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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培训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2021-01-08王建敏魏清华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21年6期
关键词:机构青少年培训

王建敏 魏清华

摘  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的大部分课余时间被校外培训占用。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培训内容超前超纲、教学效果难以保证以及虚假宣传、恶意竞争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校內教学质量不高,倒逼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中考升学压力过大,强化了校外培训需求;舆论宣传阵地失利,加剧了中小学生家长的焦虑情绪;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基于此,笔者建议:应从源头抓起,严把行业准入关;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提高高中入学比例,缓解中考升学压力;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解决中小学生校内托管难题;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疏导家长的焦虑情绪;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全过程监管。

关键词:青少年;校外培训;家庭

中图分类号:G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502(2021)06-0083-06

作者简介:王建敏,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青少年信息资料中心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青少年问题;魏清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主要研究方向为青少年法律问题。

近年来,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及规模迅速扩张,致使青少年的作业负担不减反增,同时也大大加重了青少年家庭的经济负担。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校外培训的治理问题。2021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培训乱象,可以说是很难治理的顽瘴痼疾”“这个问题还要继续解决”[1]。自2018年2月13日至2021年7月24日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32项关于治理校外培训及减负的规范性文件 。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校外培训治理的重视程度。2021年6月,教育部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调整教育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专门成立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校外培训及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举措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以及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的高度重视,对于深化教育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谈及的主要是青少年(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青少年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青少年课余时间大多被校外培训占用

我国校外培训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青少年课余时间大多被门类多、链条长、应试导向严重的各类校外培训占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调查数据表明:36.5%的中小学生表示每周参加校外培训的时间在4小时以上,16.1%的家长表示每周参加校外培训的时间在6小时以上;82.5%的中小学生表示周末会参加校外培训,63.7%的中小学生表示寒暑假会参加校外培训,30.4%的中小学生表示节假日会参加校外培训;21.6%的中小学生表示会参加4~6个学科的培训,4.9%的中小学生培训科目在7个及以上 [2]。由此可见,国家一再强调和推进的教育减负工作在落实过程中可能流于形式,出现了校内减负、校外增压,线下减负、线上加压的怪象。

(二)校外培训支出成为青少年家庭支出的无底洞

《2017年中国教育财政家庭调查》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在校外的教育支出达教育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左右。全国有37.8%的中小学生参与学科类校外教育,全国中小学生参与学科类校外教育的费用平均为5021元[3]。《中国美好生活大调查(2020—2021)》显示,在统计人数内,约31.3%的家长打算2021年在“教育培训”方面增加消费,在总消费选项中排第三。青少年家庭收入用于教育培训的费用比例本来就很高,再加上不少培训机构随意提费、卷款跑路,甚至不惜用“白条”“教育贷”等金融手段促销来吸引学员,这些都进一步加重了青少年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教学,教学效果难保证

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存在诸多弊端。一是超前教学成常态。《人民日报》称,“部分辅导机构只用二三十天的假期就教完三四门学科一学期的课程”[4];曾有不少公众公开投诉: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给小学生讲初中内容。二是校外培训呈现低幼化趋势,升学焦虑逐渐向低龄儿童蔓延。记者调查发现,“学龄前孩子中,在校外报名参加培训班的有八成”[5]。低幼辅导班违背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在培养儿童思维能力方面不仅没有正面作用,甚至还影响了他们的自信心和学习自主性。

