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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中科学与艺术关系的现象学阐释*
——以幼儿园儿童家具设计思维为例

2021-01-07曾山关惠元

艺术百家 2020年4期
关键词:现象学家具科学

曾山,关惠元

(1.南京理工大学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2.南京林业大学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2011年,设计学正式升级成为一级学科,这表明国家对设计价值的认同,对创意文化产业以及创新产业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社会现实需求与社会经济需求的呼应,折射出学界对设计学科认识与理解的跨越[1]152。

这一新学科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其跨学科的属性导致其学科建设、理论发展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如汪振城指出:学界对设计学和设计美学等学科性质的定位非常模糊;学科研究对象是各取所需式的;虽然学界普遍意识到技术与艺术的统一对设计美学学科的建构非常重要,但如何在各种具体的设计活动中真正实现或落实这个“统一”等关键问题则鲜有涉及,尤其是对设计创意活动中的相关美学规律问题的研究尚无人问津[2]154—160;等等。

2013年,由中国设计学学科教程研究组所编写的《中国高等学校设计学学科教程》,首次以官方姿态对设计学做出了如下描述:“设计学是基于艺术与科学整体观念的交叉学科,是关于设计行为的科学,设计学研究设计创造的方法、设计发生及发展的规律、设计应用与传播的方向,是一个强调理论属性与实践的结合,融合多种学术智慧,集创新、研究与教育为一体的新兴学科。”[3]144—150

这一概念强调艺术与科学的结合,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但是,艺术与科学为何而结合,如何结合,结合的具体形式是什么,设计活动中,科学、技术与艺术活动的界限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困扰设计理论、设计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另外,艺术与科学在不断交互作用,受科学与技术的影响,艺术的外延在不断扩大,新的艺术形式层出不穷;而设计学也在艺术学的视域中不断吸纳新的科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来自不同学科的科学理论,在为设计“解蔽”的同时,往往也“遮蔽”了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关联性,以及“设计”自身存在的意义。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目前设计学相关理论研究所存在的困惑,部分原因在于预设了现象背后的并非直接显现的本质,从而导致我们难以准确把握“事情本身”。

本文将现象学引入设计学领域,以幼儿园儿童家具的设计问题为例,尝试以现象学方法来重新思考设计学中艺术与科学的关系问题,并用以指导设计过程中的思维分析。

一、科学与艺术关系的现象学分析

(一)设计学范畴中科学与艺术关系的困境

在艺术学视域下,关于科学与艺术关系的问题,张道一先生早已指出:当前学术研究中学科、专业分得太细,已经成为问题。艺术和科学各不相干,而且艺术自己也被割裂开来。[4]114—115仲呈祥先生则将艺术与科学视为艺术学学科设置的哲学基础,认为重新思考艺术与技术乃至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是完善并推进艺术学学科门类“双一流”建设所必须面对的课题[5]4—8。

在设计学范畴中,设计被视为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我们指望设计师都能一边熟练地运用艺术的主观性和隐喻性工具,一边也能被科学的理性标准和实验数据所武装起来。但唯一能成功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必须牢牢掌握相关的科学概念,并对它们如何能够指导主观性的设计实践作以哲学的理解。

过去30年的科学与技术变革给设计从业者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机械工程学、人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等学科不断渗入设计的研究与决策。对于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不同领域的学者有着截然不同的视角。心理学家关注其思维模式或心理过程;经济学家研究创新的价值、创新的决策过程;社会学家则关注创新设计背后的文化模式、价值观念的变迁,以及鼓励创新的社会机制等问题。

