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激活常规”:新型举国体制如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2021-01-04张翔刘苏
张 翔 刘 苏
一、问题的提出
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举国体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赶超型现代化”(1)“赶超型现代化”是指后发国家为了赶超西方国家而形成的现代化模式。详见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王雅林:《中国的“赶超型现代化”》,《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1期。的历史预置下,中国共产党依靠举国体制,以政治动员为主要形式,高效调动有限的治理资源,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与重大社会改革,使中国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构成了中国道路的体制优势,邓小平称之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7页。。但这种以动员为中心的举国体制毕竟生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情境中,其所依赖的治理机制与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原则存在深层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动员式治理机制依然是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研究表明,动员式治理机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弥补科层常规治理的组织失效、改善治理资源不足、弥补政府组织能力欠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科层组织局限性、治理资源不足、政府管理能力欠发展等问题依然是阻碍改革深化的主要因素。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以揭发和批斗为特征的政治运动大为减少,但以推动项目、执行命令为目标的”(3)冯仕政:《中国国家运动的形成与变异:基于政体的整体性解释》,《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动员式治理却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动员式治理机制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这需要政治体制提供一个稳定的“常态社会”(4)李培林:《努力回答社会发展中提出的新问题》,《人民日报》2003年6月11日。。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更需要一个常态社会为其供给稳态的政治社会环境。在这个常态社会中,国家治理要求维护型公共政策及常规性、程序性的公共管理(5)陈潭:《社会转型与公共政策创新——以人事档案制度为例的分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5期。。这就要求中国行政体系能够逐渐完成理性化转型,形成带有科层组织特点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虽然动员式治理机制具有制度优势,但这种以突破科层组织常规治理为主要特征的举国体制与理性化、科层化的组织变迁趋势有所悖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官员专业化、机构合理化、程序明确化等理性化方向(6)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开放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不断强化,这使动员式治理与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常规式治理之间的机制矛盾更为突出。
在这个背景下,举国体制由传统形态向新型形态转变就显得尤为必要,而推动这一制度形态转变的主要矛盾是动员式治理机制与常规式治理机制之间的矛盾。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就对新型举国体制进行了宏观规划,即在重大科技项目上要“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7)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这个重要的理论提炼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既指出了举国体制由传统向新型转变的现实需要,又明确了新型举国体制的一个关键特征,即“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这就从理论层面将新型举国体制与适应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举国体制相区别,为改革发展提出了总方向。
那么,新型举国体制应如何处理动员式治理机制与常规式治理机制之间的矛盾关系,以达到适应市场经济的目的?这实质上也是一个“举国体制往何处去”的重大问题。
现有研究对新型举国体制的关注主要集中在诸如科技创新项目(8)殷忠勇:《论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的构建》,《人民论坛》2017年第13期;李哲、苏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机制研究》,《中国科技论坛》2014年第2期;钟书华:《论科技举国体制》,《科学学研究》2009年第12期。、竞技体育发展(9)鲍明晓:《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举国体制的理论思考》,《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郝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新型“举国体制”的形成》,《体育文化导刊》2005年第3期。等少数重大项目上。在实践中,这些重大项目还拓展至抢险救灾、环境治理等重大社会治理领域。这些研究为新型举国体制的运转提供了案例基础。但这些研究局限于少数重大项目领域,而这些重大项目本身并不内生于市场经济体制,其对市场经济要素的运用属于外部性调整。对内生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国家常态领域,现有研究还难以充分呈现新型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关系。基于此,新型举国体制的深化研究需要进一步讨论:新型举国体制是否只能局限于国家重大项目领域?在更为广泛的国家常态治理领域中,新型举国体制能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二、“动员激活常规”:关于新型举国体制的一种机制解释
