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育人”背景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运行困境及优化措施
——以安徽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为例
2021-01-02刘世杰
刘世杰
(安徽大学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为提高安徽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2017 年下半年,该院开始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聘请专业课教师担任本科生的学业导师。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初衷是解决学生在学习、科研、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学生顺利毕业;找准科研方向,打牢科研基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这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取得了一些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境。
一、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在运行中取得的良好成效
自“学业导师制”实施以来,绝大部分导师能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科研中的困扰,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引领思想、解决心理问题,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1]。
(一)解决学生学业和科研困扰
学生的第一任务就是读书学习,高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办教育,以学生的学习结果为中心评价教育。实施“学业导师制”,学业导师能够督促学生制订、执行学习计划,并传授科学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2]。同时,学业导师还会鼓励学生参加科研比赛,并能够在第一时间帮助学生解决科研项目中遇到的难题,让学生收获科研信心。笔者回访2017 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发现,2018—2019 学年这两个专业共收到29 份黄牌学业警告或红牌退学警告,2019—2020 学年却仅有10 份黄牌学业警告或红牌退学警告,学业导师指导成效明显。
(二)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明确指出,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但在实际指导过程中,由于部分辅导员并不具有本专业学科背景,往往只能够从整体上把握本专业的方向,指导缺乏针对性,但学业导师很好地弥补了辅导员的不足。学业导师都是本学科的专任教师,他们能够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帮助学生制订更加切合学生实际情况的规划,小到如何学好一门课,大到如何毕业、就业、保研、做科研,并且能够帮助学生解决本专业创业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性难题。
(三)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引领思想价值建设
学业导师除了在学业、科研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外,还通过日常沟通交流,了解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生活状况、情感状态、思想意识境界等,及时解决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由于学校的国家奖助学金并未实现全覆盖,导致部分相对贫困学生未能获得资助,学业导师利用自己的项目帮助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等科研助理岗位,切切实实解决学生生活困难问题,引导学生积极面对生活。大学生在校期间,难免会遇到情感问题,学业导师通过他们丰富的人生阅历,帮助大学生走出情感困境,开辟了除辅导员和朋辈之外的又一倾诉渠道。自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以来,在学校资助以外已有10 余人获得学业导师资助,提交入党申请书人数也呈上升趋势。
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运行中存在的困境及原因
尽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在实施中取得了一些良好成效,但由于相关软硬件配套措施不成熟,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境:一是个别学业导师没有指导学生,甚至未与学生建立联系;二是一些学业导师与学生见面次数不多,相关指导效果不明显;三是部分学业导师线上线下见面指导处于“划水”状态,这些都让“学业导师制”形同虚设[3]。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师资力量有限,且导师教学、科研任务重
高校不断扩招,虽然师资力量不断充实,但相对来说还是捉襟见肘。以安徽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为例,每个学业导师年均要带5 个本科生以及2~6个研究生。除此之外,学业导师还要承担一定的科学、科研任务,且部分专业专业教师分布不均衡,这势必进一步加剧学业导师的负担。
(二)师生供需不匹配,指导缺乏针对性、有效性
新生入学军训结束后就开始分配学业导师,这种分配一般是随机的。在这种分配方式下,双方信息是不对等的,学生不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特长,导师也不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导致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不畅、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出现“有指导无兴趣”或“有兴趣无指导”的现象。
(三)缺乏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指标
在“学业导师制”实际运行中,往往出现重布置工作与轻量化考核的情况。二级学院往往把开展“学业导师制”的工作布置下去,却没有相关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措施。这就造成一些学业导师在学生学业指导上少作为,甚至是不作为。一旦学院检查学业导师在学业指导中的工作,学业导师往往临时作为,很难发挥“学业导师制”的真正作用。只有建立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指标,学业导师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找准方向,从而发挥这一制度的应有作用。
(四)考评激励机制不健全
健全的考评机制是“学业导师制”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由于缺乏激励措施,“学业导师制”往往仅依靠学业导师的责任感、情怀来推进实施,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以及职称评审中没有任何体现,使得学业导师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由于没有考核目标,很难对不称职的学业导师做出相应处罚,这就造成“学业导师制”流于形式。
三、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优化措施
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目标,关键在于充分调动学业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4]。为此,必须优化措施,为学业导师发挥作用,保驾护航。
(一)配备专业课教师为主、研究生为辅的学业导师队伍
由于专业课教师的教学科研任务重,加上平时需要指导的学生人数较多,难免力不从心。为有效减轻学业导师负担,可以在现有条件下配备以专业课教师为主、研究生为辅的学业导师队伍,发挥研究生“小导师”的作用,将一些例行性的布置、检查等事务性工作交给高年级研究生处理,专业课教师仅从整体上把握方向性、原则性,对学生进行因地制宜的指导。例如,介绍适合每个学生的科学学习方法,帮助做好职业规划,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
(二)构建师生供需精准化的“互选”机制
现在推行“学业导师制”的学校基本是教学办按照师生名单随机分配,导致师生之间因缺乏了解而不能很好地实现供需匹配,如对科研感兴趣的学生被随机分配给教学型教师等。为更好地发挥“学业导师制”作用,可以参照研究生选导师的方式,尝试构建“互选”机制,将师生按照基本信息进行分类,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导师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自己指导的学生,实现师生互选。在没有互选成功的情况下,服从学院调剂。
(三)建立健全学业导师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指标,“学业导师制”就难以真正落实。要建立健全学业导师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使学业导师工作留下痕迹,便于考核。例如,规定学业导师每学期与学生见面最少次数、组会最短时长、学生最低满意度、所指导学生不及格率等具体量化指标。虽然这些量化考核指标不能体现学业导师的全部工作,但只有建立相关量化考核指标,学业导师才能明确工作内容,“学业导师制”才不会流于形式。
(四)严格落实学业导师考评激励措施
学院应该成立学业导师考评小组,从学业导师的履职情况、工作实效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三方面进行考评,重点应考评工作实效。考评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结果对应一定教学或者科研工作量。取得良好及以上考核等级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优先考虑,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