面对这种趋势,一般存在两种应对模式:一种模式是通过吸收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来扩大设计师的工作范畴。这样一来,设计师与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原本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和担负的工作职责就会变得模糊起来。另一种模式则正好相反。它缩小设计师的专业范畴,只考虑形式与操作的问题,而将其他问题统统排除在外。这两种应对方式都显得缺乏远见卓识,无法应对多学科交叉的文化背景所带来的挑战[6]14。之所以会造成这种远见的缺失,部分原因正在于现有设计教育中的哲学思维非常薄弱。关于设计中科学与艺术哲学的问题,设计学的学科体系应该为之提供一个更为扎实的理论基础,使设计者对于与设计相关的现代科学概念和知识理论具有更好的理解能力,如此便能够以批判性的态度去权衡其他学科对于设计者自身在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意义。

因此在现象学的视角下,这一现实困境,实际上是因不同学科以自己的“解蔽”方式而遮蔽了设计问题的本质。因此需要以现象学的方法对其加以还原。借鉴其方法,不妨先将设计所追寻的“事物本身”悬搁起来,以便作“无前提”的研究。

(二)“回到事情本身”——设计活动的现象学分析

将现象学引入现代设计思维的研究早已有之,早在1965年,美国哲学家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1929—2017)所撰写的研究报告《人工智能与炼金术》,便开创了以现象学之洞见为基础的人工智能哲学,让人们注意到现象学与人工智能设计思维之间的关系。现象学不再像大陆哲学那样与现实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是紧密地融入社会与科学技术的重大问题[7]4—16。

将现象学方法引入设计学的研究,有利于克服传统认识论中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桎梏。这一方法既不同于唯理论者那样从某种第一性原理来推演法则,也不同于经验论者那样从一系列例子中归纳出法则。通过回溯具有同类存在方式的存在者这条道路,无法领悟到外部世界这个存在者的超越构造[8]50—51。

现象学这个名称表达出一条原理,即“面向事物本身”。海德格尔指出:现象学是说,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这就是取名为现象学的那门研究的形式上的意义[9]33—45。他还强调了“现象学”这个词的方法意义:它不是从关乎实事的方面来描述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而描述哲学研究之“如何”[10]53—61。

根据海德格尔这一现象学观点,设计活动可被视为让存在者存在的一种产出。对设计的讨论离不开设计的产出物——用具,及其所服务的对象——人。海德格尔将人视作特殊的存在者,并将其冠以“此在”这一特殊的称谓,因为我们可对其生存活动加以考察。与胡塞尔的纯粹意识的存在不同的是,海德格尔转向了从意识之外去追寻此在的结构和存在的意义。并将追寻一般存在的意义的任务落在了人这一特殊的存在者身上[8]57。而对于物而言,它们是被此在的生存活动赋予了存在的意义。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讨论了“用具”这种非此在的存在者。他认为用具的本质是一种“为了作……的东西”。有用、有益、合用、方便等等都是“为了作……之用”的方式。他指出:要制作的工件(锤子、刨子、针等)的“何作用”也有用具的存在方式。而上手事物之为用具,其存在结构是由指引来规定的。一件用具不能用,这就暗含着“为了作某某之用”(Um - zu)指向“用于此”(Dazu)的指引构架被扰乱了[9]82—87。在《技术的追问》中,在讨论作为工具和手段的技术时,他提出了四重因果性:质料因(causa materialis)、形式因(causa formalis)、目的因(causa finalis)和效果因(causa efficiens)[11]8。这一论述对于分析设计这一活动具有很好的启发性:这几方面如何相互作用,取决于设计者基于目的与结果的综合判断、决策与创造性的具体实现方案。因此,设计活动这一“事情本身”可表达为:设计者—设计思维(目的、依据、方法与技术)—工具(结果)—使用者(效果)。其中,设计思维可认为是源自设计者对存在者存在的一种解蔽。“目的”可视为指引,寻求“依据”是为了保证“指引”构架的合理,所采取的方法与技术则是设计者所选择的解蔽路径。

(三)设计思维中科学与艺术关系的现象学分析

设计思维中的科学性思考与艺术性思考密切关联、相互交织,也正由于此,它们的关系问题才得以成立。通过现象学方法的还原,能够对设计中的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关系做出进一步辨析。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设计活动存在如下几种解蔽的过程。