(四)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恶意竞争,扰乱社会秩序

第一,不少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过度营销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主要表现为,一是虚假包装“名师”,甚至出现培训半天就上岗凑数的“注水师资”等现象。中国教育新闻网称,我国目前有近800万校外培训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的却不足1/4[6]。二是“包上名校”“保证提分”“100%通过”等随意承诺较为常见,导致许多学生家长误入陷阱。三是有的培训机构通过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等多种形式频繁联系家长,这种“广告轰炸”行为严重干扰了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第二,校外培训机构低质、低价课套路深,扰乱了市场秩序。一是低质应试课程“教套路”而非“教知识”。有的校外培训机构整理的“数理化生”题型清单和技巧模板成为其招生的秘密武器。澎湃新闻网称,这种教解题技巧、套路和模板等分数速成形式,实际上牺牲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持续成长的潜力[4]。这些短视、功利的教学内容不仅加重了学生负担,还背离了教育的专业性和基本价值。二是低价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培训机构的广告中“1元每科暑假班”“集30个赞0元领课”“20元25课时,送金牌教材”等屡见不鲜,“免费学”“低价学”成为不少校外课程营销的关键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恶意低成本营销,让其他中小型培训机构难以生存,而中小型培训机构在倒闭前,往往会推出超低价课再捞一笔。三是低价促销、花式打折使家长陷入预付费“套路”[7],想要续报正价课往往要贵出多倍,并且已经支出的高额培训费很难退费。四是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竞争无序。不少“有照无证、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偷税漏税问题严重,有的培训机构还因卷钱跑路或破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五)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非法牟利

有的校外培训机构高价聘请教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在学校外对学生进行强化培训,有的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有的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生源信息并从中谋利。这些将教育作为牟利手段的行为是一种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青少年及家长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近期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青少年校外培训仍存在着一些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

二、青少年校外培训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校内教学质量不高,倒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第一,部分学校片面强调在校内教学中给学生减负,缩减授课范围、压缩在校时间、降低作业量,使学生在校内“吃不饱”“吃不好”,只会将学生和家长推向校外。第二,部分学校存在老师“课内不教课外教”的现象。有的教师为收取回扣,运用各种手段暗示、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甚至将课堂教学内容与课外培训内容相衔接,导致学生不参加课外培训就无法跟上课堂教学进度。第三,中小学放学时间过早,特别是小学下午两三点就放学,此时大部分家长还在上班,无暇顾及孩子,只能将孩子送往校外培训机构。

(二)中考升学压力过大,强化了校外培训需求

在以分数为中心的考试制度下,升学压力始终像一把利剑悬在学生和家长头上,情绪焦虑的他们除了要选择教育资源优质、升学率高的学校以外,还须参与校外培训。入读中职的学生缺乏正常的继续深造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8],每年只有约一半的初中生可以升入高中,另外一半初中生只能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又没有正常继续深造的渠道,因此,多数家长都会想盡办法将孩子送往升学率较高的学校,而这些学校为了有效选拔学生,所设置的部分入学考试题目与目前课内教学内容差距很大,这些进一步催生了校外培训需求。此外,部分优质的初高中学校设置了一些隐性入学条件。前几年,在推动教育产业化较为激进的部分地区,多数优质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这些民办学校在招生中往往会设置一些隐性入学条件,如奥数成绩等,这也进一步倒逼家长将孩子送往校外培训机构。

(三)舆论宣传阵地失利,加剧了中小学生家长的焦虑情绪

校外培训如火如荼,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却又难以自拔,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失利。校外培训火热背后存在一定的媒体助推力量。某些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过度报道和炒作校外培训对孩子成长成才的优势,以吸引中小学生及家长参与。二是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铺天盖地。比如,某公交车站有四个广告牌,其中三个的内容是关于在线教育的;2021年,某大型春节晚会前10分钟广告“黄金时段”播放的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广告用语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家长和学生们的神经,如“你不来补课,我们就培养你孩子的竞争对手”。三是中小学生间、家长间的交流话题大多会涉及“在哪里培训”“学什么课程”,形成了较强的“剧场效应”。大多数家长对孩子都抱有较高的期望,也有着较强的攀比和从众心理,而培训机构也会通过对参加培训学生考试成绩的大排名来进一步刺激中小学生多报课、多参加培训。

(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缺位,执法不严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和执法不严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现有关于校外培训的规范性文件不够完善,欠缺权威性和协调性,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常常遇到执法难的问题;二是由于主管部门监管乏力,不少地方仍然存在大量证照不齐全的培训机构,以及超前超纲教学甚至卷钱跑路等违规违法现象;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监管不到位;有的学校课后服务仅限于看管学生做作业,难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有的教师甚至公然要求家长不要报名参加校内课后托管班,以免耽误其下班时间;有的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较高,相关成本全部由家长承担,造成了“义务教育不义务”的现象。