在国家常态治理领域中,新型举国体制正在形成以动员治理激活常规式治理的新机制。本文将之归纳为“动员激活常规”(以下简称“激活”机制)。这种机制的出现,意味着新型举国体制的运转空间正由重点项目领域向常态治理领域渗透,以适应更为广泛的市场经济运作。作为一种机制解释,“动员激活常规”机制具有特定理论内涵与运作机理。所谓“激活”机制是指通过行政动员治理机制对常规式治理机制进行“激活”,以提高常规式治理的行政效率。具体而言,“激活”机制是以“行政动员”的方式激活常规式治理的组织活力,以破除程序主义、事本主义、按部就班等因行政体系理性化而形成的组织惰性。作为新型举国体制运用于常态治理领域的机制形态,“激活”机制具有一些新特点。
第一,“激活”机制是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的机制互嵌。传统举国体制以动员式治理为关键机制。这是建立在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两种机制具有独立的作用范围与明确的治理边界的基础上。但新型举国体制所型塑的“嵌入关系”则使两种治理机制之间能够相互融合于统一的治理系统。“激活”机制则是在常态治理领域中两者相互嵌入的重要机制,代表着以“协作”为本位的治理方向。
第二,“激活”机制没有突破常规式治理的基本机制框架。在国家重点项目领域中,新型举国体制强调以行政动员的方式突破常规式治理机制,包括权责配置、制度规范、组织形态等,从而达到有效动员资源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常规式治理的运作方式、范围与规范都服从于动员式治理的需要。这种机制对于少数重大项目而言是有效的,但如果运用于常态治理领域则会对市场经济的深化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产生负面影响。与之相反,在“激活”机制中,常规式治理的整体机制框架得以维持,“动员”的作用对象仅限于常规式治理中的组织惰性。这意味着,“激活”机制是使动员式治理的运作方式、范围与规范服从于常规式治理的需要,尤其是提高常规式治理效率的需要。
三、一个案例检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F省实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常态治理领域早已与市场经济体制密切关联。当常规式治理中稳态的行政管理系统无法满足“赶超型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时,激发常规式治理活力,实现制度再生产,就成为地方政府创新的主要政策工具。上文的分析基于对“激活”机制的内涵与运作机理的逻辑推演,此处则运用“组织—过程”分析框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下简称“双创”)在F省的一个具体实践项目——“银团合作”项目进行分析(10)“银团合作”是F省团省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个重要项目。从治理逻辑上看,“银团合作”为了实现一定的任务目标,对固有的银行贷款产品组织与流程进行调整,具有新型举国体制的典型特征。基于此,本文将“银团合作”理解为新型举国体制的一种现实形态。,以检验与展示“动员激活常规”的运作过程,进而分析动员式治理机制如何在维持常规式治理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常规式治理机制进行“激活”,从而实现提高行政效率,破除程序主义、事本主义、按部就班等组织惰性。
(一)组织嵌入
近年来,服务与支持青年创业已经成为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在“银团合作”项目中,F省以各级共青团系统作为动员式治理的组织载体,并与农村金融机构的科层组织实现相互嵌套。
F省“银团合作”项目先后探索了试点挂职、兼职和省、市、县“三级联挂”等多层次的组织嵌入模式,即团省委动员农村金融机构派出金融干部以兼职或挂职身份进入并优化基层团委班子,配合党政中心工作,深入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尤其是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更专业、有效、便捷地服务农村创业青年,加强金融知识在农村青年中的传播,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如C县联社创新推广“1+18”模式,即1名县级联社高管挂职团县委、18个乡镇信用社年轻干部挂职乡镇团委,实现全县各乡镇信用社干部挂职团委全覆盖,助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工作。S县农行利用“金改”契机,通过乡、村金融站点在一线开展金融便民服务,创新成立流动金融团支部,在未设立物理网点的乡镇建立了“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室”,实行流动服务组包乡挂镇,巡回服务。Y县邮储通过成立县级金融团工委,探索出“金融服务办+服务站+服务队+服务员”的组织化服务模式。为保证项目的持续性和常态化开展,2015年团省委还与邮储银行F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组织嵌入模式制度化。全省共组建省级金融团工委1家、市级金融团工委7家、县级金融团工委40家,并在金融团工委下设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办公室,建立基层银行业机构团组织234个,共有172名银行业机构基层网点年轻干部兼任乡镇团干部,开展农村青年金融服务。
在这一组织嵌入过程中,F省团系统发挥其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的动员式治理优势,提供团组织工作渠道,方便金融干部走村入户,贴近青年,了解实际;以组织联建、活动联办、资源共享的方式激发金融行业的制度活力,拓展其金融业务,发挥其服务和产品优势。
(二)功能调适
在新的协作关系中,各相关机构围绕“银团合作”的目标任务,自然地形成了“政府部门助力、金融机构保障、共青团系统协调”的职责定位。
首先,政府银监部门承担了助力职责。银监部门在“银团合作”中承担了培训、权限、保障、激励和协调等职责。在银监部门的协调联络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金融挂职干部全面展开了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成立了“银团合作”青年创业风险基金,培育了一批“银团合作”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立了创业青年人才库和青年创业项目库。
