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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逻辑

2021-01-07勇,张

天中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小康社会城乡城镇化

王 勇,张 磊

(1. 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2.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南 曲靖 655011)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22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全新定位,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并准确地判断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生产和发展已经不再是相对落后状态,而是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状态,“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村表现最为突出”[1]157-158。这些精准判断是我国社会建设发展方略顶层设计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并成为化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方法之一。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说:“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2]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是中国特色新型“四化”发展道路之一,全国人大十三届四中全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3]。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都是围绕中国广大农村的建设、满足广大农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而展开的,厘清二者在农村发展建设实践中的逻辑关系,对于政策解读及其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出发点

“三农”问题,历来都是我党关心的重点和中心问题。《中国统计年鉴—2020》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有乡村人口5.516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9.40%。毋庸讳言,这个庞大的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影响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进程。所以,关注这支队伍的发展是现实的必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必然。改革开放40余年来,其中1982年至1986年连续5年和2004年至今连续18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建设问题的。这23个“中央1号文件”从肯定“包产到户”的合法性到解放农村经济,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农业现代化进程,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地谋划农业生产进步、指导农村发展建设、引领农民奔小康。党的十八大提出农村“城镇化”建设,党的十九大宣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5月,习近平在江西考察时强调:“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互促互生。要把乡村振兴起来,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4]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这两大农村发展战略有其共同的实践逻辑根基,都服务于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发展。

(一)立足于当前中国农村的发展实际

在土地革命前,中国农村和农民在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下,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为低下,农业技术发展极其缓慢,人们的思想被禁锢于封建传统礼教中,农村产业基本都是为解决生计的食物生产,农村人口的流动范围受地理环境限制,农产品的流通也受自然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农村的建设很难实现区域性择优发展和优势互补,更难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合理分流利用和开发,形成农村大量的人力资源浪费。土地革命在中国农村发展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经历土地革命,土地从地主阶级手里解放出来,农民获得了生产资料,极大地刺激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次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农村农民的土地问题,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农业生产力,极大激发了农村发展生产的动力,鼓舞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为发展工业奠定了基础。10年“文化大革命”极大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全面建设。在经历拨乱反正后,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对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准确定位①,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改革开放。从此,农村的生产关系逐步得到解放,从“包产到户”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统购派购”到国家计划合同购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打破了“大锅饭”,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提升。

进入21世纪,农村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制约瓶颈,“三农”问题再一次得到党中央的关注,从促进增收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到深化农村改革,从城镇化建设到小康社会建设,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农业的发展上较好地融合了多种新的发展理念,农民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农村的发展也步入新征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挖掘农村的发展潜力,确保乡村持续发展,是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做出的有效之举。

(二)着眼于调和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做出了“进入新时代”的判断,并敏锐洞察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认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5],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如何调和或消解这些现实的不平衡,进而调和或消解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我党在新时代肩负的重任。

城镇化建设,从21世纪初的建设实践到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正式发布,经历了相对漫长的理论探索与建设实践。从城市来到农村,必然要走“城市—集镇—乡村”线路,要消解乡村与城市的发展不平衡,就要将零散的乡村变为聚拢的集镇。城镇化建设就是将乡村建设成为城镇,就是从地理方位和认知上缩小乡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首先,城镇化建设是物质基础的建设,从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硬件设施如住房、饮水、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进行规划建设,将人们从自然困惑、环境困扰中解放出来。其次,城镇化建设是软件设施、规章制度的现代化建设。长期以来,受经济因素的制约,中国农村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农村青年考上大学一度被称为“鲤鱼跳农门”,农村的青年上了大学后基本都留在了城市,长此以往的后果就是农村常住人口整体文化水平一直比较低下。低层次的文化水平决定了农村管理工作多以道德约束为主。所以,城镇化建设必须让农村软件、规章制度建设同步现代化。再次,改变传统的思想束缚,积极进行农村人口的现代化建设,也是城镇化建设的一大重要任务。不管是物质基础的城镇化,还是软件设施以及“人”的现代化,都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解决中国社会当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要立足于农村广阔的发展空间,挖掘农村的自然资源以发展产业,挖掘农村的青山绿水以建设生态,挖掘农村的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和习俗以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1]158农村发展不充分主要是因为农村的人、地等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推动工商资本、科技和人才‘上山下乡’,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6]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需要聚焦农村的现有资源,即聚焦农村的人、地、环境、农耕文化等进行筹谋。首先,需要充分利用农村人力资源。“要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7]乡村振兴战略可以将城市里的人才吸引到农村,可以将城里人的业余生活延续到农村,通过“城”“乡”的密切往来,从城里“借来”现代技术和现代经济的发展,进而缩小城乡差距。其次,需要充分利用农村的土地资源,落实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加快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把农村的土地从小规模的粮食生产功能中解放出来,使农民手里的土地“活起来”。再次,就是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农村市场和土地经营市场。土地经营权流转起来后,工商资本进驻土地经营市场,可以打破原有的“小农生产”,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和种植,再辅以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使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得到相对充分的利用。