首先,设计活动对设计目的的解蔽。表面上,设计是为满足人的特定需求,但归根结底,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这三者间的和谐关系。这些关系(存在者)的存在是被遮蔽着的,设计者进行设计实践活动时所提出的具体目的,本身是一种解蔽。为实现理想状态的解蔽,现代设计越来越注重寻求科学的帮助,通过揭示人、社会环境、自然环境自身所蕴藏的客观规律,来获得最有价值的设计目标与方向。然而,即便是再完善的科学方法,也只能在特定领域中作出部分性的解蔽。如何选择适合的科学视角与工具,如何处理设计活动所涉及的伦理、审美、想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这是现有科学难以掌控的领域,取决于设计者的综合判断与决策,这是需要哲学、艺术学、社会学发挥作用的地方。

其次,设计活动对设计依据、方法与技术的解蔽。现代科学、技术产生之前,设计的解蔽依靠对包括科学与艺术在内的技术性传承与习得,依靠设计者的灵感、天赋与经验,以使用具获得理想的“上手状态”。而在现代设计中,则越来越多地运用科学手段去对设计的局部意向加以分析。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包含意识遵照一定的规则去整理知觉材料的认知主义思想[7]4—16。基于认知主义立场,设计的依据是非常多样化的,特别在现代商业环境中,设计通过认知,去“迎合”消费者这一“此在”生存活动的种种现实需求,以通达自身的存在意义。因此不难理解,在设计中吸纳各种科学理论与方法,是为了保证“指引”构架的有效性与效率性。

但认知主义并非唯一的途径,有学者也注意到海德格尔及梅洛-庞蒂的反认知主义立场,及其所对应的非表征主义设计原则。关于人的智能活动,海德格尔并不认同胡塞尔的观点,认为它需要依赖表征(意向性活动)才能进行。相反,他将人的智能活动视为一种非表征的、技能化的消释或技能化的应对,并认为人对世界的技能化应对,越是有效率,就越不需要表征的介入。例如,人们从事的很多日常活动都是在不经意间完成的(越是熟练,就越是不经意)。表征(意向性活动)只有在用具发生障碍与活动中断时才出现[7]4—16。显然,在这样一种情形下的设计创造方式,符合通常意义上的艺术思维的阐释要求。

在现代设计越来越注重科学理性思维的今天,我们反而不能忽视艺术所带来的灵感、直觉,甚至是本能的洞见的重要意义。从目的到结果的指引性道路不是唯一的,而选择何种路径,很多时候依赖于设计者本身的经验、主观倾向或本能反应。这种选择本身应视作一种艺术才能。现代艺术的概念内涵早已超出了美与审美的范畴,创造性的思维同样是艺术的特征与价值追求。

再次,创造性的产出(结果)。设计活动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种从无到有的创造性产出活动,这既涉及意识活动,也关乎依附于意识活动的物质性构建。设计的结果(质料因、形式因)与其目的、目标实现途径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无论如何,它们之间并非存在一成不变的固定的对应关系,而是既有理性的逻辑推理,也有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与直觉灵感。因此,这一部分的思维与技术性活动,以及用具“上手状态”的获得,都与艺术、美学具有更为紧密的关联性。虽然现代科学已从认知心理角度对人的审美、创造性思维展开诸多研究并取得了有效成果,但更多的难以阐释的复杂思维过程,在相关研究中也只能以“黑箱”的概念加以指代。“黑箱”中的具体内容,目前似乎仍只能归为设计者的艺术“本能”所产生的洞见。海德格尔认为,“本能”(Instinkt)一词标志着一种“智力”(Intellekt),它超越了那种仅仅根据眼下最切近的事物进行计算的有限理智[11]100。在现代设计教育中,自包豪斯的基础训练伊始,这种“本能”性的智力,一般都是通过对材料、结构、色彩、形式、空间等方面的艺术训练而获得。当然,这种训练也会兼顾设计的理性思考。

