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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再阐释
——基于实践哲学视角

2021-01-05齐勇

关键词:哈贝马斯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

□ 齐勇

如果循着实践哲学进路对哈贝马斯思想加以耕犁,既可以将其各个时期的思想镶缀为紧凑的整体,又可以将其庞复体系梳理为一个较为清晰的逻辑框架。基于这一思路,哈贝马斯的思想大体可以归为两大类:一是关于实践哲学基本问题的解答,包括他对“理论与实践”、“实践与技术”关系的解读;二是与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的思考,其核心在于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广义上讲,后一问题也隶属于前一问题,但因为涉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下正确理解的问题,其重要意义则更为突出。

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研究中,从实践哲学视角阐发的成果不多,或对其有不够全面的认识,而这一实践视角才是哈贝马斯“重建”方案的基本视角。从实践哲学视角阐发可以解答哈贝马斯 “重建”方案的根本问题,即他对马克思实践哲学“不满”的根源以及他“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依据。

一、以实践哲学古典传统为依据设计历史唯物主义整体“重建”

哈贝马斯以“不满”来表达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而不是彻底否定和反对。这种不满主要是针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现有形式,而他的策略就是“重建”。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需要拆解并重组,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确立的目标。他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就集中体现在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研究者通常会遵从理论哲学视角,将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看作既成结论,静态比较其与马克思的观点差异。但如果循着实践哲学视角,我们就能获得一种从体系的表层深入、沿着他的实践哲学总体思路动态回溯的可能,从而揭示出激发其“重建”冲动的最终根源。

实践哲学源起于亚里士多德对理论、实践与制作的区分,与亚里士多德认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理论是最高级的活动不同,马克思与哈贝马斯都强调实践更加重要。但在对实践的理解上二者存在着分歧。哈贝马斯“重建”工作最大的特色,就是由此出发,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和体系加以改造和重建。其中最根本性的工作,是依循实践哲学传统,基于交往实践哲学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规范基础加以置换,用“交往行为”取代“社会劳动”的理论基础地位,从而逐步推展到整个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体系重建。

应该说,哈贝马斯实践哲学的立场、追求的核心理想与马克思(甚至与亚里士多德)是一致的,但在理论的体系上,他们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一差别基于时代差异,源于基础概念,显于体系框架。

哈贝马斯认为,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都没有真正理解历史唯物主义,自1938年以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始终受着被斯大林法典化了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框架的禁锢,后果更加严重。所以,斯大林确立的统一化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尤其需要重建。

哈贝马斯从实践哲学视角出发,以“交往实践”为出发点,指出传统历史唯物主义有如下缺陷:缺少反思的历史客观主义;对资产阶级规范和价值中有用因素的抛弃以及对道德规范在社会进化中的重要意义的忽视。而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中最根本的工作,就是对马克思的基础实践——“生产劳动”概念的替换,而这一替换的依据,主要就是依据亚里士多德对“理论、实践和制作”的内涵规定及关系的处理,以及阿伦特的相关思想。

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主要是建立在“社会劳动”和“类的历史”这两个基本概念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个基本假设的辩证法基础之上的。具体说来,一是用“交往实践”取代“劳动实践”,二是不再用上面的两个假设去说明社会静态结构,三是对社会的动态发展机制进行了新的阐述。循着哈贝马斯实践哲学的致思逻辑开始考察他的“重建”工作是最为恰当的研究思路。

二、以“交往实践”概念为规范基础,替换“社会劳动”概念

哈贝马斯提出两种实践哲学范式,并对其中的“生产范式”实践哲学进行批判。他认为存在两种实践哲学,一种是亚里士多德本源意义上的实践哲学,另一种是“生产范式”的实践哲学。前者他要继承发展,后者则要鞭挞批判。从其理论的前后逻辑来分析,哈贝马斯所指的“生产范式”的实践哲学几乎可以说是他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量身定做”的概念。