(三)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深刻分析了当时中国的社会发展实际,提出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8]14,自此定下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明确了“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的发展决定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成效。

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8]15。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人口比重明显增加”[9]。党的十八大报告再一次强调“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10]。

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1]19需要“坚定实施”的“重大战略”之一,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伟大奋斗目标。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战略行动,是针对小康社会建设的最后“尾巴”进行的攻坚之战。乡村振兴是一大盘棋,地域空间广,人员基数大,时间任务紧,蕴含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的建设和振兴,小康社会目标最终是否预期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是否全面,农村、农民这个短板的发展和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的全面振兴尤为关键。

(四)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20,这一目标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又一远大目标,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步骤。

城镇化建设就是直接引领农村与城市接轨,就是要逐步实现农村现代化。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共同助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没有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从长远影响看,城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全面发展和振兴的乡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内在的应有之义,农村的振兴、农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强国的坚实梁柱。乡村振兴战略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后,必将持续推进,进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现。农业是基础,农业掌控着整个人类的饭碗,只有乡村振兴、乡村现代化,只有农业振兴、农业现代化,才会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才会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二、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交互

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都是党在新时代推进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简单地看,乡村振兴战略是将发展目光聚焦于农村,立足于农村,通过农村的资源实现自身发展,而城镇化建设则聚焦于将农村的发展引向城市化,以城镇带动农村,二者在具体实践中是交互辉映的。

(一)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交集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交集于共谋“三农”发展。不管是城镇化建设,还是乡村振兴战略,二者在实践上都服务于新时代农村发展,二者合力推进新时代农村社会进步。“三农”工作历来是我党十分重视的基础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项社会主义事业正有条不紊向前推进,农村工作不能成为“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腿”的工作,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从不同角度共同作用于农村发展大计。

其次,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交集于共助“全面”小康。城镇化建设一直是伴随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前进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剂和稳定剂。习近平指出:“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11]79-80城镇化建设为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确保农村步入小康后可持续发展。

最后,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交集于共筑农村发展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理想,中国梦没有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城市飞速发展而农村依旧落后不是我们要追求的中国梦,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正是为农村筑梦,为农民筑梦,为农业筑梦。乡村产业、文化、生态、人才等方面的振兴,是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也必将推进新时代农村农业现代化。

(二)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的实践差异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在空间定位上有差异。城镇化建设从空间发展上看,是以城市为中心,通过“城市—城乡接合部—集镇”的路径辐射发展,空间发展的边界是集镇,倾向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而乡村振兴战略从空间上看,是以乡村为中心,立足于乡村现有物质条件和自然条件,扎根乡村,挖掘乡村发展潜力。城镇化凸显城市凝聚力和感染力,发挥都市的发展辐射和生产带动作用;而乡村振兴着力挖掘乡村的魅力和吸引力,发挥农村的环境特点和资源优势,倾向于解决乡村发展“不充分”问题。

其次,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在人员流向上有差异。城镇化建设通过产业就业、社会服务等形式把农村人口吸引到城市,特别是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吸引到城市的发展建设上来,带领农村人口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所以在人员流向上是从农村到城市;而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要把农村人口继续留在农村,而且要通过产业吸引和政策支持,吸引农业技术人才回流,甚至要吸引其他行业的精英人才关注农村、投资农业、服务农民,为农村农业发展输入新鲜血液,因而在人员流向上是从城市流向农村。

最后,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在资源利用上有差异。城镇化建设是利用工业和第三产业建设发展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将农民变为产业工人,引“农”入“市”,用工业和第三产业消化农村相对“剩余”的人力资源,进而拉动产业发展和内需供给;乡村振兴战略是利用农村的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文化资源等,把不起眼的传统资源变为优势资源,调整农村产业格局,发挥农村生态优势,光大乡村民间传统文化和优秀农耕文化,并从农副产业资源上吸引工商资本注入,用城市发展的“余利”反哺农村。

