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康安与清代云南铜厂生产管理的完善
2021-01-07王瑰
王 瑰
【历史文化】
福康安与清代云南铜厂生产管理的完善
王 瑰
(铜仁学院 艺术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
乾隆四十一年(1776)后,云南铜政危机逐步加深,北京及各省铸币形势陷入极大紧张。其原因主要是云贵总督李侍尧所创设的铜厂量化管理和考核制度不适应采冶实际,而其为政又不够勤勉清廉,造成严重偷漏与私铸。乾隆四十五年(1780),皇帝转升福康安为云贵总督,整理云南铜务。福康安廉洁务实,高效果断,惩贪擢贤,迅速净化了云南铜厂生产链条,调整了考核办法,另觅新厂,使得云南铜产量迅速恢复并超过清廷定额。福康安的整顿,制度性地保障了此后八十余年云南铜厂的持续稳定生产,是云南铜厂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标志性事件,但其工作和贡献并没有被足够认知。
福康安; 云南铜厂; 生产管理; 乾隆帝
清代云南著名学者师范为檀萃《滇海虞衡志》作序,称“滇之巨政,惟盐与铜。盐铜理,官民俱利;盐铜坏,官民俱疲”[1]170。云南土壤贫瘠,但多盐与铜,盐专卖、铜铸币,盐铜正是云南最大利源,是行政和边防经费的重要来源。师范所言正是云南政治之关键。特别是乾隆初年,京局铸币用铜开始全采滇铜后,云南之铜“内运京局,外应各省采买,尤系钱币巨政”[1]177,年产量长期保持在一千万斤以上,关涉整个帝国之金融保障,这时云南之铜,在重要性上又优先于盐。乾隆四十五年,署理云贵总督舒常奏称“通省政治,惟铜务为最要”[2],也明白指出了这点。云南铜政,由生产和运输两大系统组成,生产是基础。从康熙四十四年(1705)起,清廷就在云南推行了官助民采的“放本收铜”政策,即在省城设立官铜店,“按厂抽纳税铜”,并“于额例抽纳外,预发工本,收买余铜”[3]74。余铜就是纳税之后所剩之铜,由官府以垄断低价全额收买,这样国家铸币用铜就能有较为稳定的保障。但是这样的价格,在矿洞深远、矿脉减弱之时,就很难保证商人的利润及各类工人的基本收入,因此铜厂偷漏铜和私铸就很普遍。因此,各级官府对铜厂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如何管理和考核各级管厂官员就是清廷中央尤其是云南督抚最紧要的政治任务。这个管理和考核的办法则是在不断摸索和积累中逐步完善的,云南历任有为官员都各自作出了贡献,其事迹史籍亦多有著。乾隆四十五年至四十六年间(1780—1781),出任云贵总督仅一年零两个月的清代名臣福康安,对云南铜厂进行了关键整顿,其办法为后世沿用。《清史列传·福康安传》对此有所记载,但既不详尽,也没有认识到其独特价值所在,后世诸研究云南铜政者,也往往忽视其作为和贡献,颇属不该。
一、福康安出任云贵总督前云南铜厂的生产管理及生产危机
乾隆朝的云南铜政大体上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约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完成,主要是铜运体系政策的构建和完善,如京运数额及运次的分配、陆运道路的修缮调整、运输管理制度的摸索完善等。其支撑主要是云南铜厂大开采背景下,云南丰富铜矿资源随着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而不断产出供应的过程,清廷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巨量滇铜输送到帝国腹地。第二个时期大致始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开始的征缅战争之后,主要是应对铜矿资源日渐枯竭与需铜量随着人口增加、市场繁荣而不断增加之间的矛盾,其政策重心在于保证产量。这个时期,云南铜政有过两次重大发展。一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在云南推行贵州试行后卓有成效的“一分通商”政策,二是乾隆四十二年(1777)云贵总督李侍尧推行的铜厂量化管理和考核办法。
