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特色与创新
2021-01-09朱进风张启月向荣彪
朱进风,张启月,向荣彪
(1.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宜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 宜昌 443000;2.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 宜昌 443000;3.华中农业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土壤健康诊断与绿色修复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 430070)
0 引言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指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1]。为了能出色地完成普查工作,更好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湖北省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开发了省级污普网络信息系统,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边查边用,成果开发成效显著,形成了湖北特色。
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概述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 年12 月31 日,时期资料为2017 年度资料。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全面入户调查工作包括:入户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工作包括: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汇总建库[1]。本次普查共计60 张报表1 796 个指标。
2 工作特色与创新
2.1 优化创新数据审核内容与方式,推行多方法比对
2.1.1 优化创新数据审核内容和方式,提升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湖北省结合实际优化数据审核内容,创新数据审核方式,根据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合理调整审核指标,分片区、分污染源类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数据审核。采用驻点重点帮扶、现场调研指导、专家案头审核、软件审核、部门联审等审核方式,提出具体审核结果、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定期编写和下发审核分析报告,组织核实和整改。
软件审核除了采取国家普查办数据审核系统,还开发了省级普查数据信息系统审核功能模块。该模块增加了主要审核指标基数,扩充内置关键数据,细化软件审核规则,提升了审核精确度,同时具有审核互动功能,增进了省级评估团队与基层互动。专家案头审核时,利用专家掌握的生态环境专业知识,进一步研判和查找报表数据问题,归纳总结同类源同一行业的共性问题,对比同一行业不同地区的填报情况,整理全省性问题,下发地方持续改进。抽取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现场调研完善和改进不足,及时纠正。省级技术团队联合省农业源普查工作推进组技术专家团队,统一农业源报表审核标准,开展联合审核和交流,联合下发农业源普查数据审核意见,形成审核合力。经过多轮次的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湖北省普查数据质量达到文件中规定的优秀标准。
2.1.2 推行全过程、多方位、多方法比对
湖北省各级普查办集中开展了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基本信息与电力、农业直联直报、四经普、危废管理等多项信息比对;编列了一系列普查基本单位名册,从国家下发底册到市州增补删除清查底册以及普查期间增补删除的名册,创新普查基本单位名录信息审核方法。比对普查数据库定库数据,重点比对审核标示为“全面停产、关闭和其他”三种状态普查对象名录信息,收集整理、反复核实和完善情况说明、选址区域图片、地理坐标信息、村镇证明和市、县级普查机构确认函等五项佐证材料,并将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至省级档案库。
开展全省汇总数据比对审核,对总磷、畜禽养殖粪污利用等19 个专项和40 余个产业行业的污染源普查数据集中分析比对,收集梳理报表数据不一致、逻辑性差异问题线索,解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对采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法、监测数据法和产排污系数法等不同方法核算的产排污量进行比对分析,开展产排污核算方法适用性论证,查找漏算和核算结果错误的问题,审核比对分析结果列入“五日一审”和“两日预警”审核分析报告,组织基层普查机构进行修改完善。
2.2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评估工作
引入第三方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对普查的支持作用。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普查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逻辑性和一致性;对合同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现场抽样检查;编制合同区域内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质量评估、质量管理技术报告及相关专业技术报告。为保障普查各阶段工作全面达标,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省、市(州) 两级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全省各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摸底,对各市(州)、县普查工作的全面性、普查档案的规范性等进行了整体评估。
2.3 开发省级污普网络信息系统,延长普查数据生命线
为促进普查成果的开发和利用,延长普查数据的生命线,湖北省开发了省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网络信息系统。该系统依托环保专网,共分为五个功能模块,分别是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信息公开系统、成果展示系统、数据查询系统、数据汇总审核系统、汇总平台集成系统,每个功能模块又包括有若干小的子系统,并留有普查数据更新系统接口,为后续普查数据的基础信息更新提供了便利。该系统可开展分源、分重点区域对活动水平数据、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产排污数据的汇总分析,具备按污染要素、区域等不同维度的数据进行分层可视化表达的功能。进入系统,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查看污染源空间分布;对不同种类污染源进行点位展示;污染物排放专题地图,支持根据污染源类型、排放物类型、排放量等进行筛选。除地图展示以外,还可按照表格、图形等方式展现数据,并可在一张图上叠加展示,方便直观了解全省污染源分布情况,为以后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4 普查档案整理规范有序,提升后期利用水平
普查档案是普查过程记录和成果保存的重要载体,是对普查工作进行统计督察和普查成果应用开发的主要依据。湖北省从省内高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征集专家,建立了湖北省档案管理专家库。引入了普查档案管理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省档案管理局全面参与和指导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多次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教学和指导档案整理。编制《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从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档案归档范围、归档类别、归档时限、质量要求、归档整理方法、保管与利用、验收、移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提高了省级污染源普查档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重点档案整理归档管理,要求基层普查机构对辖区内普查基本单位清查表和普查对象普查报表按“一户一档”要求进行全面归档。
2.5 为用而查,成果应用成效显著
边查边用,查用结合,以用促审,湖北省探索性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开发,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已完成322 项普查成果应用开发工作[2]。
2.5.1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
基于普查数据,开展长江干流、四湖流域等重点流域污染源专项普查[2],建立流域内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普查数据库,提出强化污染防治的措施和建议,助推“碧水”行动。总磷污染源普查是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题任务。湖北省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数据为基础,摸清了总磷污染源基本信息并提出了解决磷污染问题的对策建议。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支持构建全省高分辨大气污染源清单,为开展大气污染源防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测和制定科学的大气污染防控对策提供依据[2]。
2.5.2 为生态环境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综合决策服务
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支撑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支持建立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数据系统。统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长江生态大普查工作,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措施建议,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2]。在武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筛选提供涉气企业和工业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普查数据,建立军运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控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控清单,为保障军运会期间良好的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
2.5.3 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参考
利用二污普数据,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和“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目标进行了全面比对分析,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准数据提供有效依据,同时分析了湖北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面临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具有一定参考价值[2]。
3 结语
虽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结束,但普查数据的安全有效利用没有结束。建议通过分析应用普查成果,归纳总结出规律和趋势,为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基础依据,将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保政策要求纳入宏观经济治理体系[3]。在依法依规保护好普查对象敏感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和社会无偿提供及使用污染源普查数据,推动数据共享和利用,尤其是数据对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4],同时采用大数据技术更新污普数据以期获得长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