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皇帝的旗号诈骗
2021-01-06王俊良
王俊良
清同治十三年八月十六日(1874年9月26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奉旨查办李光昭诈骗案。李鸿章上《李光昭欺罔招摇折》,朝野为之震惊。李光昭其人,以及诈骗案始末,想不成焦点都难。
产生李光昭诈骗案的诱因,是同治亲政,重启圆明园修复工程。靠官员捐赠,勉强开工的圆明园修复工程,虽属国字号,但对于正值西北、西南用兵,钱粮供应一直紧张的大清财政,无异雪上加霜。在朝廷上下一筹莫展情况下,木材商人李光昭,承諾捐赠工程所需木材!
这简直是大旱之望云霓。同治帝紧锁的双眉,立刻得以舒展。圆明园重修,对同治来说,是一项决策;对基层来说,是真金白银的落实。石料、砖瓦、木材、油漆这些海量建材,从哪来,谁负责,谁监管?就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备足材料也绝非一蹴而就,也需要空间和时间。
开工之初,只能拆解圆明园内藏舟坞及三山等处旧材来解决一时之需。最为紧缺的,是殿宇所需木材。按照旧例,各省进献木材,一般由工部监督验收,转送官家的仓库储存备用。工程开始后,仓库所存木料中的巨木很快一空,而各省一时又难以筹集到位。
此时有人站出来,为国字号工程捐赠急需木材。广东人李光昭的人设,绝对光彩照人。之前所捐“候补知府”的虚拟身份,在内务府官员看来,身份并不重要。能为圆明园重修,捐赠“价值数十万金”木材,比声嘶力竭地到处喊爱国口号要来得实在。
李光昭以“奉旨采办”名义,携内务府人员,南下各省办理木材采购事宜。此时,李光昭还大胆私自刻了“奉旨采运圆明园木值李衔”的关防,不经意之间,吸引了一位在香港的法国商人。
深谙贸易规则的法国商人,立即与李光昭签定了购买合同:三船价值54250元的木材,货到天津付款。李光昭向内务府,谎报自己购买了价值30万元木材“报效”。货到天津,蒙在鼓里的同治帝,急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为其免税放行。
一向无契约概念的李光昭,跟法国人玩了一手“空手套白狼”,谎称木材尺寸与原议不合,拒绝提货付款。法商委托法国驻天津领事出面,照会天津海关和天津道,李光昭单方面违约涉嫌欺诈。要求清政府扣留李光昭,令其付款并赔偿损失。
李光昭街头欺行霸市的能耐,在法国商人那里自然行不通。李鸿章要执行的,也不再是同治帝免税放行的口谕,而是同治帝责令将李光昭先行革职,再行严查的又一道谕旨。
案件查明,根本无力购买木材的李光昭,欺骗朝廷多报了20多万元货款;更严重的,是他竟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身份,与外商立约。实际上,形同“大清皇帝”与外商签约,险成重大外交事件。依律判李光昭斩监候,秋后处决。
李光昭诈骗案,直接终止了重修圆明园国字号工程。然而,最高统治者钦定工程,反对者就有“犯上”之嫌。而且,由于技术、科学论证不能公开、透明,各派政治力量往往假以生事,以售其奸。
这种背景下,“工程”即“政治”。之所以产生李光昭诈骗案,就在于大清工程可以假“政治”以行。问题是,不能杜绝政治与工程媾和,就不能阻止如李光昭等骗子们的兹生。这是“工程”的不幸,也是“政治”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