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上品牌打造的三大误区
2021-01-02文|胡喆
文|胡 喆
魔幻般的2020 年把中国经济拉入了内循环为主要驱动的时代,线上经济突然走强,直播带货崛起万亿级风口,把中国人消费的互联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互联网日益成为消费重地,网民使用手机时长也不断增加,使得“品效合一”、“互联网不再需要传统品牌方法论”的观点,又开始流行起来。然而,所谓“品效合一”很多时候是“品效分离”,基于流量所驱动的交易衍生出的流量即销量,往往掩盖了品牌的价值,忽视了品牌的心智资源的重要性。
其实,如果深入研究就发现,这几年流量红利逐步结束,成功的大部分品牌,例如元气森林、妙可蓝多、小仙炖、洽洽小黄袋等等,都不是依靠所谓纯流量打法而成功的,反之,这些新消费品牌的崛起,往往是在消费者必经的生活空间中,持续不断重复地曝光,让消费者大脑中,不知不觉种下品牌的种子,并在某一天开花结果。这种不断累积的影响往往是不动声色的,从量变到质变,一旦越过拐点就会让品牌深入人心,取得持续地高成长。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互联网时代的确更需要品牌,但是互联网本身却打造不了品牌,要让这个结论得到证实,你必须穿越认知上的三大误区。
误区一:互联网时代品牌不再被需要了。
2020 年的直播带货,极大的震撼了一批传统的品牌人,也产生了一种新的论点,即互联网时代不再需要品牌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所谓品牌,是产品的认知标志物,是信息不对称时代的产物,而互联网时代信息越来越对称,越来越透明,消费就可以找到任何的有关的信息,所以这时候不太需要品牌来“提示”消费者了。其实,这种观点的提出并非仅限于当下,早在数年前,移动互联网、自媒体等刚刚崛起,直播还没有大行其道的时候,就有人有类似的说法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这样说的:“移动互联将产品与用户的距离变成面对面,信息充分透明,你说,广告和品牌还有什么意义,直接看产品就可以了”。
移动互联的本质是什么?其实,就是便捷,无距离的沟通,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方便性,传统渠道消失了,互联网即渠道,传统品牌消失了,互联网粉丝群就是品牌。这种观点根本无视中国经济社会的,宏观背景已经悄然改变——人口红利渐弱,消费品零售额出现拐点,而生产供给能力却一直高速攀升。简单说就是买东西的人少了、老了,提供给市场的商品和想卖出商品的企业,却近乎无限度的增加了;互联网的介入,进一步提供了无限多的选择,这些选择已经多到了让人眼花缭乱难以下手的程度。站在这个角度,反观前面的论点就不难看出,产品与用户的距离变成面对面的前提,是产品必须被用户从亿万个选择中挑出来,才能面对面;互联网粉丝群取代品牌的前提,是你必须有品牌号召力才可能有粉丝群。这其实恰好说明了,在供给极大丰富、流量成本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如何让你的产品在亿万选择中被消费者所认可认购,才是成功的核心要素。而要实现这种认可、认同乃至认购,至今为止最有效的方法,仍然是品牌,特别是高势能的品牌。所以,这个误区应该改为,随着整个零售环境的互联网化(也就是碎片化和粉尘化),品牌的价值被前所未有的凸显了,甚至超过了产品力本身。
信息越丰富,传播渠道越发达,互联网能让每个人都在网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时,精力有限的消费者反而不堪重负,品牌作为一种信息简化器,其作用将越来越大,消费者将更加依赖品牌来做出消费决策。所以,互联网时代,更需要品牌。
误区二:精准流量广告和直播可以取代品牌.
