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公务文书研究综述
2021-01-02张佳佳
张佳佳
(聊城大学 文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胡乔木(1912—1992),原名胡鼎新,取“革故鼎新”之意,笔名乔木,江苏盐城人,是享誉政界的“中共中央第一支笔”。他在参加各类政务活动时所留下来的公务文书,无论语言风格、成文方法,还是理论内涵,都非常值得当今秘书人员学习与借鉴。目前,面对诸多党政机关出现的问题公文,对于政府公文的规范性、准确性、科学性等方面亟待改进与提高。因此,秘书专业人员积极研究并学习高质量的公务文书,无论是对其自身公文写作能力的提高,还是满足未来就业岗位的需求都很必要。
一、胡乔木的研究现状
胡乔木作为“中共中央第一支笔”,历来备受学界关注。笔者在中文数据库(CNKI)中以“胡乔木”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截至2020 年10 月,共找到2848 篇相关主题的学术成果,其中硕士论文占总体研究成果比重的3%,博士论文占2%。
目前学界对于胡乔木的研究领域涉及较广,研究方向主要有党史理论研究、新闻出版研究、语言文字研究、人物传记研究。该研究领域开始于1952年,2012 年是学术研究的顶峰时期,在该年间共计研究成果171 篇:学术期刊共120 篇;特色期刊31 篇;报纸11 篇;会议论文2 篇;学术论文7 篇,包括6篇硕士论文和1 篇博士论文。
二、胡乔木公务文书的研究现状
笔者在中文数据库(CNKI)中以“胡乔木公文”为主题进行搜索,截至2020 年10 月,仅能找到25篇相关论文,其中硕士论文只有4 篇。由此可见,21世纪以来,学界对于胡乔木研究虽然有不少文献,研究的角度也涉及方方面面,但是对于胡乔木公务文书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学界现有关于胡乔木公文的研究主要从语言特点、成文方法、理论内涵等角度进行。
(一)公务文书语言风格
研究胡乔木公务文书语言风格的主要代表如吴蕾、兰培的《胡乔木对我党秘书工作的贡献及其公文语言的准确性》等,该文主要论述了“胡乔木在撰写公务文书时善于使用数据事例;善于使用成语典故;善于使用名言警句;善于使用仿词造句;善于使用群众词汇等内容展现其公务文书语言的准确性”[1]。李秀芹的《胡乔木“秘书要有文字功力”思想的提出》主要论述了胡乔木从理智和情感方面讲究公文写作要足够吸引人,使人读得懂,并能够说服人、打动人[2],给读者以美感。何仙花的《胡乔木公文与政论文语言的准确性研究》主要围绕《胡乔木文集》里的公文与政论文进行研究,在遣词造句、文字表达及实际运用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语言要求;在语言特色方面注重从反映时代特色、领导意图、人民心声、自身写作思想,以及运用恰当修辞和适量的模糊语言等方面”[3]4-5对胡乔木公文和政论文的语言特点方面进行准确性研究。
(二)公务文书的成文方法
研究胡乔木公务文书成文方法的主要代表如孙明的《写好公文须下三种功夫——从毛泽东〈给胡乔木的信〉说起》等,该文主要论述在公文成文时须注重调查研究的方法:公文的起草者应当先通过学习研究,弄懂弄通公文所涉的相关工作,力争成为这方面工作的专家;如若不了解工作的实际情况,写出的公文针对性和指导性就不够。同时也强调系统设计的方法:“每一项工作都是一个或大或小的系统工程,起草公文时,不把这个系统工程的各个环节理清楚、说明白,写出来的公文难免会有违初衷。质量高的公文要有理论、有办法、有要求。”[4]只有将文章看成一个系统,在成文之前先设计完善的章节结构,实际写作过程中更要有理论、有方法,这样方能写出一篇高质量的公务文书。李秀芹的《公文表达要给人以美感——胡乔木秘书写作思想研究之二》主要讲述了胡乔木所讲究的写作技巧,从构思立意到布局谋篇,乃至文字表达、标点符号,几乎涉及文章公文写作的所有方面[5]。
(三)公务文书的理论内涵
研究公务文书理论内涵的主要代表有格桑格玛的《〈胡乔木文集〉讲话稿的政治语境研究》,该文指出秘书工作离不开政治语境,因此秘书人员应该“掌握丰富的党史知识;具备政治家的视野与胸怀;不断丰富自身学识,提高理论水平;要更好地结合理论与实践;正确处理与领导的关系,提高公务文书的政治理论水平”[6]32-41。
三、胡乔木公务文书研究的价值与演化趋势
(一)胡乔木公务文书研究的价值
虽然学界对于胡乔木的研究从1952 年就开始了,但是对于胡乔木公务文书领域的研究较少,因此笔者认为胡乔木公务文书研究将可作为学界的一个研究方向。胡乔木的公务文书,无论其文本内容还是行文规范,都非常值得公文写作者学习;且深入探究胡乔木高质量的公务文书,能为公务文书写作者提供很好的理论借鉴,最终达到提高政务相关部门人员公文文书写作水平,实现公务文书写作的标准化。
(二)胡乔木公务文书研究的演化趋势
学界对胡乔木公务文书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之后的学术研究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概念界定方面。对于胡乔木公务文书的界定在学界并没有形成一个广泛认可的概念。胡乔木从1941 年担任毛泽东秘书以来,曾写过“‘政治评论’:为解放日报、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所写的社论,其他的评论和评论性文章”[7];中共中央在重要会议的文件文稿,大部分都是胡乔木“在负责中央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对思想宣传工作的指导时所作的讲话和发表的文章”[8]。据统计,这类文章共计240 篇,其中社论114 篇,讲话文章66 篇,代表文字48 篇,其他评论12 篇[9]。关于胡乔木文章的分类,学界说法不一。有的学者认为,“胡乔木作为中共中央第一支笔,无疑是秘书写作的典范”[10],因此将胡乔木所著文章统称为“秘书写作”。但是,还有的学者认为:“无论是国家、政府、机关、团体,以书面来往的东西都可叫做‘公文’。公文与公共事务有关,公文称为‘公务文书的简称’。”[3]1-2因此,将胡乔木文章概括为公文与政论文。即是说,胡乔木公务文书便是其所著文章中除去涉及私人事务所留文书,研究主要范围应为1941—1966 年任毛泽东秘书期间所著的文书资料[11]。
其次,文本研究方面。目前学界对于胡乔木公务文书的文本内容缺乏深入研究,对已经出版的关于胡乔木的文献资料《胡乔木文集》(3 卷本),尤其是《乔木文丛》研究的论著较少。《胡乔木文集》共三卷,胡乔木的主要文章收录于此。而《乔木文集》是对《胡乔木文集》的补充,其中不仅包括《胡乔木文集》中未收录的已公开发表的重要文章,而且涵盖未收录的未公开发表的重要文件。可见《乔木文丛》的重要性以及学界就此展开新的、深入研究的必要性。
再次,理论与实践方面。无论是秘书学还是文书学方面,胡乔木公务文书都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研究价值。目前,失范类公文时有出现,如标题不恰当、收发文机关表述有误,等等。鉴于此,政府秘书人员和相关人员应该认真学习胡乔木在公务文书写作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在平时公文写作中不断地探索与进步。