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支付机构“外包殇” 建行业健康环境
2021-01-09卞文志
卞文志
近年来,随着支付市场的发展,收单外包服务商(以下简称“外包商”)由于其分散、下沉,且难以被监控等特性,在经营中频现诱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规问题,不仅影响了支付机构的企业形象,还降低了消费者的体验度。对此,多家支付机构进行了集中规范治理工作。乐刷等多家持牌支付机构重拳出击,发布相关处罚公告,并宣布对于违规情节严重者后续或将取消其服务商资格并报送至黑名单。此举有利于规范和净化业内经营环境。
外包商乱象四起
外包商“钻空”经营权限。在我国支付市场中,支付机构基于经营效益和拓展商业渠道而与外包商建立合作共赢关系。其间,支付机构给外包商下放了一定的经营权限,包括外包商代收押金、制定机器使用退款门槛等经营权限,这也为支付机构对外包商的经营管理留下了隐患,使得外包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利用经营权限的漏洞诱导消费者。
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中,有些外包商违规使用“二清”POS机、编造虚假推广信息诱导商户,盗用国内知名机构品牌进行招商、违规收取代理费。
外包商业务员采用的多是线下门店推广或电话推销的方式,部分业务员出于营销需要,以“机器免费”“低费率”“无需门槛”等话术来诱导商户买单。而在业务办理中,并未向商户说明实际收费标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旦商户“上钩”,便会出现刷卡不到账、激活费未按约退还等问題,甚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支付。
另有一些业务员声称,公司设立了押金退还机制,规定连续3个月单月刷满10万元退还押金。但当商户完成要求后,却再也联系不上业务员。更有业务员为了避免售后的“麻烦”,“拉黑”商户,迫使商户只能进行投诉维权。
疏于监管促外包服务乱象。透过以上现象可以发现,在线下收单中,作为支付机构“利益共同体”的外包商,一方面为支付机构推销产品,促进其业务拓展,另一方面为追求利益违法违规,导致支付机构被商户诟病,受监管处罚。笔者认为,这类乱象与支付机构对外包商疏于管理有着直接关系,个别支付机构出于利益需要,纵容甚至与外包商合谋,如将收单业务层层转包、违规为其他机构开放交易接口,此类违规违法业务拓展活动引发了一系列的行业乱象。
外包商乱象整治加码
线下收单乱象。一方面,支付市场竞争激烈,支付利润低,很多支付机构都在争夺有限的商户,不良的市场竞争导致通道费、支付服务费偏低,进而促使利润低,在此态势下,为了盈利,部分外包商便去拓展灰色业务。
另一方面,支付机构在商户、用户的实名制认证、资金流向监测、事中预警等方面存在着监管漏洞,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以虚假身份蒙混过关,然后从事非法资金转移、洗钱等活动。
整治风向并进。近年来,针对这些违规现象,监管部门开始出手整治。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很多支付机构因外包商收单违规等问题收到了罚单。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出的罚单中,有43张涉及到收单违规问题,被罚金额高达1.77亿元。
在对服务商的违规整改和后续违规行为的约束方面,有支付机构对代理商发出警示,使其以合规合法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另一些支付机构则制订措施,督促自家服务商对经营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顿,并以系统监测、现场监察等方式跟进,一旦发现服务商存在违规行为,将视其违规类型及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除服务商分润、延迟发放激活奖励等处罚,而情节严重者,将对其进行调降评级、报送黑名单、终止服务资格等处罚。据悉,今年5月27日,乐刷支付对3家违规服务商进行了处罚,其分别被罚款2万元,强制下架机具押金及相关服务费代收业务,并要求涉事服务商于6月7日前处理完所有客户投诉案例,做好善后工作。
机构合作要求提升。对此,专家建议支付机构在外包商的选择方面,要提升甄选能力,杜绝与有“劣迹前科”的外包商合作,在与外包商合作拓展业务前厘清双方权责,明确收单机构审核资质,加强外包服务风险管理,制订相关制度、协议来规范、约束外包商的经营行为。
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之后再次提出建立黑名单制度,明确指出收单机构不得与进入黑名单的外包商合作。在相关监管部门与支付企业的共同努力和整治下,支付市场乱象得到了一定治理和改善。
严监管还支付市场“蓝天”
支付机构合规义务。从当前行业发展现状来看,通过外包商连接商户依然是支付机构对外拓展业务的主要方式。支付机构要保证经营的合规性,维护品牌的声誉,就要严格规范外包商的经营行为,持续提升其业务合规性。
基于业务合作关系,支付机构对外包商的经营行为有一定的约束权和监管权。在日常业务拓展过程中,支付机构有义务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约束并监督外包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经营,如果外包商违规经营,支付机构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做清退处理。要根治外包商违规乱象,支付机构要深入落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备案管理制度,制订明确的准入标准,谨慎选择外包商。
专家建言监管思路。目前,支付机构已成为我国收单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但其风险管控水平与银行业管理要求相比较为薄弱,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对此,有专家建议监管部门严格控制支付机构牌照发放数量,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制定退出制度,建立健全收单机构违规名单发布机制,出台更为细致的业务检查制度及违规处罚规则。此外,还要严格审查支付机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约束指标,提升收单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及从业人员素质,规范其业务外包行为。与此同时,支付机构可以将线上线下商户收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整合资源,与外包商共同对收单市场进行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和处罚措施,严格规范外包商外展业务行为,如此,才能使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监管得到有效执行,净化支付市场,使其健康发展。
作者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临沂市分行城西支行
责任编辑:葛辛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