文外曲致,多异名而同实,同工而异曲。刘勰《文心雕龙》卷八论“隐秀”,刘知几《史通》卷六《叙事》,说“尚简”“用晦”,亦足相发明。由此观之,就“《春秋》之义,昭乎笔削”而言,孔子《春秋》,堪称书法、史笔、义理、辞章之本根、星宿海、源头活水,传统学术之千岩万壑,要皆朝宗于此。

以上,论《春秋》之或笔或削,生发属辞约文,都不说破,而有言外之意。犹《周易》立象以尽意,系辞以尽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者然。提示诠释解读《春秋》之法,在于即器求道,朱子所谓“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

注释:

[1] (清)焦循:《孟子正义》,《离娄下》,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74页。

[2]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四十七《孔子世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478页。

[3] (东汉)王充:《论衡》第十三卷《超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11页。

[4] (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宗经》,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2页。

[5] (宋)程颐:《春秋传·序》,《二程全书·伊川经说四·春秋传》,《四部备要》本,台湾:中华书局,1966年,第6页。

[6] 张高评:《朱熹之〈春秋〉观——据实直书与朱子之征实精神》,中国经学研究会主编:《第八届中国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选集》,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2015年,第354~358页。

[7] (西汉)戴圣:《礼记·经解》,(清)孙希旦:《礼记集解》卷二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36页。

[8]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八十三《春秋·纲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149、2152页。

[9]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317页。

[10] (宋)胡安国:《春秋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四部丛刊》续编,总第1页。

[11]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317页。

[12]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易三·纲领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659页。

[13] 戴君仁:《春秋辨例》第十章《结论》,台北: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民国五十三年,第147页。

[14] (宋)赵鹏飞:《春秋经筌》卷二,(清)纳兰成德编:《通志堂经解》本,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2页,总第11584页。

[15] (清)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言公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02页。

[16] 刘师培:《古春秋记事成法考》,《左盦集》卷二《刘申叔先生遗书》,台北:华世出版社,1975年,第1页。

[17] 张高评:《属辞比事与〈春秋〉之微辞隐义——以章学诚之〈春秋〉学为讨论核心》,《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7辑(2015年10月),第152~180页。

[18] (明)石光霁:《春秋书法钩元·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页,册165,总第808页。

[19] (清)纪昀主纂:《四库全书总目》卷二九《春秋通论》提要,台北:艺文印书馆,1974年,第23页,总第603页。

[20] (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卷首《奏章》,《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页。

[21] 张高评:《〈春秋〉书法与“义”在言外——比事见义与〈春秋〉学史研究〉,《文与哲》第二十五期(2014年12月),第77~81页。

[22] (宋)程颐:《春秋传·序》,《二程全书·伊川经说四·春秋传》,《四部备要》本,台湾:中华书局,1966年,第6页。

[23] (清)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答客问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53页。

[24] 张高评:《〈春秋〉书法与“义”在言外——比事见义与〈春秋〉学史研究》,《文与哲》第二十五期(2014年12月),第91~92页。

[25]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714页。

[26] (唐)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三传得失议第二》,(清)钱仪吉编:《经苑》,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4页,总第2358页。

[27] (宋)家铉翁:《春秋集传详说》卷首《纲领·明凡例》,第41页。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1~22页。

[28] (宋)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六百十引,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页,总第2746页。

[29] 刘师培:《春秋左氏传古例诠微·明传篇第三》,《刘申叔先生遗书》第一册,台北:华世出版社,1975年,第3页,总第390页。

[30] 张高评:《左传属辞与文章义法》,台北:五南图书公司,2021年,第1~312页。

[31] 参考余英时:《章实斋与柯灵乌的历史思想》,《历史与思想》,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76年,第180~194页。

[32] 张高评:《笔削显义与胡安国〈春秋〉诠释学——〈春秋〉宋学诠释方法之一》,王水照、朱刚主编:《新宋学》第五辑(2016年8月),第275~308页。张高评:《〈春秋〉笔削见义与传统叙事学》,《文史哲》2021年第3期。

[33] (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二十六《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62页。

[34]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714页。

[35] (元)赵汸:《春秋属辞》卷八《假笔削以行权第二》,《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2页,总第14801页。

