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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对金融科技企业两阶段创新绩效的影响

2021-01-07张珺涵罗守贵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20年6期
关键词:商业化开放式科技成果

张珺涵 ,罗守贵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金融学院,上海 201620;2.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30;3.上海交通大学 城市治理研究院,上海 200030)

近年来,金融科技(FinTech)蓬勃发展,金融科技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1]。金融科技源于两个词“金融”和“技术”,主要是指将互联网技术(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和金融业务活动(贷款、银行业务等)相结合,通过互联网和自动信息处理过程创新性地为客户提供更为灵活、安全、高效、简易的金融服务,一般聚焦金融服务全过程的某一个特定节点,以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范式运用为显著特点,侧重于服务技术的创新和发展[2]。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于2016年指出,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是对现有金融机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的革新,能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金融科技企业既是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者,也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有力竞争者[3]。金融科技的应用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得原先被正规金融体系排斥在外的中小客户能够享受金融服务,促进了金融深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修正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排斥所造成的金融资源供求错配和制度偏差,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

金融科技企业具有3个显著特点。①金融科技企业脱胎于传统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合作者的培育过程之中[4],具备互联网公司特点,技术驱动特征明显[4]。②多数金融科技企业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进行运营,客户具有多边性,对客户需求的准确把握和满足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价值实现尤为重要[5]。③经营相同业务的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基础具有同质性,即业务功能和技术有着很强的对应关系,比如区块链主要对应比特币、众筹、e钱包等金融业务,社交网络主要对应金融咨询业务,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NFC)主要对应支付业务等[6]。基于技术创新的两阶段价值链理论,金融科技企业3个特点决定了其技术创新第一阶段即研发阶段的同质性,那么,以创新网络构建和技术商业化为目的的商业模式运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的价值实现就非常重要。作为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创新特征明显[7],开放式创新需要开放式商业模式的驱动[8]。

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驱动的特点使得其具有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的商业运作模式。目前针对金融科技开放式商业模式驱动创新的研究中,国外学者的研究相对微观,主要针对特定业务类型的商业模式创新,如互联网支付、众筹、资产管理、网络借贷等[9-12];国内研究基本集中在金融科技企业的估值、业务模式的案例分析等领域[13-15]。关于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创新驱动的研究相对匮乏,原因可能是:①学术界对于开放式商业模式的概念尚未进行深入探讨,缺少其内涵要素的研究;②金融科技作为新兴领域,开放式商业模式驱动创新研究领域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缺乏完整的机制探索。开放式商业模式驱动技术创新价值实现的逻辑,应以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为载体[16]。因此,本文将金融科技企业视为一个整体,研究其开放式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并探讨不同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存在差异的原因。此外,本文将金融科技企业分为金融属性更强和科技属性更强两类,是因为两类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可能会有所不同[14]。

本文可能存在以下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贡献。①从开放式商业模式驱动企业不同阶段技术创新角度切入,有利于厘清影响金融科技企业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的开放式商业模式的要素构成及其效果,完善金融科技领域关于开放式商业模式内涵要素的研究,提升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管理技术创新的效率。②将金融科技企业的属性进行分类,有助于厘清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异同,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完善金融科技企业分类的研究,也为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商业模式设计提供支撑。

1 文献回顾

1.1 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及其构成

金融科技企业提供服务或产品的主要渠道是移动设备APP、网址或者即时信息等,一定程度上来说金融科技企业具有互联网平台的特征[12]。虽然部分金融科技平台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创新开放往往具有不完备性[17],但作为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创新特征明显[7]。开放式创新需要开放式商业模式的驱动[8]。关于开放式商业模式的定义,本文侧重从技术创新管理方向来研究商业模式[18],即研究技术怎样通过商业模式运作转化为市场价值。RANDHAWA等[19]指出,在内外部资源的基础上,企业的商业模式运行更需要构建一个开放网络视角。CHESBROUGH[20]指出开放式商业模式是连接技术潜能和商业价值的启发式逻辑,开放式商业模式通过对跨越企业边界的创新资源的管理,从而达到提高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的目的。