哈贝马斯认为在马克思那里,解放的实践只能通过异化劳动的自我扬弃而实现,但如此一来,马克思也屈服于主体性概念,所以,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依然是主体哲学的一个变种,它虽然没有把理性安置于认知主体的反思当中,但把理性安置在了行为主体的目的合理性当中”[1]75,即按照哈贝马斯对人类行为的划分,他把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视为一种目的理性行为。

哈贝马斯认为上述的这种实践哲学用劳动代替了自我意识,强调行为主体对客体世界的操纵,因此,它虽然不是把自我意识作为世界的原则,但把劳动当作现代性的原则,从而很容易就推导出了科技生产力的概念。这一类型的实践哲学不可避免地滑入生产范式的泥潭,这种生产范式把理性的有效范围仅仅固定在真值有效性和效用上,其他的一切价值统统予以排除。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就是这种“生产范式”实践哲学,需要作为主要的批判对象。哈贝马斯的交往实践哲学要和这种实践哲学相区分,“在交往行为理论中,把生活世界和日常交往实践结合在一起的循环过程,占据了马克思和西方马克思主义为社会实践保留的中介位置。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历史定位、依赖于肉身并直接面对自然的理性,应该与他者协调起来”[1]369。

生产范式的实践哲学中的“不加反思的历史客观主义”从何而来?哈贝马斯认为这源于“社会劳动”这一基础概念。抱着对“生产范式”实践哲学的批判态度,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规范基础“社会劳动”进行了置换。

哈贝马斯分析指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史已经使实践哲学及其理性概念的困境昭然若揭。出现这些困境,几乎都是因为对规范性的批判基础缺乏清楚的认识。”[1]75“这些基本困境是和实践哲学的规范基础,特别是实践概念对于社会批判理论的贡献从未得到明确的解释分不开的”[1]76。他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规范基础从一开始就是不明确的”[2]4。马克思的社会劳动概念必然导致一种自然主义的结论,而这种结论会损害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批判性”,而只有当马克思的社会理论能够避免作出这种错误结论时,它才能真正成为“批判”的理论。

如何让批判理论重新焕发活力?这些规范内涵如何在实践哲学中得到恢复?他认为需要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规范基础即实践概念加以改造。“如果我们把实践概念从劳动转向交往行为,就会出现一种完全不同的视角。……一旦放弃生产范式,我们就可以为整个潜在的意义世界去捍卫意义与有效性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不仅仅是为了肯定命题和意向命题所表达出来的意义碎片”[1]373。

哈贝马斯认为,实践哲学出现了一种穷竭的症候,但穷竭的是意识哲学范式,因此必须从意识哲学范式向交往范式转变,才能消除这种穷竭的症候。黑格尔和马克思、海德格尔和德里达都没有完成这种范式转换。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劳动”这一概念并不适合说明人类历史的起点问题,也不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出发点。在他看来,社会劳动是一种经验性的活动,它体现的是一种生物性的机制,遵循“主客”模式,追求的是对外部自然控制能力的增强。这是一种工具性的活动,遵循技术规则,运用技术知识。他认为“社会劳动”这一概念显示了马克思“实践”概念的缺陷,在黑格尔的早期思想中,提到了劳动与相互作用的关系,但马克思仅把实践狭隘地理解为劳动这一唯一的内容,忽略相互作用。马克思的“社会劳动”虽然是群体活动,但是是一种战略活动,根本上还是一种“原子化”主体集合并列式的目的理性的活动。“社会生产也可以按照工具活动的模式来理解……这样,全部生活过程可以用生产的观点来理解”[3]。在这样的分析逻辑之下,如果以社会劳动概念为基础,人类的社会生活从目的到过程,只充斥着工具性和生物性的内容。“马克思的社会劳动概念适用于区分灵长目的生活方式和原始人的生活方式,但不适合于人类特有的生活方式的再生产,因为冲破在脊椎动物门类中形成的社会结构的,不是原始人,而是人”[2]108。从这里看,哈贝马斯暗示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也存在模糊性。能够真正作为人类完整生活基础的只有交往行为,它发生在生活世界背景中,与三个世界同时关联,最具合理性。交往行为是包括劳动生产在内的其他社会行为的基础。

