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构路径的共生逻辑
2021-01-06刘大婷
刘大婷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2)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继海洋、陆地、天空、外空之外的第五空间,承载着人类越来越多的活动。当然,网络空间的安全隐患也日益上升,已经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伴随着在全球影响力不断提升,也顺势提出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方案”。2015 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个战略构想的提出,是中国人民及世界各国的共同需要,也是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必然选择。而如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成为了新的时代问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内涵为逻辑起点,从构筑网络责任共同体入手,打造网络利益共同体最后实现网络和谐共同体,最终成功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构的必然性:网络时代的吁求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止2020 年3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1]网络空间作为继海、陆、空、外之后的第五空间,已经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场地。世界因互联网变得更丰富,距离也因互联网变得更接近,与此同时,互联网也将世界各国都融合为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各国都面临网络安全与网络暴力等多重的网络空间问题,网络空间也从最初简单的信息传递变成了明争暗斗的权力场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等网络问题逐渐登上舞台。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获得利益的最大化,竭力阻碍信息弱国运用信息的自由权。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继广播、电视、报纸之后的第四媒体,凭借计算机技术的互联互通使世界各国的人们共享着同样的信息。这些信息既有经过筛选加工过的,也有来自最原始的,没有经过任何意识形态洗礼的,当然,这其中也会存在一些被编造的信息。于是许多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对网络中的这些信息进行添加、修改、甚至恶意引导使之成为不良信息,这些不正确的价值观在网络中渐渐发酵,不仅对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且也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中的正常生活秩序,从而对其他网络行动者以及整个网络社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物质和精神以及心理上的损失,这已经成为网络空间中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以上种种的现实问题说明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已经迫在眉睫,然而不仅仅是时代的问题呼吁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更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也在预示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一直以来,我国奉行的都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并始终坚持不动摇地用之指导同世界各国的发展关系,其宗旨就是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同样,在网络空间成为各国争相抢夺的高地之后,我国也依然坚持将和平放在目标的首位,积极倡导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发展,加强维护网络空间的稳定。在网络社会发展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人类未来的和平发展道路能不能顺利走下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各国能不能把网络空间的发展转变为本国的机遇,把本国在网络空间的发展诉求也同样转变为世界的和平发展机遇。应该说,网络空间的繁荣稳定不仅是中国发展的机遇,更是世界各国人民的福音。因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构不仅事关全人类的前途命运,也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更是应对网络空间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各国都应当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应对共同的挑战、谋求共同的利益,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于全人类,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基于责任共担构筑网络责任共同体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新理念,作为中国贡献给世界的新方案,向世界呈现了网络空间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谐共同体的递进担当,只有承担共同的责任,才能享受共同的利益,实现共同的发展,一步步向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迈进。正如西塞罗所说:“我们不是为自己而生,我们的国家赋予我们应尽的责任。”[2]面对人类共同的网络空间,我们同样不是为自己而生,面对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不管是个人、社会或是国家都责无旁贷。
首先,坚持个人自理,加强网络空间行为自律,提升网络素质。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清楚的是网络、移动和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世界各地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民也迎来了“第二人生”。但全球网络的发展是秉承着“共建共享”的原则,网民不可能坐享其成,仅仅享受着网络发展带来的利益,而应该本着负责任的态度顺应时代的发展规范自身的行为,加强自律,提升自身的网络素养。古人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如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的支持与拥戴,同样,网络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网民的责任与担当,每一个渺小的个体也有着伟大的责任与使命。所以加强自律不仅是网民在网络空间自我调适的手段,更是网民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目的性行为,它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网络强大的赋权能力让每个网民拥有更多的权力、更多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以及更加自由的灵魂,也让网民的主体性空前崛起。与个体崛起相对应的便是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政府管理变得繁重复杂,管理难度不断增加。个体的主体性与管理方式的复杂性成为网络时代日渐突起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化解除了变革管理方式、实行有效管理外还必须依靠网民自身的自律。网民只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承担网络空间发展的责任,推动网络空间的和谐有序发展,才能共同维护好亿万民众的精神家园。