关于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商业模式的构成,EICKHOFF等[12]从主导技术、价值主张、传输渠道、客户、收益流、产品或服务等维度探索了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论述了经营不同业务类型的金融科技企业驱动创新的商业模式构成的特点和差别。其中,在价值主张维度强调了技术合作者以及市场合作者的重要作用。AMIT和ZOTT[21]将金融科技企业商业模式的构成元素分为目标、现存模板、利益相关者行为和环境抑制4个部分,并强调了供应商、创新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作用。GERBER和HUI[22]研究指出,资金和用户行为对于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商业模式运作有重要作用。同时,学术界基于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研究,形成了资源模式、网络模式、客户模式等多种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理论[23]。其中,资源模式强调企业内外部有形和无形资源的重要作用,这些资源包括企业内外部资金、人力、合作伙伴等方面[24];网络模式认为企业的伙伴关系和网络是企业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价值创造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5],FRANKENBERGER等[26]在开放式商业模式概念的基础上,将企业网络的内涵扩展到企业内部活动人员和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内外部各方面,魏炜等[27]指出开放式商业模式是指供应商、用户等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客户模式将特定客户群引入到商业模式的研究之中,认为客户群是企业商业模式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部分,是企业商业模式价值得到实现的关键节点[28]。以上所有关于开放式商业模式的理论的实体落在客户、合作伙伴、企业资金、人力等方面。因此,本文结合以上理论,从企业内部人力、资金、供应商、客户、技术合作伙伴等维度来探索不同的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对于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1.2 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

2003年CHESBROUGH[29]将开放式创新的概念引入企业的创新管理,认为企业需要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来完成创新,开放式创新需要一个开放的商业模式来共享和运作技术创新[30]。发掘新技术中的价值并将其商业化是商业模式的一个重要功能,同时商业模式的运作对于企业技术的选择、技术成果的产出也有着重要的作用[18]。GULAMHUSEINWALA等[1]将金融科技与不同的商业模式联系在一起,指出金融科技企业拥有的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使得其创新活动具有开放性,相应技术创新价值的实现就需要开放式商业模式的运作。同时,由于金融科技企业业务的技术依赖性、技术基础的同质性、客户的多边性,使得以实现科技成果商业化为目的的开放式商业模式运作成为企业技术创新价值实现的关键[31],企业的技术创新只有通过开放式商业模式运作才能实现商业价值[20]。一个适合的开放式商业模式对于技术创新概念的形成、成果的商业化过程至关重要[31],是金融科技企业技术活动和金融服务产品之间的桥梁[12]。

2 研究设计

2.1 金融科技分类

目前学术界主要依据业务功能对金融科技企业进行分类[6],大致分类为:数字融资(众筹、P2P借贷、数字保付代理、数字发票、金融租赁等);数字投资(手机交易、社会交易、网络经纪人、B2C领域的社会交易、B2B高频交易和算法交易等);数字货币(区块链、比特币等);数字支付(手机支付、P2P支付、数字钱包等);数字保险以及数字金融服务。巴塞尔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将金融科技活动主要分为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投资管理、市场设施(包括分布式账户)4类,其中,前3类的功能和传统金融机构类似,相对金融属性较强,与学术界的分类也吻合;而市场设施属于非传统金融业务范围,即包括客户身份认证、多维数据归集处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基础设施,此类业务的科技属性较为明显,具有跨行业使用属性,大多属于为金融机构或者金融市场提供技术支持的功能类型。