二、设计的本质直观——以幼儿园儿童家具为例

现象学的方法论能为现代设计中的科学与艺术关系辨析,并能为设计实践活动提供某种意义上的具体性指导。根据上述分析,下文以幼儿园儿童家具的设计思维为例,以实证形式作出进一步阐述。如前所述,设计活动本身是一种解蔽的行为,其存在方式,可以通过考察它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加以还原。因此,如果我们将既有相关研究视作考察的材料,幼儿园儿童家具设计的本质直观,能够在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加以显现。

(一)儿童家具设计热点问题显现的本质直观

目前,儿童家具设计的核心问题主要涉及如下四方面的研究方向:第一,人机关系研究,它关注家具的某些关键尺寸与其生理条件的契合度,涉及安全、健康、舒适度与绩效等方面的问题。如儿童在长期使用家具过程中,骨骼、肌肉发育、视力、姿势等方面所受的影响。第二,环境心理视野下儿童与家具关系研究,可以将家具纳入儿童的生活、学习、游戏的具体环境进行综合分析,对环境加以认知、体验与评价,对环境—行为关系、环境与绩效等问题加以研究。第三,“情感化”设计问题,包括艺术性审美、趣味性、益智性、个性化、情感体验、情感评价,以及儿童对于家具的材料、色彩、形态或图像等方面的审美偏好等。第四,家具与儿童教育,即儿童早期教育理论与方法对相关家具设计提出的要求。

可以看出,以上方面的研究均与心理学密切相关。心理学自1879年正式成为一个科学的门类以来[12]189,不仅其自身的发展非常迅速,也对其他学科产生了重要影响。心理学关注的问题是多样化的,从人类感知觉的输入、输出,到人类的交流与活动,都试图对其中的信息加工以及决策过程做出解释。它研究我们的智力发展以及学习与社交的方式,研究我们如何运用语言、宗教活动和异常行为等等[13]129—133。甚至艺术本身也成为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如维戈茨基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理论也显示出把理论美学的问题归结为心理学的明显倾向[14]8。

目前,人机关系的研究越来越关注“身—心”之间的关系问题。心理学中的“感觉”“知觉”“动机”“认知”“行为模式”等概念被不断引入设计研究与实践中,以科学、合理地解释设计中的审美偏好、创新思维、消费动机,或用以优化使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效率问题,以及人的安全、健康、舒适性等方面的问题。

环境问题同样离不开物质性与心理性的关系问题,如光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等物质性内容是如何影响人的拥挤感、私密性、个人空间等心理性问题的。20世纪60年代诞生的环境心理学这一新的学科,可有效帮助解决各类设计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人类工效学的具体问题[15]89。

(二)心理学对于儿童家具设计的指导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心理学对于幼儿园儿童家具设计的科学性与艺术性问题研究均具有重要意义,是设计的重要依据。

第一,提供设计的依据与标准。这一意义的内涵是:它使得研究者能科学地理解家具所服务对象的心理特征与现实要求,并以此作为设计特征或参数的依据、评价标准。

在儿童家具设计的既有研究中,涉及多种心理概念或视角,如认知、情感、记忆、个性、教育、运动技能、游戏行为等。事实上,以上概念视角均可纳入发展心理学的体系之中。发展心理学要求设计活动将儿童、家庭、社会、环境视为一个系统,从而根据儿童的发展特点、行为要素和相关标准进行家具设计。

以布朗芬布伦纳为代表的生态学理论(Bioecological Theory)观点认为,“发展”源于发展中的孩子与其直接接触的日常环境间有规则的、积极的双向互动过程。为理解这些过程,必须研究它们发生的多重背景,涉及影响家庭、学校的广阔文化和社会模式以及儿童生命中的其他所有事情[16]42-43。儿童家具的设计研究者,需要在这个系统中去重新思考学前儿童家具的存在意义,以及它们在儿童成长环境里所扮演的角色、承担的功能和被赋予的职责。因此,为寻求设计的心理科学依据,有必要以设计者的工作内容和思维方式为导向,从学前儿童的发展、教育、环境等方面的理论系统中去加以提炼和整合,为其提供辅助性的分析工具,以带来切实有效的帮助。

