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牡丹亭》中杜丽娘的情和理
2021-01-03徐雨婷
徐雨婷
内容摘要:《牡丹亭》中杜丽娘在封建传统礼教的束缚下,大胆追求人性之爱,寻求心灵寄托,展现了“至情”的一面,她在理学的牢笼中不屈不挠、顽强抗争,树立了理学思潮下女性与命运抗争的典范,生理情欲驱使其与理学做本能抗争,心理情感促使其与理学做主动抗争,历经生生死死,情理纠葛裹缠,成为理学功用下的奇女子。
关键词:《牡丹亭》 杜丽娘 生理情欲 心理情感 抗争 理学
汤显祖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作《牡丹亭》,这是在程朱理学兴盛的时代背景下,所呈现的一部至情、至爱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在塑造作品人格中,他大胆突破传统礼教的藩篱,展现人性意识的觉醒和反叛。在人物的构造中,他选中了杜丽娘这一角色,以她特殊的女性身份、深闺小姐的标识与理学做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充斥着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包含着爱情与理学的差异,倾诉着人性与礼教的矛盾,凡此种种,构成了杜丽娘在剧中人格的张力,复杂而矛盾。
一.生理情欲与理学本能抗争
《牡丹亭》中杜丽娘和柳梦梅的爱情千古传颂,得益于“至情”论的熏陶:“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1]2杜丽娘的深情,无关荣辱与礼教,只为追求所爱之人而献身。爱情中,男欢女爱自是寻常不过,作为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人,身体的本能会激发大脑皮层中意识的觉醒,那么爱的本质就必然存在着原始的生理需求。杜丽娘也不例外,何况她是一个在传统封建礼教下成长的深闺小姐,理学的压抑、女德的训诫,她的情看似已然湮没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洪流之中,殊不知,程度愈深的压迫反而激起了叛逆的思绪。柳梦梅的出现,正是给其觉醒与抗争创造了契机,换言之,假若不是柳梦梅,是王梦梅、李梦梅,杜丽娘也依然会走上反叛的道路,决定她奋起对抗的不是柳梦梅这个人,而是在残酷理学控制下渴望自由、期盼爱情的生理情欲。剧本第七出“闺塾”,先生陈最良教杜丽娘学习《诗经》,她“素妆才罢,缓步书堂下。对净几明窗潇洒”,[1]13而所习得内容“论六经,《诗经》最葩,闺门内许多风雅;有指证,姜嫄产娃;不嫉妒,后妃贤达。更有那咏鸡鸣,伤燕羽,泣江皋,思汉广,洗净铅华。有风有化,宜室宜家。”[1]13闺塾所学皆是传统的经学礼教,除了谨言慎行,“手不许把秋千索拿,脚不许把花园路踏”[1]14之外,还要遵理复礼,做一个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贤淑女子,生活、性情诸多受限。但《诗经》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2]3的文字在无形中已撩动杜丽娘的情思,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枯燥乏味,所处的压抑空间加剧了她的苦闷,纵使衣食无忧,也难敌少女情思荡漾。因而,才有了后来的游园惊梦、寻梦,以至于殉梦的故事。
所以我们有更多理由相信:“《牡丹亭》中的‘情’除了包括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外,更多的是一种本能的情欲与原始的生命冲动。杜丽娘对抗的不是某个人、某个家庭,而是由这些人物所代表的整个正统意识和正统社会势力,即被统治集团进一步歪曲了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学,而与“理”对抗的实质就是摆脱专制和束缚,要求自由和解放。”[3]对此,或许会有言辞来质疑杜丽娘对柳梦梅的感情,但其实,正是这种人之常情的欲望让她抛却负重已久的精神枷锁,突破对理学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以往乖乖女的形象中解脱出来,原有的温顺、矜持全都败在个人的生理情欲之下。这样的本能不仅没有削减她对柳梦梅的爱意,反而促使她在爱情的道路上与理学抗争到底,大胆而坚定。
二.心理情感与理学主动抗争
杜丽娘对柳梦梅的爱是深沉、持久的,“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1]2她对柳梦梅的感情可谓真挚、浓烈,与理学的抗争更是惊涛骇浪,险象丛生。当人体本能唤起了自我意识的觉醒,面对感情又怎可会得过且过,只甘心听从命运的安排呢?在爱情面前,杜丽娘是一个主导者,哪怕全世界都反对,她也依然坚定不移,爱的人、认定的一切都是达到了可付出生命的境地。一个深闺女子不屈于理学的淫威,为爱执着献身的精神令人折服。杜丽娘的爱情在历经情欲的催熟之后,在此时已然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假若她的爱情不能在现实中圆满,也要以死来祭奠那刻骨铭心的梦境,给灭绝人欲的伦理制度予以重重的反击。