本文借鉴上文的分类方法,将金融科技企业按照企业经营范围分为两类:①资料来源:http://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170312/0016-149129.html。金融属性更强的企业,主要涉及从事金融或者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包括数字融资、数字投资、数字货币、数字支付、保险和部分金融咨询业务;②规定企业必须符合以下5个条件中的至少3个条件才能被界定为科技企业:①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②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③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④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⑤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科技属性更强的企业,包括巴塞尔委员会(BCBS)提出的第4类金融科技活动即市场设施,主要是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或者为金融市场提供技术基础设施等,也包括一些和金融机构的业务类型形成互补、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业务(如对企业及个人的征信活动),这些企业在本文中统称为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服务企业。具体分类方法和结果在下文详细叙述。

2.2 样本筛选

本文基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统计①产生的2008—2016年科技企业统计数据库和CSMAR数据库,借鉴相关学者对金融科技企业的分类,通过经营范围字段合并筛选获得金融科技企业数据库。

2.2.1 基础样本库 为了更好地评估和服务上海市科技企业的科技活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自2008年起每年对全市16个区内科技企业的基本信息、科技投入、科技成果产出、经济产出等情况进行统计,依照《上海市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试行)》(沪科〔2012〕112号)对上海科技企业进行界定②,避免了其他一般企业被统计到科技企业,具体统计了上海市科技企业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具有博士学历人员、具有硕士学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非政府经费支出合计、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非政府经费当年形成的固定资产、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用于企业内部科技活动、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拥有软件著作权、拥有集成电路布图、其他知识产权登记数、从事科技咨询或中介的服务总数、年末资产总计、年末负债合计、总收入、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创新伙伴所在区域、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服务)供应商来自区域、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

2.2.2 迭代分类法及样本获得 从产业角度来说,金融科技企业大多为技术驱动型,相当一部分金融科技企业并没有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许可证或者牌照,基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分业经营和监管的现状,无法以是否有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证或者牌照作为企业金融属性强还是科技属性强的分类标准。本文也考虑过采用企业的行业代码筛选金融科技企业,但是很多金融科技企业可能只是通过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等形式存在,并不在金融行业代码里,采用行业代码筛选也不恰当。由于金融业务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货币的转移和交易,而金融科技经营的金融业务和传统金融机构并没有本质的区别[4],因此本文以现存上市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作为筛选依据,筛选金融科技企业。

本文借鉴GIMPEL等[4]的研究,采用迭代分类法对金融科技企业进行不同属性的分类和样本筛选,迭代过程分为7步(见图1),形成了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筛选过程。

图1 金融科技企业迭代分类过程Fig.1 Iterative classification process for FinTech enterprises

首先,概念形成阶段(第1步到第2步)。第1步,根据上文叙述确定以经营范围作为分类依据,在CSMAR数据库按照行业代码筛选出205家上市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针对不同经营范围逐个提炼出检索词。依据检索词业务特征,将检索词划分为金融属性更强和科技属性更强两类,金融属性更强的检索词主要包含经营和金融机构形成竞争关系的金融业务,而科技属性更强的检索词主要是经营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和金融机构的业务类型形成互补,或者为金融科技市场提供技术基础设施等业务。第2步,按照上市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与样本库中科技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关键词对应检索,借鉴BHARADWAJ等[2]的研究对不同属性的金融科技企业内部按照投资、融资、保险、支付、金融咨询服务等进行分类。为了保证不同属性样本的纯粹性和可比性,本文对样本进行不同属性关键词分类检索时,去除了同时具有金融属性更强和科技属性更强关键词的样本。

其次,实践检验理论阶段(第3步到第5步),用上一阶段形成的检索词逐个与基础样本库中的经营范围字段进行对应检索,在检索过程中未能和样本字段形成对应关系的检索词(如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发行金融债券等)直接去除,在检索过程中发现符合基础样本库特征的检索词,对检索词根据样本字段特点进行校正微调,并根据调整过的检索词筛选出对应的样本。

最后,从实践到理论阶段(第6步到第7步)。通过第1步到第5步的操作,形成相应的符合基础样本库经营范围字段特征的检索词和对应样本。如此循环往复,直至检索完205家上市金融机构的所有金融相关经营范围,最后(第7步)得到样本经营范围检索词库及其属性分类以及样本子库。