第二,解析设计概念产生的思维过程,为设计的艺术创新思维提供分析逻辑与范式。其内涵是:为艺术创新设计的模式、决策与思维过程提供解释,概括出可供设计者参照执行的关键环节、程序或步骤,从而使设计者直觉、灵感、艺术“本能”的发挥更有效率。

路甬祥院士指出,“设计是人类对有目的创造创新活动的预先设想、计划和策划,是具有创意的系统综合集成的创新创造”[17]5—13。因此,创造力是设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同时有赖于科学的推理与艺术的“本能”性的智力活动。创意发生的过程可被认为是处理大量设计相关信息的黑箱,通常被视为神秘的、潜意识的心理过程[18]439-476。一些学者则基于设计的具体活动,从认知心理的角度提出某种意义上的通用模型,将创新的心理过程与设计的具体过程联系起来,以对设计及创造过程加以描述和形式化。如Gero的“Function-Behaviour-Structure”模型(FBS)[19]365—377,英国设计协会(Designcouncil)的“双钻石”模型(Double diamond)等。T. J. Howard等学者在分析了19种不同的创新模型后,认为创造的过程主要集中于概念的分析(Ayalysis)、生成(Generation)和评测(Evaluation)这三个阶段[20]。家具设计者同样需要根据儿童家具的具体特点与要求,从设计思维的角度,通过构建适当的方法路径,从设计概念的产生开始,获取丰富的创意、清晰有效的设计目标与思路,最终升华其艺术与社会价值。

三、科学思维的还原:儿童家具设计依据的解蔽

对于物而言,它们在一个整体中获得其含义。因此,器具的存在意义由“此在”的生存活动所赋予。因此,在本例中,要讨论幼儿园儿童家具的设计依据,必须将其放置到幼儿园的活动及其要求之中加以考察,由此可得出如下三方面的设计心理理论依据来源,并收获各自对于儿童家具设计的指导意义,以保证“指引”构架的合理性。

(一)发展心理学提供的设计启示与依据

发展系统思想正成为过去十年儿童(发展)心理学中理论变化的核心[21]24。在儿童家具及其他产品设计领域,发展(儿童)心理学的进步及其研究成果为这些儿童专属产品的重要性找到了科学的依据,为儿童的身体、思维、动作的发展,以及他们的行为模式,为如何学习、如何习得社会习俗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科学的解释。

“发展”的理论一方面解释随着时间的推移,儿童的发展变化以及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另一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要求——主要指应考虑到生物系统、心理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除“发展的变化性”这一概念属性外,其系统性还要求应将学前儿童生理、认知、社会心理的发展规律、教育规律与具体物理环境视为一个系统。因此,研究学前儿童家具的设计问题,理应从发展(儿童)心理学、学前教育理论、环境心理学这三大心理理论模块中提炼指导设计的理论依据。

(二)学前教育理论提供的启示与依据

从蒙台梭利教育法,到瑞吉欧教育法、美国高瞻课程及发展适宜性实践(DAP)等,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反映了学界对于儿童、学校、教育和生活方式的哲学思考与经验总结,它们是幼儿园环境创设理念的指导性理论,直接或间接地对家具的设计与布置问题提出了希望或要求。梳理它们的理念特征及其与设计之间的关系,对于深刻理解幼儿园家具在儿童教育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挖掘它们的潜在功能、正确分析家具的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教育方法特征在如下方面显示出高度一致:强调儿童在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系统发展;强调环境问题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环境创设成为学前教育的中心问题;强调游戏对于儿童发展的重要性。以上共性观点对于家具设计的启示在于如下方面。

