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旅游的减贫模式与优化路径分析*
2021-01-0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傅琪嘉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傅琪嘉
一、引言
“互联网+”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平台基础上,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跨界合作,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新产品、提供新业务、转变新模式、构建新生态[1]。2015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计划,“互联网+”逐渐渗透经济各领域,成为新的经济形态。更是创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的新机会[2]。“互联网+旅游”正在引领着一种新兴的旅游态势,不仅给传统民俗文化传播带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3],更是通过实现文化与旅游的互利共赢,为地方经济发展与精准扶贫提供有力的支持[4]。
二、“互联网+”文化旅游减贫模式
(一)互联网与不同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模式
1.“互联网+”冰雪文化旅游
冰雪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将带来产业价值链的变动,而价值链变动的程度取决于驱动力的大小。这种驱动力既包括各产业的实力、利益追求的愿望、文化素养的提升,也包括社会技术对产业融合的贡献程度。高层次的渗透融合是冰雪文化和旅游产业为形成冰雪文旅一体化发展的渗透融合,是科技推动下的融合。这种融合力图通过现代数字技术构建一种全行业的融合,实现冰雪旅游的全域化发展[5]。
2.“互联网+”茶文化旅游
“互联网+”茶文化旅游是在互联网时代,融合茶叶文化和旅游文化,在大众体验旅游的同时融入著名的茶文化。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将茶文化旅游的有关信息传播到世界各地,既实现了资源共享,也达到了宣传的目的。“互联网+”时代大背景下,茶文化旅游的群体性旅游特征极强,能够吸引大量的茶文化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
3.“互联网+”赫哲族文化旅游
“互联网+”赫哲族文化旅游互联网平台将网络大数据与赫哲族文化旅游结合起来,深度挖掘网络旅游资源,保护传承赫哲族文化。将旅游产品设计的重点放在小商品上,与时俱进,设计一些既具有实用价值又有观赏性的小商品,增强赫哲族文化的传播力度。通过使用互联网技术将民族精神融入产品设计中。在产品的设计中融入更多的民族情感元素,进行更多的民族情感性质的创新性设计,在情感层面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从而获得稳定的发展。加强网络化全覆盖,使信息服务范围扩大,扩大景区宣传力度,随时更新景区的信息[6]。
4.“互联网+”中医药文化旅游
以河南中医药文化为例,河南省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集中优势扩大河南省中医药现有品牌的影响力[7]。培育网络、中医药和线上宣传等方面的技术人才,作为河南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领头羊和主力军。积极培育新的有潜在优势的中医药文化资源品牌,形成品牌带动效应[8]。
(二)“互联网+”文化旅游的营销模式
1.O2O模式
O2O 模 式 全 称 为 Online to Offline,是互联网思维中运用较早和较为广泛一种营销模式。其运作思路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下经营信息的线上化。由线上的信息发布促成在线服务购买和评价,将消费者从线上带到线下,再由线下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服务。文化旅游也可以借助O2O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信息互通的全方位服务和体验方式。在互联网技术不成熟前,游客在旅游前很难获得大量的游览信息,选择性相对较少。但在O2O模式下,所有的文化旅游产业经营者都可以将自身的相关场地信息、票务信息、活动内容通过网络在线平台或自媒体渠道进行发布。通过这些措施能够大大地提高消费者的兴趣和参与度,达到消费者“身未到,心已动”的效果。
2.OTA模式
OTA模式全称为Online Travel Agent,其核心是改变了传统的旅行社的运营模式,不再依靠线下的宣传推广,而是借助互联网,将自身的品牌产品和旅游线路由点向面辐射发布,形成一套完整的线上宣传和线上交易模式。目前国内的旅游市场发展已经较为成熟,OTA模式也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旅游购买方式。根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我国旅游OTA市场交易规模在2017年持续增长,达到了8923.3亿元人民币,增幅20.7%。随着旅游预订互联网化的持续深入,在线旅游渗透率达到了16.5%[9]。
3.V2O模式
V2O 模 式 全 称 为 Video to Onine,该模式的实质是将各式各样的表演、活动、电影、短视频等流媒体形式通过网络平台,或收费或免费地推向广大用户。通过宣传视频的内容介绍,使得观看者对视频中的内容产生兴趣,从而带动线下的实际体验。
三、“互联网+”背景下文化旅游发展问题分析
(一)宣传力度弱,产业合作能效低
与互联网产业融合不够,严重阻碍了许多旅游地“互联网+”文化旅游发展。乡村旅游企业过于注重传统品牌的口碑营销,忽视了利用互联网平台。这主要受制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传统乡村旅游运营商对互联网行业的了解程度较浅,存在保守心理,不敢轻易尝试新的技术。另一方面,企业本身规模较小,增加对互联网产业的投入势必会增加企业的开支,且收益不确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相比利用互联网技术,传统旅游企业更愿意采取传统的运营方式。
(二)监管机制有待加强
“互联网+”背景下文化旅游难以快速发展,与旅游扶贫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也有关系[10]。乡村旅游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大力投入。有些地区政府政策支持不到位,使得当地旅游企业缺乏对互联网行业的正确认知,在提高贫困户资金利用率方面有所欠缺,在引进技术、培养人才方面缺乏长远打算。