应该说,哈贝马斯的这一思想既以阿伦特为中介,受到亚里士多德行为三分法的启发,又直接受到耶拿时期黑格尔关于“劳动与相互作用”的启发。黑格尔认为相互作用即交往,它是按照规范进行的,而劳动是按照技术规则操作的。劳动依赖于相互作用,后者高于前者。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最大的失误就是混淆了二者,用劳动吞并了相互作用,工具性的活动占据了中心位置,在用技术规则和社会规范整合社会生活和解释社会进化之间,马克思错误地选择了技术规则,历史唯物主义的属人性质被经验科学抹杀了。因此,要克服这种错误,就要回归实践哲学的古典传统,重新纠正实践和技术的关系,以“交往行为”代替“社会生产”的基础位置。

三、从实践哲学视角重构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

马克思基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认为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最基本的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尤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哈贝马斯从定义到结构都不同意马克思用社会基本矛盾分析社会结构。

首先,哈贝马斯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概念进行了重构。他把生产力归为三个因素:劳动力、生产技术的知识和组织知识。这与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生产力内容明显不同。哈贝马斯认为生产力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改造关系的工具行为,它仍然是以生物机制为基础的。从以上三个要素上看,生产力几乎可以等同于“社会劳动”。生产关系在他这里被描述为一些表达着社会权力的分配的制度框架和社会机制。在他看来,所有制关系仅仅是区分有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的标准,对于整个人类历史而言,则不具有划分标准的意义。“根据对生产资料的支配,马克思把生产资料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然而,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观点,其结果仅仅是把社会划分为具有阶级结构的社会和不具有阶级结构的社会”[2]124。生产关系的历史普遍性被取消了。

其次,哈贝马斯否定了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结构来说明历史进化的历史普遍意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化所产生的生产方式序列仅仅适合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条件。“[马克思]常常用技术至上的思想去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法……但是,我们必须把交往行为的层面同在社会协作中形成的工具的和战略的行为层面加以区别。”[2]117-118他认为,马克思的“技术至上主义”倾向在恩格斯、普列汉诺夫、斯大林那里又进一步得到强化,因此,有必要从交往行为的角度对其加以修正。

哈贝马斯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今天已经不再适合揭示历史的发展,因为进化的生物机制早已让位给了文化的演进机制。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将历史的进步设想为直线的过程,并且“历史唯物主义总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轴心来重复[历史的]直线型进步和用辩证的思维方式表述生产关系的发展”[2]133。这是对历史理解的一种客观主义。这里存在着两个否定性的历史现实,其一,生产力并不像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样,在任何时候都是解放的潜力,都能引起解放的运动。今天,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位的生产力,成为意识形态,进而成为巩固统治的稳定性力量。“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基本假设,从经验上看是站不住脚的。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生产力的发展不再是一种‘爆破性的力量’”[2]101-102。生产力的发展可以引发问题,但是并不能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方式的革新。这样,哈贝马斯就切断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联系,因而也否定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历史进步”的基本观点。“社会基本矛盾”只适合于早期资本主义架构,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不具有效力。

那么,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应该如何描述?哈贝马斯的结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似乎应该由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更加抽象的联系来代替。”[4]71从整个人类历史来看,哈贝马斯认为,与生产方式这一“不够抽象”的历史概念相比,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关系更加具有普遍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中还包含“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哈贝马斯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区分只是相对的,马克思对二者关系的论述的根基还是源于“社会劳动”的概念,立基于技术至上论。今天的现实是,“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4]59。

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运用经济基础的概念,只是想强调资本主义制度危机产生的领域是经济领域。

四、从实践哲学视角重释马克思的社会进化理论

进一步,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关于“类的历史”划分理论也进行了分析与批判,他认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主要依据生产关系来对社会形态进行的分期,往往会导致经济决定论的解释。

