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必须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2021-01-06十堰市委组织部
十堰市委组织部
《中國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建引领,大抓基层、大抓党建,为巩固脱贫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强化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强化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各项措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将乡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四类村庄”。针对这“四类村庄”,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因村制宜、精准发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更大质效。
聚焦“四量”,分类规划
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围绕人口聚集促进资源增量,强化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预留空间规划,着力推动要素聚集。城郊融合类村庄围绕城市规划加速融合变量,统筹纳入城镇规划,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特色保护类村庄围绕历史资源激活文化存量,划定规划红线,保持村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搬迁撤并类村庄围绕自然演化顺应发展减量,推动自然村组有序合并。
着眼“四力”,强化提升
聚集提升类村庄着眼增强发展力,重点强化阵地建设、集体经济,稳步推进扩容提质。城郊融合类村庄着眼增强聚合力,重点关注信访稳定、矛盾化解,全力服务城市发展。特色保护类村庄着眼增强承载力,重点做好教育引导、生态修复,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搬迁撤并类村庄着眼增强服务力,重点做好困难帮扶、有序外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突出“四治”,重点攻坚
聚集提升类村庄突出“共治”,引导村“两委”、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社会组织、能人大户、农民群众等参与治理,解决治理任务繁重、治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城郊融合类村庄突出“智治”,推进数字化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建+互联网”向村级延伸,解决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特色保护类村庄突出“自治”,通过村规民约、公序良俗约束保护历史文化,解决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搬迁撤并类村庄突出“善治”,落实兜底政策、加强关心关爱,解决生产生活难以保障的问题。
强化“四特”,打造特色
在前期“红色引领护水源、全域旅游促发展、‘两山’实践惠民生”思路指导下,我们大力推进“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党建示范区建设,形成了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的乡村振兴样本。当前我们正根据各村资源禀赋,深入挖掘红色引领特色、“两山”理论实践特色、文旅乡村特色、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围绕“四特”着力在产业升级中促聚集提升,在城乡互补中促城郊融合,在传承发扬中促保护开发,在生态修复中促搬迁撤并,通过建设特色村镇,走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