“一分通商”是官商博弈的结果。云南铜厂中产量较为稳定的中大型铜厂,都是所谓“放本收铜”,并实行“二八抽课”办法,即20%作为税收上缴国家,剩余80%由国家垄断购买。在此之外,国家每收购百斤余铜,厂商需免费向国家供给煎耗铜十七斤八两,补耗铜三斤二两,合共二十斤二两,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乾隆二十五年(1760),降产铜每百斤课铜为十斤,另抽公廉、捐耗铜四斤二两,剩余八十五斤十四两由国家垄断购买,厂商负担有所减轻。但是,由于矿洞开采越深,成本越高,商民裹足难进。乾隆三十八年,署理云贵总督彰宝奏请在云南铜厂推行贵州铜厂的“一分通商”政策,即从官买余铜中划出十斤,由厂商按市场价格自行出售。官买价格一般是每百斤五六两白银不等,市场价格则是十一二两不等[3]146,商民得此补充,利源扩大,风险承受力增强,开采积极性提高,由此奠定了之后乾道时期近八十年持续采冶的繁盛基础。
量化管理根本上讲是帝国铸币用铜量刚性增长的内在需求。推行“一分通商”办法后,铜厂商民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云南巡抚裴宗锡在乾隆四十年的一道奏疏中说“迩年以来,获铜较多,约计每年有一千二百余万(斤)”[3]159。但是好景不长,到乾隆四十二年,皇帝就屡次在上谕中指责生产短额、运送延迟。[4]782当然他也明白根本原因在于市场需求的扩大,乾隆四十三年(1778)七月,他就指出,“在滇省产铜,岁逾千万斤,本不为少,第因生齿日繁,需钱日众,自京局以至各省,逐渐加炉加卯,致铜额日渐增多。每岁所需,几倍于昔。”[4]215乾隆四十二年正月,两广总督李侍尧调为云贵总督,同时奉旨与云南巡抚裴宗锡整理铜务。李侍尧的主要整顿方式就是推行量化管理的考核制度,其主要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设定云南铜厂的年生产最低限额,并分配各主要铜厂的最低生产额。云南铜厂,虽从乾隆初年起就有每年京运、省运的定额,但管理考核比较粗放,并无生产数额规定,所以《云南铜志》载“滇省各厂,从前采办铜斤,向无定额。均系按照各厂员册,报办获铜数,入册奏销”[5]118。李侍尧对此进行了改革,首先规定通省年生产铜额下限,“自乾隆四十二年奏定年额,每岁应办额铜一千九十余万斤”[3]163。在乾隆四十三年,又分别规定各主要铜厂年生产最低限额,并获皇帝批准,如据《云南铜志》卷一《厂地》的记载,顺宁府宁台厂紫板铜九十万斤,蟹壳铜二百万斤;东川府汤丹厂三百一十六万五千七百二十斤;东川府碌碌厂一百二十四万四千斤。诸厂定额,除个别有重大原因作出调整外,大多相沿至道光时期。
其二,根据量化指标,将产量分配到月,对办铜官员进行量化考核。云南铜厂各级官员原有的考核办法,据云南巡抚刘藻乾隆二十三年所上的一份题奏:“滇省各铜厂除产铜无多之小厂照旧办理外,余悉照盐课之例,按各该厂一年领发炉户工本银数扣作十分,无论本任接任,将实欠分数于奏销案内分别议叙处分”,“兹准管理铜务粮储道罗源浩称,查盐课定例内开兼管理盐务之知县、知州、知府、布政使、各道,欠不及一分者,停其升转,欠一分以上者降俸一级,欠二分三分者降职二级,欠四分五分者降职三级,欠六七分者降职四级,以上俱令戴罪督催,停其升转,完日开复。欠八分以上者,革职……总以一官全完一年课引者,无论正署,俱照地丁钱粮全完例议叙”[6]。这样的考核还比较粗放,既套搬盐井管理考核办法,又只关注能否收回国家所放成本,能即议叙,否则就按未完程度论处,并不以产量为依据,“均系按照各厂员册,报办获铜数,入册奏销,并未核计多寡,议叙议处”[5]118。李侍尧为稳定生产,强化了月报制度作为量化考核的基础,请“就各厂现在月报,核计多寡,酌定年额,划分十二股,按月计数勒交”,每月的生产数额,又“按月划分为十股”[5]118,作为月额完成份数的考核依据,以此制定《铜厂议叙议处条例》,于乾隆四十三年初奏上:
请嗣后缺额限三月内补足,其不能补足者,月计分数查参;如欠不及一分者,罚俸六个月;一分以上者,罚俸一年;二分三分者,降一级留任;四分五分者,降一级调用;六分以上者,以次递降;至八分以上者革职。其余额外多获者,亦按分数议叙。如多获一分以上者纪录一次,亦以次递加。至四分以上者,加一级;五分以上者;以次倍之。著为例。[4]39-40
乾隆帝给予了批准,由此云南铜厂官员的生产管理有了强制束缚。当然,如果办铜超出每月定额,各级铜务官员亦有根据超出额奖励的办法。
