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视角下的农村精准扶贫分析
2021-01-02葛文峰
葛文峰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0)
国家大量的惠民政策,让人们的收入更有保障,对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精准扶贫可以更加系统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从而对贫困人口的增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为地方政府的管理提供一定的宝贵经验。因此,在公共治理的视角下,精准扶贫对于快速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精准扶贫内涵分析
(一)准确识别
相关部门通过建立精准识别机制准确甄别贫困民众。其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准并结合相应原则,从庞大的基层群众中通过精准识别方式挑选贫困户,保证后期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准帮扶
相关部门通过准确识别筛选出贫困户后,全面了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继而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扶持方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贫困户摘掉贫困的“帽子”,提升扶贫质量与效率。
(三)扶贫措施
精准扶贫的信息要建立在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全面了解被扶持对象的基本信息、收入情况、支出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等。其要结合贫困居民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已经脱贫的居民,并依据精准扶贫政策帮扶其他贫困居民。
(四)精准考核
这点主要是针对扶贫主体而言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辅助制定可行的考核制度,利用制度激励扶贫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其目的是大幅度激发扶贫人员的积极性,提升精准扶贫的实效性。
二、农村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困境
就农村而言,我国多个地区都存在人多地少的问题,这一本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扶贫工作的开展。就扶贫的主体而言,目前主要是政党、政府以及国有企业开展扶贫活动,而民间组织、私人企业以及个人参与的程度相对有限。这种扶贫方式本身在结构上存在一定问题,影响扶贫的效果。第一,单一的扶贫结构容易导致贫困人员对政府产生依赖性,从而降低自身的进取和创新精神,不利于自身经济的长远发展。第二,单一扶贫结构由于缺乏民间组织和私人企业的参与,会影响他们社会责任的承担。第三,单一主体扶贫容易导致政府精细化程度不足,影响扶贫的效率。[1]
(二)精准扶贫落实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关注民生的发展情况,扶贫工作从未停止。这种传统的扶贫方式由于定位本身不够准确,因此在扶贫效率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基于此,自2012年以来,为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员的生活水平,我国开始进行精准扶贫。然而,该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原因如下:第一,贫困户的表达机制存在问题。当前对于贫困户的评定方式是由自我申请和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这种处理方式对于不愿参与集体活动或者人缘较差的贫困户在确认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一定的不公平问题;第二,贫困户的信息不对称。由于贫困户当地的信息资源条件限制以及贫困人员教育水平的约束,对于国家政策的了解与解读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不少贫困户可能会由于自身的不了解错失了申报的时机。第三,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其贫苦程度的审核依然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体现在对打工人群的收入确定没有特定的标准,往往将外出打工的家庭排除在扶贫范围内。
(三)机制困境
精准扶贫追求的是扶贫的质量和效率。其当前的工作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机制不够完善。扶贫与救助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这种帮扶本身具有一定的物质性特征。因此,当政府提供的物质资料供应不上后,扶贫对象会再次进入贫困状态。这种方式难以形成长效的机制,会对政府部门的长效扶贫造成一定的困难。第二,扶贫大部分问题在于医疗与教育。贫困人员一是由于自身受教育的水平较低,因此收入来源单一、经济困难;二是由于疾病的影响,难以正常工作,也会导致家庭贫困。这种扶贫方式难以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家庭状况,因此需要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共同努力,改善贫困人员的生活情况。第三,由于扶贫群体存在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这类人群无法正常工作,因此表现出明显的依赖性。对于这种扶贫,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这样既能减轻子女的负担,也能保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公共治理视角下精准扶贫的改善措施
(一)多元化主体参与扶贫
就公共治理本身而言,其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对于发挥政府部门、民营部门的作用和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就精准扶贫而言,其增加扶贫的主体对于整个工作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公共部门应该在精准扶贫中发挥好组织带头作用,并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发部门应该明确在精准扶贫中的定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而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扶贫效果。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需要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逐渐形成系统化的民间扶贫组织。政府部门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需要主动接受群众的审计和监督,避免出现道德问题。[2]
(二)利用现代化管理方式和先进技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互联网和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因此,在管理工作的落实过程中,其可以充分借助多元化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改善扶贫的效果。第一,使用公共管理技术改善扶贫的动员能力。其具体可以利用传媒手段,达成扶贫工作的共识,从而进一步鼓励社会的各个群体参与到扶贫工作中。第二,使用大数据提升扶贫的准确性。扶贫部门当前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可以更好地对贫困户的信息进行收集,从而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性与透明性。第三,使用专业的技术进行扶贫。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充分联合医疗、教育、法律以及农业技术等进行对接,从而在根本上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致富途径,让贫困者早日实现脱贫。[3]
(三)利用中介组织做好扶贫工作
就当前的政策而言,扶贫对象本身需要申请才能获取相应的名额。这种方式需要依赖政府才能完成。因此,贫困者表现出强大的依赖性。由于政府工作繁琐,因此会影响扶贫的效率。针对这一问题,扶贫工作可以在公共治理的视角下,在民间培育专业化的扶贫外包组织,从而提升扶贫的专业性。其具体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中介组织的产权问题,可以是公办、公私合营或者民办,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比产权更有意义。第二,中介组织的审计问题,中介组织在构建中存在一定的委托关系,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因此,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中介组织需要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从而规范工作流程。第三,中介组织本身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特征,因此,中介组织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信息的披露工作。
(四)使用经济工具鼓励贫困户就业、创业脱贫
精准扶贫的目标并不局限于暂时的脱贫,而是通过改善农民的经济来源情况,彻底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在公共治理视角下,精准扶贫可以充分利用经济工具进行帮扶。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税工具。对于扶贫对象可以在税务上减免支持,从而为其创业提供更好的环境。第二,货币工具。金融部门在贫困户经营创业过程中可以在贷款中开放绿色通道。第三,公共部门需要保护好农业粮食的生产情况,保证贫困户的基本收入,避免让他们再次陷入贫困。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公共治理视角下,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因此,在具体开展过程中,精准扶贫不仅需要开通扶贫主体的多元化路径,还应该充分利用现代化工具和技术手段改善贫困群众的经济状况,从而不断提升扶贫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