以上迭代分类只是筛选出了经营金融机构业务的金融科技企业,基于以上对应关键词检索,在科技属性更强的检索词中加入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为金融市场提供技术基础设施(如大数据、云计算等)的企业经营范围检索词(图1中“+”所示),这些企业在本文中统称为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服务企业。此外,得到针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经营范围检索关键词(如表1所示)。最后,得到301家企业700个样本点金融属性更强,341家企业638个样本点科技属性更强,即一共获得642家金融科技企业2008—2016年1 338个样本,且两组不同属性的样本不存在交叉的情况。

表1 金融科技企业按经营范围筛选的检索关键词Tab.1 Key words selected by FinTech enterprises according to their business scope

金融科技企业大致分为两类。①已存在的金融机构,为了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而采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业务。②新兴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新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已经成立的技术公司转型而来的或者新成立的金融科技企业两种,企业基本具有一定的金融或者科技背景[32]。由于本文涉及的金融科技企业的样本范围主要是新兴金融科技企业,因此本文中的金融科技企业特指新兴金融科技企业。

2.3 变量测量

2.3.1 被解释变量 为了更细致地反映金融科技企业商业模式要素对于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33-34],基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两阶段价值链理论,将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分为第一阶段研发阶段和第二阶段科技成果商业化阶段。本研究的样本只有45.7%的样本点(612个)有科技成果产出,这612个样本点中87.4%(535个)的样本点的科技产出成果只有一种且均为软件著作权(符合金融科技企业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因此,本文采用企业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数衡量,企业技术创新第一阶段的科技产出成果,采用总收入/软件著作权数来衡量第二阶段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

2.3.2 解释变量 在开放式商业模式概念的基础上,资源模式强调企业内外部资金、人力、合作伙伴的重要作用,网络模式强调企业内部活动人员和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内外部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文综合了资源模式和网络模式的观点,借鉴TEECE[31]和FRANKENBERGER等[26]的观点,将以下因素作为解释变量。

1)企业内部人力指标:BONTIS和FITZ-ENZ[35]通过对25家金融行业公司的研究发现,员工的教育水平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本发展,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ØSTERGAARD等[36]发现当企业的规模、行业、外部合作多样性一定时,员工教育水平多样化有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栾强等[37]研究发现合理增加硕士以上人力资本有利于企业绩效提高。本研究的金融科技企业样本库中,本硕博从业人员总数占企业年末从业人员数的比例的平均值是61.4%,90%的金融科技企业的从业人员最高学历水平为本科及以上,因此金融科技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本的受教育程度非常高。基于之前学者的研究指出高学历的人力资本对于企业绩效有显著提升作用,且员工教育水平的多样性对科技服务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而作为金融科技企业侧重于服务技术的创新和发展,笼统地研究高学历人力资本或者人力资本教育程度的多样性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已经远远不够,需要探讨不同类型高学历人力资本对金融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影响的特殊性。因此,本文选取企业内部具有本科学历、硕士学历和博士学历的从业人员作为解释变量,考察不同教育水平的从业人员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同时,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依赖性决定了科技活动人员对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作用,本文从生产函数投入产出的关系角度,选取企业内部科技活动人员数作为开放式商业模式中企业内部人力的另外一个指标,考察企业内部科技从业人员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2)资金指标:关于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研究,资源模式方面的研究强调企业跨越企业边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统筹企业的内外部资源,强调企业内外部有形和无形资源对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作用,而企业内部的资金投入是重要的内部资源[24]。LEE等[32]研究指出,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资金投入对于其技术创新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企业价值实现的财力保障。因此,本文采用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非政府经费支出衡量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经费投入。