这两条措施,可以说是云南铜厂从粗放型管理迈向精细化管理的重大进步标志,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比如就在李侍尧量化考核施行的当年,李侍尧进京陛见与乾隆帝商谈云南铜务,“将铜厂每年所获,不敷应用情形奏及,亦无善策”[4]215,同年七月乾隆帝就接到云南巡抚裴宗锡“额短运迟,急筹调剂”的奏折[4]215。为了解燃眉之急,就在同月,李侍尧便奏请减少铸钱数额,以降低用铜需求,称“滇省各厂产铜,扣去一分通商,实止九百数十万斤,仅可资京局及本省鼓铸应用,而于各省采买,缺数甚多,自应先从本省及贵州、广西等省酌减炉座,计每年可省铜一百一二十万斤,俟采获渐丰,再奏明复额。”[4]216这个措施,说不上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起到告知各省采买人员暂时不必来滇的作用。所以,乾隆帝对这种方式很不满意,认为是“挖肉补疮之见,迁就因循”,[4]370但也不得不迁就。
随后,乾隆四十四年(1779),京局铸币用铜也无法保障,乾隆帝不得不谕令江苏宝苏局于其“洋铜内动拨十万斤,作速解京以供应用”[4]509,但仍有难继之忧,于该年七、八两月下发了八道上谕催促滇省铜运①。但是,仍然没用。乾隆四十五年(1780)五月,李侍尧因罪离任后,短暂署理云贵总督的舒常奏称“自筹减湖北、广西、贵州采买,暨本省钱局炉卯已减铜一百四十余万斤,乃竭力采办,以供京外鼓铸,尚恐不敷。”[7]同月,乾隆帝对过去数年的云南铜务整理进行总结,对军机大臣说:“滇省采办铜觔,近年以来屡形竭蹷,节经降旨,该督抚等设法调剂实力筹画,终无成效。”[4]803显然,李侍尧虽有能名,但他的云南铜务整顿就实际效果而言,是完全失败的。
二、福康安的云南铜厂生产整顿及其功效
乾隆四十五年初,云南粮储道海宁奏李侍尧贪纵营私,经调查得实,李侍尧免职下狱。乾隆帝特调盛京将军福康安为云贵总督,重新整顿铜务。福康安,姓富察氏,字瑶林,满洲镶黄旗人,乾隆十九年(1754)生,乾隆朝前期重臣大学士傅恒之子,孝贤皇后之侄。福康安由侍卫进身,乾隆三十七年大军征金川,奉旨携诸将军印至川,授领队大臣随军征战。在战争中,福康安的军事才能得到展现,为乾隆帝所赏拔,乾隆四十二年迁吉林将军,四十三年调盛京将军。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初,福康安到达昆明②,时年二十七岁。
福康安的云南铜务整顿,《清史稿》福康安本传未载一言一事,《清史列传》载之,全是铜厂生产整顿方面的内容,字数不多,录于下:
四十五年,授云贵总督。寻奏:“铜厂立法宜详,用人尤要。应实稽查各厂专理兼理官任事后,所得铜数,以凭甄别。初试者,必察其贪廉勤惰,用定劝惩,以冀厂内多一得力之人,即于将来铜政有裨。至私钱燬于既行之后,尤须禁于未铸之先,私铸黑白,利在多铅少铜。滇省前禁私铜,未禁私铅,是以奸民于附近铅厂卖鬻私铅,易滋私铸。若铅铜于官给印券,通商额铅外,有券外夹带及无券之铅,严禁无漏。则奸民无利可图,势将日止。”又奏:“滇铜多为开采,以裕其源,无庸加价。”皆从之。[8]1968
该段记载,大致反映了福康安在铜厂生产管理、用人管理,禁防私铸、扩大铜源等方面的建树,但这两份奏折的原件《清实录》未有摘录,笔者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询,也没有发现。但是,结合其他档案、文献资料的片段记载,可以得到其较为细致的整顿办法。
第一,完备铜厂立法,完善量化管理。《清史列传·福康安传》所引其奏疏云“铜厂立法宜详”,似乎是说福康安制定了更为详细的铜厂管理制度,但实际上,福康安只是把李侍尧制定的诸办法中不合于实际生产管理的地方作了调整。李侍尧定制,厂员每月缺额三个月内不能补足的,即根据缺额份数进行处理,福康安认为“一年中,夏秋雨水曹硐淹漫,采凿较难,又或厂衰铜绌,另觅新曹,尤非旦夕可以集事。若以月额不敷,令于一二月内补足,为期太促,且滇省大小四十余厂,练才难得,实无多员改委”,因此他建议“请嗣后厂员缺额三月,未能补交者,查系水浸厂衰,并非办理不善而缺,数亦止一二分者,仍令留厂,统限一年缴足。如不能补交即彻回,入于考成册内开参。倘实系该员懈废,又不及时赶补,仍照新例,即行参处”[4]69。通过这样的调整,将月缺额不多的厂员补足期限由三个月延长为一年,为其补足缺额争取了较为充足的时间,并区别对待了导致缺额的主观原因与不可抗力原因。