[36] (宋)胡安国:《春秋传》,《述纲领》,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四部丛刊》续编,第1页,总第2页。《进表》,第1页,总第4页。

[37] (元)赵汸:《春秋属辞》卷八《假笔削以行权第二》,《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2页,总第14801页。

[38] (清)方苞:《望溪先生文集》卷四《春秋通论序》,《四部丛刊》初编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4页,总第52页。

[39] (清)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答客问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52页。

[40] (宋)胡安国:《春秋传·桓公十四年·夏五》卷六,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四部丛刊》续编,第4页,总第27页。

[41] (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卷首《春秋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四部丛刊》续编,第1页,《进表》第1页,总第4页。参考张高评:《史外传心与胡安国〈春秋〉诠释法》,《经学文献研究集刊》2018年第二十辑,第250~279页。

[42] (清)庄存与:《春秋正辞》,《皇清经解》卷三百八十七《春秋要旨》,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1页,总第8443页。

[43] (清)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言公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02页。

[44] (清)章学诚:《论文示贻选》,《章氏遗书》卷二十九外集二,台北:汉声出版社,1973年,第75页,总第752页。

[45] (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皇清经解》卷六百九十一,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7页,总第9293页。

[46] (清)张自超:《春秋宗朱辨义》卷八《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8册,第34页,总第188页。

[47] 张高评:《左传英华》,“一,叙事文”“二,《鲁桓公薨于齐》鉴赏”,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2020年,第16~25页。

[48] (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卷20,成公十六年《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第8页。《四部丛刊》续编本,总第96页。参考(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卷十一《内盟书及书会》,卷二十一《不书灭》,卷三十《鲁公书孙书次书居书在》,卷三十二《内讳弒君》,卷五十《夷狄称号总论》,《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21~325页、第574~576页、第750~755页、第52~54页,第551页。

[49] (宋)苏辙:《春秋集解》卷九,曾枣庄、舒大刚主编:《三苏全书》第2册,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年,第118页。

[50] (宋)陈傅良:《春秋后传》卷一《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4页,总第12129页。

[51]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二卷《竹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5页。

[52]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三卷《精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4页。

[53] (宋)李明复:《春秋集义》卷首《纲领·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9页,总第188页。

[54] (元)赵汸:《春秋师说》卷下《论学春秋之要》,(清)纳兰成德编:《通志堂解经》,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2页,总14943页。

[55] 张高评:〈《春秋》五例与《左传》之忌讳叙事〉,《国文天地》2019年第35卷第5期(总第413期),第103~107页。

[56] (清)庄存与:《春秋正辞》,《皇清经解》卷三百八十七《春秋要旨》,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1页,总8443页。

[57] 张高评:《书法、史学、叙事、古文与比事属辞——中国传统叙事学之理论基础》,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64期(2017年1月),第1~33页。

[58]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317页。

[59] (宋)胡安国:《春秋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四部丛刊》续编,总第1页。

[60] (宋)吕大圭:《春秋或问》卷一《春秋褒贬论》,文津阁《四库全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页,总523页。

[61] (元)程端学:《春秋本义·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6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5页,总33~34页。

[62]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八十三《春秋·纲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146页。

[63] (元)赵汸:《春秋师说》卷下《论学春秋之要》,纳兰成德:《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2页,总第14943页。

[64] [日]安井衡:《左传辑释》卷首《自序》,台北:广文书局,1979年,第3页。

[65] 张高评:《〈春秋〉书法与“义”在言外——比事见义与〈春秋〉学史研究》,《文与哲》第二十五期(2014年12月),第77~130页。

[66] 张高评:《属辞比事与〈春秋〉之微辞隐义——以章学诚之〈春秋〉学为讨论核心》,《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7辑(2015年10月),第4页。

[67] (宋)刘朔:《春秋比事》,陈亮《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3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8页。

[68] (清)毛奇龄:《毛检讨春秋传》卷八,《皇清经解》本,卷一百二十七,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16页,总第7722页。

[69] (元)程端学:《春秋本义》卷首《春秋本义通论》,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6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5页,总33~34页。

[70] (清)张自超:《春秋宗朱辨义》,《总论》,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8册,第1页。