3)客户指标:SHIM和SHIN[38]在分析金融科技企业发展情况时,指出客户是金融科技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价值的最终载体,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绩效有重要影响。TEECE[31]指出客户是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元素,客户区域的广度能为企业的创新提供更多样的创意。本文的研究样本均为上海的企业,上海是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上海的客户有种领先用户[39]的性质,这种领先用户也许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客户广度和用户是否在上海两个指标来考察客户对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4)创新合作伙伴指标:企业创新合作伙伴对金融企业的技术创新有重要影响[40]。因此,本文选取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衡量企业技术合作深度,支出越多,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外部创新合作越深;采用是否有海外创新合作伙伴指标衡量合作质量,因为海外技术合作者相对来说掌握更为先进的技术,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应该有一定的影响。

5)供应商指标:孙轻宇[40]指出金融企业的供应商对于金融企业的技术创新有着重要影响,本文认为企业供应商的区域广度可能会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产生影响,供应商的区域广度越广,企业所能获得的创新资源越多,因此本文采取供应商广度这一指标。

2.3.3 控制变量 选择企业年末固定资产、规模、企业年龄和经济类型作为控制变量。

综上,本文的变量说明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Tab.2 Definitions of the variables

2.4 模型构建

由于本文的样本是非平衡面板数据,为了更充分地利用样本信息,并尽可能排除由于遗漏变量问题造成的模型内生性问题,本文建立非平衡面板静态回归模型。第一阶段被解释变量是计数变量,采用负二项回归固定效应和负二项回归随机效应;第二阶段采用面板固定效应和面板随机效应来探索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因为本文样本的年份跨度较短,因此不考虑动态面板的情况。由于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产出成果主要是软件著作权,而软件著作权从申请到登记的周期较短,因此不考虑软件著作权的审核时滞带来的模型时滞问题。由于金融科技企业具有互联网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快的特点,因此也不考虑转化时滞带来的模型时滞问题。本文构建模型如下。

第一阶段:静态面板负二项回归模型。

第二阶段:静态面板回归模型。

3 实证分析

3.1 开放式商业模式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第一阶段研发的影响

依照式(1)同时采用固定效应面板负二项和随机效应面板负二项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为了对比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各要素对于研发阶段技术创新影响的异同,分3步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首先,针对整体样本进行回归,如模型(1)、模型(2)所示;其次,对金融属性更强的样本进行回归,如模型(3)、模型(4)所示;最后,对科技属性更强的样本进行回归,如模型(5)、模型(6)所示。

表3 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对于研发阶段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Tab.3 Impact of the open business models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the stage of technology R&D

为了更直观地对比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对于技术创新第一阶段的影响,本部分将实证结果整理成表4,在3组样本回归结果中均不显著的变量未包含在其中。如表4所示,就开放式商业模式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第一阶段即科技成果产出的影响因素来看,实证结果更偏向于资源模式,即企业投入的人力、财力对企业科技成果产出影响较大,而外部伙伴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具体而言,第一阶段的实证结果呈现出如下特点。①本科人员和财力投入对于企业的软件著作权产出有正向影响。整体来说,本科人员数和企业内部科技活动费用支出对于企业的软件著作权产出有明显的正向影响,金融属性更强样本和科技属性更强样本的结果基本也支持了这个结论,此结论也符合生产函数角度的人力和财力高投入高产出逻辑。②硕士人数对于企业软件著作权的产出有显著负向影响。无论金融科技企业整体层面还是两个分类层面都得到此结论,而本科人员对于企业软件著作权的产出有显著正向影响,此结论得到了金融科技企业整体层面和金融属性更强子样本的支持。说明硕士学历人员对于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产出未必有利,反而是本科人员更具有研发效率。这也许和互联网企业编程人员相对年轻化有关。③科技活动人员对于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软件著作权产出的影响方向相反。对于金融属性更强企业来说,科技活动人员的投入对于企业的软件著作权产出产生正向作用;但对科技属性更强的企业而言,科技活动人员投入对于企业的软件著作权产出有负向的作用。