因此这种调整,是将严迫的考核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弹性化处理,使之与当时技术条件下铜矿采冶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偶然性相适应,让商民看得到完成任务的希望,不至于轻易自暴自弃,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同时,这个调整的弹性主要在缺额只有一二分的官员上适用,保证的是工作勤勉者和能干者的利益,能起到一定优胜劣汰作用,让考核制度进一步推动铜厂管理队伍的优化。所以,福康安的调整虽然只是微调,但由于调整点把握得较为精准,又尊重了铜矿采冶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其实是让铜厂量化管理起到实效的关键。
第二,强化用人管理,劝廉勤惩贪惰。福康安以“劝惩”强化管理,“劝惩”的依据是“贪廉勤惰”,即廉、勤者劝,贪、惰者惩。在这里,他没有把“能”作为衡量标准,这说明他对铜厂管理的关键是看得很透彻的。铜厂所出铜,本身是铸币的主要材料和高价值金属,铜厂诸官员每日面对的都是唾手可得的巨量财富诱惑,官员若不廉洁或廉洁程度不够,都会导致管理失效。实际上,不廉就是铜厂管理首要控制的对象。如乾隆三十四(1769)年五月二十九日署理云贵总督明德请革管理宁台厂罗次县典史胡绍周职的奏折中,揭露宁台山厂“向来每年获铜五十余万斤,自废弛之后,每年止获铜三十万斤不等”,经过整顿后,“上年八月至年底,每月获铜七八万至十一万斤不等,即本年正月亦获铜八万余斤”,而随后该厂在并未上报矿衰的情况下,“自二月即加减少,至三月仅获铜四万九千余斤”,明德认为这明显是该厂管员“因臣往来腾永办理军务,乘机舞弊,将多报少”[3]147。宁台山厂,即宁台厂,属滇西顺宁府,是当时长年稳定产量在百万斤以上的著名大厂。因此,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厂员贪婪舞弊,铜厂所出之铜有可能被侵吞超过三分之一。而李侍尧那样的能吏,在云贵总督任上亲自建立了云南铜厂的量化管理制度,其最终整顿铜务失败,也是败在一个“贪”字上,乾隆帝就曾指出“李侍尧在滇时,志得意满竟不认真公务,专以妄自尊大婪索营私,以致不能实力整顿”[4]50。
勤则是另一个关键。清代的铜矿采冶,本质上是古代工业,云南铜厂又都地处高山深谷,长久开采,矿洞遥远,子厂不断建立,远的在总厂百里、数百里之外,在当时交通和管理手段下,生产一线的经书、炉课,甚至一般工人偷漏隐瞒是很容易的。官方派出的厂员,若不能处处留心、四处督催,则很容易受到蒙蔽。所以,严防“废弛”也一直是云南铜务的主题。福康安调整李侍尧的考成办法时,只为月额只有一二成没有完成者给予弥补的时间宽延,便是有意提醒懒惰者。如乾隆三十三年(1768)六月十五日,云南巡抚明德就以废弛铜务参奏汤丹厂员东川府通判程之章及当时专督全省铜务的云南梁储道罗源浩,由于在任惰政,导致铜厂出产年少百余万斤、数百余万斤[3] 144-145。乾隆四十五年,和珅奉旨到云南调查李侍尧贪污案,顺便考察云南铜政,奏称“滇省铜觔,官价轻而私价重,小民趋利往往有偷漏走私,地方官虽设法严禁,无如滇地山多路僻,耳目难周,私铜仍多偷漏,所以京铜缺少”[4]804,在和珅的眼里,重要原因就是小民偷漏走私,且在严法前仍不可避免,可见管厂官员若不勤勉,偷漏走私的危害就更为严重。
对于廉洁、勤勉的官员,福康安也能完全秉持公心,宥其小过,大胆任用。如原安宁州知州委管东川府汤丹厂兼署会泽县知县箫文言,熟练铜务,办事勤勉,在任内因为失察私铸被降二级调用,李侍尧总督云贵时知道其办铜熟练,便奏请将他留滇补用。福康安到任云贵,便将他调补新兴州[3] 162。在新兴州任上,萧文言办铜丰旺,福康安即以其“任事勇往,获铜丰旺”奏请赏给知府衔[4]318。可见福康安用人的原则性强且务实,并不因为萧文言是自己的前任且罪臣李侍尧所看重的人而弃用。
因此,福康安在“廉”“勤”上整顿铜务,正突出了年轻的福康安为政非常务实,既有原则又无成见,并不标新立异,追求虚名。
