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新使命 开启新征程 奋力谱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统计新篇章
——访江苏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汉春
2021-01-06王汉春
记者:王局长好!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十三五”时期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统计事业在抗疫大战大考中持续发展的一年。江苏统计工作有哪些亮点?
王汉春:过去的一年,江苏统计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统计改革发展,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稳”的支撑、“进”的贡献。省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局年度27个专业考核中再创佳绩,优秀、良好等次率96.3%,位列各省区第一。
这一年,我们全面加强了党的建设。聚焦首要任务,突出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新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省委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这一年,我们高位推进了统一核算改革。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任组长的全省统一核算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省工信厅等13个省级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能力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统一核算数据质量的指导意见》,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设区市和相关专业处挂钩联系重点省级部门的工作制度,省政府5次召开会议对统一核算改革落地作出部署。全力做好规模以上单位入库工作,经国家统计局确认,我省新增规模以上单位2.79万个,比上年增长67%;净增规模以上单位1.47万个,比上年增长500%,客观全面反映了全省经济发展态势。统一核算改革过程规范统一、结果真实可靠、舆论反响良好,坚实的核算基础数据为江苏经济主动融入“双循环”、奋力夺取“双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一年,我们全力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对全省复工复产情况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开展9项快速调查,形成系列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加强经济监测预警,跟踪分析全省“六稳”“六保”工作进展和重大政策落实成效,围绕经济发展热点、焦点问题,全年编发统计专报32期、统计快报41篇、统计分析35期、运行报告11期。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服务好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编发10篇系列分析报告,吴政隆省长批示:“省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数据优势,主动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研究分析,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支撑。这项工作很有意义。”省统计局荣获国家统计局统计分析考核评比双第一。
这一年,我们高标准做好了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形成2019年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和监测评价结果,作为设区市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评选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重要依据。受省政府委托,省统计局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评价和考核情况。优化完善指标体系,制定《2020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了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这一年,我们高质量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体任务。人口普查被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全省近40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顺利完成普查主体工作,普查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唯一综合试点在我省镇江市进行,受到国务院人普办多次肯定。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等省领导亲自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对做好人口普查提出要求。全省人口普查质量验收达标率达99.8%。
这一年,我省全面推进了统计法治监督工作。制定统计督察实施办法和年度督察实施方案,对宿迁市和省科技厅开展首轮统计督察。认真核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移交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61人,其中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15人,县(市、区)统计机构负责人5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41人;立案查处违法企业68家,罚款390多万元,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并联合惩戒21家。主动执法、有案必查,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这一年,我们还持续推进了统计双基、部门统计、信息化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财政安排落实市县补助经费1.28亿元、乡镇(街道)统计奖励补助资金750万元、“四下”单位抽样调查补助经费290万元,有力保障了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编撰《企业统计业务指南》丛书和《乡镇统计工作手册》,受到基层普遍欢迎。省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明确了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设置专职统计岗位,落实了分管统计工作的责任人。深入开发数据中心应用项目,研发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数据江苏”APP、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联网直报企业智能匹配系统。出台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推进处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全省广大统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记者: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提出了“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新要求。请问江苏省统计局在贯彻落实这一新要求方面有怎样的考虑?
王汉春: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将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作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总纲领、总命题、总要求。全国统计工作视频会议也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作了全面部署。这些为我们谋划未来明确了战略指引和行动遵循。我们要在“国之大者”中找准坐标,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预见性,在新起点上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实现新的跃升。要全方位全领域对标对表,不负重托,在“争当表率”上展现更好形象,在“争做示范”上实现更大作为,在“走在前列”上作出更大贡献。要在全国找坐标,在全省树首创,占据领先的位次,形成过硬的成果,使江苏统计工作争当一流、争做最优、走在前列成为不懈追求。
为此,我们在全省统计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时期,江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努力实现以下五个“走在前列”目标,即:在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上走在前列,在统计制度方法科学健全上走在前列,在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上走在前列,在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上走在前列,在统计体制机制完备顺畅上走在前列。
记者:去年您接受本刊采访时提到了能够体现江苏特色的“三六九”工作思路。展望2021年,对这个工作思路有新的思考吗?
王汉春:我们认为,全省统计现代化改革走在前列,仍然要以“三六九”工作方略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总方略。“三”是目标,“六”是立足点,“九”是抓手。“三六九”也是全局和重点的有机统一,“三”是目标系统,“六”是管理系统,“九”是落实系统,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要努力做到眼前和长远统筹,全局和局部配套,渐进和突破衔接,上下和左右贯通,合力谱写好推进江苏统计现代化改革走在前列新篇章。
记者:请问有什么具体举措吗?
王汉春:今年我们要突出抓好的9件事又有了新的内涵。一是在实施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方面,要出台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修订实施与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衔接的江苏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收官工作,完善“三新”统计调查,等等。二是在建立构建新发展格局统计评价体系方面,要研究科学反映新发展格局情况的指标体系,健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统计监测,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完善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等等。三是在开展现代化建设进程统计监测方面,建立评价体系,实施监测评价,完善现代化统计制度方法。四是在做强统计调查方面,加快建设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深化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五是在做精统计分析方面,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组织开展一批课题研究,拓展统计宣传。六是在做实统计监督方面,启动《江苏省统计条例》修订工作,出台加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建立统计领域“红名单”认定制度,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统计督察工作。七是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方面,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大基层减负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八是在协同推进部门统计方面,健全全行业、全覆盖的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推动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推动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力量。九是在融合社会统计力量方面,拓展统计调查领域,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民间统计调查,打造统计“智库”。
记者:谢谢王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