互联网能够取代品牌的一大论据,是所谓精准营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网络大数据可以沉淀消费者的身份信息和行为数据,企业则利用这些数据则可以进行用户画像和需求预测,进而相对精准地把广告推送到消费者面前。如果你是一个有强大品牌势能的成熟品牌,把精准广告作为即时变现,是很好的手段,但如果你还没有建立起品牌,而又寄望于精准广告为你打造品牌,无异是缘木求鱼。
一个市场包括四种人群:决策者、购买者、体验者、传播者。效果广告只会投放到有数据支持的部分用户,而忽略其他类型的人群和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效果广告会使品牌影响力局限在小圈子里,失去很多销售机会。2019 年,Adidas 全球媒介总监说:“过去一年投资效果广告占比高达77%,导致业绩受损,正是这个原因”。“精准”广告的特点是针对于部分客户的静默沟通,没有群体效应、没有媒体影响力、没有示范效应、没有品牌势能提升,甚至百度指数都不会为此波动一下。它可能的确能促成一些交易,但绝对无法打造品牌影响力,更难以达到引爆市场的感觉。这也是我们所强调的,为什么新消费品牌和焕新的老品牌,大部分把品牌引爆的任务不是放在互联网上,而是放在城市主流人群必经的写字楼、公寓楼等,核心生活空间,并采用高频重复的方式实现集中引爆。
也许你会说,精准不能引爆,不是还有直播么?直播不是观众很多,很火爆么?问题是,如果一个商品只有几分钟的介绍时间,你会选择购买有品牌的、熟悉的大牌商品?还是从来没有听过的某个陌生品牌的商品?直播的核心是带货,不是搞品牌建设。直播的唯一KPI(关键绩效指标)是销售量,直播红人的基本方法论在于,刺激消费者产生立刻的购买反应,让消费者快速做出决策,仅此而已。这对品牌认知几乎没有帮助,某种程度上,不断打折促销的直播,还会拉低品牌的认知调性。直播的形态也不适合品牌沟通,品牌不是功能简介和产品说明,而是一种定位和心智。因此,想在一个几秒钟的流量广告或一两分钟的直播里,跟消费者讲清楚,这个品牌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独特价值?为什么可信……这个诉求首先就是不现实的。如果你已经上过头部带货红人的直播间,你可能会更深刻的体会到,直播商品中,能够在瞬间被带货的,绝大多数都是大牌+深度折扣的类型,帮助消费者做瞬间决策的,不仅仅是李佳琦们的舌灿莲花,更是大牌们长期种下的心智认知。更重要的是,即使你付出了昂贵的费用,也确实卖出去了一些商品,但这和建立品牌真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直播电商、品效合一的过度宣传,让人掉入误区,似乎不需要品牌广告了。其实在一个碎片化、粉尘化的世界,流量、直播等方式只解决了买、何时买、何价买,却没有解决“爱”和“为什么爱”。没有爱的买是单次的,是无法持久的。没有品牌广告去累积固化品牌的认知与信任,销量是不可持续的。消费者可以因为低价尝鲜买你的产品,也会因为对手更低价而转身去尝试别人。
无论是效果广告,还是直播间的推荐,有一个特点就是展示的时间非常短暂,释放折扣等冲击力信息,力求在很短时间促成用户决策。这种形态对品牌塑造,不但没有正向作用,反而极度依赖品牌势能和品牌辨识度。简言之,直播和精准广告不但不能够帮助品牌的建立,反而凸显了这两种模式对品牌势能的依赖,只有品牌才是真正长久的免费流量和心智工具。
误区三:用户日看手机时间长,所以互联网是打造品牌的核心。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中国手机用户对手机App 的使用时间明显增长,在疫情严重的第一季度,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到6-7 小时,较2019 年增长10%以上,其中,即时通讯与电商购物App,依然是用户时长的绝对刚需,短视频、娱乐、直播等细分市场的集中度不断提升。6-7 小时是一个相当可怕的时长,因此有人得出了一个想当然的结论——由于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时间最长,所以互联网才是做品牌的核心媒体平台。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互联网广告和品牌打造的核心方向和要求,并非相向而行。