第三,禁私铅以杜私钱。铜被偷漏之后,主要有两个去处,一是投放到市场发卖,一是私铸小钱。不管哪种用途,都会影响京局与各省采买的效率,严重的话,就会连京局用铜都无法保证。李侍尧在任云贵总督时即面临很严重的私钱问题,只是他不敢承认,乾隆四十五年七月,他在狱中奉旨答云南铜务问题时,称“云南铜觔,缘官价不敷成本,商丁多有偷漏,兼有私铸,以致办理竭蹷”[4]4840,即认为私铸问题次要于铜的偷漏问题,和珅来滇调查其贪污案时却发现“滇省私钱盛行”[4]804。两人的看法不同,对问题的解决办法就不同,李侍尧认为根本上由于官价不敷成本,商丁偷漏铜就不可避免,“采访舆论,总以加价始可办理。当经悉心筹画,若动项加增,则私商亦必增价。是私商散之各处,零星就卖,民间不觉增价之昂,奸商仍可获利,而于帑项徒至虚糜,究与铜政无益”[4] 841,李侍尧认为解决商丁偷漏铜的表面办法是增加官买价格,但增加之后,由于私商散到各处小额零星售卖,稍微加价,影响不大,照样可以卖出,所以加价等于浪费国家钱财。所以李侍尧的实质回答,就是无法解决。
而在和珅,同样认为偷漏走私不可避免,但他认为可以打破一成通商的成例,“若令将官运之铜全数交完后,听其将所剩铜觔,尽数交易,不必拘定一成。或商民知利之所在,竞相趋赴,丁多铜集,京运不致仍前缺乏”,对于私钱,和珅认为“官铜缺少,由私铸盛行,而私铸盛行,皆由官局钱文薄小”[4]804,以此逻辑,解决的办法应是厚大官局铸钱。但乾隆帝认为“各省鼓铸钱文,炉座俱安设省城,惟滇省则各府俱有炉座,此即私铸弊源”,因为“炉座散安各府,稽查本难周密,且私铸必有私销,诸弊易于丛生”,因此他建议“何如照各省之例,将滇省各府所有炉座,俱归省城办理,稽查较易”[4]829,福康安接受了他的建议,将大理府的钱炉移到省城③,但他认为这不是根本,而是认为“私钱燬于既行之后,尤须禁于未铸之先,私铸黑白,利在多铅少铜。滇省前禁私铜,未禁私铅,是以奸民于附近铅厂卖鬻私铅,易滋私铸。若铅铜于官给印券,通商额铅外,有券外夹带及无券之铅,严禁无漏。则奸民无利可图,势将日止。”[8]1968显然,福康安看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即民间私铸钱币在于图利,这样势必在用铜量上进一步减少,而必须多掺杂入铅锡,和珅看到的私钱“每百不盈一掬,半系铅砂搀杂”[9] 804,福康安所谓“私铸黑白,利在多铅少铜”亦是此,因此如果私铸者无法获得铅锡,其铸钱就无利可图。
福康安的建议仍然未触及根本,乾隆五十年(1785)后,云南私铸小钱仍然流布云贵川边,乾隆五十九(1794)年,福康安在四川总督任上就在宁远府尽收小钱改铸大钱,但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所以乾隆五十年,由于货币充足,清廷打算暂停云贵、四川、湖广等省鼓铸,“请暂行停减采挖铜铅,以杜私铸”[3]166,为了杜绝私铸,就同时禁采铜铅了。至少,福康安为清廷看到了私铸之弊的另一来源。
第四,踩勘新矿,扩大铜源。发现新铜矿,开建新厂或子厂,是云南铜矿充足供应清帝国一百余年的重要保障,也是历任云南督抚都很重视的大事。但是,在李侍尧任内,这件事并没有认真去做,乾隆四十五年四五月间短暂署理云贵总督的舒常,奏称“又现开各子厂有仅呈验样铜者,有月获数百斤者。虽浮矿、草皮难以遽定其赢缩之数,然何至多方试采,不能遇一旺厂?臣等细揣其故,缘汤丹、宁台等厂办铜人员在厂皆有四五年至八九年不等,素称熟手,故能得力。至近年以来,并未得有练习之弁委办新厂,悉系生手,于调剂稽查之法未能中肯。”[7]福康安到任后才认真重新做起来。乾隆四十九年(1784)九月云贵总督富纲、云南巡抚刘秉恬所上的一道奏折中说到“臣等因查四十六年以后,历据各属报获新厂,有曲靖府之双龙厂、昭通府之松汉林、拖海两厂,东川府裕源子厂,宁州之他蜡厂,他郎通判之松竹箐厂,平彝县之后所山厂,每年办获铜七十余万斤不等”[6]163。乾隆四十六(1781)年八月壬午(十二日),乾隆帝下旨调福康安为四川总督[4]232,因此,此处所列四十六年后新开各厂,虽不能说全是在福安康任期内发现的,但是富纲等特意把四十六年作为一个分水岭,且云“每年办获”则可见新厂生产见效起于该年。事实也是如此。据富纲该奏,该年著名的东川府碌碌厂曹硐覆压,造成“计短额铜四十二万斤”的事故,但由于诸开新厂“每年办获铜七十余万斤不等”[3]163,所以一绌一盈之间,总量仍有增加。而该年九月已经调任四川总督的福康安,还特意奏请将在贵州待缺的佐杂官员“改拨十三员来滇”,以便“踩查矿厂、稽催铜运”[4]281,可见福康安对铜政是用心用力的。
三、福康安云南铜厂生产整顿的功效及其意义