乡村振兴战略和城镇化建设虽然有其内容和形式上的不同,但其终极指向都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农村人口对“美好生活需要”服务,这两种发展模式统一于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11]103。

三、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必然指向

习近平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12]乡村振兴战略和城镇化建设作为建设发展农村的两种不同策略方式,如果过于强调任何一方面,都会过犹不及,所以“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要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同步实施”[13]。要实现二者协调发展,就必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是协调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和谐”的发展,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农村建设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只有进行城乡融合发展,才能较好地解决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才能更好地实现城乡融合发展[14]。

(一)扶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走向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贫困问题从人类诞生的那天起就是困扰人类发展的根本问题。扶贫攻坚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的贫困问题。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并从顶层设计逐步展开脱贫攻坚大战。“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是战略和战役的关系及协同互构的有机统一关系”[15],“精准扶贫”从一定程度上为城镇化建设扫清了障碍,也为乡村振兴战略铺垫了道路。没有全民的脱贫摘帽,城镇化建设就显得有些牵强;没有彻底解决好边远山村农民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乡村振兴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改革开放至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农村精准扶贫过程中,穿插进行城镇化建设,一方面通过沿海与内地对口支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善农村人口就业创业条件;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统筹等方式积极引进现代农业技术和人才,大力发展农副产业。在帮助农村精准脱贫的“五个一批”中,“易地搬迁”就是积极贯彻城镇化建设的思想,将居住环境恶劣并相对分散的农户,统一搬迁到生活条件相对便利、自然环境相对幽美的、居住集中的新建安置点,并配套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相关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还配套企业、工厂,以解决易地搬迁居民的工作和收入问题,在帮助农户脱贫的同时,也完成了城镇化建设。在精准脱贫的工作中,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等进行了重新规划,加强了土地作为农民基本经济来源的灵活性,加大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民通过租赁土地等方式获得一定收入,并以产业工人的形式加入农业生产中而增加收入。有条件的地方还利用原生态的自然资源发展旅游等产业,在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同时,发展了农村的产业,带动了农村农业的现代化。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培育为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走向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了中国亿万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是广大无产阶级的共同价值目标,是广大中国公民在个人价值层面的普遍共识,更是凝聚了我国五十六个民族的共同价值基础”[16]。党的十八大以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在全社会轰轰烈烈地开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农村面貌大幅改观,农民的精神状态积极饱满,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镇化建设振奋了精神、鼓舞了士气。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作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理想,激励着人们辛勤耕耘、积极进取。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农民的思想,有利于帮助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民转变陈旧、腐朽、过时的思想观念。正是通过思想的解放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一些农村农民加强了对即将泯灭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拯救性建设,如传统的民间手工艺、有严格传承要求的技艺绝学等,将特色商品或旅游建设发展为乡村振兴的亮点。

(三)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和城镇化建设的必然实践

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1]142。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打开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的自然壁垒,去除现代城市与当下乡村发展中不利于人口、资本、土地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是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城乡融合发展才是全面的发展,才是为了人民的发展,才是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发展。只有城乡融合发展,才是真正缩小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差距的可行之举。邓小平在描述社会主义本质时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7]城乡融合发展来源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符合社会主义一般发展规律的,是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中国农村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选择。同时,城乡融合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发展的一部分,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良性发展的方略。

2019年,习近平在江西考察时再次强调:“要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融合发展。”[4]城乡融合发展,既是一种现实状态上的融合,又是一种社会实践上的融合,是“融”城市发展的经济因素、现代化因素、人才因素等“合”于乡村的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是“融”乡村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原生方式、人力资源等“合”于城市的现代生活和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应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的现实生产生活实际,选择优先发展路径,如在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丰富的平原地区或者沿江沿河地区,或者在富有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及风土人情的地区,宜坚持吸引城市资源进行融合发展,以发展现代农业或旅游业实现乡村振兴;对不适宜现代生活居住的山区或因人类生产、生活、居住对自然有严重破坏的地区,宜推动人口迁移,进行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将较好地协调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在乡村发展中的极“左”或者极右倾向,从而建立起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

注释:

① 即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最大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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