第一,儿童的发展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要分析家具问题对于儿童发展的具体影响,有必要通过对儿童发展领域的划分与相关活动与之进行对应,将抽象的“发展”问题转化为可进行直观判断的依据。

第二,现代幼儿教育强调通过环境的创设促进儿童的发展,而家具在学前教育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一论述构成“可通过家具设计,有目的地促进儿童特定方面发展”的理论依据。

第三,鉴于学前儿童的特殊心理,家具设计应充分考虑在使用过程中,儿童在与家具发生互动时所表现的倾向性游戏行为。这既可以影响到对设计目的的描述,也能用来分析预判设计可能产生的实际效应。另外,游戏行为本身也是促进儿童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环境心理提供的启示与依据

生态心理学家布伦瑞克(EgonBrunswik)提出:一种正确的心理学必须是一门关于有机体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而不是源于有机体的科学,而且它的主要目标必须是研究有机体如何与它的环境保持一致[22]17。环境影响儿童的情绪、建立关系的能力,对他们的学习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学前教育理论对幼儿成长环境予以充分的重视。关于家具在教育环境问题中的角色与意义,可作出如下理解。

图1 心理学各研究模块理论关系系统

第一,学前儿童所使用的家具与设施是幼儿园物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安全与健康、教学的组织、游戏与活动、情境的建构和文化的传递等因素。

第二,家具为幼儿园中儿童的生活、学习和游戏提供具体的支持。家具的尺寸、形式、排列组合的方式,甚至它们所投射出的社会心理含义,都在一定程度规定着它们的使用方式,以及儿童之间、儿童与照护者之间的交流形式。

第三,不同的环境对家具的设计有着不同的要求。无论是家具的功能性,还是所谓的审美偏好,都不能脱离具体的环境对它们加以评价。

通过以上分析,可进一步从儿童发展心理、学前教育、环境心理这三个相对独立又紧密关联的模块,构建出设计研究所依据的心理理论关系系统(图1)。它们从宏观到细节,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对学前儿童家具的设计问题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依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它们对于儿童家具的设计价值意义,最后都可指向“促进儿童发展”。这一结论可视为解蔽出的设计目的因。

四、艺术心理的还原:儿童家具的设计思维

前文已就如何以现象学的方法还原设计中的科学依据做出了分析。梳理设计从无到有之创造过程的艺术心理,同样可通过对设计思维的意向性分析来实现。

虽然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持有不同看法,但意识的意向性分析仍被认为是现象学研究的核心和基本进路。通过对设计思维这一意识的意向性分析,可对设计思维中难以由科学工具加以阐释的艺术心理加以剖析。

至于设计思维,前文已将其解释为,是根据特定的设计目的,选择适合的依据、方法与技术,以实现理想设计效果这样一个解蔽之过程。通过这一解释,可在设计科学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出设计心理的作用机制,从而构建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设计概念的表达形式,以实现对设计的艺术心理剖析。

(一)设计心理作用机制

具体在本例中,设计心理作用机制,是指家具外在艺术形式影响学前儿童动作、行为与心理的作用原理。影响儿童行为的因素是非常多样化的,其内在因素有遗传/环境、发展的阶段、性别、人格的发展/自我概念、家庭等[23]65。而包括家具在内的物理环境则属于较为重要的外在因素之一。家具外在形式对儿童动作、行为与心理产生影响的直接因素包括了其物质形态与空间形态。物质形态包括家具的结构、材质、表面处理(包括色彩与图案)、家具类型学特点等;而空间形态则包括了家具本身所形成的空间组织形式、家具相互间的空间关系等。

综合以上论述,可归纳出学前儿童家具的设计心理作用机制为:家具的某项艺术形式特征(气氛、形式、结构、空间、材料),通过某种作用途径(影响儿童的动作与行为),促进儿童某方面(生理、认知、社会心理)的发展。