通过福安康一年的踏实整顿,云南铜厂的生产顿时复苏,乾隆四十五年即实现“滇省新旧大小各厂,通共办获铜一千一百二十七万余斤”,比应办的“一千九十五万余斤,已多办铜三十一万余斤”[4]166,以此为支撑,不仅京铜得到满足,各省采买也重新放开。乾隆四十五年十月,福康安即奏报拨给广东委员庚子年(乾隆四十五年)宁台、狮子、发古、金钗等厂高低共铜十七万三千三百六十二斤八两,扫帮出境,[9]四十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奏报陕西办运滇铜三十万余斤扫帮出境、贵州办运高铜二十五余斤出境,闰五月二十二日奏报广西办运高低铜二十六万余斤出境,七月二十九日奏报浙江办运三十二万余斤出境;④同月,还奏言“陕省采买十一运铜觔,已于二月十五日扫帮出境,其第十二运铜觔,遵旨拨定狮子山等厂。一面飞咨毕沅,作速委员赴滇交兑”[4]182,毕沅时为陕西巡抚。可见福康安到任后,云南铜材确实顿时源源不断地产出、运出,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福康安云南铜厂生产整顿的成功,首在于他的勤勉与清廉。云南铜厂的生产,是古代工业,没有任何现代管理技术可以凭借,虽有制度,亦复有大量的人力无法监督到的管理空间,人治仍是根本。只有各级官员在主流上实心办公,加倍勤勉,不营私利,才能较为有效地将其生产规范到国家的要求之上。雍正六年(1728),云贵总督鄂尔泰在一道奏折中,特别向雍正帝提到总理铜厂事务的粮储道元展成,称他办理铜务“实心实力,丝毫无欺,且才具足以干济,故得渐次调剂,少睹成效,此固视天年,亦视人力。在得人不在立法,衰旺多寡,皆未可以为定例者也。”雍正帝朱批:“自然。”[3]124“在得人不在立法”,可谓一语道破云南铜政的精髓。福康安显然深谙此道。前引已经调任四川总督的福康安特意奏请将贵州待缺佐杂官员调往协助办理铜务事,可见其不在其位,亦谋其政,年轻的福康安就是实心办事的典范。
福康安不仅勤勉清廉,识见显然也高于一般官僚,这从上文论述他通过禁铅以杜私铸的提议上已然看得出来。更重要的是,他还能创造性地将李侍尧的量化管理考核制度调整到在铜厂生产实际与国家铜材需求保证之间,实现一种当时条件下较为理想的均衡,让量化管理考核制度能真正起到促进生产的作用。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乾隆帝特别降旨给接任福康安云贵总督之职的富纲,说“云南铜务自福康安抵任以后,实心经理,勒限严催,铜政大有起色……现在福康安调任四川总督,所有富纲、刘秉恬办理铜务,须督率厂员仍前奋勉。一切应行筹办事宜,着照福康安原定章程实力办理,毋得稍有疏懈,致铜务又复废弛也”,富纲在回奏时保证“当此铜务转机之际,臣等职司其事,何敢稍有疏懈,惟有督率厂员,仍前奋勉,一切应行筹办事宜,悉照原定章程,实力办理”,还说“臣……虽甫经到任,未能熟悉情形,但经调任督臣福康安厘定章程,事事皆可循照”[10]。乾隆帝对继续办好云南铜务,除强调继续奋勉外,还要求照福康安厘定的章程,富纲则保证事事循照福康安的章程。福康安所调整的李侍尧的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就属于铜厂章程的内容,可见,福康安铜厂生产整顿,在当时已经呈现出了可效法的长期意义。实际上,我们从目前所见的云南铜厂生产的各种文献资料中,不难看出,就是福康安这次整顿之后,云南铜厂的生产终于道光之时,都没有出现过较大的人为性短缺,《云南铜志》和《铜政便览》所载办铜考成办法,也结束于福康安的这次调整,但是却略去了他的名字,使阅览者不知创设者为谁。乾隆后期的十四五年,虽然矿苗在不断衰竭,但却也是清代云南铜厂生产相当稳定而旺盛的时期,乾隆五十九年,福康安再次出任云贵总督,路经泸州,“点验存铜,除兑发甲寅年头运一二起外,尚存五百五十一万斤有零”[11],可见供京运的泸州铜店底铜是十分充足的。而据笔者在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所查询,福康安该年第二次出任云贵总督后,在云南铜政上,也只有常规性的事务,也说明直到此时,云南铜厂生产都是稳定的。
所以,福康安对云南铜厂生产的整顿,尤其是其制度调整,具有长期效果和标志性意义,是云南铜厂生产在乾隆后期到嘉道之时,都能较好维持的保障,也是其管理制度最终完善的标志。而在铜运上,他同样作出了标志性贡献。⑤文字乾隆帝评价福康安“秉性公忠,能视国事如家事;其才猷识见,又能明敏周到”[4]907,至少在整顿云南铜务上,福康安是当得起的。认可清代云南铜矿开发之于清帝国的重大意义,就不应当忽视或弱化福康安对云南铜政的重大贡献。《清史稿》编撰者,于福康安与云南铜政之关联,在有大量相关档案可参阅的背景下竟不置一字,未知何意。