(三)文化旅游对文化的开发利用程度薄弱
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薄弱是“互联网+”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面临的严重问题,文化与旅游缺乏深度融合。许多旅游开发地对于文化资源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许多文化还停留在最原始的状态,没有被开发成为产业,许多旅游企业仍采取单一模式,没有融入文化元素,产品附加值较低。利用文化要素的理念缺乏,严重制约了当地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打造,导致当地旅游产品缺乏地域文化特色。
(四)文化旅游地扶持难度大
许多旅游地扶贫对象基础薄弱,扶持难度大。形成农村人口深度贫困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无论是哪种原因致贫,共同的特点就是扶贫对象的基础薄弱,扶持力度不够。
四、“互联网+”文化旅游减贫模式的优化路径
(一)加大“互联网+”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
更新旅游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均衡发展是“互联网+”文化旅游视角下促进发展的首选策略。旅游企业可以与各地旅行社进行大力合作,有针对性地优先推广当地的特色旅游资源,对团体旅游给予一定优惠,在传统的B2C模式下加入B2B模式。
将当地真正有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就必须要深化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文化旅游扶贫质量。通过宣传推广让更多的潜在消费者认识和了解民族地区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吸引游客前来游玩,让当地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真正起到扶贫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责任保障机制
优化“互联网+”文化旅游的扶贫模式还可以通过构建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支持作用,通过构建责任机制、更新管理模式,实现规制与激励双管齐下,实行多方共同监管,将旅游项目的管理过程落实到个人,使地区旅游资源真正成为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关键。
(三)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旅游服务和文创产品
科学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实现文化旅游扶贫,要以不破坏当地的文化和生态环境为前提。
以“文化+旅游”的扶贫模式,充分开发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利用文化推动旅游行业的发展,以此来帮助贫困地区的人民实现脱贫、走向小康。“文化+旅游”的扶贫模式以文化为开端,关键在于对文化资源的利用。在开发文化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文化的内在推动力,挖掘文化资源,引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塑造当地居民正确的价值观,营造文明风气、淳朴民风。
打造特色旅游,还应打造特色旅游服务和产品。设计文创产品,首先要关注社会公众需求,注重文化创意,保障文化产品质量,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改善营销环境,服务广大观众,弘扬传统文化。
(四)实施精准营销,推动“旅游+”活动,打造文化艺术旅游业态
精准定位旅游目标市场有利于促进优化扶贫。相关部门应结合旅游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参考专家意见,精准分析各地旅游市场信息,明确市场定位,制定精准的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
推动“旅游+”活动,有利于提高旅游的价值。通过开发主题旅游、度假休闲旅游、运动健体旅游和文化艺术旅游板块,将多个产业与旅游业融合,从而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快速发展。
五、总结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推动了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则满足了人们对品质生活的高要求。数字化管理的实现、文创营销模式的诞生以及信息化平台的整合发展均为产业的一体化提供了便利。
电子信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市场运营机制、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复合型人才培育体系都将得到完善,相信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互联网+”文化旅游产业还将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由此而产生的减贫效应能让更多人受益。
在互联网盛行的时代,无论是哪个地区的文化旅游产业,都应当注重文化的核心价值,在保护文化自身价值与内涵的基础上进行旅游产业的发展。不干扰生态环境是发展“互联网+”文化旅游的重中之重,也是首要前提。
本文结合减贫政策背景、社会和谐共赢、经济平衡发展等优化减贫模式,归纳总结目前中国“互联网+”文化旅游的各种模式,突出说明互联网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各种模式的优缺点。最后,结合已有的各种模式经验,为不同情景设计更为优化的模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文化旅游减贫模式发展路径能够得到更好的优化。
致谢:特别感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林杰老师对本文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