表4 研发阶段企业技术创新的结果的总告Tab.4 Result summary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the stage of technology R&D

3.2 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元素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第二阶段科技成果商业化的影响

依据式(2)采取非平衡面板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考察开放式商业模式不同因素对于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如表5所示。为了更直观地对比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商业模式对于技术创新第二阶段科技成果商业化的影响,本部分将实证结果整理成表6。

表5 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对于科技成果商业化阶段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Tab.5 Impact of the open business models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the stage of S&T achievements commercialization

表6 科技成果商业化阶段企业技术创新的结果总结Tab.6 Result summary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the stage of S&T achievements commercialization

结果显示,企业的内部资源及外部网络对于第二阶段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均有较大影响。实证结果更偏向于网络型开放式商业模式。具体而言,第二阶段的实证结果呈现出如下特点。①客户广度越广,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越低。在金融科技企业总样本和科技属性更强的子样本中,均得到此结论。虽然金融属性更强的子样本的客户广度的系数t值并不显著,但也显示客户广度对于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负向影响。②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对于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有正向作用。此结论得到了金融科技企业样本总体样本、科技属性更强样本和金融属性更强样本回归结果的支持。③企业的博士人员对于科技成果商业化有正向作用,而本科和硕士学历人员却有负向作用。此结论得到了样本总体回归结果的支持,以及子样本分类结果的部分支持。④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利于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⑤从金融科技企业总样本来看,本地客户对于金融科技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有正向作用。⑥供应商广度对于金融属性更强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有显著正向影响。对科技属性更强样本无显著影响。⑦有海外技术合作伙伴对于金融属性更强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有负向作用,对于科技属性更强企业却有正向作用,对于金融科技企业整体效果不显著。

4 结论与讨论

4.1 主要结论

1)博士从业人员正向影响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而本科和硕士学历人员负向影响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张路瑶[41]基于对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研究发现,企业内部高质量人力资本和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正相关。WILDEN等[42]研究指出,高水平的人力资本可以弥补低水平人力资本在技术创新中的不足,提高企业创新绩效。梁文泉和陆铭[43]研究指出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高技能从业者带来人力资本正的外部性,提高低技能从业者的劳动效率。博士学历人员作为高技能的从业者,一般掌握独特和稀缺的理论知识和工具箱,其深度思考能力、大局观、创新意识较强,对于商业模式的设计、运作有更为有效的见解和方法,也能通过对其他相对低技能从业者的正外部性影响,提高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

2)本科学历人员正向影响企业研发能力,而硕士学历人员负向影响企业研发能力。SIMONTON[44]早期对于IT行业从业人员的研究发现,从业人员的年龄越低,企业的研发能力越强,并指出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创造力逐步降低。目前国内研究发现,IT行业大都通过校园招聘等形式招聘,行业中大于30岁的员工占比较少,年轻的员工在技术岗位上更加适应[45]。金融科技企业具备互联网企业的特性,如果行业内大部分都是刚离开学校的年轻人,那么硕士人员的年龄一般来说会高于本科人员,那么年龄会带来创造力下降的问题。在本文的1 338个样本中,本科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比重为45.9%,硕士生是9.8%,即本科人员的规模远远大于硕士人员,相对来说产出科技成果的概率就更大。

3)科技活动人员对金融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研发能力有正向影响,而对科技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的研发能力有负向影响。这个结果表明对于金融科技企业而言,“金融”和“科技”两种资源具有互补性——金融属性强的企业需要加强吸引科技人才,而科技属性强的企业需要重视引入金融人才。由于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基础范围较小、同质性较强,对于科技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来说,超过一定规模的科技人员投入会变得冗余,甚至会提高企业内部研发人力的协调成本[46],不利于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

4)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利于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的提升。一方面,从技术的保密性来说,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程度太高,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企业对外部形成技术依赖,也可能带来相关技术的扩散问题,不利于企业对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影响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47]。有学者指出,在企业技术创新合作深度的选择有个最佳点,超过这个零界点就会不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最佳程度[48]。

