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1-01-06顾峰
顾 峰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贵州 六盘水 553000)
1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内容及意义
路政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保护路产,要求交安设施、标志标牌正确合理,桥梁、隧道的附属设施完备,机电、通风、消防设施齐全有效。二是维护路权,包括收费稽查、涉路施工监管,打击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杜绝建筑控制区“四违”现象,就是无违法广告牌、无违法建(构)筑物、无违法加水点、无违法摊点。三是行业监管,服务区、收费站等经营单位干净卫生,服务周全,高速公路畅通,行车秩序良好。
路政巡查的作用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打击侵占或恶意破坏公路行为,擅自超限,偷逃通行费等违法行为,保护高速公路路产,维护路权,有效应对高速公路受损多样化趋势。二是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督促经营单位服务过往司乘人员,保障公众出行安全畅通,改善交通环境,使得高速公路的路容路貌舒适、优美。三是提升队伍业务水平、自身建设,规范、提升路政巡查队伍素质,建立执法队伍权威,树立执法队伍形象。
2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现状
2.1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法规制度不全
法律法规是作为执法队伍执法权利的来源和标准,只有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才能有法可依,才能规范化开展执法工作,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目前,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但是对于整个路政管理工作而言,要达到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的目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形成体系,覆盖面不全,标准粗略。至今全国仍未建立起统一的作业要求和巡查标准,仅有部分省份制定的内部试行制度,也存在标准不一、方法简单、效果不佳等问题。
2.2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模式传统
现阶段,巡查工作主要依赖人力乘车和徒步两种方式进行巡查。就徒步巡查的方式来说,巡查质量较高,但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多,巡查周期长,高速公路沿线相关问题发现、处置及时性不足,与基层单位管辖路段长度的增长形势不匹配。人力乘车的方式,巡查周期相对小且占用的人力资源少,但是巡查质量不高,很难全面发现问题,存在低速行车安全隐患较大问题,同样需要辅助徒步检查。传统的巡查模式对于偷盗公路附属设施,未经许可在控制区范围内架线、埋管或修建构筑物等违法行为打击滞后,对大雾路段、车道通行等路况信息发布不及时、准确,往往是已经造成一定损失才发现或纠正,都是事后处理,及时性严重不足。
2.3 队伍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队伍经过多年发展,整个系统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再加上改革改制等历史原因,执法队伍存在职责不明确、职权不清晰、职工不负责的情况。许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执法队伍本身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对待巡查工作流于形式未深入思考,也没有发掘学习提高的主动性,存在执法能力水平不高的问题,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巡查效果。要杜绝避免交安设施不齐全,涉路施工不规范,路容路貌不整洁,经营单位服务措施野蛮等现象,只有加强队伍建设,深化高速公路执法力度,正常发挥巡查职能才能达到。
2.4 硬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足
我国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硬件管理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不足,没有与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进行有效融合,导致巡查内容不全面,巡查结果不准确,巡查工作效率不高。高速公路由于存在车辆行驶速度快、流量大且突发事件多的特点。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采用传统的设备设施,无法满足及时清除路面障碍物、修复损坏设施、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需求,导致巡查效果差、效率低,应对不及时,处置问题滞后。在高速公路里程增加和人民群众对高速公路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巡查工作的任务量和标准不断提高,并且无形中,增加了传统设备的维护运行成本和降低了巡查工作质量。
3 提升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的措施分析
3.1 完善路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要促进路政巡查执法过程的程序化、专业化、规范化,关键在于不断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具体、明确的执法依据,有助于提升执法效率,树立执法权威。针对我国各省市之间高速公路管理各行其是、互不统一的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开展各省市之间、监管单位与经营单位之间的协商,广泛化征求高速公路服务群体意见,形成能解决高速公路路政问题、符合城市发展的法律法规。同时,应该顺应时代潮流,结合形势变化,扩展内涵增补新内容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适时修订增补相关法律法规,促进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发展。
3.2 优化路政巡查模式
传统的徒步和车巡模式都有着一定的局限性,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难点和不足,无法形成优势互补。考虑巡查的重点是在保障执法人员安全情况下,及时掌握路况信息,打击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有效处置各类应急事件,维护行车秩序,可以优化路政巡查模式,补充和克服传统模式的不足。比如: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将高速公路元素数据化,将高速公路沿线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收集详细地理位置、统计路产设施、沿线组织、人口等基础信息等,将管辖路段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明确各单元的责任人,通过责任人对单元网格的巡查和实时跟踪,建立了一种更加有效的事件处置形式,主动高效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全面推动和提升路政管理工作精细化发展。
3.3 提升路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执法过程中,行使权力的主体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至关重要。执法人员要求要熟悉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应用法律条文;掌握辖区管段路况信息,结合实际突出管理重点;身体素质过硬,能高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同时,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和业务考核,从多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出一支专业、文明、高效的路政巡查队伍。比如:开展军事化管理,定期开展军事化训练,建立纪律严明的组织体系,培养执法队伍的意志、作风,提高身体素质和执法的执行力;开展执法讲座、巡查典型案件分件、执法程序应用、应对突发事件培训相关业务培训活动,让执法人员学懂弄通标准和规范,用法律约束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全方面的能力。
3.4 加强路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紧跟时代步伐,建立完善信息化科技化的制度建设,从制度、设备上,不断地向信息化靠拢,建立现代化路政执法管理模式,为路政巡查工作提供便利,保证执法质量。比如:培养大数据思维,无死角观察,开展数据化“网巡”。依托经营单位的基础设施,再增设强化监控体系,实现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隧道、桥梁及重点路段的全监控,有效监管高速公路路面情况、危险源、安全事故多发点等状态,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避免减少事故发生,即使已产生突发事件,“网巡”也能较传统方式及时发现、科学处置。
4 结 语
在交通运输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作为后盾,建立素质高、责任强的执法队伍作为保障,通过探索实践新时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应用前沿先进技术武装设备设施,才能更好地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法定职责,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