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与发展前景
2021-01-10屈杨
屈杨
摘要: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提供了后盾力量。当我们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生活中处处皆渗入了互联网信息技术,带来了巨大便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本文站在“互联网+农业”视角,进一步分析当代农业技术推广时存在的问题,并解释了“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时的作用,最后针对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预测。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技术推广;作用;前景
众所周知,我国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农业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农业,是发展社会发展国家的根本前提与基础条件。在我国科学技术不断成熟后,传统农业发展方式模式已无法满足日益成长的社会发展要求,为了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脚步,打造“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已成为发展新农业、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若做好这项工作,则可推动我国传统农业朝向智能化农业、科技化农业转型与升级。
1 “互联网+农业”内涵
“互联网+农业”主要就是指在发展传统农业过程中引入网络技术,进而为传统农业产业注入新鲜活力,增强农业发展的科学性、智能性。与此同时,立足网络技术支持的背景,在发展农业过程中,要积极引用智能化技术以及信息化技术,确保二者有机融合,才能颠覆传统农业模式,真正满足新时代对当代农业发展的具体要求。目前,国家高度重视智慧农业,倡导在农业生产农业发展时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以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但不可否认,在发展“互联网+农业”事业时,仍需进一步在信息化方面加强研究。
2 “互联网+”时代我国农业技术推广问题
2.1 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
最近几年,在农业发展与建设方面,我国所取得的成绩值得人拍手称赞。然而,在个别地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基层,依旧在使用传统推广方法,导致一些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阻碍。如今,展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要由政府机构进行领导与管理,由乡镇示范点展开实验推广以及农业科研成果展示,或农业技术培训活动。在具体操作时,并未统一结合农业技术研发及推广,无法发挥协同效应。
2.2 农业技术推广形式单调
日前,我国诸多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依旧采用传统推广手段,以实验形式和示范形式为主要形式,未曾将农业技术普及到农业生产全过程。这种单调的推广方法,完全忽略了推广过程,而且违背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等理念,仅重视推广农业生产技術,置农业生态环境不屑一顾,最终会破坏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从长远角度来说,对我国发展生态农业极其不利。
2.3 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在建设现代农业时,综合效益较为明朗,和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短期投资更多,所以要将眼光放长远一些,才能谋求长远利益。目前,世界范围内很多发达国家在推广新农业技术时,应用了大量资金,但是我国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投资,却明显不足,远远低于世界推广农业技术的平均投资水平,这也成为了我国新农业技术推广效果不佳的一大根本原因。
2.4 缺乏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极具专业能力及技术能力的高新人才,才能保证这个高新产业稳步发展下去。具体来讲,要求相关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有丰厚的专业理论及实践经验。然而,我国针对基层农业推广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不足,大多基层人员受教育水平偏低,缺少专业学习的机会,难以及时更新传统技术,不能将最新的农业科技资讯和科研技术成果呈现在农民朋友面前,导致我国农业农村推广工作止步不前。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农业技术推广站点所配备的设备明显不足,无法为技术推广人员及相关工作带来支持,影响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与发展。
3 “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分析
3.1 为发展农业提供可靠数据
在发展农业过程中,需要定期统计每一年农作物投入资金以及农作物实际产量,这些数据都会为下一年的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影响。生活在信息时代下,各种网络传输设备的出现与应用,可及时监督农业生产情况,将与农业相关的资讯和数据上传至云端,进而全面监测土地性质、病虫害情况以及气候条件,全面掌握农业信息,为我国农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2 提升农产品产量及质量
最近几年,在发展农业时,“药物残留”问题广受农户及农业专家的重视。社会各界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如果出现了食品安全,则会严重危害大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且还会为农户以及农业产业造成负面影响。在现实发展农业时,全方位引入信息技术,可针对种植环节以及养殖过程展开全面监督,了解监督交易流程以及流通环节[1]。此外,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能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具体技术加以调整,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条件。