其次,强化社会治理,规范网络空间法律法规,实现网络法治。在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技术换代与网络治理一直是一个相伴而生的主题,相对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速度,网络规制不仅落后而且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特别是面对网络空间社会关系的实在本质与存在机制发生的变化,网络的虚拟空间已经逐渐演变为人类的生活世界,现实社会的治理规则已经不完全适应于网络社会,政府在网络治理方面显得捉襟见肘,成为亟待解决的瓶颈。对于网络空间治理的理解,我们应该立足于互联网工具的理性选择上,网络工具的逻辑性构成了网络空间治理的技术基础。正如网络时代,互联网技术与人类行为耦合之后,人类的生活方式与相处模式也发生了趋势性的变化。随着互联网信息进程的加快,人类也从原先的“工业人”转向了“信息人”,社会也从原先的“工业文明”转向了“信息文明”,互联网的功能性也在不断地向外释放。只有理性选择网络工具,合理地将互联网置身于社会的控制下,才能将其功能发挥到每个需要它的地方。要想实现网络空间法治,核心是要充分发挥法治在网络空间行为方面的导向与引领作用。按照网络空间本身的规律进行考量,当然也要考虑到网络自身发展的规律,不能简单地把现实生活中的规则运用于网络空间,也不能简单地照搬外国的经验。同时持续加大网络空间的执法力度,严肃处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才能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促进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
最后,加强国家管理,保障网络空间数据安全,净化国际网络。在互联网时代,人类第一次面对肆意横飞且碎片化的信息洪流,他们无法运用正确的技术手段将其合理地处理,网络空间仍然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法律进行约束,任意国家和个人都可以在网络空间肆意妄为,给国际公共安全和国际秩序的正常发展都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网络安全成为了各个国家共同面对的最为棘手、最为紧迫的现实问题。可以说,在当今世界,没有网络安全便没有国家安全,保障网络社会安全的能力与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标准之一。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就如同维护现实社会的安全一样,因为它同样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保卫网络社会的安全也是国家相关部门的职责,因为网络环境的安全就是信息时代的社会安全。所以,面对网络空间的不和谐声音,要积极发展互联网,从宏观上来说要加强立法,建立健全网络社会的法律制度,规范网络时代的社会行为,维护社会安全。从微观上来看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网络安全首先就是要严禁网络各种各样杂乱的信息、严禁黄赌毒以及封建邪教信息在网络的蔓延与传播,严厉打击各种网络犯罪现象。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大环境下,网络安全问题作为全球各个国家的共同责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所以只有加强国际网络合作、承担共同的网络责任,才能最终造就清朗干净的网络空间,还原和谐静谧的网络社会,实现各个国家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基于共同利益打造网络利益共同体
利益作为人类实践和活动的基本动力,“人们通过奋斗所努力争取的一切,都是与他们所需的利益相关。”[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说到底就是要打造网络空间利益共同体,网络的发展已经将世界上各个国家串联成一个链条上的利益相关者和利益共同者,国与国之间只有坚守着利益共同体,人类的整体利益才能得以扩大与提高。而利益共同体的打造,必须坚持建立思想上的共识,解决着共同的矛盾,才能深化网络空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全球利益共享。
首先,建立思想共识,面对全球网络价值观多元化,追求和而不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世界各国已经被网络连接成一个整体,在网络空间中各个国家都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也在不断打造着共同的利益。面对网络空间各个参与主体的不同,自然在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价值选择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这些差异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而不断演化,最终演变为价值冲突。在人作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出现实价值关系明显不同的主体性特征,而这些特征造成了人们的生活需要、利益需求和能力诉求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最终形成所谓的价值观差异。在世界历史上,中华民族最早便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思想上的差异,人与人之间志同道合固然惹人羡慕,但“不同”才是现实中频繁存在的。在打造网络空间利益共同体时,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会因为利益诉求的不同产生纠纷与冲突,我们不能求“同”,但我们可以求“和”。通过各种因素的差异互补来寻求最大利益的整合,面对网络空间多种价值观的争议,亟需一种普适的主流价值观来引导各个国家在不同种寻求和谐,为着共同的利益以君子的方式和平共处。
其次,面对矛盾共同商量,积极应对信息全球化矛盾,坚持求同存异。随着信息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人类社会已经变成了一个即时互动、利害相关的社会,过去遥远的他者正在变成我们的“全球邻居”。当然基于网络人们也可以迅速了解到一系列全球性的问题,通过主体间的交流、沟通与理解,一些深层次的共同思想观念正在逐步形成。比如,面对全球变暖、海洋污染、能源危机、物种消失等多种问题,环保、节能、绿色等观念正在成为人类共同的意识而深入人心。当然,我们必须清楚的是,这些由信息全球化带来的共同机遇并不能掩盖了利益背后还存在着的矛盾与冲突,打造利益共同体的前提必须解决这些随着时代而来的问题。
由于各个国家具体国情的不同,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不同,相关的利益和需求也就有所不同,带着这些不同进入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中自然也就会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和非同步性。即使面对这些不同,在矛盾的解决过程中,也要求人们必须要有全球意识,承认了全球意识就是承认人类共同利益的前提。面对国家间的不同,只有相互理解与沟通,加强协调与合作,尊重国家间原有的差异,在打造利益共同体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持求同存异,才能破除那些非此即彼的想法,看到他们之间的多元并存和辨证统一,最终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最后,坚持合作共赢,深化国际网络交流与合作,实现互惠互利。有了思想共识的基础和矛盾共商的前提,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已经不再是什么艰难的事情。一直以来国际利益关系都是国家对外关系的基本出发点,国家间的利益既有对立和冲突的一面,也有协调结合的一面,这些基本一致或部分一致的利益关系,构成了国际合作的基础。所以面对网络空间治理存在的种种冲突与矛盾,中国提出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个崭新的战略方针,与传统的国际合作不同,网络国际合作的主体不再仅仅局限于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而是扩展到了各个国家下的民族、企业甚至普通民众,可以说,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参与主体是多元化的。所以面对多元化的主体,共同信任就成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灵魂基础,不同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在缺少法律的统一规制和限制的条件下,将其联合起来解决共同的问题,并最终朝着统一的方向走去,这就迫切需要建构一种共同信任机制。殊途同归,在网络空间也是这样的道理,必须通过在网络空间有影响力的国家之间积极展开合作,建立各种对话沟通机制,尝试通过对话与合作来增强彼此间的信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网络空间的国际合作。