其次,金融机构承担了保障职责。作为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营利性组织,农村金融机构成为整合党政机关、金融机构、科技部门、社会组织等各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源中最重要的一环,确保党政、市场、科技、社会“四位一体”合力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工作,为“银团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了金融保障。具体而言,一是金融职责,包括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推动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青年金融投资风险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能力。二是社会职责,包括推动建立农村青年电子信用档案,逐步健全农村青年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机制,协助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搭建金融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政策解读、需求反映、建言献策的互动交流平台。
再次,共青团系统承担了协调职责。在项目中,共青团系统利用自身的组织优势为“银团合作”项目提供协调。一方面利用自身平台,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既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与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承担起协调农村创业青年、金融机构、其他群团组织、相关社会团体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深化创新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实现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目标,增强各类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和联动,为协调工作提供进一步的组织保障。
四、“动员激活常规”的制度逻辑
“激活”机制的生成并非制度对特定条件的“应激反应”。相反,这种“激活”机制背后的制度逻辑是举国体制在复杂情境中积极的制度再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举国体制由传统形态向新型形态的转变呈现出宏大的历史演进,新型举国体制正是这种演进过程的重要结果。只有理解这个历史演进过程,才能准确对“动员激活常规”进行理论定位,从而把握“激活”机制在新型举国体制中的关键特点。
从制度再生产的视角看,中国的举国体制具有内在的制度再生产逻辑,对这个再生产逻辑的把握是对新型举国体制进行理论定位的重要前提。任何一种制度的运转都不是“去历史化”与“去情境化”,制度再生产的过程也不例外。
在中国,举国体制是近代以来“赶超型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赶超型现代化”是指“第三世界后发国家在现代国际经济体系影响下……通过有计划的经济技术改造和学习先进国家,带动广泛的社会改革,加速实现向现代化工业社会的转变,从而迅速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和适应世界环境的发展过程”(11)罗荣渠:《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理论的初步探索》,《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1840年以来,中国的国力优势消解在西方列强所设置的资本主义全球化格局中。从此,历次重大的政治社会改革都蕴含着“赶超型现代化”的历史情境。可以说,“赶超型现代化”不仅型塑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基本情境,而且构成了中国近代政治革命的重要合法性来源。(12)冯仕政:《中国国家运动的形成与变异:基于政体的整体性解释》,《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直至1949年以后,新中国的成立使“赶超型现代化”能够在一个独立统一的政治情境中,由一种政治涵义转变为政治实践。在这一情境下,通过动员式治理有效调动资源,推进国家计划的举国体制就成为“赶超型现代化”的制度选择。由此可见,“赶超型现代化”背景下的举国体制既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整个现代化进程的制度预置。
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赶超型现代化”的情境中加入了市场化情境,从而使举国体制的发展更为复杂。一方面,市场化情境需要一个常态社会,并要求中国各级政府能够在管理过程中形成以规则、程序为主要特征的常规性治理机制。另一方面,“赶超型现代化”的压力依然存在,动员式治理在特定条件下依然有存在的必要。由此,举国体制需要有效处理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之间的关系。可以说,“赶超型现代化”与市场化情境交织拉动并型塑了举国体制的制度再生产过程。
因此,本文从“赶超型现代化”情境总体强势的历史现实出发,以市场化情境介入的特征为线索,历史性分析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之间的关系,从中理解举国体制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的制度再生产过程。有关分析框架示意如表1所示。
表1 举国体制制度再生产的分析框架
根据表1的分析框架,可以从历史角度将举国体制的制度再生产区分为三种形态,它们分别对应了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之间的不同关系。
形态Ⅰ:改革开放以前的“替代关系”。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并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市场化情境处于缺位阶段,也自然不存在与之相适应的常态社会。因此,常规式治理只体现在局部,没有形成独立运转的治理机制。相反,赶超型现代化的“强压力”却成为主导维度。早在1964年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了“两步走”和“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13)《196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摘要)》:http://www.gov.cn/premier/2006-02/23/content_208787.htm。。为了快速实现这个战略目标,革命动员经验与苏联模式的结合将动员式治理推向了治理前台。在这个阶段中,动员式治理对常规式治理构成了替代关系。