杜丽娘的情感在游园之后发生了重大变化,若说《诗经》带给她的是懵懂的少女情怀,那满园的春景触动她的可就是觉醒的意识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1]22满园春光无限好,可这竟是杜丽娘第一次踏足,严父的威严、慈母的训诫、先生的教诲都让她做一个遵从礼教的淑女。这样她如何感受得到父慈母爱的亲情,又如何真正去体悟情的真谛,只是独自一人在理学的牢笼中叹息罢了。因此当爱情来临之时,囚禁的灵魂和躯体超越现实在幻境中与柳梦梅相恋、缠绵,她渴盼已久的感情在梦境中得到了满足,“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芍药栏前,湖山石边。领扣松,衣宽带,袖梢儿牙儿苫也,忍耐温存一晌眠。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好处相逢无一言?”[1]23如此一来,便在梦醒后还追忆梦境的美好,留恋那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涌动的情感世界不受自我的控制,寻梦中急欲挣脱封建教义的束缚,为爱而伤,为情而死。可歌可泣,可悲可叹。
《牡丹亭》中汤显祖极力塑造杜丽娘这一虐心的人物形象,“在杜丽娘身上,集中体现了作者的“至情”思想,体现了对封建礼教的叛逆与抗争,体现了对自由爱情的歌颂,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对理想人生的向往。”[4]她情感上的主动追求超越了冷酷现实,解放了冷漠人性,她的“‘非正常’死亡,是其追求‘人性解放’的一次祭奠。”[5]人鬼相恋,情意未了,至情、至爱凌驾在无情的天理之上,爱得勇敢而洒脱。
三.死而复生之情理纠葛
杜丽娘因爱相思成疾,玉殒香消,化作鬼魂在冥间也要与阎罗王据理力争,捍卫她爱的正义,在爱情的驱使下,她不再是柔弱娇羞的朱门深宅女子,而是变成因爱而死、为爱而再生的时代女性。生死之间,理想和现实之间,情感和礼教看似水火不容,矛盾重重,实则不然,马积高先生在《宋明理学与文学》一书中细致讨论了明代中后期的“反理学思潮戏剧”,在他看来,“《牡丹亭》中写的‘情’更多地侧重在生理上的情欲,即青年男女青春期性的冲动。”[6]268一方面,杜丽娘性格中的叛逆因素的萌生和滋长,很大程度上是长期在僵化的程朱理学的桎梏下压抑人性所致,并不是全盘否定了一切理学的内涵体系;另一方面,杜、柳二人的爱情不是完全地走着浪漫主义的道路,在杜丽娘慕色还魂之后,他们二人的真正结合仍需经受封建伦理道德的考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肯定,否则名不正,言不顺。汤显祖笔下的杜丽娘融情欲与情感为一体,与理学做顽强斗争,但二人最终的圆满还是赖于得到祝福的婚姻事实,仍是在封建传统礼教的框架之下。這样看来,“情”和“理”之间便不能一刀切地割裂开来。
“杜丽娘是以情爱战胜‘天理’的再生人”,[7]790不管那情爱是欲望还是真情,都能够让她生死穿梭,扛起反抗的大旗。伦理纲常于理学家而言,是规范人性的工具,情感追求对文学家来说,是凸显人性的手段,无情无欲之人是不存在的,扭曲、僵化的理学不能引领一个时代积极、蓬勃地向前,反而倒行逆施,摧残人性,那么人人都会去反叛它,哪怕只是名不经传的小小弱女子,饱尝了理学压迫的苦果后,便会朝着理想和自由去奋力抗争。这条抗争的路杜丽娘走得极其艰辛,历经生死,不改初心,只为坚守心中的那份情爱,好在故事的结局满足了我们读者的期待视野,这是作者对人物设定、故事情节把握上的适度,没有脱离社会的轨道,偏驰而行。“情”和“理”也在几番交锋之下纠葛裹缠,让杜丽娘的个人形象增添了多重意蕴。
在汤显祖的文学思想中,他崇尚真性情,主张“以情抗理”,杜丽娘是他以文字为武器,回归、呼唤人性的尝试,是他解脱生理情欲、感情束缚的个性追求。“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夢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但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耶!”[1]2汤显祖在《牡丹亭》中的题词以“情”驳“理”,高度讴歌“至情”的杜丽娘,爱情压倒礼教的斗争精神由此可见一斑,死而复生的情感经历为世间之情添加了理想、浪漫的色彩,在与现实礼教的对抗下才不那么残酷,“情”和“理”的冲突、矛盾才会随着时代发展,从表现至情、至爱的戏剧中逐渐淡化。
《牡丹亭》中杜丽娘在“情”和“理”较量的漩涡中勇敢追求爱情,释放了天性。她的爱情始于本能的欲望,升华于主动地抗争,终结于礼教的承认。《牡丹亭》作为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它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塑造了一个与理学对抗的杜丽娘,她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坚定、决绝,发掘了人的自由个性,唤醒了人的生命意识,在文学史上、学术史上,在时代的洪流中催人奋进!
参考文献
[1](明)汤显祖.牡丹亭[M].济南:齐鲁书社,2004.
[2]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罗建新.“礼”与“理”的叛逆——兼论崔莺莺与杜丽娘的抗争形象[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8(4).
[4]樊小青.《牡丹亭》中杜丽娘人物形象分析[J].文学界,2012(10).
[5]李志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视域下“杜丽娘”人物形象新解[J].文教资料,2017(5).
[6]马积高.宋明理学与文学[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7]徐振贵.中国古代戏剧统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陕西西安沣西新城第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