四、基于共同发展创造网络和谐共同体
“和谐”虽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中的重要一环,但它并不是社会主义的专有概念,也不是特定社会制度的标签,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俨然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即使网络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与主体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面对网络空间存在着共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种种挑战,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依然迫切要求建立一种和谐共赢的良性发展状态。
首先,追求政治和谐,反对网络霸权,实现网络空间和谐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不仅仅是人们话题背后的重要背景和技术手段,还成为了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网络在给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支配人类社会结构和生存方式的重要力量,而这股力量正在催生着网络霸权的产生,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和谐发展。所谓网络霸权,顾名思义,“就是指信息技术发达的国家或组织利用其技术优势妨碍、限制、干涉或有意压制他人对网络信息的自由运用,以谋求自身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利益。”[4]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他们掌握着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的主导权,垄断着互联网的信息市场,大肆鼓吹“互联网自由”,认为网络空间是全球公共的领域,不应该受到任何单个国家的支配与管辖。实质上,这不过是他们的糖衣炮弹,排斥其他行为主体平等参与网络空间的管理,利用虚假的自由幻象来掩盖他们想要维持网络空间霸主地位而已。事实上,我们都清楚,网络虽然无国界,但网络的基础设施、网络主体和网络企业等都是有国籍区别的,应该受到所在国的管辖。因此,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应普遍支持维护网络主权,尊重网络主权,坚持遵守主权平等的原则,彰显出国际正义;反对为谋取本国利益而无视他国主权,只顾自己安全而不顾他国安全的霸权行为,努力追求政治上的和谐,实现网络空间的和谐发展。
其次,追寻经济和谐,缩小数字鸿沟,实现网络空间平等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竞争越来越猛烈,网络经济应时代而生。如同其他技术一样,网络经济的发展也同样存在着诸多挑战。网络技术的发展加深了国家间的实力失衡,南北差距被进一步拉大,其中最明显的表现便是“数字鸿沟”。全球顶尖的网络技术都被西方发达国家所掌握,网络规则也被西方国家所掌控,发展中国家在网络国际舞台上几乎没有发言权,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技术安全与发展问题都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这些网络上的政治经济失衡,使得一些信息发达的国家开始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限制甚至压制他国对于网络信息使用的自由,以此来谋求本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很显然,数字鸿沟使互联网成为发达国家谋求跨世纪战略优势的工具。数字鸿沟出来存在于国与国之间,国家内部的城市与民众之间也存在着数据接入差距。最明显的还是城市与农村接入网络的差距,城乡网络普及的差距再次拉大贫富差距。网络就像一辆列车,但车票却不是人人都有,先行乘上这辆列车的城市或国家将迈入更发达的领域中。从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到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再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差距,未来这些差距或许不再局限于经济———而是网络,孤立的人与联网的人的差距。面对这些差距要加强观念创新与技术创新,只有拥有核心技术,坚持自主创新,才能在国际社会上占据一定的优势地位,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才能在平衡发展中建构。
最后,寻求文化和谐,消除文化冲突,实现网络空间文明发展。文明是人类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区别于自然而存在的一切生物和现象的创造物。随着网络这张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网”被编织出来,人类文明似乎也被“网住”了,不能上网的东西就意味着被淘汰,因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渠道。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网络文明在照亮人类前进方向的同时,也背靠着阴影。它冲破了国家间的界限,实现了文明的融合与升华,但也带来了文明的冲突与文明的压抑,各个国家闻风而动,掀起了抢占网络制高点的热潮。计算机网络作为20 世纪西方世界的舶来品,有着与我国民族文化特色大相径庭的西方异质文化,其中最大也是最明显的对抗焦点首先表现在语言和文字上,语言和文字是一个民族的存在标志,也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根基。当这两种异质文化产生冲突时,首先表现出来的不是军事或者地域冲突,而是文化冲突。要想合理建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消除文化冲突,建设好网络文化,就必须坚持既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广泛吸纳世界先进文化,同时在网络文化中提升和发展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只有通过不断的交流,文化才会更加枝繁叶茂。许多民族文化的发展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借助网络这样一种便利的平台,相互借鉴、相互交流,在相互尊重中促成彼此的发展,实现网络空间和谐文明的共同发展。
五、小结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模式的广泛普及,网络空间作为人类新的生存空间,给人类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这些网络空间的风险与挑战,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置身事外,时代的发展将世界各国的命运连在了一起,和则两利、分则两伤。所以面对现实发展的情况,中国率先提出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构想,不仅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也准确回应了网络空间的发展难题,同时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对于网络空间合作与治理的魄力和信心。要想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只有实现网络责任共同体、网络利益共同体、网络和谐共同体的层层建构,才能成功实现共生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