5)客户广度对金融科技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效率有负向影响,对本地客户却有正向影响。前文提到,金融科技领域开放式创新普遍存在,金融科技企业具有IT行业的特点,行业知识更新速度快,使得企业更需要向外获取创新资源。而金融科技企业服务导向的逻辑使得客户资源成为金融科技企业开放式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31],但客户广度也不是越广越好,如果客户广度太广,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消化和吸收客户的知识,花费大量的成本去维护客户关系,那么会对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造成不利的影响[49]。另外,由于本文的研究样本均来自上海地区,而上海地区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金融科技的普及相对较早,客户群体对于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把握较为成熟,掌握着特殊的经验,属于领先用户的范畴,在企业技术创新的早期阶段能够提供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概念和功能需求信息,从而加快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速度[39]。

6)海外技术合作者有利于科技属性更强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却不利于金融属性更强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本文中科技属性更强的企业大多是为金融机构或者金融市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企业,他们的创新是采用科技手段对传统金融机构进行适应性改造。由于金融科技创新更多属于集成创新即对已经成熟技术的集成,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技术并不存在大的差别[50]。海外技术合作者是一种利用性的技术跨界搜寻,相似的技术搜寻有利于解决创新成本,有利于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51]。同时,对于金融属性更强的企业来说,他们的客户是广大的中小客户群,甚至包括传统金融机构的客户群范畴[1],金融科技企业顾客导向的逻辑使得他们的创新必须符合如此复杂客户群的需求,才能实现商业化。然而,由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人文背景等差异,不同国家的客户对于金融科技的需求结构是存在差异的,这时候国外技术合作者的引进带来了技术跨区域适应性的冲突,国外合作伙伴的创新理念有可能不符合国内用户的需求,反而不利于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

4.2 理论贡献

本文研究发现影响金融科技企业不同阶段创新的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存在异同,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对不同阶段创新绩效的影响也存在异同,丰富和完善了金融科技领域驱动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理论;将金融科技企业分为金融属性更强和科技属性更强两类,有助于厘清不同属性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开放式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异同,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完善了金融科技企业分类的研究,为金融科技领域的开放式商业模式驱动技术创新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

4.3 管理启示

在技术研发阶段,影响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是资源型商业模式;在科技成果商业化阶段,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是网络型商业模式。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以下管理启示。①在不同学历人才的招聘方面,金融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可通过加大博士人员的引入提升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②对于本科学历人员的引入需要掌握一个平衡点,因为本科学历人员正向影响金融科技企业特别是金融属性更强金融科技企业的研发能力,却负向影响其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③在科技活动人员方面,金融科技企业可提升其数量来提高企业的两阶段创新绩效,但科技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需要合理把握科技活动人员的投入规模,因为其投入虽有利于科技属性更强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商业化,却不利于其研发能力的提升。④科技费用的投入有利于金融科技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⑤客户方面,金融科技企业应合理规划其产品或服务投向区域的广度,客户区域太广,不利于金融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的提升。同时,应注重对于本地领先用户的管理,本地领先用户有利于金融科技企业科技成果的商业化。⑥在海外技术合作者方面,金融科技企业如果想提升其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应减少海外技术合作伙伴的引入,而科技属性更强的金融科技企业却与之相反。⑦技术供应商的区域广度有利于金融属性更强的企业提升科技成果商业化能力。

总之,金融科技企业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管理应“因时制宜”,针对企业创新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开放式商业运作模式,而不同属性的金融科技企业也应注重不同开放式商业模式要素影响的异同。在开放式商业模式设计方面,应充分考虑不同创新阶段的商业模式要素及其影响效果的特点,构建适合企业技术创新特点的开放式商业模式。

4.4 研究局限

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部分变量的衡量标准可能稍显片面单薄,同时由于缺少金融科技领域相关案例材料,未能从更微观的角度验证本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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