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实效的方法
2021-01-02文|陈铸
文|陈 铸
提高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实效性,是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保障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完善发展功能、实现中小企业纪检监察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证。尽管当前国有企业纪委就强化监督责任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重点围绕着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深入剖析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分析现阶段面临的问题,研究国有企业纪委如何进一步有效落实监督责任。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高速发展,国有企业逐渐成了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与此同时,伴随产生了较多的问题。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特别是可能危及企业正常平稳运转的种种问题,必须从严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国有企业必须重视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纪委也应当认真履行好内部监管职能,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实施有效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作出有效处理,从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相关概念概述
(一)纪委在国有企业中的职责和地位
《党章》中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察委员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其他本党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情况,帮助党的地方党委做好社会主义党风建设和开展协同反对贪腐的各项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审查委员是自身监察工作的专责部门,主要行使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了对其管辖区域内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国共产党企业基础组织建设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中明确指出,在企业党组中设置了政治思想纪律审查委员和政治思想纪律检察委员。
(二)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党的建设工作,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全面从严治党,就一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而民营企业自然也不能例外。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并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日益关键的作用。做好监察工作是企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首要工作、基础性职责,如果缺乏监察,企业实施的纪律制度监督问责和调查处理工作也缺乏基础。因此,企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牢牢树立好把企业监督工作挺在前方的宗旨,认真落实好企业监管首责,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制度保障。
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
(一)同级监督不到位
作为国有企业组织内的专责性监察机构,中央企业纪委主要担负着对同级纪委,尤其是企业纪委班子成员的履行职责、运用职权等方面工作状况的监察任务。同时,企业纪委也是在同级纪委与上一级纪委的双重带领下进行工作。对企业同级纪委的监察工作,由于要受到同级纪委的直接主管,有的企业纪委在监察同级纪委及其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班子“一把手”时,往往具有一定的畏难情绪,战斗精神并不强烈,对监管过程讲情面;而有的企业纪委对开展同级监察工作的方式办法不多,也不能渗透到整个企业的工作中,做到问题抓在经常,对纪委班子成员中可能出现的小问题,没有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问题。此外,公司董事会中的个别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并不强,存有“肩膀头一般高”“凭啥找我茬”的错误认识。
(二)工作方式较单一
国有企业面对经营业绩考核的要求,容易出现“重经营轻党建”的现象,企业纪委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受限。大多数的国有企业纪委,尤其是基层企业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仍然较为单一、专业性不强,缺乏专业技术支持的手段,致使监督工作时效性不高,与数字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需求和标准差距较大。如果企业纪委仍采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开展工作,将难以适应新的形势,监督效果也将很差。
(三)素质能力需加强
根据当前对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要求,国有企业纪检干部应具有足够的敬业精神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力。如果企业纪委的相应干部不具备很高的岗位能力,就无法掌握履行监督职责所需的技能,不熟悉监督流程和方法,必然会对监督的有效性有所影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企业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隐蔽性越来越强,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应当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自身监督执纪能力建设。
三、强化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
(一)做好“两个责任”有效融合
国有企业纪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本公司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录。企业纪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起“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认真作好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各项管理工作。纪委带领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与所负责的经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起,统筹抓落实。企业纪委也要认领监管职责,按照相应的规定研究并制订好监管责任目录,明确监督的重点,以清单化定期开展并加强对同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方,紧盯公司生产运营中财务管理、招投标、物料供应、施工管理等重要领域,进行精细化监管,正确掌握运用监管执纪四种形式,确保“不敢腐”的高压状态。
(二)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抓好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把握核心内容,着力规范企业权责机制,把企业决策权、实施权、监督责任“三权分离”,互相制约与平衡,建立职责划分、交叉约束、交叉监督的权责约束机制。企业要从健全制度、堵住漏洞着手,形成科学、严谨、全面、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实现企业用规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约束的本质功能,把规章制度转变为企业党员干部员工的行为规范、自觉性行动,建设“不能腐”的约束防线,从根源上杜绝企业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
腐败问题的形成与扩大,往往都是从思想上的蜕化与变质入手的。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以教育固本,常态化进行好廉政从业警示教育,实现教育到位,消除了反腐倡廉所形成的思想源头,进而构建了“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推进廉洁警示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和重点化。要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大监督、廉洁谈话等方式,及时把压力传导到“关键少数”身上。使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了解国家权力的实质,认识权力风险,认识腐蚀风险,自觉做到认识风险、防范风险、远离风险,从而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战线。
(四)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状况,有效整合好公司行政机构、巡视巡察、审计、人资、财政、风控、党群、工会等部门监督管理资源,形成由各级纪委统一领导、各级纪委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企业党委齐抓共管、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监管体制健全、职能分工清楚、整合配合合理、监管资源高度集聚、信息资源共享顺畅的“大监管”管理工作体制,基本做到了监管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并着力营造服务于法律从实、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政治生态建设和企业管理工作生态化。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国企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使其个人收入与企业职工收入维持合理配比,完善领导人员职业收入和职业消费行为公示机制,确保个人收入和职业消费行为的公开透明。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监督”业务平台,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厂务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民主机制,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利。
(五)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国有企业各类腐败案例的处理手法也更加隐蔽,一些腐败分子的反侦查力量也更加强了。新形势下,必须建设一支同时具备懂工程、财经、法学、经济管理等不同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架构。纪检监察队,需要进一步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党纪。采取以会代训、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采取交流轮岗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成长为业务工作能手,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壮大,对企业内部的监管显得更为必要,这也凸显了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现阶段,国企纪委开展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从国有企业抓好“两个责任”有机融合、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以及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简要分析了强化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实效的方法,希望能够助力国企纪委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