(二)艺术形式对于实现目标功能的作用途径

事实上,家具对于儿童的发展扮演着两方面的角色:一是作为环境的功能作用,主要通过营造环境“气氛”(如适当的文化、光线、色彩、噪音水平等),以及通过“空间”“材料”方面的设计得以实现;二是作为实用器具的功能作用,主要通过家具的“形式”“结构”“空间”“材料”等方面的设计得以实现。

一是通过情境构建实现环境的功能作用。家具对于情景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除了家具本身的形式、材质、色彩、图案所体现的历史、地域等文化因素外,它的空间组合、复杂程度、新奇程度等,也会对儿童在特定空间中的心理状况、动作、行为与交互方式产生一定影响。精心创设环境,既有利于开展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实践,也能减少儿童的行为问题。

二是通过引导交互方式来发挥实用器具的功能作用。通过家具的形态、空间、结构、材质方面的艺术创造,能自然地对儿童使用家具时的动作行为加以引导。不同形式的家具,其形状、大小、色彩、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差异,能够诱发儿童之间,或者儿童与照护者之间不同的交互行为。因此,在权衡设计切入点的时候,可根据具体要求与实际情况,明确是需要尽量迎合,还是需要引导,或者限制某种动作行为的发生,使之尽可能出现理想的结果。而要预判这种结果,首先需要理解“形式—交互”的关联性,需要对家具引导儿童使用动作与方式、对影响儿童与他人之间的行为方式的具体内容有所认识。

综上所述,学前儿童家具设计心理作用机制与途径如图2所示。

图2 家具设计心理作用机制与途径

(三)设计概念的艺术心理表达

因此,在本例中,剖析儿童家具设计的艺术心理问题,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目的因——功能认知问题,如何根据儿童家具的特殊性设定设计目标;第二,质料因与形式因——功能实现途径问题,如何选择适当的形式(材料、结构、形态、装饰、色彩)解决或改善某方面的功能问题;第三,效果因——功能作用效应的预判。

以上三方面的问题,以及设计心理作用机制,事实上已经揭示了家具“功能—艺术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逻辑分析原理,并为设计方向路径的形成规划出了较为清晰的思维路线图。一种有效的设计艺术心理策略由此得以形成,即以“促进儿童发展”的学前儿童家具目标功能为核心,选择评估适合的功能实现途径,对其作用效应进行预估,实现对“设计黑箱”的心理剖析,反向推导恰当的外在艺术形式,最终实现目标功能效果的最大化。

五、结语

长久以来,设计一直被视作一种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师们凭借自己细致的观察、充分的艺术表现能力、对生活的理解与感悟,以及对于产品形态、结构、材料关系的掌控等进行各项创新设计实践。很多时候,艺术的形式及其带来的审美观念的变迁左右着产品形态的外在形式[24]76—78,但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完全依靠“灵感”或纯艺术家式的创造活动,各门科学的不断渗入使得设计变得更加理性,也更有方法可循。

多学科的协作是设计学这一新兴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但也带来学科性质定位模糊、学科建设中科学与艺术的分野不明显、理论与实践的割裂等复杂问题,传统的二元对立思维被认为是造成此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思想突破传统本体论、认识论的桎梏,启发人们通过直接面对事物本身去挖掘本体意义,并提供了一种将意识与物质、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联系的思维方法。

本文以幼儿园儿童家具的设计思维为例,以现象学的思路与方法,对其设计过程中科学与艺术的关系进行辨析,从较为复杂的设计现象中还原出相关心理科学依据,推导出儿童家具设计的目的因与效果因、质料因与形式因,揭示家具“功能—艺术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逻辑分析原理,建立了一种新的设计艺术心理策略,证实了现象学的方法论对设计研究与实践的指导意义。

关于科学与艺术的关系问题的探讨永远不会终结,对于现代设计而言,现象学的思考能带来新的启发,提出新的课题。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这些新课题的出现无疑对设计学学科建设、现代设计教育的发展,以及指导设计实践的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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