三、深化校外培训乱象治理,扎实推进“双减”工作

(一)从源头抓起,严把行业准入关

有关部门应尽快制订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和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双减”《意见》要求,“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在严格落实“双减”《意见》的同时,应对无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及人员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其“野蛮生长”。对于“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校外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顿治理。同时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加大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形成警示震慑,切断课外违规补课等经济链条。

(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严格落实“双减”《意见》要求,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做到应教尽教,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缓解社会焦虑,降低家长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冲动。“双减”《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要求通过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覆盖面。强化学校的主体和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之间的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有偿补课等现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真正做到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和社会满意。

(三)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按照“双减”《意见》要求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使“双减”工作落到实处。为此,学校应做到减少作业总量,坚决防止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提高作业质量,通过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强化教师职责,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减轻家长负担,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四)提高高中入学比例,缓解中考升学压力

改革中考升学制度,给予学生自主选择权。通过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吸引学生就读。切实规范初高中招生秩序,杜绝掐尖招生、恶性竞争。扩大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好教师流动政策,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缩小办学差距。建立对教师的匿名评价制度,由学生或家长定期对授课老师进行评价,有效反映学生及家长的合理建议,激励与约束并重,奖励先进、惩戒落后,及时发现教师的违规教学行为。严格落实“双减”《意见》要求: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降低学生的考试压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不能过于注重分数。”[1]针对当前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过多、考试形式单一、考试质量不高和“唯分数”倾向等问题,教育部正在研制考试管理相关文件,希望尽早出台。

(五)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解决中小学生校内托管难题

“双减”《意见》指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为此,学校应保证服务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并拓展服务渠道。比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通过制订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将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等。可以适当增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形式,家长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校内课后托管服务。

(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疏导家长焦虑情绪

主流媒体、社交平台、公共场所及居民区应尽量减少投放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且有关部门应对其内容严格把关。严禁使用各类刺激性广告用语,努力缓解学生及家长的焦虑情绪,切实减轻家长间的攀比和内卷心理。投放高质量的公益广告,加强正面宣传,传播并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引导家长、教师承认并接纳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疏导家长焦虑情绪,为中小学生提供更加宽容的舆论环境,真正做到减轻青少年校外培训负担。

(七)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全过程监管

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制订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对教育培训行业的執法监管和法律责任条款;教育部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应将“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等主要职责尽快落到实处;按照“双减”《意见》要求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运用智能监管手段建设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归集、动态更新数据信息,依法推进全民监督、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查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的校外培训机构,严厉处罚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牟利、违规补课等行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实行“红白黑”名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等手段将教学质量高、学生家长评价好的教师引向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N].人民日报,2021-03-07(01).

[2] 付卫东,郑宁,周威,等.校外培训应当何去何从[N].中国青年报,2021-05-21(07).

[3] 魏易.2017年中国教育财政家庭调查:中国家庭教育支出现状[R/OL]. (2018-01-19).http://ciefr.pku.edu.cn/images/cbw/kyjb/2018/03/08/

28C57118088C7AEA2AFE4B50246D4F61.pdf.

[4] 吴月.学习重刷题、评价重考试,校外培训质量参差不齐—— 这是教知识,还是教套路[N].人民日报,2021-03-19(12).

[5] 龚洁芸. 学龄前儿童为什么都要赶着去上“语数英”?机构的葫芦里都在卖着什么药?[EB/OL]. (2021-04-02). https://export.shobserver.

com/zaker/html/355049.html.

[6] 王磊. 校外培训也是育人,师资不能注水[N].中国教育报,2021-04-27(02).

[7] 央视网. 记者调查:平台“跑路”非个案,预付费模式成隐患[EB/OL].(2021-01-23). https://tv.cctv.com/2021/01/24/VIDE2iyJ9s07J1fq

XQCEN1Ds210124.shtml.

[8]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EB/OL].(2005-02-28).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s7055/200502/t20050228_

181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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