历史唯物主义将“类的历史”的解释基础交给“生产方式”概念,即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运用于社会动态进化的解释之中。但在哈贝马斯看来,马克思把“类的历史”与“社会劳动”的概念联系在一起,把历史归结为生产力的进步,以生产方式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是一种技术至上主义。如果运用于划分人类所有时代的社会形态,生产方式的概念不具有足够的普遍性。“生产方式这个概念,它所反映的情况是,生产力的发展管理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尺度和方面,但对社会发展的分期来说却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尺度和方面”[2]121,因而,应该找到更加具有普遍性的抽象概念,来作为社会形态划分的标准。

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对历史的解释是将历史分解为三个要素:一是宏观的历史主体,二是进化上单线连续的、必然上升的发展路径,三是这种历史描述方式一定会将历史发展的动力归结到社会劳动和技术手段的基础上。这几乎是生物进化论的翻版,这种描述的缺陷是很突出的。

从主体上看,马克思将社会设想为宏观的历史进化主体,忽略了具体的历史个体作用,更重要的是,在工具性社会劳动的题目下,主体通性的维度在进化分析中被抛弃了。哈贝马斯认为,推动社会进化的是社会和与它结为一体的处于交往关系中的社会个体。社会进化体现为一种由具有学习能力的社会化主体的学习过程决定的合理的结构更替。他依据技术和实践、工具行为和交往行为的区别把学习的过程分为技术知识的学习和道德—实践知识的学习,并认为在发达资本主义条件下,后者更加重要。

从进化路径上看,以生产方式为进化逻辑带来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难以回答的问题,比如同一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旧石器与新石器时代划分的难题,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历史定位问题等,可见,历史唯物主义以生产方式为标准来划分社会形态,不够准确细致。哈贝马斯认为,实际上,社会的发展并非单向的、不可逆的永续向前,历史发展中的偶然情况会导致倒退的发生,历史是非单线性、充满复杂性的过程。

从历史分期的标准上看,他把社会形态的演进看作是由“社会组织原则”决定的社会一体化的形式转换。“组织原则”标志着不同阶段的发展水平,组织原则用于说明社会进化,比生产方式概念的抽象性更大。一个组织原则所确定的社会形态能够容纳许多具有同等功能的生产方式。

从社会发展动力上看,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在不同领域的解决机制。哈贝马斯认为,生产力在今天并不一定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具有解放意义的爆炸力量。在他看来,马克思也没有说清楚生产力和阶级斗争这两个动力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随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高福利和“补偿政策”,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改善和保障,极大地削弱了无产阶级的阶级色彩和阶级意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成立的历史前提已经不存在了。马克思所指定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主体,即无产阶级已经不复存在,无产阶级的革命意识也已经难以寻觅,因此,“马克思的希望——革命一旦掌握了群众,就能变成物质力量——今天似乎必然落空”[5]。这就是说,晚期资本主义平息了阶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对历史的推动作用也应该由社会化的主体的学习累积导致的制度的渐进改革和调整来替代。

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就是实践。他特别强调主体关于道德——实践知识的学习能力对社会进化的意义。这样,他以“交往行为”替代“生产劳动”作为社会进化的基础。如此一来,社会进化的动态过程的问题,最终被哈贝马斯还原到理论与实践、技术问题与实践问题的区分上来,归结到交往行为的层面上来。

综上分析,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不满,最主要是源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他的“重建”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可以在这一原点找到解释。对当代条件下“实践”概念的内涵以及“理论、实践与制作的关系”的推展思考,是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和重建的基本坐标。

五、实践哲学视角下反思“历史唯物主义重建”

(一)实践概念对勘: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

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根本缺陷在于“规范基础”的不明确,因此他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的最根本的焦点在于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生产劳动”概念。他认为马克思的“劳动”是基于主客体关系的工具行为,用劳动吞并其他实践形式,导致实践成为孤独的主体的“独白式”活动。

然而,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生产劳动作为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得以产生。在满足初级需要的基础上,人的需要的全面体系才能得以发展。因此,马克思以生产劳动作为基础,是因为人类的整个实践活动都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上。这是实践问题的唯物主义。