① 据《高宗实录》卷1087、1088、1089的统计。
② 据福康安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初八日所上《题为奉旨补授云贵总督谢恩事》所云“臣由驿赴任,于六月初二日抵滇接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题本》,档案号:02-01-03-07312-025。
③ 据牛鸿斌等点校:《新纂云南通志》卷158《币制考》引《大清会典事例》,乾隆四十五年“将大理府所设八炉,遵旨移归省局。其东川府只留十座,余六座与广西局炉四座一并裁撤”。清代各省铸钱局一般集中设在省城,但云南除了省城,东川府、大理府、广西府、曲靖府、临安府等都曾设局铸钱,多时全省有一百四十余炉,这确实不利于铸币标准统一。所以乾隆帝的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福康安到任前短暂署理云贵总督的舒常就在一道奏疏中说“臣等先后来滇察看,行用钱文甚为薄小,省城市价每银一两易钱一千五六百文。访查离省较远之处,竟有每银一两易钱至二千文者。臣等察其弊源,盖由于官局钱文铸不如法,奸民缘以为利,潜匿山林开炉私铸。行之既久,为官为私,难以究诘”(《奏报遵旨查办滇省铜政情形事》,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二日,《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35-1310-024),正是云南钱法管理疏懈,造成官局钱币薄小,为私铸的更小的钱币的流通提供了空间,才扩大了偷漏铜的规模。
④ 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案号分别为04-01-35-1313-022、04-01-35-1314-042、04-01-35-1315-042、04-01-35-1316-042。
⑤ 可详见笔者《从新见禀文奏稿谈乾隆朝福康安对云南铜运的整顿》一文,《历史档案》2020年第4期。
[1] 檀萃.滇海虞衡志[M]//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
[2] 舒常.奏报遵旨查办滇省铜政事宜[Z]//朱批奏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初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04-01-35-1310-022.
[3]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清代的矿业[Z].北京:中华书局,1983.
[4] 清实录: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 梁晓强.云南铜志校注[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6] 刘藻.题为管理铜务道员罗源浩等全完铜本银两请叙事[Z]//题本: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02-01-04-15161-009.
[7] 舒常,颜希深.奏报遵旨查办滇省铜政情形事[Z]//朱批奏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04-01-35-1310-024.
[8] 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
[9] 福康安.奏报广东委员办运滇铜扫帮出境日期事[Z]//朱批奏折:乾隆四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04-01-35-1313-022.
[10] 富纲,刘秉恬.奏为接奉谕旨办理铜务事[Z]//录副奏折: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03-0171-087.