首先,传统的信息流、搜索关键词广告等,对于品牌的打造效力甚微,你一个月内能记住多少个信息流广告?经过若干年的使用“洗礼”和“教育”,用户对于信息流广告的“保护色”,早已非常熟悉。因此,在为了追求营收,已经日益过度商业化的信息流平台中,用户对信息流广告的容忍度日趋降低,加上信息流广告的形态比较固定,先天的“变妆”空间有限,越来越容易被用户识破,用户往往会在阅读目标中预先剔除,导致广告能获得的注意力大幅下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秒滑。那信息流广告是否无效呢?也不是,在传递打折、补贴等,通过强刺激来吸引消费者注意的方面,信息流仍有一定的引流效果。但正如心理学专家指出:“任何情绪刺激,都只适合短暂的冲动性消费,对于培养长期的品牌偏好和消费习惯,几乎没有帮助作用。因为情绪作用来得快,消散得更快”。这和品牌打造不仅毫无关系,而且背道而驰。
那么,为什么互联网广告和品牌塑造是背道而驰的?是因为互联网广告的本质是流量,流量的本质是注意力,注意力只能带来短期刺激,而品牌的本质是心智认知,心智认知的建设需要长期努力和关键时点的引爆。用互联网广告去做品牌建设,就好像要把一辆汽车开上天,无论马力多么强大,油门踩的多么坚决,但因为汽车的基本原理不是为了获得升力而起飞,所以再强的汽车也飞不起来。如果你认为互联网占据的用户时长够长,就足以抵消其广告形态、时长的短板,我们可以看一组数据,权威机构“益索普”的研究告诉我们,2020 年TOP10 热门、高辨识、占据心智的广告语中,47%的消费者认知渠道源于电视广告,56%源于互联网媒体,83%源于电梯媒体。而手机的总数量是15.9 亿部,日均时长前面说了超过6 小时,电梯媒体+电梯海报的点位总数不过300 万个,1 个用户每天经过的时间不过几分钟,但两者对建立有辨识度的品牌广告,在效力的差别是十分明显的。在品牌建设领域中心化集中化引爆和不断高频重复才是王道。
其实,如果非要说互联网广告能够做品牌,有一种形态曾经比较合适,那就是互联网视频全屏贴片的视频广告,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长视频内容前的90-120 秒的贴片广告。从形态上、从吸引用户的注意力上,这类广告是最接近电视广告的。在去年疫情期间,综合视频类App 用户观看时长同比大幅增长,疫情严重的2020 年2 月期间,用户出行减少,影院撤档,长视频类App 用户观看时长达到270 亿小时。但是,很可惜的是,长视频广告的最大问题在于,视频网站的广告,是付费就可以去掉的。至少有2-3 亿长视频用户会选择付费,以避免广告的打扰。对于长视频网站来说,只要能够从会员收入中获得营收补偿,它们并不介意是否去掉广告,但对于互联网这个整体来说,这意味其最有可能进行品牌集中展示、且有一定强制色彩的场景,也消失了。
康纳曼在《快思慢想》一书中指出,人是一种生物,在生存环境中要保持警觉。重复性会引发认知放松的舒服感和熟悉感,一个信息反复出现没有带来不好的结果,就会变成一个安全的讯号,时间长了,安全的就是好的,熟悉了就容易喜欢。这就是心理学上讲的集中的曝光效应和重复效应。互联网广告的形态和这种基本心理学原理,是背道而驰的。但是,互联网广告对做品牌没有帮助,不表示互联网就不能用于品牌建设。比如,我们熟悉的在社交媒体上“种草”,搞内容营销、产品介绍、功能宣传甚至建立粉丝群体,都是品牌建设的好办法、好路径。这也就是凯度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暨BrandZ 全球总裁王幸所说的:当前双微一抖一分众是打造品牌的最优范式,把以双微一抖为代表的内容营销,和以分众电梯媒体为代表的场景营销,有机结合交互共振是提升品牌价值的核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