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行业有关生态保护问题的探究
2021-01-08包子云吴悦
包子云,吴悦
(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江苏南京210000;2.南京市江北新区水政监察大队,江苏南京210000)
长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命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长江生态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破坏。新时期,长江水运的开发与利用面临着重大转变,将生态保护融入长江水运行业中,全力建设生态文明航道是值得不断探索研究的[1]。
1 长江水运行业生态保护措施及发展现状
1.1 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1.1.1 港口规划建设注重生态建设和修复
过往港口开发历史中,为优先保证港口功能实现,减少波浪、水流等自然条件影响,增加码头岸线资源,港区平面布置较多地采用了环抱式港池形式。该港口布置形式进出潮流动力较弱,相比自然状态,水体交换能力弱化,港池内水体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大幅下降。近年来的港口规划开始关注港区水质问题,利用水域潮流、波浪、地形等自然条件特点,尽量构建多通道水体交换空间,保持一定的海洋自净能力,有效维持港区水域生态承载力[2]。
在保证传统港口功能实现的同时,区域发展开始更多地关注港口区域生态环境的转变。港口区域发展应更多借鉴景观生态学相关理念,避免港口区域建设同质化,重点突出河流、湿地、山体、绿地与人类建筑共存发展的空间异质性和边界交换效应,聚焦于更大空间和时间尺度上的港口生态系统空间异质性格局和生态演化过程,构建多维度的异质性港口区域生态系统。
1.1.2 全方位强化长江航道整治项目生态保护
长江航道整治项目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逐步从单一保护到全过程保护转变,在项目选址和规模论证、施工方案和时序优化、生境恢复和保护、科研工作及环保投资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加强。一是严守长江生态保护红线,取消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二是考虑从源头上减轻工程影响,针对涉及江豚活动频繁、产卵场等区域开展工程“零方案”比选,优化涉水工程规模;三是优化施工时序,包括涉水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等水生生物繁殖、洄游期,错开相邻航道整治时间,避免叠加影响;四是加强施工期保护,包括驱赶珍稀水生保护动物和鱼群远离施工点,对受伤江豚实施救助,合理控制施工船舶规模和速度;五是实施生态护岸、生态护坡等友好型生态工程结构,促进水生生境在工程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得到恢复;六是加强增殖放流和人工鱼巢等措施,对底栖生物、鱼类资源的损失进行补偿;七是加强跟踪监测和开展相关科研工作,不断积累工程实施后的水生生态监测数据,对重点措施逐步开展有效性评估。可见,长江航道整治项目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不断得到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工程建设对水域生态的影响。
1.1.3 航道整治中生态护坡(滩)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长江航道整治中的传统护坡结构型式有干砌块石、浆砌块石、预制砼块等,其混凝土护坡形式对河流生态、水生动植物及河道景观等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近年来随着生态航道建设需要,多种生态型新结构开始应用于长江航道整治项目的护坡(滩)工程中,主要有生态护坡砖、钢丝网格、植生型钢丝网格、生态袋钢丝网格、生态固滩及鱼巢砖等。不同生态护坡型式均能在合适区域取得较好的植被恢复效果,但受到不同河段流速、水位等因素影响,不同型式在不同河段的植被恢复效果存在较大差异,如能够人工培育先锋物种,并结合固土措施,就能提高生态恢复效果[3]。
1.2 对珍稀水生动物保护措施
1.2.1 水运建设项目普遍采用增殖放流措施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我国水运建设项目最主要的生态恢复措施,可减缓珍稀濒危物种资源的衰退速度,有利于水生生态系统的恢复。目前,水运建设项目的增殖放流工作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建设单位自行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二是委托相关单位实施增殖放流工作[4]。以上海长江口为例,2004年至今,上海持续开
展长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次,累计放流各种规格中华鲟、胭脂鱼、松江鲈等珍稀水生生物数十万尾,对长江口的生态修复起到了积极作用。
1.2.2 长江口珍稀水生动物保护注重系统化
长江口水域分布或出现的珍稀水生动物物种中,多数种类种群数量稀少且呈下降趋势,而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活动势必直接或间接对其产生不利影响。从保护河口水域生物多样性角度出发,保护好珍稀水生动物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长江口水域珍稀水生动物资源多数濒临枯竭,在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活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开发实施保护,从全局着眼,实施系统保护措施[5]。例如为了系统保护中华鲟等长江珍稀水生生物,上海成立了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建立了中华鲟种质资源库、活体样本库和基因保护库,同时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生态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研究。
1.2.3 长江珍稀水生生物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在“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生态理念下,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的保护力度得到显著加强。一是为迅速遏制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快速下降的趋势,2016年12月,原农业部发布《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提出长江江豚保护的七大目标。同时,为降低长江航道建设运营对江豚的影响,长江航道局委托编制了《“十三五”航道建设中长江江豚保护总体方案》,提出采取“航运发展与江豚保护和谐共存,以保护和修复生态优先”等原则。二是为有效保护中华鲟、长江鲟两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先后发布《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2015-2030年)》《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三是逐步加大长江禁渔制度,2003年起长江禁渔期制度全面实施,2016年起长江禁渔期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2021年元旦前,长江流域将实现全面禁捕,开启长江“十年禁渔”。
2 生态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长江航道建设对流域性的整体保护考虑不够
目前航道整治项目采取的水生态保护措施主要是针对单个项目实施,主要以局部减缓生态影响为重点,其生态保护措施实施规模、效果总体有限,而未能从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角度,从航道建设规划层面制定长江整体性的生态保护方案,系统考虑长江航运造成的生态影响,提出流域层面的、全方位、多层次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及保障措施。
2.2 长江水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论证不足
航道项目普遍采取了施工期生态保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生态护坡(护滩)等保护措施,但目前仅通过航道项目短期内的环保验收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大规模航道建设对珍稀水生保护生物的影响及措施的有效性。由于缺少对航道项目长期生态影响的跟踪监测,导致目前长江航运开发对长江水生生态的实际影响程度尚缺乏科学论证。
2.3 长江水生态保护技术有待进一步加强
长江水生生境修复尤其是产卵场的修复技术还不成熟,实际应用案例较少;生态护坡(护滩)技术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同区域和水流条件恢复效果差别较大,对于在河水冲刷强度高、水势多变的河段实施尚存难度;江豚迁地保护和中华鲟保育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3 对策建议
3.1 强化长江水生生态保护技术
涉及水域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加强水运项目源头避让保护,在设计阶段开展“零工程”或替代工程方案的比选论证。加强科研投入和关键保护技术研发,重点解决当前水生生态保护中的技术难点,如开展“四大家鱼”、中华鲟产卵场、江豚重要栖息地等生境的修复工程试点和推广;研究江豚迁地保护技术、珍稀特有鱼类的人工繁殖技术。继续开展长江上下游不同江段的生态示范工程,研究复杂水文条件下的生态护坡技术,并总结示范工程经验。
3.2 开展长期水生生态跟踪调查
建议尽快开展航道项目实施前后的长期水生生态跟踪调查,重点调查水生生境、鱼类资源、珍稀水生保护生物的影响情况;通过积累多年生态数据,适时开展长江重要江段的回顾性评价,深入评估长江航运开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程度,评估已采取的各类生态保护措施效果,并提出措施优化建议,提高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4 结束语
水运行业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对珍稀水生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等。经过多年环境管理、技术研究和工程实践,水运行业生态保护措施不断进步完善,但与实际环保需求相比,关键环保措施全面推广尚存在提升空间。进一步提高长江水生生态保护力度,强化水生生态保护技术并对生态保护效果进行有效论证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行业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