形态Ⅱ:改革开放之初的“辅助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对一个常态社会的需要逐渐成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成为实现“赶超型现代化”的重要方式。由此,市场化由缺乏阶段进入起步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市场化在服务于现代化目标的同时,也将现代化情境融入市场化情境。在这种情境下,建立以“制度”为中心的常规式治理机制成为一种新的共识。从表面上看,这个常规式治理机制是在动员式治理机制组织失效的背景下对其产生的替代效应(14)周雪光:《运动式治理机制: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再思考》,《开放时代》2012年第9期。,但事实上,“制度”的形成与执行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以整顿、纠偏为主要特征的“动员”是有效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要素的关键性机制。邓小平在1975年和1981年屡次提及通过“治理整顿”等方式重塑制度有效性的改革措施(15)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2、776页。,正是这种机制的重要反映。因此,1981年至1992年,带有动员式治理特征的“治理整顿”,一直是中央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在这一阶段,常规式治理机制是在表面上与之对立的动员式治理的协助下形成的,两者呈现出“辅助关系”。
形态Ⅲ:深化改革以来的“嵌入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常规式治理机制逐渐围绕“制度”形成了自我运转的新形态,从而与动员式治理之间的摩擦日益突出。这主要表现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确定,并日益突破动员式治理的机制限度。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现代化基础薄弱的超大国家而言,整体性的国家发展从未脱离“赶超型现代化”的历史情境。因此,常规式治理在为市场经济提供支撑的同时,“照章办事”、程序主义等制度惰性又与治理资源快速整合的需要相违背。在这种背景下,一个“现代化强、市场化强”的发展情境开始形成,国家治理也出现一个新的矛盾,即同时运用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这对看似矛盾的治理机制为“赶超型现代化”提供支撑。由此,两种机制开始出现相互嵌入的关系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种形态是为了分析而建构的理想形态,并不是严格意义的阶段性划分,相互之间的交叉不可避免。在上述三种形态中,形态Ⅰ与形态Ⅱ是通常意义上的传统举国体制。在传统举国体制中,动员式治理能有效适应现代化维度的资源调动需要与市场化初期的制度建设。但是,传统举国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与市场化“双强”的发展情境,这就使新型举国体制成为一种需要。因此,形态Ⅲ是理论层面上的新型举国体制。
根据新型举国体制在制度再生产中的定位,可以发现,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的“嵌入关系”是新型举国体制的核心特征。在国家治理的长期实践中,这种“嵌入关系”也延伸出两种更为具体的机制形态。一是“吸纳”机制。动员式治理通过吸纳市场经济要素与常规式治理的管理方式,形成一种带有理性化特征的动员式治理机制。“吸纳”机制既能保持重组科层结构(16)王诗宗、杨帆:《基层政策执行中的调适性社会动员、行政控制与多元参与》,《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打通中央与地方的条线关系(17)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使上级政策快速有效地执行(18)陈家建:《项目制与基层政府动员——对社会管理项目化运作的社会学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等动员式治理的优势,又强化了管理与问责的规则性等常规式治理特征。二是“激活”机制。不同于“吸纳”机制,“激活”机制是以常规式治理为本位,利用动员式治理的优势激活常规式治理中的制度惰性,使常规式治理能够更加适应“赶超型现代化”的发展情境。
作为新型举国体制的两种机制形态,“吸纳”机制被广泛运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关于“项目制”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以“吸纳”机制为基础的研究。与之相反,“激活”机制则被更多应用于国家常态治理领域,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举国体制在从传统形态向新型形态转变的过程中,通过制度再生产不断调整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之间的关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新型举国体制不仅通过常见的“吸纳”机制在重点项目领域中取得显著的成效,更为重要的是,新型举国体制正通过“激活”机制在国家常态治理领域发挥积极的调控功能。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上看,“激活”机制将成为新型举国体制最为重要的表现形态。这个基本结论有助于厘清三个重要的理论关系。