在马克思的理解中,劳动是一种具有辩证性质的活动。从目的和结果上看,马克思那里,劳动具有双重性质,一种是“作为劳动”的劳动,其目的是为了生存,其结果是生产出物质资料;另一种性质是“作为实践”的劳动,其目的是人的自由和发展,其结果表现为闲暇的创造和人的自由创造性的发挥。前者是消极意义上的劳动,类似苦役;后者是积极意义上的劳动,是一种自由和成就。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工人的劳动,即生产活动是一种创造力量。从当下向度看,它具有一种(对资本家的)进行补偿的量的积累功能,而从未来向度看,它蕴藏着一种(对工人自身的)革命和解放的质的跃迁功能。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也是一种过程性的活动。马克思的劳动有原始劳动(谋生)、雇佣劳动(异化)和自由劳动(创造)三重内涵。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劳动概念的理解,实际上仅仅局限于前两个层面,尤其是第二个层面。而前两个层面,即原始劳动和异化劳动,恰体现了“制作性质”。因此,我们可以说,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劳动概念的理解不够全面,恰恰忽视了马克思的作为实践的劳动概念所内涵的发展性与未来意义,以及最关键的作为人的本质展现的自由劳动。换句话说,哈贝马斯对马克思“作为劳动的劳动”给予了过多关注,而忽视了马克思“作为实践的劳动”。

那么,劳动与交往行为何者是更加根本的实践形式?无疑,劳动是人类第一个生命活动。劳动蕴含着人最原始的生命冲动,产生个体与自然原生的关系。人在交往中则会确立自我意识,与他人区别开来,在交往中建立的是人的次生关系。劳动产生交往的需要和前提条件。这在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过程中也得到了印证。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性论述中已经包含了交往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劳动彰显了劳动群众的创造者地位,而单纯交往则否定了人民群众的创造者身份。

从马克思与哈贝马斯各自的逻辑进一步推论,自然会得到不同结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中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必须通过革命的方式加以破坏;而哈贝马斯则认为要实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平等,主要依靠在交往中通过有效论证,满足理想的言语情境,达成共识。从现实看,建立在异化劳动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产生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雇佣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的命脉所在。只有摧毁私有制,扬弃劳动的异化性质,资本主义才会走向灭亡,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平等。仅仅依靠交往中的学习、论证、协商和改良,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可能被摧毁,人的真正的自由平等不可能实现。

劳动与其他实践形式之间是否存在着排他性的对立呢?马克思主张统一的整体实践的概念,在劳动与其他的实践形式之间建立了互动关系。实践并不是某种单一的内容,它是包括生产劳动、社会交往、科学实验等在内的一个系统。在马克思这里,实践作为中心整合了制作的内容,并且让理论为自己服务。马克思的劳动,并非原子化的谋生活动,它首先是一种“集体性质”或“社会性质”的劳动,这种劳动的社会性质,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中可以找到很好的诠释。马克思曾指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所以劳动首先是一种类的意义上的活动,而不是单个生物体的适应活动;人的“社会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的东西,从现实性上它指的是人的社会关系,所以劳动本身就具有社会性,人的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就是经济交往关系,它在劳动的基础上建立,而劳动是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劳动的异化、人的异化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异化。异化的扬弃,不仅仅是摆脱劳动的苦役性质,更重要的是让人从异化的交往关系中解放出来,恢复人之为人的自由发展本性和人与人的自由和谐关系。

即便看到了马克思“社会劳动”是一种需要人与人之间协调的社会协作,哈贝马斯似乎仍然为了符合目的行为和交往行为的区分,把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解为个人工具行为的集合,他不愿意承认劳动过程其间的协调是一种交往行为,而将其打上战略行为的标签。但实际上,正如前文分析的,马克思的劳动的目的恰恰在于摆脱劳动的工具性。马克思认为,应该从人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的意义上去把握生产劳动。“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6]147。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表现方式、生活方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无疑就是实践。