[71] (清)方苞:《春秋通论》卷四《通例七章》之一,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9页,总第346页。方苞:《春秋直解》卷首《自序》,《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页,总第3页。参考张高评:《比事属辞与方苞之〈春秋〉学――无传而着法门之三》,中兴大学中文系2014“经学与文化研讨会”,2014年12月,第1~23页。

[72] (清)顾栋高著,吴树平、李解民点校:《春秋大事表》,《读春秋偶笔》,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30~32页。

[73] 张高评:《属辞比事与〈春秋〉之微辞隐义——以章学诚之〈春秋》学为讨论核心》,《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7辑(2015年10月),第7~8页。

[74] (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皇清经解》卷六百九十一,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7页,总第9293页。

[75] (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卷首《奏章》,《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页,总第6页。

[76] 张高评:《属辞比事与〈春秋〉宋学之创造性诠释》,《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第89~96页。

[77] 张高评:《〈左传〉叙事见本末与〈春秋〉书法》,《中山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第1~13页。

[78] (宋)萧楚:《春秋辨疑》卷一《春秋鲁史旧章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页,总第110页。

[79] (唐)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三传得失议第二》,(清)钱仪吉编:《经苑》,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4页,总第2358页。

[80] (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九《春秋》,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18页。

[81] (清)章学诚:《章氏遗书·论课蒙学文法》,台北:汉声出版社,1973年,第5页,总第1357页。

[82] (清)林纾:《左传撷华》卷下《子产为政》,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年,第153页。

[83] (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章正宗》卷首《纲目·叙事类》,《四部丛刊》初编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年,第2页。

[84] (元)卢挚:《文章宗旨》,参考张健:《元代诗法校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页。

[85] (清)方苞:《史记评语·高祖本纪》,《方望溪先生全集》卷二《望溪集外文补遗》,《四部丛刊》初编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4页,总第434页。

[86] (清)阮元:《经籍纂诂》,上声六语“叙”“序”,台北:泰顺书局,1972年,第479~480页。

[87] (清)章太炎:《检论》卷二《春秋故言》,《章氏丛书》上册,台北:世界书局影印浙江图书馆校刊本,1958年,第532页。

[88] (清)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05页。

[89] (元)赵汸:《春秋属辞》卷四《楚公子比弑其君虔于乾谿》,《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8页,总14738页。

[90] (唐)刘知几:《史通》,内篇《叙事第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78页。

[91] (东汉)扬雄:《法言》,第七卷《寡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6页。

[92] (唐)刘知几:《史通》,内篇《叙事第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78页。

[93] (宋)朱熹注,李剑雄标点:《周易》,《系辞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48页。

[94] (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六《风骨》,卷九《附会》,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513页、第651页。

[95] 张高评:《方苞古文义法与〈史记评语〉——比事属辞与叙事艺术》,台湾中山大学中文系《文与哲》第二十七期(2015年12月),第335~390页。

[96]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二卷《竹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5页。

[97]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三卷《精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4页。

[98]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第十六卷《祭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91页。

[99] 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三编《属辞》第一章《述传》,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55页。

[100] (晋)徐邈:《春秋谷梁传注义·僖公三十二年》,(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经编·春秋类》,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第1408页。

[101] 钱穆:《中国史学名著》之二《春秋》,《钱宾四先生全集》第三十三册,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8年,第29页。

[102] (元)赵汸:《春秋属辞》卷十三《特笔以正名第六》,《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页,总第14885页。

[103] (清)庄存与:《春秋正辞》,《皇清经解》卷三百八十七《春秋要旨》,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1页,总第8443页。

[104] (清)钟文烝著,骈宇骞,等校点:《春秋谷梁经传补注》卷首《论经》,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0页。

[105] 张高评:《〈春秋〉属辞约文与文章修辞——中唐以前之〈春秋〉诠释法》,《文史哲》杂志2021年第4期。参考《左传属辞与文章义法》第一章所论。

[106] (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宗经》,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2页。

[107] 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三一,《全后汉文》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67页。

[108] (唐)刘知几:《史通》内篇《叙事第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92页。

[109] (春秋)老子著,陈鼓应注译:《老子今注今译》第四十八章,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50页。

[110] (唐)刘知几:《史通》内篇《叙事第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93页。

[111] 参考钱锺书:《管锥编》册一《左传正义》一二,闵公二年《句中著一字而言外反三隅》,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80页。