3.3 强化科研及农业生产间的联系
长期以来,农业科学研究并未对农业生产带来预期中的促进作用,甚至在农业研究领域频频出现科研和实践互相脱节的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流通过程受阻。但是,若在农业生产以及发展农业时,巧妙地引入“互联网+”技术,便可为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带来便利,增强农业推广效率,全面整合农业信息技术,为农民展示全新技术、传递先进的、前沿的农业种植思想及农业发展观念,并保障农业实践与农业科研有机融合。
3.4 改善与控制环境污染
在当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如何全面权衡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及矛盾问题,已成为了农户和农科研人员关注的焦点。在发展农业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药物残留成分,如果要我残留过多,则会污染空气、污染土壤,为我国农业长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在引入“互联网+”技术后,便可实时监控药物具体应用情况,为农业发展模式的创新指明方向。受全面宣传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注意环境污染,并严格控制农业生产各环节,避免会出现大气污染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日渐朝向绿色农业方向前进。通过相关技术及设备监测空气污染物含量以及土壤污染物含量,一旦含量超标,便会立即预警以及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真正建设生态农业[2]。
3.5 有机结合科研技术及农业技术
在“互联网+”背景下,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可以全面展现网络技术优势,发挥网络技术快速性、便利性等特点,以确保农业科学研究逐步取得新成效,培育更多新型品种,改进单位生产质量,加强农业成果转化速率。具体来讲,农业科研人员结合农业发展具体情况,收集农业信息,比对各种技术优势,解决农业发展史存在的瑕疵问题,从而令我国农业生产、农业发展焕发生机及活力。
4 “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发展前景预测
4.1 打造复合型农业
不得不承认,我国传统农业发展时,无论是农业生产,或者是农业销售,每一环节的模式都极其陈旧,销售成本居高不下,销售渠道越来越狭窄。但是,在使用网络技术后,便可以打开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服务质量,改善农业生产品质。在现有的农业经营与发展时,生产问题、运输问题固然重要,但农产品电商销售更为关键,这是新时代下的农业销售新方式以及新方向。做好农业电商销售,可进一步节约农业销售成本,不断提高我国农业资源优势,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带动区域性农业产值的提高[3]。
4.2 促进科研与农业技术推广融合发展
最近几年,不止农业科研事业如火如荼地发展,农业技术以及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也加快了前进的脚步。在信息技术引领下,更利于这三者高效融合,展现其在农业相关领域的优势作用,并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资支持以及技术支持,加速农业成果消费转化频率。因此,就需要具体工作人员广泛收集农业生产信息向,农科院、农学院反馈真实数据,以便为农业研究贡献一份力量,再由“互联网+”技术为推广人员传递相关技术信息,面向全体农户推广技术,以保障农户全方位掌握先进技术,并将其应用在农业生产以及农业销售过程中,真正改进农业发展现状[4]。
4.3 实施精准种田
在大力发展我国农业事业时,农业种植以及农业生产是非常关键的过程,需要全方位考虑自然环境、市场以及物资设备等条件。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全面融合互联网技术,以保障农业生产过程越来越智能。在日后发展农业时,全方位引入环境感知技术、自动控制网络监测技术以及实时监测技术。在农业灌溉时,也可实现智能化节水灌溉。又如,在预防病虫害过程中,还能精准预判病虫害带来的严重性,以及制定有效的物理防治策略、生物防治策略等。再如,在测评土质成分时,能够达到科学施肥效果,为不同植物提供不同的养分,保障各種植物健康生长[5]。
4.4 网络化销售农产品
在实施“互联网+农业”时,农业销售模式会发生不小的改变。比如,通过创建信息监测系统,就可以预测农业灾害以及病虫害疫情,或者分析土地质量。在农产品交易以及流通的过程中,使用“互联网+技术”,还可以预测分析农产品流通市场情况。通过网络化销售模式,打造“订单农业”,结合市场状况调整农业发展方案,最大限度把握消费者消费意向,全面了解市场动态,以保障各项农业资源合理流动[6]。
5 结语
在“互联网+”的时代里生存与发展,我国农业需要抓住现有机遇,应对时代带来的挑战,全面结合网络技术以及农业技术,进而创新农业生产、农业销售等环节,为日后创新复合型农业以及精准种田积蓄力量。另外,还要善于在网络渠道中销售农产品,打开农产品销售市场,以保障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翠萍.“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与发展路径[J].种子科技,2021,39(16):131-132.
[2] 张晓娟.“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与发展前景[J].河南农业,2021(17):49-50.
[3] 陈彦锋.浅谈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与发展前景[J].农业工程技术,2021,41(15):85-86,89.
[4] 胡立明.“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与发展前景分析[J].新农业,2021(9):52.
[5] 叶春华.浅析“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与发展趋势[J].农家参谋,2021(8):11-12.
[6] 吴秀龙.探究“互联网+”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相关作用及发展前景[J].新农业,202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