马克思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作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就与交往的扩大相互依赖、互为前提。“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6]147,可见,马克思在劳动与交往之间构建了一种紧密的互动关系,人类的交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随时随地发生,甚至战争也是一种交往。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出发解释历史,而由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则被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生产力的传播与发展都必须依赖人的社会交往关系,生产力的传播必须在交往不断扩大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历史就是在交往与劳动的互动中前进。随着交往的扩大,生产力的“跳跃式”发展会成为常规现象,民族的历史将向世界历史转变。而生产力的接续发展依赖于人的代际交接,马克思的“两种生产”并非只是生产力的再生产,还包括人口的再生产,而人口的再生产不仅仅具有经济的和生物的意义,其本身也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过程。因此,生产力的进步、交往的扩大,社会的进化,人的解放将会合并成一个统一的过程;解放的潜能蕴含在人类实践的总体性之中,而非任何一个单一的内容。

马克思与哈贝马斯实践观的不同在于,马克思确定社会性的“生产劳动”是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的一切其他实践活动展开的平台;而哈贝马斯似乎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条件下,生存的技术问题是一个无须探讨的问题,所以,他直接探讨交往行为和政治制度问题。正如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所说,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就是这种连续不断的生产,哪怕只中断一年,连人自身的存在都会消失。所以,从根本性上讲,交往和其他实践要依赖生产劳动,劳动是不可取消的基础性实践。当然,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水平的进一步发展也离不开交往。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在现实层面上融合了培根技术实践论传统的经验内容,在未来向度上又涵纳了亚里士多德传统的超验的解放内涵,因此,可以作为整个立足现实又寻求解放的理论的基石。

(二)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启示与偏颇

首先,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哈贝马斯指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私有制只能区别有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而用它们来划分社会形态则不够细致,这的确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研究没有给予足够说明的一个问题。哈贝马斯抛弃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中的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内容,这样,生产力只剩下劳动者和两种知识,因此,他的生产力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带有虚幻性质的东西。他指责马克思用社会基本矛盾对历史进行分析是一种“技术至上主义”。但实际上,马克思并未仅仅关注生产力的发展,他曾指出,资本主义时代,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这表明,马克思对技术的自律发展充满警觉,大力批判,对人类在道德领域的状况非常关注。他也指出了资本主义极端异化的现实,是人成了物,物统治人。而异化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即生产关系。异化并非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而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达到极端,因此,生产关系具有普遍性的范畴。

其次,关于社会形态的划分,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用生产方式为尺,将社会进化描述成单线的、直线的、不可逆的技术史。实际上,实践的人才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中心,马克思将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最终解放作为始终一致的价值目标。他还对社会进化加以如此理解: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发展阶段;人的自由个性阶段。这种历史分期恰恰是从人的交往关系角度界定的。

再次,在社会历史主体和动力上,马克思通过社会劳动的基础地位,使劳动者作为“异化的人”的现实境遇得以解蔽,使其“真正的人”的地位和前途得以显现,同时也赋予劳动者以崇高的历史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是一种旨在追求解放的启蒙的学说。马克思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结构作为根本动力,以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方式,即阶级斗争、社会革命和改革等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来说明历史的演进。比较来看,马克思的方案无疑更具有现实性,中国发展、社会变迁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结论。

最后,在理论旨趣上,马克思与哈贝马斯都继承了实践哲学追求人类至善生活的目标,并且进一步都预见到世界历史的发展终归将人类凝聚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马克思从人的总体实践的角度,认为在劳动与普遍交往基础上,民族地域历史将走向世界历史。人被奴役的根源在于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使人的一切关系处于极度异化之中,要实现人类的解放,必须通过革命手段彻底变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废除私有制。因此,在解放路径的选择上,马克思主张激进的革命,他的实践哲学充满革命性与彻底批判性。哈贝马斯则从交往实践出发,认为社会中的强制关系是由于“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所致,他的“解放”意味着交往结构中强制因素的排除,交往关系的合理化。他的交往实践哲学必然涉及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并推展到文化间性、后民族结构等问题的思考,对今天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他主张通过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一系列改良,以交往的合理化来达至人的解放这一目的,但实际上,一种制度框架内的规则调整能否对该制度本身具有根本的改造作用、资本主义框架内的规则调整能否从根本上推动历史进步和人类解放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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