[11] 福康安.奏报赴滇省途中验铜铅京运事宜[Z]//朱批奏折: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04-01-35-1346-016.
On the Fukangan’s Contribution to the Production of Yunnan Copper Factory in Qing Dynasty
WANG Gui
( School of Arts, Tongren University, Tongren 554300, Guizhou, China )
After the 41st year of Qianlong (1776), the copper crisis in Yunnan gradually intensified, and the situation of coinage in Beijing and the provinces was greatly strained. The main reason was that the quantitative management and assessment system of the copper factories created by the Governor of Yunnan and Guizhou Li Shiyao was not suitable for the actual mining and production. Meanwhile, Li Shiyao was not diligent and clean in his political affairs, causing serious leakage and private casting. In the 45th years of Qianlong (1780), the emperor was promoted to Fu Kang’an as governor of Yunnan and Guizhou, and organized Yunnan copper affairs. Fu Kang’an was clean and pragmatic, highly effective, punished the corrupt and talented, quickly purified the production chain of the Yunnan copper factory, adjusted the assessment method, and found a new factory,so that the copper output of Yunnan quickly recovered and exceeded the quota of the Qing government. The rectification of Fu Kang’an has systematically guaranteed the continuous and stable production of Yunnan copper factories for more than 80 years. It is a landmark event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Yunnan copper factories, but his work and contribution have not been fully recognized.
Fu Kang’an, Yunnan copper factories,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Qianlong
K249.3
A
1673-9639 (2021) 05-0108-08
2021-04-25
教育部2019年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西部与边疆项目“铜盐经济与中国古代西南边疆的形成研究”(19XJC770009)。
王 瑰(1982-),男,四川成都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责任编辑 车越川)(责任校对 黎 帅)(英文编辑 田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