第一,新型举国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赶超型现代化”与市场化的双重情境中,常规式治理机制所内生的制度稳定性与现代化所需要的高速动员之间存在着深刻矛盾。以动员式治理为关键特征的举国体制正是解决这一深刻矛盾的国家治理工具。长期以来,理论界习惯从区别苏联模式的角度出发,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特征,却忽视了新型举国体制在“赶超型现代化”情境下的历史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从邓小平对“四个现代化”的重新强调,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重要历史议题,“赶超型现代化”的情境压力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强化。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内生于“赶超型现代化”情境的举国体制具有持续存在的历史必要性。只是在市场化情境下,举国体制需要通过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的制度再生产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西方典型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新型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两翼”。只有在理论上厘清这“两翼”对制度的作用,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制度区分开来。
第二,新型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可以相互适应。如前文所述,理论界不同程度将动员式治理与常规式治理理解为一种相互替代关系。这些研究只注意到了计划经济时期以运动为导向的传统举国体制,并简单地将其与市场经济时期的政府治理形态对立起来。由此,举国体制也成为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容的制度形态。但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正是传统举国体制积累下的动员式治理经验为改革开放40余年来的常规式治理建立了必要的制度雏形,这正是“辅助关系”的实质所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中,举国体制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通过制度再生产的过程不断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吸纳”机制被用于国家重大项目领域,“激活”机制则被应用于与市场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国家常态治理领域。“激活”机制的发现与解释正说明新型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正从“不适”转向“适应”。
第三,新型举国体制是解释“中国经济之谜”的重要制度变量。长期以来,西方制度主义理论固守经典的“诺斯假设”(19)North, Douglass C. and Robert P. Thomas,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 Economic Hist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以成熟的产权制度、契约制度与政企分离制度为前提,从而将这个假设提高到整个西方典型国家能够成功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根据这一经典假设,西方理论界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诺斯假设”存在偏离,因此,中国的市场经济与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这无形中为流行于西方世界的“中国崩溃论”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奇迹突破了“诺斯假设”,从而产生了“中国经济之谜”。显然,主流的西方理论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再生产能力估计不足。当前理论界不断在中国特有的地方分权模式中寻找答案,如“分级试验”(20)Heilmann, Sebastian, From Local Experiments to National Policy: the Origins of China’s Distinctive Policy process, The China Journal, 2008, 59 (Jan.): pp. 1-30.Heilmann, Sebastian, Policy Experimentation in China’s Economic Ris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2008, 43(1): pp. 1-26.“财政联邦主义”(21)Qian, Yingyi and Barry R. Weingast, Federalism as a Commitment to Market Incentive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 1997, 11(4): pp. 83-92.“地方法团主义”(22)Oi,Jean C., Fiscal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 of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China, World Politics, 1992, 45(1): pp. 99-126.“行政发包制”(23)周黎安:《行政发包制》,《社会》2014年第6期。等都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但这些以“分权”为主题的研究也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市场经济与经济发展并不是自然相关的(24)Xu, Chenggang, The Foundation Institution of China's Reforms and Development,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2011(4): pp. 1076-1151.。事实上,地方分权在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过程中,加大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国家整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负面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新型举国体制的“激活”机制就成为弥补市场经济局限性与限制地方主义的重要制度基础。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通过举国体制的制度再生产巩固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从而创造了令西方理论界长期困惑的“中国经济发展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