[112] (清)章学诚:《章氏遗书·论课蒙学文法》,台北:汉声出版社,1973年,第6~7页,总第1357~1358页。

[113] (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四十《班彪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92页。

[114] (晋)范宁:《春秋谷梁传·序》,(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清)阮元编校:《十三经注疏》本,台北:艺文印书馆,1955年,第5~6页,总第5页。

[115] (唐)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第一卷《进学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6页。

[116] 《竹书纪年》直书其事:“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史记·晋世家》引孔子曰:“诸侯无召王。”《春秋》书“王狩河阳”者,讳之也。《孔子世家》亦称:“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僖公二十八年,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73页。

[117] (清)万斯大:《学春秋随笔》,《皇清经解》卷五十,台北:复兴书局,1972年,第8、14页,总第762、767页。

[118] (宋)胡安国:《春秋传·隐公十一年》卷三,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四部丛刊》续编,第5页,总第17页。

[119] (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七《章句》,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572页。

[120] (清)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编》卷五十八《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15页。

[121] 钱锺书:《管锥编》第1册《左传正义》十二《闵公二年》,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80页。

[122] (唐)刘知几:《史通》内篇《叙事第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89页。

[123] 骆成駫:《左传五十凡例》卷首《自序》:“凡者,包括也。故有发于前者,以前包后也;发于后者,以后包前也。发于中者,以中包其前后也。发于小国者,以小包大也;发于远裔者,以夷包夏也。言内以明外,言远以知近。其事同而不言者,悉包于此焉。”民国十六年(1927年)上浣新刊,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藏本,第1~2页。

[124] 张高评:〈《春秋》书法与诗化修辞——以《左传》之叙事艺术为例〉,《“先秦两汉古籍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主办,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01~335页。

[125] 参考张高评:《谈诗歌语言与言外之意》,《宋诗之新变与代雄》,台北:洪叶文化事业公司,1995年。附录三,第521~549页。

[126] (宋)张大亨:《春秋通训》卷一《十有一月壬辰公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3页,总第552页。

[127] 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三编《属辞》第一章《述传》,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55页。

[128] 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全后汉文》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67~968页。

[129] (清)焦循:《孟子正义》,《滕文公下》,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52页。

[130] (汉)公羊寿传,(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六,宣公十六年《成周宣谢灾》,台北:艺文印书馆,1955年,第18页,总第209页。汉何休《公羊解诂》称:“孔子以《春秋》当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

[131] “孔子作《春秋》,以寓其拨乱之志,而国史有恒体,无辞可以寄文。于是有书,有不书,以互显其义。”(元)赵汸:《春秋属辞》卷八《假笔削以行权第二》,《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页,总第14801页。

[132] (清)焦循:《孟子正义》,《离娄下》,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74页。

[133] 赵友林:《〈春秋〉三传“注疏”中的属辞比事考》,《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三辑(2011年4月),第87~101页。

[134] (汉)司马迁撰,[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004页。

[135]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三·纲领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673页。

[136] 张高评:《朱熹之〈春秋〉观——据实直书与朱子之征实精神》,中国经学研究会主编:《第八届中国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选集》,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2015年,第353~390页。

[137] (唐)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清)钱仪吉编:《经苑》,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9~10页,总第2361页。

[138] 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全后汉文》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67页。

[139] (元)赵汸:《春秋属辞》卷八《假笔削以行权第二》,《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0年,第1~2页,总第14801页。

[140] (宋)朱熹注,李剑雄标点:《周易》,《系辞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48页。

[141] (宋)朱熹著,郭齐、尹波点校:《朱熹集》卷五八《答黄道夫》,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947~2949页。

[142] 刘纲纪:《周易美学》第五章《中国美学的意象论》,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73~284页。

[143] (清)方苞:《望溪先生文集》卷二《读史·又书〈货殖传〉后》,《四部丛刊》初编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0页,总第40页。

[144]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三卷《精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4页。

[145] 朱子又曰:“子静说话,常是两头明,中间暗。”或问:“暗是如何?”曰:“是他那不说破处。他所以不说破,便是禅。所谓‘鸳鸯绣出从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他禅家自爱如此。”(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四《朱子一·自论为学工夫》,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6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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